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家人被一个13周岁的人杀了,且他不用负任何刑事责任,你会复仇吗?

虎扑用户762181
鼓励他做的对,我也不喜欢那个家人,人就应该按本能做事。让他自己讨厌他全家人,我想应该能看到xx的执行上限

嗯嗯嗯哎呀喂
引用 @杀戮的轮回 发表的:
这本小说个人感觉过誉了,从日期上诱导读者出现误判真的挺没劲的,因为这个诡计设的太硬了,都不如那个周二去听经… 后面情感部分也是,明明自己占有欲那么强,还说什么都为了女主。真是喜欢的话,是不求回报的

最后占有欲是演出来的啊 因为遇到他同学 肯定骗不过他 故意这样子的 也不想那个女的有心理负担什么的

随意调情
引用 @张聪慧 发表的:
就算没知觉也算,因为喝酒你就需要认识到酒后的风险,简言之就是你可以不喝酒,或者你不喝酒就完全可以避免,除非你是病理性的醉酒,可能吃个面包就醉了

那这样醉驾还搞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罪,直接故意杀人就行了

杀戮的轮回
引用 @嗯嗯嗯哎呀喂 发表的:
最后占有欲是演出来的啊 因为遇到他同学 肯定骗不过他 故意这样子的 也不想那个女的有心理负担什么的

跟着女主,撞到人家约会,引发女主内疚。这是让人家没有心理负担吗…

拾二是十三少的哥
带他混社会,被人打死

河边风在吹着头发飘动
引用 @长泽雅美的丈夫 发表的:
不给钱额不走!

这是钻石!

张聪慧
引用 @随意调情 发表的:
那这样醉驾还搞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罪,直接故意杀人就行了

还是有区别的,简单说故意杀人你知道你是在杀谁,就是特定的对象,而醉驾这种他们的侵害对象是不确定的,可能是马路上任何一个人,他也不知道是谁,并且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很多罪名最高刑也是死刑

虎扑用户731000
钓就硬钓

不怕榜上无名坚信脚下有路
引用 @旭旭不爱睡觉 发表的:
兄弟我都瞎说的,我看了南京这个事但没看详细瞎说一下,犯罪人的供词很混乱,没毒驾没酒驾,精神问题有待考虑,不配合,所以司法很难从客观条件推断他的主观意愿,不知道他超速那么多是什么心态,所以要件其实更符合交通肇事,但是他直接把人当场撞死后逃逸,只能判3—7年,为了罪刑适应,就定了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倒也不是纯粹为了判重而判的,这俩区别主要是主观心态,他超速那么多推定主观故意也没问题,只是他的供词和前后的一些行为确实让人很难分析主观情况。

这就是专业!

御剑扣篮勒布朗
引用 @请叫我喵喵君 发表的:

6人插眼

随意调情
引用 @张聪慧 发表的:
还是有区别的,简单说故意杀人你知道你是在杀谁,就是特定的对象,而醉驾这种他们的侵害对象是不确定的,可能是马路上任何一个人,他也不知道是谁,并且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很多罪名最高刑也是死刑

你这真把我整懵了,人家一开始不就是说的用醉驾掩盖故意杀人么,你先说没用,现在又有区别了?

张聪慧
引用 @随意调情 发表的:
你这真把我整懵了,人家一开始不就是说的用醉驾掩盖故意杀人么,你先说没用,现在又有区别了?

这个有点难理解,我的没用是指他逃避不了刑事责任,但是区别在于具体的罪名不同,这样说清晰吗

篮网巨头福尔兹
引用 @冰橙冷风 发表的:
我雇一个也未成年的把它杀了

特意翻下来评论你,这属于教唆,我10年前就想到了,当时查了下书后来自学了法律,打消了这个念头,杀人一定别靠其他人电影里拍了,靠他人的只能越陷越深

小玛莎和小马丁
引用 @陈信宏的小坤坤 发表的:
可以推定故意的 不需要你承认

如果真不是故意,就是巧合呢

天赋异禀后天努力
引用 @David_1998 发表的:
这个很容易吧。只要今天跟踪他一两次,过一两个月在喝醉酒撞他,也会判故意杀人吗?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最好也可以判到死刑的。 搞这么复杂有啥意义

虎扑用户146966
会,但不会把他搞死,会让他生不如死

超新星2020
应该会吧

虎扑用户805459
说不会的都是些什么人

随意调情
引用 @张聪慧 发表的:
这个有点难理解,我的没用是指他逃避不了刑事责任,但是区别在于具体的罪名不同,这样说清晰吗

当然知道逃避不了刑责,但是这两种罪名判出来的结果区别大了去了

李太霄
引用 @脑花er 发表的:
我就不信他永远走在监控器的视野内,而且到时候毁尸灭迹,很难定罪。

在哪里消失知道的,你在哪里消失也知道的,你什么时候在哪里再次出现也是知道的

蜗牛哥007
引用 @杀戮的轮回 发表的:
跟着女主,撞到人家约会,引发女主内疚。这是让人家没有心理负担吗…

这一切都是他故意设计的,还专门给别人拍下了照片。都是伪线索

张聪慧
引用 @随意调情 发表的:
当然知道逃避不了刑责,但是这两种罪名判出来的结果区别大了去了

你去看法条,区别不大

陈信宏的小坤坤
引用 @小玛莎和小马丁 发表的:
如果真不是故意,就是巧合呢

没有那么多的巧合 那就看你辩护律师的实力了 他能证明真的是巧合 那就逃过一劫 不能的话 推定故意 凉凉

陈信宏的小坤坤
引用 @陆望舒 发表的:
先喝瓶酒,然后一脚油门过去就完了,了不起一个危害公共安全,几年就出来了……

至于故意报复什么的,不认就是了,一口咬定喝醉了什么都不知道……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不是最高死刑吗 万一多撞死几个人呢 很多时候 精准的杀一个人很难得 你想杀一个 很容易杀错 多杀

老板猪头肉多少钱
引用 @JessicaJung郑秀妍 发表的:
大哥,我今年8岁。

???

禁区Knight
引用 @米兰利物浦 发表的:
对,前些天刚看罗翔老师发的视频专门讲过这个问题。海洋法系偏向理性,类似于人性本恶理论,英国最低10岁,10-14岁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美国多数州没有明确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一般认定最低7岁,7岁- 12岁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大陆法系偏向感性,类似于人性本善理论,小孩子都是天真无邪的,德国日本等最低都是14岁,我国法律也是偏向于大陆法系。但是随着时代在发展,初中生乃至小学生什么都懂了,14岁这个年龄确实低了,我们整体确实有降低年龄标准的倾向,只是最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落地。

甚至有些青少年仗着自己的身份,放肆得很。最好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量刑。 我想,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然后被家属复仇,这种事情多了会加速促进法律的完善吧。这是告诉他们别以为自己年纪小就不用负责,减少未成年犯罪的方法。(方法偏激了但能引起更大的舆论反响)

虎扑用户819134
雇未成年人杀人,一般构成间接正犯,责任还是你承担,小孩没事;如果小孩有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你构成教唆犯,按照主犯惩罚。所以不管怎么说,你自己去杀跟顾小孩去杀是一样的。

蛋疼狂魔
引用 @小小小飞飞飞的小号 发表的:
二十年前,在几个产煤大省请人开车肇事也就大几十万到100万左右,但现在这一手已经玩不了了

用不了这么多

托儿所列车
引用 @JessicaJung郑秀妍 发表的:
大哥,我今年8岁。

笑出鼻涕!你赔!

背打才是王道
引用 @错了就要认挨打要立正 发表的:
美国有恶意补足年龄法 不管你几岁 只要你犯罪的恶意足够大 补足虚拟年龄按成年判 该多少是多少

最多终身监禁

比如章莹颖案的凶手
成年人这么丧尽天良的行为还是终身监禁,没判死刑 [ 此帖被背打才是王道在2020-04-29 13:16修改 ]
北城柠檬精
《弗兰克卡斯特是怎样炼成的》

f
foye0909
引用 @LIZARDKING 发表的:
那不杀就行,给重伤。判个无期最多也就待30年。

不用啊,我就杀了他,自首,这种也就判10多年,然后监狱里面表现好点,争取10年出来也可以啊,只要不去想什么逍遥法外的操作就好。 如果有家底,赔对方点钱,签个谅解书,找个好律师,判得更少。

f
foye0909
引用 @西川明月 发表的:
复仇就应该是让对方死,或者生不如死,而且自己还能独善其身,开始新的人生,才叫复仇。被法律制裁了只能叫同归于尽。不过就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就算穷尽所有的智慧,几乎也很难完美的计划。。。

我用10年刑期,考虑自首和减刑后,换仇家一条命,我觉得值,因为对方13岁,正常途径你拿他没任何办法

虎扑用户180336
引用 @JessicaJung郑秀妍 发表的:
大哥,我今年8岁。

我,克莱曼婷,今年八岁

陈欧文陈库里
引用 @聂易之 发表的:
会,我以前就想到过不用抵命的策略了,经得起推敲,但我不想说。

不逼我到以仇为志的地步,我为什么要变成恶魔。既然现在不是恶魔,那么将恶魔的方法示之于人则有百害而无一益。

兄弟,我相信你说的是真的,但还是感觉好中二好羞耻

暗中观察123
引用 @背打才是王道 发表的:
最多终身监禁

比如章莹颖案的凶手
成年人这么丧尽天良的行为还是终身监禁,没判死刑

美国的终身监禁那是真的终身监禁,看美剧啥的监狱都有白发苍苍的老头。中国无期十几年就出来了。
陈欧文陈库里
潜藏在他身边,伺机而动,选最好的时机构成意外生亡

我在半夜捉乌鸦
引用 @禁区Knight 发表的:
甚至有些青少年仗着自己的身份,放肆得很。最好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量刑。 我想,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然后被家属复仇,这种事情多了会加速促进法律的完善吧。这是告诉他们别以为自己年纪小就不用负责,减少未成年犯罪的方法。(方法偏激了但能引起更大的舆论反响)

其实个人不是特别担心模仿犯出现,最担心的还是出来了接着作恶的,这种天生恶人于情于理不该放过,但是又很难界定,我记得杨德昌的《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就讲了一个暴戾又叹息故事,未成年人毕竟心智未开,即便身体成熟了,心灵依旧还不成熟,匆忙断定死刑不妥,而过低量刑又会放过恶人,取舍就在到底是放过恶人还是保全好人,要想有一个尽善尽美的解决办法实在是太难了,哎

背打才是王道
引用 @暗中观察123 发表的:
美国的终身监禁那是真的终身监禁,看美剧啥的监狱都有白发苍苍的老头。中国无期十几年就出来了。

然而这案子在中国绝对死刑
拯救人类好累
引用 @JessicaJung郑秀妍 发表的:
大哥,我今年8岁。

这踏马是8岁???

比犬帅
引用 @JessicaJung郑秀妍 发表的:
大哥,我今年8岁。

喝旺仔牛奶已经十二年了?

你好美啦
引用 @冰橙冷风 发表的:
我雇一个也未成年的把它杀了

你是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或帮助犯; 未成年人有犯罪事实但有违法阻却是由,无罪处理。

你好美啦
引用 @小猪要革命 发表的:
所以啊,我国的未成年保护法,大问题啊,保护的是施暴者而不是受害者

刑法规定的,年龄过低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谴责性阻却是由。 不过现在一个个案件都在给社会提醒,也有很多法学界人士在号召引入恶意补足条款,或直接降低无行为能力的年龄标准。

你好美啦
引用 @最胖男青年 发表的:
想得太简单了,警察找到未成年人稍微审讯一下就把你供出来了,你就是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还会因为你雇佣未成年人杀人,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对你加重惩罚。

不是间接正犯吧,帮助犯或教唆犯。

最胖男青年
引用 @你好美啦 发表的:
不是间接正犯吧,帮助犯或教唆犯。

有两种观点,传统观点认为只要教唆未达到责任年龄的人犯罪一律按间接正犯处理,第二种观点是看行为人对未达年龄的人有无支配力,如果具有规范意识和独立作案能力则构成教唆犯,反之则构成间接正犯,献上最近学的书的正文。

草蛋的起名
报仇是肯定要报仇的,但肯定不会只是杀了他这么简单。

洛克斯D吉贝克
引用 @过把感情瘾234 发表的:

077

玫瑰__Rose
引用 @冰橙冷风 发表的:
我雇一个也未成年的把它杀了

你还不如自己上了。不说这孩子的成功率,你又是主谋,又教唆未成年犯罪。

洛克斯D吉贝克
引用 @过把感情瘾234 发表的:

用成007表情包了兄弟

虎扑用户631256
建议看看法王罗祥的视频,里面讲解了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利弊

l
lovingLPL
引用 @精神病院张医生 发表的:
资本主义还是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这些国家大多没有死刑呢🌝

嗯嗯嗯哎呀喂
引用 @杀戮的轮回 发表的:
跟着女主,撞到人家约会,引发女主内疚。这是让人家没有心理负担吗…

放狠话,让女主以为自己是跟踪狂。之后自首时,让警方以为自己是变态就顺理成章了。

嗯嗯嗯哎呀喂
引用 @杀戮的轮回 发表的:
跟着女主,撞到人家约会,引发女主内疚。这是让人家没有心理负担吗…

要是汤川没有告诉女主真相,女主肯定和那个男的在一起了,这才是石神想要的!你没有get到男主的大爱精神呐

漆白乔木
我必沙他
用户1828142567
引用 @傅云苍 发表的:
反正我觉得14周岁真的太大了,14周岁基本是初二、初三,我觉得初二初三的学生,绝对有清晰、自主的思维能力和行为能力。

我们那时候的14 15什么水平自己清楚的很,何况是现在这些小孩

虎扑用户649563
我真的会想办法杀了他

虎扑用户813770
引用 @杰杰爱彩虹嗷 发表的:
改到7周岁吧

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要求都是八岁,感觉改到10-12岁比较合理,然后再制定一些特别的法条。主要是对这种儿童犯的处理太复杂了,你说他可恨吧也真的是可恨,但是确实不可否定的是儿童还是有相当的纠正机会的,刑法既要有处罚的功能,又要有教育的功能。法律它始终有它的局限性和滞后性,这是永远无法解决的

虎扑用户813770
引用 @湖人传奇巨星kobe 发表的:
兄弟英美法系学的可以啊,我压根就没听过课🐶

大陆法系国家法学生听啥英美法系啊🐶判例法很多时候也挺扯的

打球用腳
引用 @黑丝篮球鞋 发表的:
我也听过这种说法,我觉得我国可以参考一下,洋为中用嘛,现在一些桑心病狂的未成年人说不懂事都是扯淡,他们是太懂法了~

现在的小孩早熟得很,有些心机还厉害过大人

打球用腳
引用 @请叫我喵喵君 发表的:

童颜什么

湖人传奇巨星kobe
引用 @慢慢看世界的我 发表的:
大陆法系国家法学生听啥英美法系啊🐶判例法很多时候也挺扯的

公选课都用来打游戏了,听个勾八🐶

奆根侠
引用 @我爱世人 发表的:
那资本主义还是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万恶的资本主义🐶

一起写我们的结局
引用 @打球用腳 发表的:
童颜什么

无忌?

百元之人
引用 @JessicaJung郑秀妍 发表的:
大哥,我今年8岁。

别去,他们岁数大

s
sanssi
引用 @宮下华奈 发表的:
那不行,要找一个毫无联系的未成年开车撞死他,这样👮🏻还找不到证据,找到证据也没法定罪🐶

教唆未成年伤害他人,判刑更重

K
Kobe2408Bryant
引用 @沈威 发表的:
你可以研究一下科比当年的经典案例

啥玩意啊,咋就拐到科比这来了。

虎扑用户473236
引用 @蓝色领子 发表的:
这他妈是八岁?

尼玛🐶

九龙路帕金斯
引用 @老八泄黄堡 发表的:
这不是未成年保护法,这是刑法,很多国家都有这样的法律,只不过年龄不同,比如英国是十岁。

我也觉得中国刑事责任年龄可以改了,12岁可能更合适?

虎扑用户069525
引用 @JessicaJung郑秀妍 发表的:
大哥,我今年8岁。

兄弟 你是间接正犯,依然故意杀人罪

虎扑用户173470
我选了第二个选项,不是为了遵纪守法,而是我成年了我怕。

并不是很懂
引用 @孙桑笑川君 发表的:
车上放瓶酒,撞死喝两口。

你以为酒驾撞死人判得轻啊?

蓝珏举世无双
我觉得应该按成人刑法判决,但是并不立即执行,等到成年后执行判决。

勒布莱恩特詹姆斯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霹雳无敌仲恺小霸王
家人呢,不索性来个咸家产?

虎扑用户934005
看过暗黑者吗?你的第一个选项和Darker的存在意义是一样的

虎扑用户934005
引用 @ClancyBear 发表的:
楼主你以后要是写本像《嫌疑人x的献身》的小说,一定要在虎扑宣传一下啊。当然是在你觉得你今生都没必要用这方法的情况下

说是《暗黑者》里的Darker更贴切吧

M
Ma思ter
这孩子会去管教所,成年后继续量刑。蹲完出来也废了,融不进社会。杀了人,哪有那么便宜的事?

吐小特
引用 @JessicaJung郑秀妍 发表的:
大哥,我今年8岁。

雇佣的话,你就是间接正犯。

拉文莺歌合砍81分
引用 @张聪慧 发表的:
还是有区别的,简单说故意杀人你知道你是在杀谁,就是特定的对象,而醉驾这种他们的侵害对象是不确定的,可能是马路上任何一个人,他也不知道是谁,并且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很多罪名最高刑也是死刑

老哥一听就是专业的 跟一个明显抬杠的 理他干嘛

小Y的Y
天天盯着他,总有一天会闯红灯之类的,然后一脚油门,应该不用死。。

来杯波本吧
13岁的人把家里人杀了,8岁的你去复仇。宁就是宇智波佐助复仇宇智波鼬?

虎扑用户925489
我不否认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我强烈建议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14周岁以下不负刑事责任换成12周岁,14岁和12岁虽然只差两年,但是心智是截然不同的。

虎扑用户615013
引用 @蓝色领子 发表的:
这他妈是八岁?

不许动,举起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