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家人被一个13周岁的人杀了,且他不用负任何刑事责任,你会复仇吗?

给各位jr拜个早年
引用 @脑花er 发表的:
杀了,然后拖家里,吃了,干干净净。

不行,你有重大翻案嫌疑的,一报警,警察第一个就是找你。而且先不说你一条尸要吃多久,就是烹食过程中的血,毛发,就不可能完全清理干净。

神乐的定春
引用 @用户0147645366 发表的:
假装不经意,这警察也不是傻子吧

疑罪从无啊。。只要有完美的逻辑,且没有引起媒体热点,是不会重判的。警察哪有那么多时间把一个案子解出不同的答案。

虎扑用户051300
我觉得那些选不会的人,可以去投胎了,下辈子别做人了

用户0147645366
引用 @神乐的定春 发表的:
疑罪从无啊。。只要有完美的逻辑,且没有引起媒体热点,是不会重判的。警察哪有那么多时间把一个案子解出不同的答案。

没用的,这种行为只是一时冲动的想法,时间久了也不太会这么做了

性感迷人的牛战士
引用 @傅云苍 发表的:
反正我觉得14周岁真的太大了,14周岁基本是初二、初三,我觉得初二初三的学生,绝对有清晰、自主的思维能力和行为能力。

而且现在14岁比以前大只的多。。

凯撒塔
引用 @傅云苍 发表的:
反正我觉得14周岁真的太大了,14周岁基本是初二、初三,我觉得初二初三的学生,绝对有清晰、自主的思维能力和行为能力。

现在孩子早熟了

M
MPacman
引用 @最胖男青年 发表的:
想得太简单了,警察找到未成年人稍微审讯一下就把你供出来了,你就是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还会因为你雇佣未成年人杀人,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对你加重惩罚。

买几条大型犬 找人训好 拉过去咬死仇敌

金蛇郎君夏雪宜778
引用 @傅云苍 发表的:
反正我觉得14周岁真的太大了,14周岁基本是初二、初三,我觉得初二初三的学生,绝对有清晰、自主的思维能力和行为能力。

可以降到12周岁,

啊呜呃噫
引用 @脑花er 发表的:
现实生活中应该很难搞到强酸吧?而且会腐蚀下水道,下水道一漏水就暴露了

排水之前用强碱中和一下

癫狂点唱机
引用 @脑花er 发表的:
杀了,然后拖家里,吃了,干干净净。

老汉尼拔了🐶

我是你三三大爷
引用 @错了就要认挨打要立正 发表的:
美国有恶意补足年龄法 不管你几岁 只要你犯罪的恶意足够大 补足虚拟年龄按成年判 该多少是多少

这节课罗老师讲过,貌似大陆法系会给这种未成年加个年限,海洋法系相对会像美国那样
虎扑用户061132
引用 @傅云苍 发表的:
反正我觉得14周岁真的太大了,14周岁基本是初二、初三,我觉得初二初三的学生,绝对有清晰、自主的思维能力和行为能力。

兄弟,我觉得你说的有道理,而刑法也有综合考虑的因素。我觉得行为人的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都非常重要。作为缺乏阅历的未成年人认识能力会有时代的局限,而控制能力更是大大不足。所以大概这是定到14岁的原因之一。我觉得您的本意是强调对其主观恶意的考察吧,我也盼望以后能酌情考虑这些,不然有些弱势群体实在是太惨了...

b
billingFOX
引用 @西川明月 发表的:
复仇就应该是让对方死,或者生不如死,而且自己还能独善其身,开始新的人生,才叫复仇。被法律制裁了只能叫同归于尽。不过就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就算穷尽所有的智慧,几乎也很难完美的计划。。。

确实 现在真正能复仇切自身无恙 唯有一个办法就是钻法律的漏洞

东方镜
引用 @央行北平分行方步亭 发表的:
精神病患者。很简单。装疯卖傻即可。

有点难 除非你很熟悉

n
newfag
可以的话,亲手凌迟了,还拍下来,让那人领略一下百年前的恐惧。
西
西川明月
引用 @拉风的昵称只允许汉字 发表的:
可以试着最新的无头案的手法来,完美复刻的话至少还能苟活久一点,很多无头案不是靠时间就是靠科技的

我看过一个新闻,不知真假,就是说一个罪犯作案之后留了三张扑克牌,解开谜题就能抓到他,结果没过一天罪犯就被抓到了,他很纳闷,问警察怎么解开谜题的。警察说,有扑克牌吗,什么迷题,,我们就是看监控排查出来是你的。。

东方镜
引用 @科比最后的后仰 发表的:
警察一查就能查出来你的动机,毕竟有少年杀人的命案关联啊…

你要有证据

虎扑用户158423
引用 @EndaYuan 发表的:
会,而且不是针对于他1个人复仇,斩草除根

一样的想法

順丰快递
引用 @金蛇郎君夏雪宜778 发表的:
可以降到12周岁,

我12周岁就已经一米八了,虽然现在也才184

湖仁縂冠军
引用 @冰橙冷风 发表的:
我雇一个也未成年的把它杀了

间接正犯了解一下

东方镜
引用 @特仑苏穷逼 发表的:
骨头?

磨成粉

C
Colonel_L
引用 @JessicaJung郑秀妍 发表的:
大哥,我今年8岁。

别叫哥,叫叔

虎扑用户106197
引用 @请叫我喵喵君 发表的:

这是8岁?

虎扑用户244936
让医生开精神病证明,然后自己去伸张正义

绝对不要放弃啊
引用 @聂易之 发表的:
会,我以前就想到过不用抵命的策略了,经得起推敲,但我不想说。

不逼我到以仇为志的地步,我为什么要变成恶魔。既然现在不是恶魔,那么将恶魔的方法示之于人则有百害而无一益。

点赞三观

六一儿童劫
引用 @JessicaJung郑秀妍 发表的:
大哥,我今年8岁。

8岁不行,我13

波兰大摆锤周巨侠
会呀 血债必须血来还

喝遍啤酒
引用 @ClancyBear 发表的:
楼主你以后要是写本像《嫌疑人x的献身》的小说,一定要在虎扑宣传一下啊。当然是在你觉得你今生都没必要用这方法的情况下

如果可以接受那个人会在几年时间之内慢慢死去,那办法还是很多的。

m
melo总冠军
会,开车不小心撞他主动报案会判几年?

f
fhchuhui
复仇啊 我会让他痛不欲生

不是外援胜似外援
引用 @冰橙冷风 发表的:
我雇一个也未成年的把它杀了

那还不如你自己亲自动手,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火星人0841
引用 @错了就要认挨打要立正 发表的:
美国有恶意补足年龄法 不管你几岁 只要你犯罪的恶意足够大 补足虚拟年龄按成年判 该多少是多少

你看下罗翔老师的解释,咱们和美国法律不一样,咱们是依法治国,要按照法律办事,法律上怎么写,怎么判,顶多可以支持被告监护人的民事赔偿,但是判处未满14周岁儿童死刑是不可能的。
腾春龙的爹
引用 @老八泄黄堡 发表的:
这不是未成年保护法,这是刑法,很多国家都有这样的法律,只不过年龄不同,比如英国是十岁。

只要这种未满14岁杀人多到一定程度了,应该会有所修改

冷月可是妹子
引用 @冰橙冷风 发表的:
我雇一个也未成年的把它杀了

你教唆从重处罚大概率你死刑

西
西川明月
引用 @cola132 发表的:
推荐一本漫画,快乐人生,里面就有这一章,父母被一群初中混混打死了,混混直接放了,男主开车撞被现场蹲着保护混混的jc抓了,真的绝望。

日本的漫画,恶心人真的有一套。。

木头人翡府
我啊。会把他的脖子上神经给剁了。让他瘫痪一辈子。慢慢的等死。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他用几十年时间来惭悔

孙桑笑川君
引用 @一个很吊的人 发表的:
估计还是判故意杀人罪,除非你有背景跟钱,能让判定为交通事故,而且对方家属也不上诉

怎么判估计要问张三了。事实是,我确实酒量不行,且之前一段时间,由于受到打击一直酗酒。被捕后死不承认,并表示这是天意,是怨鬼索命。最后再带动一波舆论。个人觉得,或许判不到七年。

你来之前我们就已经开始赢球了
13岁?我们老家有一个初一的和初三的打架,下了晚自习就在操场上打群架,那个初一的把初三的捅了一刀,送往医院途中死了,县医院不敢接送的市里面,我们这边去市里面要差不多两三个小时,这个是15年的事情。然后那个初一的去年还是前年听他们说好像是在澳门看场子还是干嘛,初三的那个他家长是说等他成年在慢慢收拾他。这个事情当时闹的很大,以至于我们初中初三的是分到另一个学校,只有初三的在里面读,才上任半年多的校长被下了,后来在县一中当老师。这些都是15年的事情了不知道后面的情况,前几年我们贵州这边小孩子打架本来就多,当然我也打过,但是都没出什么事情,所以告诉各位jrs没事别打架

搬砖民工
引用 @小小小飞飞飞的小号 发表的:
二十年前,在几个产煤大省请人开车肇事也就大几十万到100万左右,但现在这一手已经玩不了了

五年前我们下属公司去某省最乱的地市投标时还遇到过。泥头车一开,抽两口就算毒驾(本身很多司机也抽),要一击毙命就一击毙命。还好那天是警告一下,擦一下就走了,没死人。

裸奔的小蜗牛牛
引用 @傅云苍 发表的:
反正我觉得14周岁真的太大了,14周岁基本是初二、初三,我觉得初二初三的学生,绝对有清晰、自主的思维能力和行为能力。

我读初中的那年代,初中混混日常带刀,砍起人来没轻没重的。

高手的名字一直以来就是这么长
是前些天的那个事件吗?13岁杀了一个女孩

我要从南朴到北还要从白朴到黑
引用 @勒布朗必追乔丹 发表的:
目前最高级的智商,一方面在资本市场多空双收,另一方面就是在所有规则下钻孔子。 我写过一本小说,是现代科技下,我国“天网”布控的情况下,完全无罪的杀人小说。不能发表。 其实杀人很难吗?比如说,用资本杀人,比如身处首富低位,要除掉个谁谁谁很难吗?太容易了。 但是,自己亲自杀人享受过程,同时还要有完全的不在场证明,这就不容易了。

老哥,可以私信看一波吗,现有的类似小说都太脑残了

野爹赵信
赵力宝?

最胖男青年
引用 @冻结的手 发表的:
是从重,不是加重……本来还可能死缓续上两年,这个直接死立执

老哥用词严谨,你说得对,应该是从重处罚。

最胖男青年
引用 @MPacman 发表的:
买几条大型犬 找人训好 拉过去咬死仇敌

一样的,大型犬怎么会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仇敌周围,这本身就很奇怪一查监控就找到凶手了,依然构成故意杀人罪,大型犬活活咬死会被判定为手段残忍,还是从重处罚……

我为威少来虎扑
引用 @聂易之 发表的:
会,我以前就想到过不用抵命的策略了,经得起推敲,但我不想说。

不逼我到以仇为志的地步,我为什么要变成恶魔。既然现在不是恶魔,那么将恶魔的方法示之于人则有百害而无一益。

你别这么清醒好不好,太吓人了

虎扑用户493951
引用 @JessicaJung郑秀妍 发表的:
大哥,我今年8岁。

这特么是八岁?

虎扑JR0651935789
引用 @脑花er 发表的:
杀了,然后拖家里,吃了,干干净净。

会有血液反应的。。。而且残留很多dna

我为威少来虎扑
引用 @勒布朗必追乔丹 发表的:
目前最高级的智商,一方面在资本市场多空双收,另一方面就是在所有规则下钻孔子。 我写过一本小说,是现代科技下,我国“天网”布控的情况下,完全无罪的杀人小说。不能发表。 其实杀人很难吗?比如说,用资本杀人,比如身处首富低位,要除掉个谁谁谁很难吗?太容易了。 但是,自己亲自杀人享受过程,同时还要有完全的不在场证明,这就不容易了。

那么怎么才能看到你的小说呢

杨超越老爸
引用 @孙桑笑川君 发表的:
车上放瓶酒,撞死喝两口。

那也太便宜他了啊 。。我要让他想死都难。。

2
23Laker总冠军
不懂就问,间接性精神病是个什么病来的🐶

宮下华奈
引用 @孙桑笑川君 发表的:
之前半个月,天天喝,耍酒疯。

那不行,要找一个毫无联系的未成年开车撞死他,这样👮🏻还找不到证据,找到证据也没法定罪🐶

上边先生
引用 @孙桑笑川君 发表的:
车上放瓶酒,撞死喝两口。

不靠谱,是不是有预谋犯罪警察查不出来?查不出来你还搞什么酒驾,直接神不知鬼不觉杀掉呗。

i
inboyg
引用 @冰橙冷风 发表的:
我雇一个也未成年的把它杀了

如果你被找到证据,很容易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
艾艾艾呦喂
当你复仇的时候,法律就来了

王小明他爸爸
引用 @EndaYuan 发表的:
会,而且不是针对于他1个人复仇,斩草除根

我也是。既然动手肯定把他那没教好的家庭通通干掉

大写的的牛人
引用 @孙桑笑川君 发表的:
车上放瓶酒,撞死喝两口。

禁不起推敲,撞死的人与你有矛盾关系,法官傻的不成

随意调情
引用 @张聪慧 发表的:
没用的,醉酒分病理性和生理性,就算是病理性如果是自己明知的一样还是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

起码不会算故意杀人吧

少主你可安好
引用 @冰橙冷风 发表的:
我雇一个也未成年的把它杀了

车祸不是更简便吗?

张啊花
引用 @聂易之 发表的:
会,我以前就想到过不用抵命的策略了,经得起推敲,但我不想说。

不逼我到以仇为志的地步,我为什么要变成恶魔。既然现在不是恶魔,那么将恶魔的方法示之于人则有百害而无一益。

记住你的名字,以后我身边如果有人需要,就找你买idea

本间葵
引用 @聂易之 发表的:
会,我以前就想到过不用抵命的策略了,经得起推敲,但我不想说。

不逼我到以仇为志的地步,我为什么要变成恶魔。既然现在不是恶魔,那么将恶魔的方法示之于人则有百害而无一益。

化身👿?

陈奕迅在红磡体育馆唱歌
我是守法公民杰拉德-陷落-巴特勒🐶

做饭很好吃
引用 @小玛莎和小马丁 发表的:
只要死不承认。。。。。

法庭上不管你认不认的 只要证据链齐全,照样判故意杀人 最大的证据是预谋,比如上网发这个帖子询问

勒布朗必追乔丹
引用 @我为威少来虎扑 发表的:
那么怎么才能看到你的小说呢

签过协议,不能发表。

麦克格雷涛
本来死一个人,我复仇,大概率会在死一个人且挽回不了后,再毁掉两个人,我会选择把他净化成一个大好人。没错,我就是南帝。

控水前锋
引用 @AGiftedKid 发表的:
其实可以搞个猪圈,给猪饿个三天保证啥都不剩

我感觉我在哪儿看到过这个案例的

S
SwagLiTB
引用 @傅云苍 发表的:
反正我觉得14周岁真的太大了,14周岁基本是初二、初三,我觉得初二初三的学生,绝对有清晰、自主的思维能力和行为能力。

初二初三是人最坏的时候

科麦之后再无偶像
引用 @这个男人好优秀 发表的:
这个比较稳

怎么个稳法?酒驾有什么说法吗

虎扑JR1476354012
引用 @西川明月 发表的:
复仇就应该是让对方死,或者生不如死,而且自己还能独善其身,开始新的人生,才叫复仇。被法律制裁了只能叫同归于尽。不过就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就算穷尽所有的智慧,几乎也很难完美的计划。。。

精神病证书了解下
孟菲斯JaMorant
引用 @金蛇郎君夏雪宜778 发表的:
可以降到12周岁,

我觉得可以降到10岁

轮到你笑了
引用 @0赵四0 发表的:
尼玛!尼玛!尼玛!尼玛!

尼玛!尼玛!

货损出把戏
引用 @孙桑笑川君 发表的:
之前半个月,天天喝,耍酒疯。

没执行计划因为危险驾驶先被吊销执照???

赛季新冠菌戈贝尔
引用 @蜜猪仔 发表的:
啊这,这些人也太nt了吧,正视差距都做不到...

理智的一些说中国人口多,各种人都有,如果未成年法律过于严格可能会有很多极端案例,有些人就直接说我让滚去美国当美帝未来花朵😓

洛城之子保罗乔治
引用 @EndaYuan 发表的:
会,而且不是针对于他1个人复仇,斩草除根

但你也不能这么直接说出来,虽然我也是这么想的🐶

虎扑用户870211
这是我见到为数不少没有lzsb,且残酷的选项

U
URmyshane
引用 @JessicaJung郑秀妍 发表的:
大哥,我今年8岁。

秀妍啊 你是真活跃

科科科科科比利
引用 @轮到你笑了 发表的:
尼玛!尼玛!

就是你 我算着日子咧

勒布朗必追乔丹
引用 @我要从南朴到北还要从白朴到黑 发表的:
老哥,可以私信看一波吗,现有的类似小说都太脑残了

不行。签过协议,不可公开。

0
06年最年轻炮蜜
引用 @天雨不姓王 发表的:
哎夏天快到了买一个蚊帐吧,瞧把孩子给咬的

🐶

孙桑笑川君
引用 @宮下华奈 发表的:
那不行,要找一个毫无联系的未成年开车撞死他,这样👮🏻还找不到证据,找到证据也没法定罪🐶

找的未成年“打死也不说”?

w
wty0731
引用 @孟菲斯JaMorant 发表的:
我觉得可以降到10岁

这个东西直接降到1周岁吧

卡梅隆安东尼me7o
引用 @东方镜 发表的:
磨成粉

小钢炮打粉机

c
chnspeed
引用 @JessicaJung郑秀妍 发表的:
大哥,我今年8岁。

你先发育几年再说

q
qparkorg121
引用 @果果球王 发表的:
这样有关联关系的,警方只要介入调查你很难脱干系。

一口咬定?

聪明的小赵
引用 @老八泄黄堡 发表的:
这不是未成年保护法,这是刑法,很多国家都有这样的法律,只不过年龄不同,比如英国是十岁。

只能是整点智商的了,精心设计一个意外。之前好像是金田一看过一个完美犯罪。

q
qparkorg121
引用 @勒布朗必追乔丹 发表的:
签过协议,不能发表。

为什么签协议啊……

用户1073865840
引用 @聂易之 发表的:
会,我以前就想到过不用抵命的策略了,经得起推敲,但我不想说。

不逼我到以仇为志的地步,我为什么要变成恶魔。既然现在不是恶魔,那么将恶魔的方法示之于人则有百害而无一益。

我会用不违法的行为祸害他的一生,比如从此不再工作,混社会但是不犯罪,然后带坏他,带他上网,PC,打架,并且鼓励他做这些事情,甚至平时的一些小的违法行为我会出钱出力替他摆平,等他到十八岁之后,他就是一个社会的毒瘤,我觉得一个能够在13岁杀人的小孩子肯定是天性恶劣的人,应该是不会听父母管教的吧,和父母吵架我会带他去玩,让他在我这里得到快乐,并且痛恨父母,等他长大成人,犯下弥天大罪。 这个我是从法制栏目看到的,原本是一个父亲知道自己的孩子不是亲生的,是他老婆和另外一个男人生下来的,然后就这么做,最后那个孩子亲手杀了自己的亲生父母...

l
leex111
引用 @Luka东契奇7 发表的:
没有教唆罪,所有的罪都存在教唆犯与实行犯,他这就是教唆犯,定罪量刑没区别的。

教唆未成年人我记得是从重处罚吧

x
xiaoxin4747
引用 @唠嗑必总冠军 发表的:
微博鲍毓明警告!🐶

说来神奇,这么大件事现在居然一点热度都没了?而且也没有什么新进展,他后台是有多硬

每日世界阿斯马卡太阳体育报
引用 @演员吴彦祖 发表的:
美国现在也没有了未成年人死刑的案例啊,法律修改了,以前是有十来岁上电椅的。

终身监禁对我来说够了

脑花er
引用 @JessicaJung郑秀妍 发表的:
大哥,我今年8岁。

我好像发现了一个新兴产业

用户1073865840
引用 @用户1073865840 发表的:
我会用不违法的行为祸害他的一生,比如从此不再工作,混社会但是不犯罪,然后带坏他,带他上网,PC,打架,并且鼓励他做这些事情,甚至平时的一些小的违法行为我会出钱出力替他摆平,等他到十八岁之后,他就是一个社会的毒瘤,我觉得一个能够在13岁杀人的小孩子肯定是天性恶劣的人,应该是不会听父母管教的吧,和父母吵架我会带他去玩,让他在我这里得到快乐,并且痛恨父母,等他长大成人,犯下弥天大罪。 这个我是从法制栏目看到的,原本是一个父亲知道自己的孩子不是亲生的,是他老婆和另外一个男人生下来的,然后就这么做,最后那个孩子亲手杀了自己的亲生父母...

我微薄的法学知识告诉我这个应该不违法...有法学博士能指导一下吗🤣

武当扫地部部长
引用 @詹太公垂钓 发表的:
我去,你这个琢磨的方向有点奇怪。

我是琢磨过怎么自杀既不特别地影响别人又能biss还爽,最后得出结论是花光积蓄干些想做的事(哪些就不用我详述了🐶),然后跳崖。

虎扑用户613563
引用 @随意调情 发表的:
起码不会算故意杀人吧

会,酒后激情杀人一样故意,除非你喝到没知觉没认识能力而这种条件过于理想了

我在广场看自行车
引用 @错了就要认挨打要立正 发表的:
美国有恶意补足年龄法 不管你几岁 只要你犯罪的恶意足够大 补足虚拟年龄按成年判 该多少是多少

妈的,资本主义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武当扫地部部长
引用 @小玛莎和小马丁 发表的:
只要死不承认。。。。。

事先都得踩点,这一踩点就暴露了。

武当扫地部部长
引用 @傅云苍 发表的:
反正我觉得14周岁真的太大了,14周岁基本是初二、初三,我觉得初二初三的学生,绝对有清晰、自主的思维能力和行为能力。

最脑瘫,最无法无天的时期就是初中,高中都会稍微收敛点。我算个乖学生,但我初中时都有很多脑瘫想法,不过控制得住没表现出来,高中就消失了。

虎扑用户982810
引用 @灯泡灯灯灯 发表的:
说的简单,你以为教唆那么容易定罪呢?

说的简单 你以为你犯了罪一句我不清楚我不认识他就可以赖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