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家人被一个13周岁的人杀了,且他不用负任何刑事责任,你会复仇吗?

这他妈是八岁
引用 @JessicaJung郑秀妍 发表的:
大哥,我今年8岁。

干嘛

密斯特弹爵勒斯
引用 @冰橙冷风 发表的:
我雇一个也未成年的把它杀了

你这还不如自己动手呢

豹子头张飞
引用 @脑花er 发表的:
杀了,然后拖家里,吃了,干干净净。

突然想起绝命毒师里面,用强酸溶解尸体

你上你也行
生个孩子然后🐶

传球啊老铁
我会把他爸妈杀了

蜜猪仔
引用 @赛季新冠菌戈贝尔 发表的:
上次我在网上说在未成年惩罚和保护这方面,美国确实比我们做的好,然后被追着喷.....

啊这,这些人也太nt了吧,正视差距都做不到...

我偷井盖养你
开车,带瓶酒,撞完以后喝酒,然后报警就行了,3年有期徒刑。

囧囧有神的华哥
会啊

搬去星海看睡鲨
等他成年了我杀了他

E
Elizabelhh
交通意外

t
tracyxc222
引用 @聂易之 发表的:
会,我以前就想到过不用抵命的策略了,经得起推敲,但我不想说。

不逼我到以仇为志的地步,我为什么要变成恶魔。既然现在不是恶魔,那么将恶魔的方法示之于人则有百害而无一益。

相信你会报仇,但觉得太自以为是,可以不用抵命,却还是重罚,那就没有意义了

演员吴彦祖
引用 @错了就要认挨打要立正 发表的:
美国有恶意补足年龄法 不管你几岁 只要你犯罪的恶意足够大 补足虚拟年龄按成年判 该多少是多少

美国现在也没有了未成年人死刑的案例啊,法律修改了,以前是有十来岁上电椅的。

我教威少拽三分
看到这个我想起来了一个印度片叫无所不能

科比最后的后仰
引用 @孙桑笑川君 发表的:
车上放瓶酒,撞死喝两口。

警察一查就能查出来你的动机,毕竟有少年杀人的命案关联啊…

问就是馋身子
引用 @国际米兰四号 发表的:
间接正犯是骗或者胁迫别人犯罪的



张聪慧
引用 @孙桑笑川君 发表的:
车上放瓶酒,撞死喝两口。

没用的,醉酒分病理性和生理性,就算是病理性如果是自己明知的一样还是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

就TM你爱嫂子啊
引用 @脑花er 发表的:
杀了,然后拖家里,吃了,干干净净。

wdnmd你就是汉尼拔?

也许123
引用 @傅云苍 发表的:
反正我觉得14周岁真的太大了,14周岁基本是初二、初三,我觉得初二初三的学生,绝对有清晰、自主的思维能力和行为能力。

而且这个年龄段,因为在发育高峰期,心理很容易冲动。

卸岭魁首陈玉楼
引用 @一日紫金终身科比 发表的:
对啊,出来混要讲信用,说要杀他全家,就要杀他全家

靓坤🐶

大坪医院
我肯定会啊 这种小煞笔 留在社会上也是个祸害 我把他杀了再买张机票回美国就好

张聪慧
引用 @错了就要认挨打要立正 发表的:
美国有恶意补足年龄法 不管你几岁 只要你犯罪的恶意足够大 补足虚拟年龄按成年判 该多少是多少

这个也是现在有学者在提倡的,但是这个公平就很难保证,道理简单,用起来难

虎扑用户930370
引用 @by白兔two 发表的:
吃完拉屎喂鱼,再把鱼吃了

永动机 成了

2
2020年1月26日失去科比
引用 @冰橙冷风 发表的:
我雇一个也未成年的把它杀了

间接犯罪

陆望舒
引用 @gan1559gan 发表的:
开车?

先喝瓶酒,然后一脚油门过去就完了,了不起一个危害公共安全,几年就出来了……

至于故意报复什么的,不认就是了,一口咬定喝醉了什么都不知道……
威铁吴足道
诸葛亮不是早为你们想出了吗?骂死王朗忘了?
寒意渐深
引用 @炮灰路人甲 发表的:
法官的自主裁量权太大,这里面可操作的门道就多了

咱要是也给法官这么大裁决权的话,,,怕是有钱人更加为非作歹了

虎扑用户523017
引用 @JessicaJung郑秀妍 发表的:
大哥,我今年8岁。

多少月啊。八岁

L
Luka东契奇7
引用 @小猪要革命 发表的:
所以啊,我国的未成年保护法,大问题啊,保护的是施暴者而不是受害者

你能不能先读一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再说这话,你是不是以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就是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百度一下有多难,一共也就七十二条,十分钟就读完了。

希望我能娶到张清梅
引用 @请叫我喵喵君 发表的:

保护她的 只有我的手机屏幕

小学生扛把子史蒂芬
引用 @JessicaJung郑秀妍 发表的:
大哥,我今年8岁。

这tm八岁?

普鲁士公园球场看门人
引用 @张聪慧 发表的:
这个也是现在有学者在提倡的,但是这个公平就很难保证,道理简单,用起来难

当咱们这是行不通的

L
Luka东契奇7
引用 @AaronRoger 发表的:
那你这个是不是算教唆罪和谋杀并行啊……

没有教唆罪,所有的罪都存在教唆犯与实行犯,他这就是教唆犯,定罪量刑没区别的。

陆望舒
引用 @威铁吴足道 发表的:
诸葛亮不是早为你们想出了吗?骂死王朗忘了?

那是因为王朗年纪大了,年轻的时候王司徒可是能和太史慈硬刚正面的猛男……
D
DaRiusssss
我会等他成家以后,先把他所有家人杀掉,最后等他自杀,如果不自杀就再杀掉。然后等的这些年争取挣钱,想办法留给家人

F
FPX撕破伤口
引用 @希望我能娶到张清梅 发表的:
保护她的 只有我的手机屏幕

你这句话可太骚了兄弟

用户0973131503
引用 @寒意渐深 发表的:
咱要是也给法官这么大裁决权的话,,,怕是有钱人更加为非作歹了

对啊,凡事都有两面性

卿舞肥羊
虽然选择复仇的人占了88%,我也选了这个,但是大部分人是不会真去这样做的。 选这个的比例这么高,很明显,大家对相关法律并不认同。

浪速之星
引用 @脑花er 发表的:
杀了,然后拖家里,吃了,干干净净。

监控、犯罪动机排查、DNA检测,躲不过去的

天山一颗葱
引用 @这个名字让给我吧 发表的:
三岁就和他妈一样高

五岁和我一样高,八岁就长这样了

唠嗑必总冠军
引用 @希望我能娶到张清梅 发表的:
保护她的 只有我的手机屏幕

微博鲍毓明警告!🐶

t
taco哥4w1w1w
引用 @傅云苍 发表的:
反正我觉得14周岁真的太大了,14周岁基本是初二、初三,我觉得初二初三的学生,绝对有清晰、自主的思维能力和行为能力。

讲真,现在小孩五六年级应该已经有明确的是非观念,14岁真的晚了

张聪慧
引用 @普鲁士公园球场看门人 发表的:
当咱们这是行不通的

是啊,所以现在普遍的呼声还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我也是比较支持这个,因为现在孩子太早熟了,就我来说我14岁的时候也比不少成年人高大了

脑花er
引用 @浪速之星 发表的:
监控、犯罪动机排查、DNA检测,躲不过去的

没办法,如果真不能靠法律制裁他,我只能铤而走险

我的小花喵
引用 @脑花er 发表的:
杀了,然后拖家里,吃了,干干净净。

老食人魔了

天雨不姓王
引用 @请叫我喵喵君 发表的:

哎夏天快到了买一个蚊帐吧,瞧把孩子给咬的

卿舞肥羊
引用 @风之酷6 发表的:
开车假装不经意撞死他不就得了,你买凶杀人还是重判的

高空抛物也可以考虑下,就是难度有点高,多试几次总会成功的

金定谔
引用 @比企谷九幡 发表的:
这就是间接正犯,按照现行四要见。。。

实务的话应该是两阶层吧

虎扑用户779250
引用 @蓝色领子 发表的:
这他妈是八岁?

叭岁,真就叭岁

卟夜坏男孩
我觉得未成年人犯法也要看情况而论

虎扑用户234992
引用 @唠嗑必总冠军 发表的:
微博鲍毓明警告!🐶

我还以为你说的是她 微博!擦

脑花er
引用 @浪速之星 发表的:
监控、犯罪动机排查、DNA检测,躲不过去的

中国谋杀案破案率只有40%不到,值得冒险。

虎扑用户581763
引用 @金定谔 发表的:
实务的话应该是两阶层吧

按照实务,肯定还是四要见,中国现行刑法就是以四要见为基础的,四要见真的很好用很好用。而且就算是阶层论,三阶层和两阶层也没有一个在实务中处于很高的地位,所以,怎么算都是间接正犯。

虎扑用户494008
引用 @豹子头张飞 发表的:
突然想起绝命毒师里面,用强酸溶解尸体

现实生活中应该很难搞到强酸吧?而且会腐蚀下水道,下水道一漏水就暴露了

虎扑用户526768
引用 @聂易之 发表的:
会,我以前就想到过不用抵命的策略了,经得起推敲,但我不想说。

不逼我到以仇为志的地步,我为什么要变成恶魔。既然现在不是恶魔,那么将恶魔的方法示之于人则有百害而无一益。

我没想出能不偿命的策略,我想过如果将来我的孩子发生这种意外,我会报复很多人,不会给对面将来复仇我家人的机会

苗可秀
不管是否复仇,要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其实吧,世界上有很多案件是没法破的。。。 大案要案的破案率并不是百分之百

虎扑用户410128
引用 @陆望舒 发表的:
先喝瓶酒,然后一脚油门过去就完了,了不起一个危害公共安全,几年就出来了……

至于故意报复什么的,不认就是了,一口咬定喝醉了什么都不知道……

醉驾撞死人不用死刑的吗

虎扑用户750510
引用 @天山一颗葱 发表的:
五岁和我一样高,八岁就长这样了

欠了一沟子债,拍沟子走咧

虎扑用户219321
引用 @脑花er 发表的:
杀了,然后拖家里,吃了,干干净净。

你太低估现在的刑侦了。。。之前b站看了一个案例,一个人被害火化了七八年,最后案子都破了。在棉质的沙发垫里分析出了被害人的dna。现在的刑侦不比以前,只要你有动机,怎么藏都藏不了。。。刑侦的老干警太狠了

P
Pharaoh法老蜀黍
引用 @天山一颗葱 发表的:
五岁和我一样高,八岁就长这样了

你ma,你ma

虎扑用户775038
不会,放狗咬死他,民事赔偿就行了

虎扑用户488874


虎扑用户914252
引用 @比企谷九幡 发表的:
按照实务,肯定还是四要见,中国现行刑法就是以四要见为基础的,四要见真的很好用很好用。而且就算是阶层论,三阶层和两阶层也没有一个在实务中处于很高的地位,所以,怎么算都是间接正犯。

确实是间接正犯,但是以前考司考听柏神的课说现行实务还是两阶层合适一点,我也不是干法律这一行的,人云亦云了哈哈

虎扑用户487780
引用 @科比最后的后仰 发表的:
警察一查就能查出来你的动机,毕竟有少年杀人的命案关联啊…

只要死不承认。。。。。

有志无为杰出青年代表
引用 @小猪要革命 发表的:
所以啊,我国的未成年保护法,大问题啊,保护的是施暴者而不是受害者

先去了解一下未成年人保护法吧

虎扑用户155133
引用 @特仑苏穷逼 发表的:
骨头?

磨成粉 当补钙了

虎扑用户563159
引用 @EndaYuan 发表的:
会,而且不是针对于他1个人复仇,斩草除根

杀一个也是死,还不如全杀了?🐶

虎扑用户108755
引用 @赛季新冠菌戈贝尔 发表的:
上次我在网上说在未成年惩罚和保护这方面,美国确实比我们做的好,然后被追着喷.....

确实。

脑花er
引用 @大陆前三帅 发表的:
你太低估现在的刑侦了。。。之前b站看了一个案例,一个人被害火化了七八年,最后案子都破了。在棉质的沙发垫里分析出了被害人的dna。现在的刑侦不比以前,只要你有动机,怎么藏都藏不了。。。刑侦的老干警太狠了

中国谋杀破案率40%

虎扑用户154134
推荐一本漫画,快乐人生,里面就有这一章,父母被一群初中混混打死了,混混直接放了,男主开车撞被现场蹲着保护混混的jc抓了,真的绝望。

你好阿德
网上吹逼人人都是复仇天使 现实有多少人敢做呢

虎扑用户233363
引用 @请叫我喵喵君 发表的:

太假了 明显是塞了道具的 八岁小孩不可能这么大

我爱世人
引用 @老八泄黄堡 发表的:
这不是未成年保护法,这是刑法,很多国家都有这样的法律,只不过年龄不同,比如英国是十岁。

那资本主义还是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无敌全能王
本来,众人平等,未成年保护法有个前提就是不能用未成年犯罪中,而且,未成年相应违规行为也要受到相应处罚,比如校园霸王行为,从第一次警告,到最后进监狱,是逐步升级措施。这点哥和小美看法类似。

冻结的手
引用 @最胖男青年 发表的:
想得太简单了,警察找到未成年人稍微审讯一下就把你供出来了,你就是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还会因为你雇佣未成年人杀人,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对你加重惩罚。

是从重,不是加重……本来还可能死缓续上两年,这个直接死立执

K
Kobe_02
干嘛kill 他,复仇有很多方式的,比如找一个让他家族三代都翻不过身的,。。

比企谷九幡
引用 @金定谔 发表的:
确实是间接正犯,但是以前考司考听柏神的课说现行实务还是两阶层合适一点,我也不是干法律这一行的,人云亦云了哈哈

柏神和陈兴良都是二阶层论者,张明楷是三阶层,现在的学者除了刘宪权是四要件,其他基本都是阶层论的拥簇者,不过我这水平也看不出来啥,四要见在认定共犯和正当防卫确实有问题,不如阶层论完美,但是阶层论不认犯罪客体,阶层就是不法有责加上三阶层的构成要件该当,各有利弊吧,我个人喜欢四要件论😂

虎扑用户059094
引用 @JessicaJung郑秀妍 发表的:
大哥,我今年8岁。



x
xfandgm
引用 @聂易之 发表的:
会,我以前就想到过不用抵命的策略了,经得起推敲,但我不想说。

不逼我到以仇为志的地步,我为什么要变成恶魔。既然现在不是恶魔,那么将恶魔的方法示之于人则有百害而无一益。

故意杀人和交通肇事

孙桑笑川君
引用 @科比最后的后仰 发表的:
警察一查就能查出来你的动机,毕竟有少年杀人的命案关联啊…

要讲证据的。没有完整的证据链,光靠猜测没用的。

一个很吊的人
引用 @孙桑笑川君 发表的:
车上放瓶酒,撞死喝两口。

估计还是判故意杀人罪,除非你有背景跟钱,能让判定为交通事故,而且对方家属也不上诉

虎扑用户311842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0
0赵四0
引用 @你是胡撸娃 发表的:
欠了一沟子债,拍沟子走咧

尼玛!尼玛!尼玛!尼玛!

虎扑用户370802
我会让他加倍奉还

孙艺珍SonYeJin
会,一换一呗

拉风的昵称只允许汉字
引用 @EJ酱酱 发表的:
醉驾撞死人不用死刑的吗

滑稽的是不用

孙桑笑川君
引用 @EJ酱酱 发表的:
醉驾撞死人不用死刑的吗

七年以上

二院梅威瑟
现在的人,哪里还懂得什么国仇家恨 放到古代,怎么也得杀他全家

霹雳喵老师
引用 @蓝色领子 发表的:
这他妈是八岁?

看体型不像,但是看他的迪克尺寸……应该还不到八岁

孙桑笑川君
引用 @卿舞肥羊 发表的:
虽然选择复仇的人占了88%,我也选了这个,但是大部分人是不会真去这样做的。 选这个的比例这么高,很明显,大家对相关法律并不认同。

看受害者吧。如果是家里长辈,相对更容易接受一点,如果是家里比他更小的孩子,他必死。

拉风的昵称只允许汉字
引用 @西川明月 发表的:
复仇就应该是让对方死,或者生不如死,而且自己还能独善其身,开始新的人生,才叫复仇。被法律制裁了只能叫同归于尽。不过就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就算穷尽所有的智慧,几乎也很难完美的计划。。。

可以试着最新的无头案的手法来,完美复刻的话至少还能苟活久一点,很多无头案不是靠时间就是靠科技的

F
For的天空有彩虹
引用 @傅云苍 发表的:
反正我觉得14周岁真的太大了,14周岁基本是初二、初三,我觉得初二初三的学生,绝对有清晰、自主的思维能力和行为能力。

我清晰地记得我十四周岁之前,一直跟我朋友开玩笑,说马上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了,要趁这个时间干票大的。我们还一直讨论怎样才能完美犯罪啥的,那个年龄段已经有一定的自我意识了

素人球星
引用 @傅云苍 发表的:
反正我觉得14周岁真的太大了,14周岁基本是初二、初三,我觉得初二初三的学生,绝对有清晰、自主的思维能力和行为能力。

确实,14岁肯定有犯罪的能力,而且又是最容易叛逆冲动的年纪,如果对这个年纪的人纵容才是危害了下一代的发展

顾家大白马
会啊,我杀他全家然后去自首

沙漠七匹狼
引用 @冰橙冷风 发表的:
我雇一个也未成年的把它杀了

那你教唆未成年犯罪 就是间接正犯哦 直接判你 而且还是从重处罚🐶

沙漠七匹狼
引用 @觊又壮三持 发表的:
教唆未成年杀人你猜什么罪?

间接正犯🐶

君莫舞1
引用 @拉风的座驾和拉风的他 发表的:
这玩意延期执法的吧,13岁进入少管所,待一年14就可以刑事责任了也能判死刑

以犯罪时年龄为准,哪怕他跑了到25岁抓回来也不负刑事责任。

无所不能的他
引用 @骑士冠军哦耶 发表的:
卧槽 我老家年前就有一个 小时候还一起玩过 只不过没吃干净 被抓了

吓人

嬴女吹玉箫
引用 @聂易之 发表的:
会,我以前就想到过不用抵命的策略了,经得起推敲,但我不想说。

不逼我到以仇为志的地步,我为什么要变成恶魔。既然现在不是恶魔,那么将恶魔的方法示之于人则有百害而无一益。

这得是多少集柯南起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