引用 @Sergio水Ramos 发表的: 这不是土鲤鱼吗?
引用 @剩下的拼图2 发表的: 借口啊,肯定是卖了
引用 @姑苏城外寒夜 发表的: 为了寻求刺激
引用 @Another天 发表的: 这鱼40多斤 算30一斤也超过一千了 那就是盗窃数额较大了
引用 @灭世D圣痕 发表的: 十几年的锦鲤啊,市值几万还是要的
引用 @starlxf 发表的: 关不了几天呀 还不如定个寻衅滋事
引用 @眼哆哆 发表的: 你看这背型就是锦鲤,只是花纹一般,但养那么大,也有价值的
引用 @比大狮 发表的: 大哥,可以先去了解一下锦鲤的行情。这种叫墨鲤,而且从体型来看至少得有10+年了。价值的话,换一辆10多万的车轻轻松松。遇到喜欢的20-30w的价格也会出现。
引用 @库里三分天下 发表的: 因为这个鱼是网红,所以可以给当地产生商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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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嘿么展劲儿 发表的: 兄嘚,几天前才被偷的,哪有十几年。。。
引用 @重庆动物园主持工作的副园长 发表的: 已成回忆
引用 @涛涛小宝贝 发表的: 这条鱼好像是附近居民在河里捕上来再放进去的 不过大家对那条鱼的感情非常深 好像有十几年吧
引用 @重庆动物园主持工作的副园长 发表的: 被偷了,4个人,已经被行拘了
引用 @亚彭龙 发表的: 想多了,首先这是公园,不存在入室盗窃;再者普通盗窃以被盗物的价值来算,这条鱼值几个钱,再有情怀再网红也没用。 说句题外话,司法实践中有个经典案例,几个农民把研究院辛辛苦苦花费上百万培育出来的实验葡萄偷吃了,那个案例到现在都在争议,是按照研究成本还是按照市场价。
引用 @LenSean 发表的: 不知道这么大这么老的鲤鱼有啥吃头 常年喂养身体里重金属含量超标 肉也柴
引用 @眼哆哆 发表的: 这个按二级保护判的,大多数观赏用的黑天鹅是崇明养殖的,市价不贵,但是列入二级名录了,那就惨了。
引用 @南风起1984 发表的: 丢的是条普通鲤鱼,也就是纯粹地大而已,哪来十几万
引用 @队蜜都希望马刺变好 发表的: 那是国家保护动物吧?
引用 @队蜜都希望马刺变好 发表的: 没有目的性,造成严重后果也是按照后果来算。譬如是用来育种的葡萄。
引用 @重庆动物园主持工作的副园长 发表的: 被偷了,4个人,两男两女,已经被行拘了,鱼已经回不来了。
引用 @队蜜都希望马刺变好 发表的: 当然是按照研究成本,主要是他们是用来育种的。 这条鱼,按照市场价也有一百多元。大概率是按市场价来算价值。公园的鱼也是公共财产。当然是盗窃。如果不是盗窃,公园所有物产都可以被哄抢了。入室不入室根本没有区别。
引用 @用户1522913405 发表的: 这不是盗窃吗?应该判刑的
引用 @Sergio水Ramos 发表的: 鲤鱼不知道,草鱼这么大的,片鱼片最好吃了
引用 @一只熊猫 发表的: 意思是,我想吃鱼了,全国各大公园走一趟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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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西南暴露狂 发表的: 我们可能是邻居。。。。西城大道660号
引用 @库里三分天下 发表的: 这个罗翔讲过。农民偷葡萄吃了,是因为他们以为那就是普通的葡萄,按动机论应该赔偿葡萄钱。但假如是a研究所偷了b研究所的实验葡萄,拿种子去培育,这可就是另一个性质了。这个鲤鱼案件的关键就是偷鱼的人知不知道这是网红鱼,有没有目的性。我认为是有的。
引用 @hey_yeah 发表的: 那就贯彻到底咯?🐶
引用 @还有三年学开车 发表的: 每次气氛到了就会有人来参合一句 你不说话又能怎么的?
引用 @梅岭春 发表的:徐汇公园的黑天鹅,而且还觉得不好吃没吃完…
引用 @泡菜小豆子 发表的: 你这语言理解
引用 @库里三分天下 发表的: 法律肯定是要讲究动机的。比如一个小偷偷了一个钱包,里边放着一枚价值千万的古代文物钱币,你也不能直接当他偷了一千万去判。
引用 @茹雌A灰黄 发表的: 感情深一口闷。nice
引用 @福特宝儿 发表的: 我把隔壁劳斯莱斯车标弄坏了,你说我是赔个淘宝劳斯莱斯车标,还是赔个原厂修理。
引用 @登哥埃里克戈登 发表的:大哥。这鱼几千是要的。超5000很轻松的。锦鲤精品入门级,按5位数起跳的。精品上不封顶,几万,十几万,几十万的都有。
引用 @考试求过 发表的: 661号飘过
引用 @微笑刺客托马斯 发表的: 肯定是偷去卖了啊,顺便借口说吃了呗,关几天而已不会太严重,卖个几千小一万不成问题
引用 @Marcoback 发表的: 网红鱼也是一条鱼,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法律规定没有网红鱼就一万块钱一斤,普通鱼就10块钱一斤。
引用 @用户1522913405 发表的: 这条鱼十几万是有的
引用 @查斯亚当斯 发表的: 40斤 很大
引用 @马赛单车 发表的:玛德,以为鱼蛮子这个人被吃掉了。我还寻思,重庆这小明星名字取得够奇怪的。
引用 @我市影子 发表的: 不知道就可以免罪了吗?小孩子把豪车误以为普通车,然后给划了,是不是应该是按普通车来算?感觉这种逻辑站不住脚。不知道所破坏物品的价值就可以减轻处罚,即便罗翔老师认为合理,我也是不认可的。
引用 @嘿么展劲儿 发表的: 😓,确实理解错了,但是没标点符号,确实不好理解
引用 @飓风kkk 发表的: 这大鲤鱼能卖几个钱啊,我们这边都没人吃的
引用 @KD35FOREVE 发表的: 那是算情怀价,法律跟你讲情怀?
引用 @雨夜不卓 发表的: 宠物狗的话有证书可以按市价,否则按肉狗价
引用 @刘奕迅丶 发表的: 662来了
引用 @705544238zj 发表的: 在可惜你不也就一条人命
引用 @菊池武夫 发表的: 劳斯莱斯车标明码标价或者按市场价赔偿 那这鱼也就按市场价赔偿 了
引用 @我市影子 发表的: 定罪好像有个社会危害性的判断,不知道能不能靠上
引用 @莫名的扯蛋 发表的: 这有40斤?
引用 @灭世D圣痕 发表的: 什么情怀价,你可以去花鸟市场了解下的啊。一米多的锦鲤,都有市场价的呢
你看这背型就是锦鲤,只是花纹一般,但养那么大,也有价值的
也可能是单纯的贱吧
那就贯彻到底咯?🐶
今天刚买的鲤鱼,五块钱一斤。
那是算情怀价,法律跟你讲情怀?
寻衅滋事够不上,盗窃的话得看数额
怎么还看这看那,之前不是说了。是以前的钓友钓到搁这养了这么长时间
但你要我买,对不起,当我没说。。。
因为这个人是公司领导,他很忙,你路上撞了他的车,阻碍了公司效益,所以你要赔更多钱
说的我都想去养鱼了……
再可惜也只是一条鱼
你这语言理解
我靠 这么大
美国鲤鱼比这个大的太多了,野性还强
感情深一口闷。nice
我日妈真不知道偷鱼这些傻逼脑壳啷个长的 日他妈我小时候就经常和我外公来大渡口公园玩就看得到莽子 操他妈啊唉
意思是,我想吃鱼了,全国各大公园走一趟呗
鱼贩子真畜生
偷的那四个人好像是俩女的俩男的,现在已经自首了,鱼也已经死了,感觉也不像是吃或者卖,可能是些nt网红来博流量的。
没有吧,直接判的盗窃罪,黑天鹅不是保护动物,是外来物种
整天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又没天敌确实长的大,可惜最后还是变成一盘菜了。
黑天鹅是外来引进物种,iucn无危,非保护动物,性质上和家养的鸡鸭差不多,不过盗窃的是公共财物。
法律肯定是要讲究动机的。比如一个小偷偷了一个钱包,里边放着一枚价值千万的古代文物钱币,你也不能直接当他偷了一千万去判。
刑拘还是行拘?
这个鱼是钓友钓到放到公园里养的,就是普通鲤鱼,就是长的大。
入室盗窃,扒窃这种社会危害更大,入刑门槛很低。普通盗窃如果被盗物价值不高,入不了刑,顶多拘留几天。
说话都不用大脑吗卧槽。盗窃就要判刑?即使盗窃,也有价值,这条鱼,他就是一条鱼,40斤,一斤10块钱,400块钱价值。行政拘留有什么问题。说话回帖什么的,过过脑子。
这个鱼重40斤,草鱼有个十几斤,那口感是很糟糕的
你先弄清楚刑事犯罪和拘留的区别,我的意思是这个案子入刑不太可能,拘留没问题。
还好你这种人不是管法律的🐶
每次气氛到了就会有人来参合一句 你不说话又能怎么的?
661号飘过
网红鱼也是一条鱼,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法律规定没有网红鱼就一万块钱一斤,普通鱼就10块钱一斤。
老骚货了
还顶着个小帅的头像和ID 真给杜兰特招黑丢脸
这帮人的逼嘴怎么这么馋呢?
嘿呀,我同学也在那边住,老人很多,那个公园每天好多老人
😓,确实理解错了,但是没标点符号,确实不好理解
我记得美剧越狱里面有个青年就是偷了卡片拿去卖,谁知道这些是限量版卡片超级贵的,然后就按照片真实价值来判刑了,不知道美国法律是否真的这样
数额较大至少需要2000,价值一千的东西刑法只是有限保护。
一百多不够成偷窃入刑标准吧。。我记得好像是500
我看那采访的大爷 都快哭了。偷鱼的那几个怕是在重庆很难混了
跟想吃唐僧肉一个原理吧
老哥,你的理解不太对。
研究所之间偷葡萄之所以按研究价值定罪,是因为那个研究价值是研究所之间互相知道的,且研究价值完全可以量化,量化出来的研究价值是受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也就是财产权。
本案件中,就算行为人知道是网红鱼,也只按照鱼本身的价值来定的。因为网红本身不受法律专门保护,如果网红也可以视做法益,那么杀一个网红,如果我知道他是网红,是不是判罚会比我不知道他是网红更重呢?显然不会。我明知张三是网红并杀掉他,是不是会比我杀掉一个普通人判罚更重呢?显然也不会。
主要还是“公共的就随便拿”这种陋习真的得改
劳斯莱斯车标明码标价或者按市场价赔偿 那这鱼也就按市场价赔偿 了
问题是,这条鱼,除了大点,有灵性,会来吃食,品种就是普通大鲤鱼。
662来了
在可惜你不也就一条人命
不知道就可以免罪了吗?小孩子把豪车误以为普通车,然后给划了,是不是应该是按普通车来算?感觉这种逻辑站不住脚。不知道所破坏物品的价值就可以减轻处罚,即便罗翔老师认为合理,我也是不认可的。
这大鲤鱼能卖几个钱啊,我们这边都没人吃的
定罪好像有个社会危害性的判断,不知道能不能靠上
没必要,照你这么说,人和猪都是一坨肉 这条鱼很明显是寄托了市民情感的生命,就这么被人糟蹋死了我觉得挺可惜的
这个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入户盗窃不论次数和盗窃价值,都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一般盗窃如果不是多次、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之类的,很多时候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得劲吹 抛开感情也就是一条土鲫鱼 如果真的目的就是为了偷吃 这土鲤鱼价就几百块钱吧
你脑子里十几个包也是有的
这有40斤?
不是,人被吃掉你第一反应是人名字奇怪,不应该是觉得吃人可怕吗…
小孩刮车本来就不负刑事责任啊,赔偿是民事责任,这里探讨的是刑事责任啊
那蝙蝠有个毛吃头,不照样有傻逼吃,现在全世界都在买单
原谅你了🐶
这种有灵性的动物如果是野生的…我也想养一只
什么情怀价,你可以去花鸟市场了解下的啊。一米多的锦鲤,都有市场价的呢
锦鲤
有人高价买去养差不多,不太相信会吃掉,我觉得故意说被吃了
这些人真的坏
不仅仅捞走了这一条,看监控应该是有两桶的鱼
大部分狗都没狗证吧
听到名字能游过来的全球有几天
查了鲤鱼寿命可以70到100年,可惜了,不然可以成为几代人的回忆
它们想升天吧!
659 来了
你我都是,不过至少比鱼高贵一点点
如果公园给鱼申请个商标,就是不同的结局了。
这个有本质区别的,实验葡萄只是在实验中才显得有价值,在市场上和普通葡萄的价值差不了多少,所以农民只赔偿普通葡萄的价值。但普通车和豪车的价值可不一样,这个在市场上是有明确的价格区分的。
举个例子,因为机场失误导致飞机延误,机场赔偿旅客的机票钱以及相应的其他赔偿可以,但你不能无限主张说因为你飞机延误导致我合同没签损失几百万,所以机场要赔偿几百万。
带来快乐可以,带来好运就太尬了。
大渡口jr你好,我住步行街的
这个有啥危害的,定不上啊,估计就罚点钱给景区就行了
大补,吃了能化成龙?
这有什么社会危害性。。
动物能听懂人话,说人话的畜生不敢人事,哎
这个鲤鱼很出名的。据说有灵性。叫他名字他就过来。好多大爷大妈都喂了好多年了。跟自己孩子一样。指定有人高价收我觉得
买回来放在鱼缸里平时朋友过来装装逼不香吗,怎么转的咋想来想去都是吃吃吃呢…
水里看起来小只一点吧,景区工作人员说它有四十多斤呢
盗窃物品的价值,最后是依据物价局做的鉴定结果来衡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