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冰橙冷风 发表的: 我雇一个也未成年的把它杀了
引用 @我我我妻善逸 发表的: 有区别,雇佣未成年人更严重
引用 @回帖门外汉 发表的: 雇佣未成年跟雇佣成年人有区别吗?
引用 @聂易之 发表的:会,我以前就想到过不用抵命的策略了,经得起推敲,但我不想说。不逼我到以仇为志的地步,我为什么要变成恶魔。既然现在不是恶魔,那么将恶魔的方法示之于人则有百害而无一益。
引用 @老八泄黄堡 发表的: 这不是未成年保护法,这是刑法,很多国家都有这样的法律,只不过年龄不同,比如英国是十岁。
引用 @希焱妹妹 发表的: 多少钱?我六岁
引用 @张伟大律所 发表的:这算间接正犯吧。未成年人应该看作工具
引用 @詹太公垂钓 发表的: 我去,你这个琢磨的方向有点奇怪。
引用 @小猪要革命 发表的: 所以啊,我国的未成年保护法,大问题啊,保护的是施暴者而不是受害者
引用 @错了就要认挨打要立正 发表的: 美国有恶意补足年龄法 不管你几岁 只要你犯罪的恶意足够大 补足虚拟年龄按成年判 该多少是多少
引用 @脑花er 发表的: 杀了,然后拖家里,吃了,干干净净。
引用 @AaronRoger 发表的: 那你这个是不是算教唆罪和谋杀并行啊……
引用 @特仑苏穷逼 发表的: 骨头?
引用 @国际米兰四号 发表的: 教唆犯负全部责任
引用 @JessicaJung郑秀妍 发表的: 大哥,我今年8岁。
引用 @脑花er 发表的: 高压锅一炖,骨头也烂了。
引用 @潇湘秋色 发表的: 这是间接正犯吧
引用 @风之酷6 发表的: 开车假装不经意撞死他不就得了,你买凶杀人还是重判的
引用 @王多渔 发表的: 没人信,我都不信!!
引用 @椰汁上头 发表的: 直接开车就行
引用 @孙桑笑川君 发表的:车上放瓶酒,撞死喝两口。
引用 @EndaYuan 发表的:会,而且不是针对于他1个人复仇,斩草除根
引用 @湖人传奇巨星kobe 发表的: 兄弟英美法系学的可以啊,我压根就没听过课🐶
引用 @by白兔two 发表的: 吃完拉屎喂鱼,再把鱼吃了
引用 @黑丝篮球鞋 发表的: 我也听过这种说法,我觉得我国可以参考一下,洋为中用嘛,现在一些桑心病狂的未成年人说不懂事都是扯淡,他们是太懂法了~
引用 @灯泡灯灯灯 发表的:。。。你吓到我了
引用 @国际米兰四号 发表的: 间接正犯是骗或者胁迫别人犯罪的
引用 @望鲸信 发表的: 简直周到极了哈哈
引用 @银河艳星 发表的: 监控?
引用 @TP9333 发表的:科技在进步 早时候想的手法现在早不适用了 而且人家出问题 第一嫌疑还是你 逃不了的 如果真想着这个复仇就要抱着同归于尽的想法 像电影那些手法看看就好了别当真
故意杀人罪,间接正犯
有理!
未成年反正就教育一下,不至于到要坐牢把人供出来的程度吧?不过未成年心智不是很成熟,大概率还是会供出来的。
二十年前,在几个产煤大省请人开车肇事也就大几十万到100万左右,但现在这一手已经玩不了了
美国有恶意补足年龄法 不管你几岁 只要你犯罪的恶意足够大 补足虚拟年龄按成年判 该多少是多少
六岁怕是被反杀吧
感谢张律师指教,有这样专业的jr虎扑实在太幸福了
复仇就应该是让对方死,或者生不如死,而且自己还能独善其身,开始新的人生,才叫复仇。被法律制裁了只能叫同归于尽。不过就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就算穷尽所有的智慧,几乎也很难完美的计划。。。
杀了,然后拖家里,吃了,干干净净。
精神病患者。很简单。装疯卖傻即可。
虽然但是,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14岁也是跟德国学的…这也不是在保护施暴者,乐观主义学派认为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教育改善,他们没有辨认和控制能力
兄弟英美法系学的可以啊,我压根就没听过课🐶
和你自己杀有区别?不都是死刑
主谋罪可大了。。
具体法条我不记得了,但教唆雇佣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杀人,不是教唆罪,按故意杀人罪主犯算
花钱找艾滋病病人色诱他,然后肛他🤒
骨头?
忘了说,教唆未成年人犯罪不但负完全责任,还要从重处罚
艹,我发现就你这个最天衣无缝
不懂就问,那挑拨这个杀人犯和同学之间关系,然后同学杀了他算犯法吗?
高压锅一炖,骨头也烂了。
这是间接正犯吧
资本主义还是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简直周到极了哈哈
建议自首
间接正犯是骗或者胁迫别人犯罪的
华子良??
其实可以搞个猪圈,给猪饿个三天保证啥都不剩
假装不经意,这警察也不是傻子吧
三岁就和他妈一样高
得大点的车,最好是碾碎
你这个叫间接正犯
就死腻的,额算的日子了
凶手死前留下一句惊天地 泣鬼神的遗言:“这踏🐎是八岁?!”
就怕打蛇不死尾随上棍
找不到尸体全失踪
其实我也想过。而且其实不算难。但我也不会说,这有点教唆违法犯罪的意思。反正大概就是运用一些策略但不用被判死刑的方法。但真要想无罪开脱我至今还没想到什么十拿九稳的办法
这样有关联关系的,警方只要介入调查你很难脱干系。
这个比较稳
巧了,我也8岁。
吃完拉屎喂鱼,再把鱼吃了
目前最高级的智商,一方面在资本市场多空双收,另一方面就是在所有规则下钻孔子。 我写过一本小说,是现代科技下,我国“天网”布控的情况下,完全无罪的杀人小说。不能发表。 其实杀人很难吗?比如说,用资本杀人,比如身处首富低位,要除掉个谁谁谁很难吗?太容易了。 但是,自己亲自杀人享受过程,同时还要有完全的不在场证明,这就不容易了。
故意杀人罪间接正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甚至有可能从重处罚
能做到的话我是肯定会去做的
…警察也会查的
8岁几百个月啊🐶
你雇人杀你要坐牢
窃听风云3,古天乐就是这样撞死钱嘉乐的
不止他一个人想过 我也想过 不是我是恶魔 是看了太多新闻 这世上恶魔太多了
卧槽 我老家年前就有一个 小时候还一起玩过 只不过没吃干净 被抓了
反正我觉得14周岁真的太大了,14周岁基本是初二、初三,我觉得初二初三的学生,绝对有清晰、自主的思维能力和行为能力。
你可以研究一下科比当年的经典案例
我也听过这种说法,我觉得我国可以参考一下,洋为中用嘛,现在一些桑心病狂的未成年人说不懂事都是扯淡,他们是太懂法了~
老喰种了
吃完鱼再拉屎,屎再喂鱼,然后再喂鱼,再拉屎。。。。。。。。?
。。。你吓到我了
上次我在网上说在未成年惩罚和保护这方面,美国确实比我们做的好,然后被追着喷.....
继续拉屎咋办🐶
说的简单,你以为教唆那么容易定罪呢?
监控?
如果把人逼急了,真是啥事都做的出来,法律不惩罚他,我就亲自惩罚。
极强的画面感哈哈
这就是间接正犯,按照现行四要见。。。
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
但凡有一滴血或者头发骨头在家里被发现,你就说不清了。
因为某些人只会在狗身上跟所谓的现代文明接轨,谁管你人做什么🐶
可以,我都脑补出来了
法官的自主裁量权太大,这里面可操作的门道就多了
我就不信他永远走在监控器的视野内,而且到时候毁尸灭迹,很难定罪。
那不杀就行,给重伤。判个无期最多也就待30年。
那你就是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了,还是要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