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火星人0841 发表的:你看下罗翔老师的解释,咱们和美国法律不一样,咱们是依法治国,要按照法律办事,法律上怎么写,怎么判,顶多可以支持被告监护人的民事赔偿,但是判处未满14周岁儿童死刑是不可能的。
引用 @赛季新冠菌戈贝尔 发表的: 理智的一些说中国人口多,各种人都有,如果未成年法律过于严格可能会有很多极端案例,有些人就直接说我让滚去美国当美帝未来花朵😓
引用 @ClancyBear 发表的: 楼主你以后要是写本像《嫌疑人x的献身》的小说,一定要在虎扑宣传一下啊。当然是在你觉得你今生都没必要用这方法的情况下
引用 @蜜猪仔 发表的: 老哥太难了哈哈
引用 @冰橙冷风 发表的: 我雇一个也未成年的把它杀了
引用 @JessicaJung郑秀妍 发表的: 大哥,我今年8岁。
引用 @科科科科科比利 发表的: 就是你 我算着日子咧
引用 @klwsc9 发表的: 为什么说无数次还有人觉得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引用 @错了就要认挨打要立正 发表的: 美国有恶意补足年龄法 不管你几岁 只要你犯罪的恶意足够大 补足虚拟年龄按成年判 该多少是多少
引用 @傅云苍 发表的:反正我觉得14周岁真的太大了,14周岁基本是初二、初三,我觉得初二初三的学生,绝对有清晰、自主的思维能力和行为能力。
引用 @做饭很好吃 发表的:法庭上不管你认不认的 只要证据链齐全,照样判故意杀人 最大的证据是预谋,比如上网发这个帖子询问
引用 @唯悟得心 发表的: 我去给你放风,73分怎么样
引用 @精神病院张医生 发表的: 资本主义还是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引用 @聂易之 发表的:会,我以前就想到过不用抵命的策略了,经得起推敲,但我不想说。不逼我到以仇为志的地步,我为什么要变成恶魔。既然现在不是恶魔,那么将恶魔的方法示之于人则有百害而无一益。
引用 @旭旭不爱睡觉 发表的: 会,酒后激情杀人一样故意,除非你喝到没知觉没认识能力而这种条件过于理想了
引用 @勒布朗必追乔丹 发表的: 签过协议,不能发表。
引用 @蓝色领子 发表的: 这他妈是八岁?
引用 @孟菲斯JaMorant 发表的: 我觉得可以降到10岁
引用 @黑丝篮球鞋 发表的: 我也听过这种说法,我觉得我国可以参考一下,洋为中用嘛,现在一些桑心病狂的未成年人说不懂事都是扯淡,他们是太懂法了~
引用 @老八泄黄堡 发表的: 这不是未成年保护法,这是刑法,很多国家都有这样的法律,只不过年龄不同,比如英国是十岁。
引用 @西川明月 发表的:复仇就应该是让对方死,或者生不如死,而且自己还能独善其身,开始新的人生,才叫复仇。被法律制裁了只能叫同归于尽。不过就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就算穷尽所有的智慧,几乎也很难完美的计划。。。
引用 @新津地下说唱皇帝 发表的: 不给钱就撕票
引用 @豹子头张飞 发表的: 突然想起绝命毒师里面,用强酸溶解尸体
引用 @EndaYuan 发表的:会,而且不是针对于他1个人复仇,斩草除根
引用 @我孙子咲川 发表的: 石头额不要
引用 @东方镜 发表的:有点难 除非你很熟悉
引用 @带大王驾到 发表的: 就死腻的,额算的日子了
引用 @请叫我喵喵君 发表的:
引用 @leex111 发表的: 教唆未成年人我记得是从重处罚吧
引用 @英俊丁帅哥 发表的: 为啥啊……那这协议的意义是什么
引用 @qparkorg121 发表的: 为什么签协议啊……
引用 @勒布朗必追乔丹 发表的: 目前最高级的智商,一方面在资本市场多空双收,另一方面就是在所有规则下钻孔子。 我写过一本小说,是现代科技下,我国“天网”布控的情况下,完全无罪的杀人小说。不能发表。 其实杀人很难吗?比如说,用资本杀人,比如身处首富低位,要除掉个谁谁谁很难吗?太容易了。 但是,自己亲自杀人享受过程,同时还要有完全的不在场证明,这就不容易了。
引用 @勒布朗必追乔丹 发表的: 不行。签过协议,不可公开。
引用 @詹姆斯与uzi君临天下 发表的: 那你不是白写了
引用 @米兰利物浦 发表的: 对,前些天刚看罗翔老师发的视频专门讲过这个问题。海洋法系偏向理性,类似于人性本恶理论,英国最低10岁,10-14岁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美国多数州没有明确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一般认定最低7岁,7岁- 12岁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大陆法系偏向感性,类似于人性本善理论,小孩子都是天真无邪的,德国日本等最低都是14岁,我国法律也是偏向于大陆法系。但是随着时代在发展,初中生乃至小学生什么都懂了,14岁这个年龄确实低了,我们整体确实有降低年龄标准的倾向,只是最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落地。
引用 @腾春龙的爹 发表的:只要这种未满14岁杀人多到一定程度了,应该会有所修改
引用 @孙桑笑川君 发表的:要讲证据的。没有完整的证据链,光靠猜测没用的。
引用 @大陆前三帅 发表的: 你太低估现在的刑侦了。。。之前b站看了一个案例,一个人被害火化了七八年,最后案子都破了。在棉质的沙发垫里分析出了被害人的dna。现在的刑侦不比以前,只要你有动机,怎么藏都藏不了。。。刑侦的老干警太狠了
引用 @湖人传奇巨星kobe 发表的: 兄弟英美法系学的可以啊,我压根就没听过课🐶
引用 @保持低调 发表的:如果是13歲小孩在馬路邊和同學打打鬧鬧,不小心將準備過馬路的老奶奶碰倒了,剛好有一輛車開過…… 這樣的,還要復仇嗎?
引用 @科麦之后再无偶像 发表的: 怎么个稳法?酒驾有什么说法吗
引用 @上边先生 发表的: 不靠谱,是不是有预谋犯罪警察查不出来?查不出来你还搞什么酒驾,直接神不知鬼不觉杀掉呗。
引用 @leomy219 发表的: 这和13岁没关吧 就算是成年人这也不算蓄意杀人啊……
引用 @短道速滑宝庆哥 发表的: 14岁还低啊?
引用 @For的天空有彩虹 发表的: 我清晰地记得我十四周岁之前,一直跟我朋友开玩笑,说马上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了,要趁这个时间干票大的。我们还一直讨论怎样才能完美犯罪啥的,那个年龄段已经有一定的自我意识了
引用 @张聪慧 发表的: 就算没知觉也算,因为喝酒你就需要认识到酒后的风险,简言之就是你可以不喝酒,或者你不喝酒就完全可以避免,除非你是病理性的醉酒,可能吃个面包就醉了
引用 @David_1998 发表的: 你怎么知道是不是激情杀人。咬定自己喝醉了,什么都不知道。
引用 @不怕榜上无名坚信脚下有路 发表的: 专业!哥们能解释下南京宝马案吗?
引用 @小玛莎和小马丁 发表的: 只要死不承认。。。。。
引用 @旭旭不爱睡觉 发表的: 犯罪嫌疑人主观条件是根据客观条件推定的,不是自己说啥是啥的,你的客观行为会反应你的主观意志
引用 @David_1998 发表的: 这个意思是。怎样都不能往交通肇事罪上面去弄咯
引用 @长泽雅美的丈夫 发表的: 不给钱额不走!
引用 @赛季新冠菌戈贝尔 发表的: 上次我在网上说在未成年惩罚和保护这方面,美国确实比我们做的好,然后被追着喷.....
引用 @脑花er 发表的: 吃完鱼再拉屎,屎再喂鱼,然后再喂鱼,再拉屎。。。。。。。。?
年龄下调
老哥太难了哈哈
归根结底,永远也不要触犯别人的底线。
习惯就好
依旧构成犯罪吧,还不如自己上…进去了也爽到了…
你儿子上有八岁老母
不给钱就撕票
普法工作不够和热评带节奏
恶意补足年龄规则,检方可推定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他可能没有非常明确且成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但是至少他肯定是有了涉及到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这类犯罪行为的是否观。。尤其是主观上的。。。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完整证据链挺难获取的
你就给人三成?🐶
白领先这么多年?兄弟其实我们还差得远呢
然后有无恶意,就是根据钱多少判断。
不用抵命的策略。。你杀人判了死缓也不用抵命
就算没知觉也算,因为喝酒你就需要认识到酒后的风险,简言之就是你可以不喝酒,或者你不喝酒就完全可以避免,除非你是病理性的醉酒,可能吃个面包就醉了
为啥啊……那这协议的意义是什么
扰乱行情?我六岁 爬开
三岁跟他妈一样高
2月29号的生日?
就算法律要改,也是逐步的过程吧。靠谱点来说就算有改动的需求,应该也是先改到14岁我认为。要再往下还需要很长的时日。
不一样,美国是按案例法系,我国是法条法系,这种恶意的评断不太好用法条规定。不过我仍希望能有这类法条问世。
对,前些天刚看罗翔老师发的视频专门讲过这个问题。海洋法系偏向理性,类似于人性本恶理论,英国最低10岁,10-14岁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美国多数州没有明确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一般认定最低7岁,7岁- 12岁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大陆法系偏向感性,类似于人性本善理论,小孩子都是天真无邪的,德国日本等最低都是14岁,我国法律也是偏向于大陆法系。但是随着时代在发展,初中生乃至小学生什么都懂了,14岁这个年龄确实低了,我们整体确实有降低年龄标准的倾向,只是最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落地。
但是如果杀个够本呢?🐶
石头额不要
间接正犯,利用未成年还要加重……
不是杠,就是科普一下……其实老白用的氢氟酸属于弱酸。
没错
不给钱额不走!
学精神病很难得,但是装疯卖傻的网上多的是😓
发语音?😂
胸口是胎盘??
我的意思是教唆犯和实行犯是一样的
小小年纪就知道郑秀妍,小色魔
属于传播违禁。
违禁。根据相关法律法律禁止公开。
这本小说个人感觉过誉了,从日期上诱导读者出现误判真的挺没劲的,因为这个诡计设的太硬了,都不如那个周二去听经… 后面情感部分也是,明明自己占有欲那么强,还说什么都为了女主。真是喜欢的话,是不求回报的
写了多少字啊
那你不是白写了
一本书啊。小说。也不长,印完两百页出头。
14岁还低啊?
改到7周岁吧
有用,法律上有主观和客观区别,如这人和你有过仇,那么你就有犯罪动机,你开车撞死仇人大概率会重判。这种事不能自己动手,花钱找不关联的人干,事后他自首判几年,给足够钱还是有人做的。
只要有有动机警方会严查,就审讯这关99%的人就顶不住了。
有什么低估的,现在刑侦破案率有没有超过6成还不知道
给他个痛快真不如以前雇人把仇人手脚砍了、挖眼睛、割舌头和耳朵
我也没听过这门课
這樣的,還要復仇嗎?
那得死多少无辜的人
这和13岁没关吧 就算是成年人这也不算蓄意杀人啊……
要是酒驾把人弄死了应该比故意杀人判的轻的多吧
交通肇事罪而已
直接干一瓶牛二,三分钟保证烂醉如泥
你怎么知道是不是激情杀人。咬定自己喝醉了,什么都不知道。
这个很容易吧。只要今天跟踪他一两次,过一两个月在喝醉酒撞他,也会判故意杀人吗?
大哥,我今年八岁零360个月。
预谋是自己心里的想法,警察怎么查?今天明天踩点两次。过两个月喝醉酒去碰碰运气,看看他还在不在经常出没的地方,在的话就撞就是了。
只是回覆題主的疑問罷了
美国吃足教训了,杀人魔甭管几岁他都是杀人狂,你也别想能悔改!
专业!哥们能解释下南京宝马案吗?
今天6岁,先付定金,二瓶旺仔牛奶🐶
啊啊我想表达的是标准订低了,放年龄上应该是现在的高了😂应该降低...
我们简直一模一样🐶
一般都会讨论这个问题。。。
例如知道自己喝完酒会醉酒,吸完毒会不受控制,甚至知道有病理性醉酒仍吃相关事物之后犯罪的,这种推定算过失
犯罪嫌疑人主观条件是根据客观条件推定的,不是自己说啥是啥的,你的客观行为会反应你的主观意志
这只是你主观认为的,学界关于修改刑事责任年龄的讨论很长时间了,之所以一直没有改是有很多原因的,降低责任年龄,会有短期明显的作用,但却不是最佳的方法,刑法作为最严厉的处罚,一旦对那些未成年人适用,那么他们一生也就完了,得需要考虑他们以后的成长,此外也得考虑到地区差异的问题,你在中东部看到的孩子心智成熟教高的现象适不适用西部呢?考虑一下那边经济的发展,教育的状况,所以不能一竿子打死。
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你还是要坐牢,还是做完美犯罪比较好。
兄弟我都瞎说的,我看了南京这个事但没看详细瞎说一下,犯罪人的供词很混乱,没毒驾没酒驾,精神问题有待考虑,不配合,所以司法很难从客观条件推断他的主观意愿,不知道他超速那么多是什么心态,所以要件其实更符合交通肇事,但是他直接把人当场撞死后逃逸,只能判3—7年,为了罪刑适应,就定了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倒也不是纯粹为了判重而判的,这俩区别主要是主观心态,他超速那么多推定主观故意也没问题,只是他的供词和前后的一些行为确实让人很难分析主观情况。
可以推定故意的 不需要你承认
这特么是八岁?
这个意思是。怎样都不能往交通肇事罪上面去弄咯
交通肇事是对结果心态是过失,你要是就瞄准了报仇撞死,直接故意杀人
我们初中14岁拿着铁棍打群架的都有,每次都头破血流,怎么可能不知道死亡的概念呢
羡慕你们能背诵全文的
这帮人已经疯了,连出国上个学都能被喷不爱国,说白了有的人就是憨批,不理他们就完事儿了
我14岁那时,身边的同学基本上都能明辨是非了,更别说过了这么多年这一代人比我们那时更早熟。这个年龄真的要改了。
禁止套娃🐶
你指的是智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