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杀戮的轮回 发表的: 这本小说个人感觉过誉了,从日期上诱导读者出现误判真的挺没劲的,因为这个诡计设的太硬了,都不如那个周二去听经… 后面情感部分也是,明明自己占有欲那么强,还说什么都为了女主。真是喜欢的话,是不求回报的
引用 @张聪慧 发表的: 就算没知觉也算,因为喝酒你就需要认识到酒后的风险,简言之就是你可以不喝酒,或者你不喝酒就完全可以避免,除非你是病理性的醉酒,可能吃个面包就醉了
引用 @嗯嗯嗯哎呀喂 发表的: 最后占有欲是演出来的啊 因为遇到他同学 肯定骗不过他 故意这样子的 也不想那个女的有心理负担什么的
引用 @长泽雅美的丈夫 发表的: 不给钱额不走!
引用 @随意调情 发表的: 那这样醉驾还搞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罪,直接故意杀人就行了
引用 @旭旭不爱睡觉 发表的: 兄弟我都瞎说的,我看了南京这个事但没看详细瞎说一下,犯罪人的供词很混乱,没毒驾没酒驾,精神问题有待考虑,不配合,所以司法很难从客观条件推断他的主观意愿,不知道他超速那么多是什么心态,所以要件其实更符合交通肇事,但是他直接把人当场撞死后逃逸,只能判3—7年,为了罪刑适应,就定了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倒也不是纯粹为了判重而判的,这俩区别主要是主观心态,他超速那么多推定主观故意也没问题,只是他的供词和前后的一些行为确实让人很难分析主观情况。
引用 @请叫我喵喵君 发表的:
引用 @张聪慧 发表的: 还是有区别的,简单说故意杀人你知道你是在杀谁,就是特定的对象,而醉驾这种他们的侵害对象是不确定的,可能是马路上任何一个人,他也不知道是谁,并且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很多罪名最高刑也是死刑
引用 @随意调情 发表的: 你这真把我整懵了,人家一开始不就是说的用醉驾掩盖故意杀人么,你先说没用,现在又有区别了?
引用 @冰橙冷风 发表的: 我雇一个也未成年的把它杀了
引用 @陈信宏的小坤坤 发表的: 可以推定故意的 不需要你承认
引用 @David_1998 发表的: 这个很容易吧。只要今天跟踪他一两次,过一两个月在喝醉酒撞他,也会判故意杀人吗?
引用 @张聪慧 发表的: 这个有点难理解,我的没用是指他逃避不了刑事责任,但是区别在于具体的罪名不同,这样说清晰吗
引用 @脑花er 发表的: 我就不信他永远走在监控器的视野内,而且到时候毁尸灭迹,很难定罪。
引用 @杀戮的轮回 发表的: 跟着女主,撞到人家约会,引发女主内疚。这是让人家没有心理负担吗…
引用 @随意调情 发表的: 当然知道逃避不了刑责,但是这两种罪名判出来的结果区别大了去了
引用 @小玛莎和小马丁 发表的: 如果真不是故意,就是巧合呢
引用 @陆望舒 发表的:先喝瓶酒,然后一脚油门过去就完了,了不起一个危害公共安全,几年就出来了…… 至于故意报复什么的,不认就是了,一口咬定喝醉了什么都不知道……
引用 @JessicaJung郑秀妍 发表的: 大哥,我今年8岁。
引用 @米兰利物浦 发表的: 对,前些天刚看罗翔老师发的视频专门讲过这个问题。海洋法系偏向理性,类似于人性本恶理论,英国最低10岁,10-14岁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美国多数州没有明确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一般认定最低7岁,7岁- 12岁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大陆法系偏向感性,类似于人性本善理论,小孩子都是天真无邪的,德国日本等最低都是14岁,我国法律也是偏向于大陆法系。但是随着时代在发展,初中生乃至小学生什么都懂了,14岁这个年龄确实低了,我们整体确实有降低年龄标准的倾向,只是最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落地。
引用 @小小小飞飞飞的小号 发表的: 二十年前,在几个产煤大省请人开车肇事也就大几十万到100万左右,但现在这一手已经玩不了了
引用 @错了就要认挨打要立正 发表的: 美国有恶意补足年龄法 不管你几岁 只要你犯罪的恶意足够大 补足虚拟年龄按成年判 该多少是多少
引用 @LIZARDKING 发表的:那不杀就行,给重伤。判个无期最多也就待30年。
引用 @西川明月 发表的:复仇就应该是让对方死,或者生不如死,而且自己还能独善其身,开始新的人生,才叫复仇。被法律制裁了只能叫同归于尽。不过就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就算穷尽所有的智慧,几乎也很难完美的计划。。。
引用 @聂易之 发表的:会,我以前就想到过不用抵命的策略了,经得起推敲,但我不想说。不逼我到以仇为志的地步,我为什么要变成恶魔。既然现在不是恶魔,那么将恶魔的方法示之于人则有百害而无一益。
引用 @背打才是王道 发表的:最多终身监禁 比如章莹颖案的凶手 成年人这么丧尽天良的行为还是终身监禁,没判死刑
引用 @禁区Knight 发表的: 甚至有些青少年仗着自己的身份,放肆得很。最好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量刑。 我想,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然后被家属复仇,这种事情多了会加速促进法律的完善吧。这是告诉他们别以为自己年纪小就不用负责,减少未成年犯罪的方法。(方法偏激了但能引起更大的舆论反响)
引用 @暗中观察123 发表的:美国的终身监禁那是真的终身监禁,看美剧啥的监狱都有白发苍苍的老头。中国无期十几年就出来了。
引用 @小猪要革命 发表的: 所以啊,我国的未成年保护法,大问题啊,保护的是施暴者而不是受害者
引用 @最胖男青年 发表的: 想得太简单了,警察找到未成年人稍微审讯一下就把你供出来了,你就是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还会因为你雇佣未成年人杀人,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对你加重惩罚。
引用 @你好美啦 发表的: 不是间接正犯吧,帮助犯或教唆犯。
引用 @过把感情瘾234 发表的:
引用 @精神病院张医生 发表的: 资本主义还是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引用 @傅云苍 发表的:反正我觉得14周岁真的太大了,14周岁基本是初二、初三,我觉得初二初三的学生,绝对有清晰、自主的思维能力和行为能力。
引用 @杰杰爱彩虹嗷 发表的: 改到7周岁吧
引用 @湖人传奇巨星kobe 发表的: 兄弟英美法系学的可以啊,我压根就没听过课🐶
引用 @黑丝篮球鞋 发表的: 我也听过这种说法,我觉得我国可以参考一下,洋为中用嘛,现在一些桑心病狂的未成年人说不懂事都是扯淡,他们是太懂法了~
引用 @慢慢看世界的我 发表的: 大陆法系国家法学生听啥英美法系啊🐶判例法很多时候也挺扯的
引用 @我爱世人 发表的:那资本主义还是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引用 @打球用腳 发表的: 童颜什么
引用 @宮下华奈 发表的: 那不行,要找一个毫无联系的未成年开车撞死他,这样👮🏻还找不到证据,找到证据也没法定罪🐶
引用 @沈威 发表的: 你可以研究一下科比当年的经典案例
引用 @蓝色领子 发表的: 这他妈是八岁?
引用 @老八泄黄堡 发表的: 这不是未成年保护法,这是刑法,很多国家都有这样的法律,只不过年龄不同,比如英国是十岁。
引用 @孙桑笑川君 发表的:车上放瓶酒,撞死喝两口。
引用 @ClancyBear 发表的: 楼主你以后要是写本像《嫌疑人x的献身》的小说,一定要在虎扑宣传一下啊。当然是在你觉得你今生都没必要用这方法的情况下
最后占有欲是演出来的啊 因为遇到他同学 肯定骗不过他 故意这样子的 也不想那个女的有心理负担什么的
那这样醉驾还搞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罪,直接故意杀人就行了
跟着女主,撞到人家约会,引发女主内疚。这是让人家没有心理负担吗…
这是钻石!
还是有区别的,简单说故意杀人你知道你是在杀谁,就是特定的对象,而醉驾这种他们的侵害对象是不确定的,可能是马路上任何一个人,他也不知道是谁,并且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很多罪名最高刑也是死刑
这就是专业!
6人插眼
你这真把我整懵了,人家一开始不就是说的用醉驾掩盖故意杀人么,你先说没用,现在又有区别了?
这个有点难理解,我的没用是指他逃避不了刑事责任,但是区别在于具体的罪名不同,这样说清晰吗
特意翻下来评论你,这属于教唆,我10年前就想到了,当时查了下书后来自学了法律,打消了这个念头,杀人一定别靠其他人电影里拍了,靠他人的只能越陷越深
如果真不是故意,就是巧合呢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最好也可以判到死刑的。 搞这么复杂有啥意义
当然知道逃避不了刑责,但是这两种罪名判出来的结果区别大了去了
在哪里消失知道的,你在哪里消失也知道的,你什么时候在哪里再次出现也是知道的
这一切都是他故意设计的,还专门给别人拍下了照片。都是伪线索
你去看法条,区别不大
没有那么多的巧合 那就看你辩护律师的实力了 他能证明真的是巧合 那就逃过一劫 不能的话 推定故意 凉凉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不是最高死刑吗 万一多撞死几个人呢 很多时候 精准的杀一个人很难得 你想杀一个 很容易杀错 多杀
???
甚至有些青少年仗着自己的身份,放肆得很。最好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量刑。 我想,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然后被家属复仇,这种事情多了会加速促进法律的完善吧。这是告诉他们别以为自己年纪小就不用负责,减少未成年犯罪的方法。(方法偏激了但能引起更大的舆论反响)
用不了这么多
笑出鼻涕!你赔!
最多终身监禁
比如章莹颖案的凶手
成年人这么丧尽天良的行为还是终身监禁,没判死刑 [ 此帖被背打才是王道在2020-04-29 13:16修改 ]
不用啊,我就杀了他,自首,这种也就判10多年,然后监狱里面表现好点,争取10年出来也可以啊,只要不去想什么逍遥法外的操作就好。 如果有家底,赔对方点钱,签个谅解书,找个好律师,判得更少。
我用10年刑期,考虑自首和减刑后,换仇家一条命,我觉得值,因为对方13岁,正常途径你拿他没任何办法
我,克莱曼婷,今年八岁
兄弟,我相信你说的是真的,但还是感觉好中二好羞耻
美国的终身监禁那是真的终身监禁,看美剧啥的监狱都有白发苍苍的老头。中国无期十几年就出来了。
其实个人不是特别担心模仿犯出现,最担心的还是出来了接着作恶的,这种天生恶人于情于理不该放过,但是又很难界定,我记得杨德昌的《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就讲了一个暴戾又叹息故事,未成年人毕竟心智未开,即便身体成熟了,心灵依旧还不成熟,匆忙断定死刑不妥,而过低量刑又会放过恶人,取舍就在到底是放过恶人还是保全好人,要想有一个尽善尽美的解决办法实在是太难了,哎
然而这案子在中国绝对死刑
这踏马是8岁???
喝旺仔牛奶已经十二年了?
你是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或帮助犯; 未成年人有犯罪事实但有违法阻却是由,无罪处理。
刑法规定的,年龄过低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谴责性阻却是由。 不过现在一个个案件都在给社会提醒,也有很多法学界人士在号召引入恶意补足条款,或直接降低无行为能力的年龄标准。
不是间接正犯吧,帮助犯或教唆犯。
077
你还不如自己上了。不说这孩子的成功率,你又是主谋,又教唆未成年犯罪。
用成007表情包了兄弟
这些国家大多没有死刑呢🌝
放狠话,让女主以为自己是跟踪狂。之后自首时,让警方以为自己是变态就顺理成章了。
要是汤川没有告诉女主真相,女主肯定和那个男的在一起了,这才是石神想要的!你没有get到男主的大爱精神呐
我们那时候的14 15什么水平自己清楚的很,何况是现在这些小孩
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要求都是八岁,感觉改到10-12岁比较合理,然后再制定一些特别的法条。主要是对这种儿童犯的处理太复杂了,你说他可恨吧也真的是可恨,但是确实不可否定的是儿童还是有相当的纠正机会的,刑法既要有处罚的功能,又要有教育的功能。法律它始终有它的局限性和滞后性,这是永远无法解决的
大陆法系国家法学生听啥英美法系啊🐶判例法很多时候也挺扯的
现在的小孩早熟得很,有些心机还厉害过大人
童颜什么
公选课都用来打游戏了,听个勾八🐶
万恶的资本主义🐶
无忌?
别去,他们岁数大
教唆未成年伤害他人,判刑更重
啥玩意啊,咋就拐到科比这来了。
尼玛🐶
我也觉得中国刑事责任年龄可以改了,12岁可能更合适?
兄弟 你是间接正犯,依然故意杀人罪
你以为酒驾撞死人判得轻啊?
说是《暗黑者》里的Darker更贴切吧
雇佣的话,你就是间接正犯。
老哥一听就是专业的 跟一个明显抬杠的 理他干嘛
不许动,举起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