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残忍虐猫:我家有钱我牛B!被退学后仍旧直播虐杀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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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544238zj
警察说没发网上就不犯法,那他现在不是已经发很多了吗,为什么不处理

甜瓜瓜瓜paul
引用 @Zaradel 发表的:
没钱,负不起养猫的负担,只能喂喂流浪猫的样子

说白了大部分人也就是把看看的流浪猫喂喂,满足下自己内心。喂完还摸摸,然后拍屁股走人罢了。

陈七三
太能编了,,。真服了

情迷蔡徐坤
引用 @AlucraD 发表的:
蝙蝠侠方便面,这个时候还是罚叔靠谱

这种时候感受得出这种反派英雄角色的魅力了,致敬罚叔

全村最好的鱼
引用 @奆根侠 发表的:
在抨击他的时候我就想他在山东理工大学两个月就杀了80只流浪猫?他变态人性扭曲是肯定的,但是流浪猫数量也太可怕了

理工大校园里流浪猫忒多了也不躲人还胖得不行

甜瓜瓜瓜paul
引用 @用户0448835306 发表的:
@楼猪被白菜拱

依照司法机关决定是否犯罪然后根据校纪校规来处理,有问题吗
要是按照大众情绪处理,还要法律干什么
直接把虐猫的人满清十大酷刑来一遍不就好了?

Z
ZRichard
引用 @小诺诺她爸 发表的:
估计那些人混到大律师级别,就要做那个禽兽做的事了。

说不定比他还可怕,都说法律是有温度的,这些人没温度

虎扑用户998122
引用 @爆炒小学鸡 发表的:
你在现实生活中应该是很憋屈的人吧?

妄自给别人生活下定论做总结的你憋屈不憋屈我不知道,修养是肯定没有了。我就说这总结垃圾有问题吗?也没说明到底是有过尿床,玩火,还是某一年龄段在尿床玩火。杀人犯不吃饭,睡觉?上来就对人鄙夷的揣测,狗眼看人低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吧,哈哈。

达斯雷玛逐日者
引用 @为绿军妈妈粉注入绿色铁血 发表的:
@楼猪被白菜拱

这人是畜牲吧

甜瓜瓜瓜paul
引用 @南京柳下惠 发表的:
是的。老家在潍坊,学校在临淄。这会儿估计回潍坊了吧,说真的我要是潍坊,去他家附近蹲点,摸清作息规律找个晚上喊几个人蒙头收拾一顿。

哪够啊,不得犬决他?还是凌迟吧,或者五马分尸够不够?

宇宙的太阳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让你养只猫,和跟一个变态做室友,你选择哪个?

虎扑用户215216
小丑?

k
k戒指24
话说,在中国这种人似乎无解啊

竞赛
引用 @虎扑型男大帅哥2019 发表的:
https://bbs.hupu.com/34597404.html?is_reflow=1这个帖子毁你三观

哪里毁三观?

竞赛
引用 @ZRichard 发表的:
还有什么小时候虐过蚂蚁没有,我真是吐了

呵呵呵呵呵呵呵

追风筝的外星人
引用 @当夜幕降临在我的城市 发表的:
现在的很多未成年人缺乏对生命最基本的尊重。70、80、90后小时候受到的更多是约束型的教育,这群人普遍懂规矩,但是缺乏创新能力,从00后开始获得的是最优的教育资源和家庭社会关注度,重在培养孩子的自我素质提升。说白了就是没家教,家长就特么知道补习班和挣钱。缺乏正确的后天引导。

所以我也觉着你说的才是我们值得关注的问题,而不是喷和骂,解决问题么?解决不了,难道我们非要逼着他自杀么?

i
imba看我
引用 @参苏饮 发表的:
我奶奶从小就和我说玩火会尿床

我外婆也是这么说的,我寻思可能小时候是大人担心小朋友玩火不安全所以这么说的

宇宙的太阳
引用 @陈七三 发表的:
太能编了,,。真服了

哥们啥时出书啊?等着看你研究的的著作呢

追风筝的外星人
引用 @甜瓜瓜瓜paul 发表的:
这街上水平也就这样了
按照情绪来处理,我觉得怎么样就该怎么样
我觉得他很变态就该处死他
我觉得他很好看,很善良,就该豁免他
普法路漫漫。。。。。

因为这里说话不用负责任,其实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我更关注的是这孩子是怎么一步一步走上这条路,自己的教育会不会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

L
LJJASCE
我觉得这种人是真的恶心🤮,但是虐待动物到底犯不犯法呢,虐待动物罪只是个拟订,确实标准不好判断,
但是这种人,心理变态,今天虐待动物,现在不处理,万一哪天玩儿更刺激的,对象变成了人,到时候又来一堆人后悔,不要每次都出了血的教训,才反应过来,哦,早知当初,害👀

沙苑蒺藜
理发工作有缺陷,需要加强立法了

h
harrychen
引用 @对别酒怯流年 发表的:
连环杀人犯三大特征,玩火,尿床,虐杀小动物

我不仅小时候符合前两个特征,但我到现在还喜欢踩蟑螂,打蚊子🦟。对不起,网警们原谅我💚m(._.)m

那你就多喝热水啊
这特么的就是个变态啊!

K
King丿君临天下
这种人拿着恨猫奴来虐待猫真的恶心,我本人也不喜欢猫奴,但是猫是无辜的,都是人类在主导

乌布雷mvp
这种人最好死掉。

那你就多喝热水啊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还孩子?都多少岁了?一个人的思想到了这个年纪,早已定型了,狗改不了吃屎的

虎扑用户287397
引用 @先有PDD后有天 发表的:
500个人一起打他的打死责任怎么划分?

500个人就是共同犯罪,有首要分子和从犯,首要分子处罚力度较大

甜瓜瓜瓜paul
引用 @bahama大香蕉 发表的:
妄自给别人生活下定论做总结的你憋屈不憋屈我不知道,修养是肯定没有了。我就说这总结垃圾有问题吗?也没说明到底是有过尿床,玩火,还是某一年龄段在尿床玩火。杀人犯不吃饭,睡觉?上来就对人鄙夷的揣测,狗眼看人低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吧,哈哈。

这街水平也就这样。都是按照自己的感受来的,普法路漫长。。。。

南京柳下惠
引用 @甜瓜瓜瓜paul 发表的:
哪够啊,不得犬决他?还是凌迟吧,或者五马分尸够不够?

阴阳人。。。

甜瓜瓜瓜paul
引用 @就TM你爱嫂子啊 发表的:
制约下等公民咯还干什么

宁要是这么想我也没有办法

追风筝的外星人
引用 @用户1201911050 发表的:
我巴不得这种畜生死,不是因为我爱猫,而是我害怕变态

他如果是你的亲人呢?你还会这样么?现实社会里你觉着谩骂解决问题么?现实社会里你就用这种沟通方式?

e
edijohnson
引用 @昵称怎么算拉风 发表的:
这倒不假,秦桧都有好朋友,但这种人正常人恐怕不会和他来往,君子论迹不论心,作为一个成年人我们平时的恶念要能去控制,要有自控力,一个没有自控力的人是不值得来往的,很多恶性犯罪都是从小恶开始的。

是的,客观来说这个虐猫者除了虐猫,后续很多行为确实有点失控。如果虐猫确实是个人需求和发泄途径,在这个法律难以界定的边缘游走更需要掌握好个度和自控力,没什么比这个更关键。你这个观点我绝对认同,如果本身这个行为法律约束不了,你作为疾呼者而当事人他内心无动于衷,我作为中立者看待新闻不会推波助澜,那么作为他自己本身来说,不要被内心的欲望牵引到失控的地步就很关键了。我也接触很多边缘爱好者,很多人玩的东西大众根本接受不了,但作为玩家本身,还是有很多高素质,会自控的。这位虐猫兄明显已经被自己欲望牵引歪了,从单纯虐猫的乐趣欲望,延伸到刺激大众神经的欲望,挑衅法律对他无计可施的欲望,炫耀自己家庭背景的欲望,已经不是单纯虐猫那么简单了,所以,虐猫这个行为本身我不置可否,但他这种失控而延伸的欲望,确实需要大众警惕,我只是希望大家冷静看待事件本身,不要太过激进,失控的是他,不是我们,我们越刺激他骂他,事实上他失控的欲望会让他看到这些大众愤慨越兴奋,从而更加施加到猫咪身上。最后我的观点是,大家可以谴责他虐猫,但大家多把注意力集中到虐猫这件事本身上进行抨击,不要刺激他,越刺激越攻击他,他内心越觉得自己是中心越兴奋越畸形失控,大家抨击虐猫,别把他当回事,别被他的欲望牵引到他想要得到的畸形满足感里,这很关键
甜瓜瓜瓜paul
引用 @Van达克霍姆 发表的:
确实,解决虐待流浪猫说要立法其实很难,换个思路治理流浪猫其实也能差不多解决问题,当然了两种思路都不简单😄你再怎么扑杀还是有人丢弃

问题是我们反对暴力。但是人类社会就没有一点暴力存在吗
动物本来就不是人,要是关起屋来自己虐待非保护动物,我觉得这不违法,但是不提倡。b站多少up主花式虐死蟑螂算不算虐待动物?还通过这个视频谋取利润,大量吸粉,算不算传播暴力视频?仅仅因为蟑螂恶心,危害我们的生活,就不作为。而猫狗在你们看来是可爱的,虐待可爱的动物就要收到谴责?这不是双标是什么
而且我引用流浪猫的例子不是为了说猫怎么样
而是说现在的人怎么样。为满足自己一时的情绪,投喂流浪猫,然后对流浪猫泛滥造成的各种问题视而不见。。。。然后网上叫嚣虐待猫狗的不得好死,还说什么要实时监控起来,这就是按照自己的情绪滥用公权力,一旦开了这个口子,以后公权力滥用和多数人的暴政会造成更加严重的危害

虎扑用户170231
我的天,别再说退学是不是处理太重了,这得执法部门介入了

虎扑用户170231
引用 @新新梅西 发表的:
别打,这种人我建议曝光他的地址,然后各种抗议组织各种新闻媒体就会天天烦死他,邻居估计都巴不得他滚,到时候让他抓狂…

狗急会跳墙的

娶屁的昵称
就这么一个人渣,前几天还有各种帖子觉得退学处罚严重了,把他搁你们身边我看你们还觉得严重不 真的是让人气愤

甜瓜瓜瓜paul
引用 @追风筝的外星人 发表的:
因为这里说话不用负责任,其实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我更关注的是这孩子是怎么一步一步走上这条路,自己的教育会不会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

首先你不可能做到让你的孩子完全按照你的想法来长大。所以你能做的只有指点。假如你的孩子真的有些怪癖,比如虐猫之类。你会送他去杨永信吗请问?你能做的,就是把法律告诉好他,不做违法的事情,不能对人类做法律禁止做的事,就可以了。他虽然是你的孩子,但是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自己想法,有自己的喜好。
总结就是,一句话,普法教育比其他任何都重要。因为只有不违法,才会有机会做别的事情

甜瓜瓜瓜paul
引用 @当夜幕降临在我的城市 发表的:
现在的很多未成年人缺乏对生命最基本的尊重。70、80、90后小时候受到的更多是约束型的教育,这群人普遍懂规矩,但是缺乏创新能力,从00后开始获得的是最优的教育资源和家庭社会关注度,重在培养孩子的自我素质提升。说白了就是没家教,家长就特么知道补习班和挣钱。缺乏正确的后天引导。

扯淡吧就

理发师2008
这就是心理变态啊
不用送监狱 送精神病院

剁椒JB
引用 @狐狸蓝蓝 发表的:
就应该把这种人抓去暗w,让他们尝尝滋味

没准已经在了还是个卖家

我就是夏天
引用 @张通张定边 发表的:
就因为网络暴力,才退学了啊!你们逼他退学,就应该知道,他肯定会变本加厉

不应该是先做人再做学生吗?

h
hhhhhsiao
引用 @新新梅西 发表的:
别打,这种人我建议曝光他的地址,然后各种抗议组织各种新闻媒体就会天天烦死他,邻居估计都巴不得他滚,到时候让他抓狂…

其实我不建议人肉别人的,他犯错最好请警察或者什么之类的来找他,就这样随便人肉别人的话未来肯定会造成影响的

纪纪纪纪纪
引用 @哦哟在深圳 发表的:
那些替他洗白和惋惜的憨批出来挨打,这两天看了不少帖子,全篇透露俩字:下贱

大家都知道他心理变态啊。可是他确实没犯法啊………你能拿他怎么办呢?🐶

英格拉姆的A妹
就算不是爱猫人士,一个普通人,试想一下如果他跟你是室友或者同学,你看到这种人的所作所为之后,会不会害怕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呢?你敢跟他同在一个屋檐下吗

虎扑用户492338
引用 @用户1201911050 发表的:
我巴不得这种畜生死,不是因为我爱猫,而是我害怕变态

我爱猫 我也痛恨这种畜生 真的希望这种畜生消失在这个世界

关心破or
引用 @奆根侠 发表的:
在抨击他的时候我就想他在山东理工大学两个月就杀了80只流浪猫?他变态人性扭曲是肯定的,但是流浪猫数量也太可怕了

学校是流浪猫狗的重灾区,基本一到毕业季就一群学生遗弃它的猫狗爹妈。而且学校相对来说素质高,流浪猫狗在里面安全,所以高校里流浪猫狗很多。不过不管怎么样,这个虐杀动物的都是变态。

追风筝的外星人
引用 @甜瓜瓜瓜paul 发表的:
首先你不可能做到让你的孩子完全按照你的想法来长大。所以你能做的只有指点。假如你的孩子真的有些怪癖,比如虐猫之类。你会送他去杨永信吗请问?你能做的,就是把法律告诉好他,不做违法的事情,不能对人类做法律禁止做的事,就可以了。他虽然是你的孩子,但是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自己想法,有自己的喜好。
总结就是,一句话,普法教育比其他任何都重要。因为只有不违法,才会有机会做别的事情

我也没说我的孩子必须照着我的想法去生活,但是孩子的教育第一任老师就是父母,反思自己教育有什么要注意的有问题?还有,法律的前面是道德,最后才是法律,我觉着你只跟孩子说法律允许法律不允许的事情是不是太片面了,法律说14岁以下杀人不需要负法律责任,这你难道也要告诉他么?可能咱俩的教育方式不同,但我认为首先是道德,法律是底线。

张通张定边
引用 @我要干7楼 发表的:
你就是变态吧?

。。。。。人没有猫有用吗?

张通张定边
引用 @我就是夏天 发表的:
不应该是先做人再做学生吗?

没法律制裁他,给他喷开除了,有啥用。以后了不起他开个屠宰场,又怎么办

张通张定边
引用 @hhhhhsiao 发表的:
其实我不建议人肉别人的,他犯错最好请警察或者什么之类的来找他,就这样随便人肉别人的话未来肯定会造成影响的

这个世界啊,不是因为一个人运行的。

虎扑用户199465
引用 @用户1201911050 发表的:
我巴不得这种畜生死,不是因为我爱猫,而是我害怕变态

贩卖色情视频可以判刑,那这属于贩卖暴力视频吗?

热砂旋转功
引用 @死前想看曼联夺冠 发表的:

那些还替他洗的沙雕们,出来看看吧!

虎扑用户529343
引用 @各论各的我管你叫哥你管我叫爸 发表的:
真的是,现在仇猫仇狗的人真的多。。有些人的言论,看上去像是被狗杀了全家一样。。🐶

要我说,没人敢仇,所以只能对准猫狗了。

你站冰箱上干嘛
引用 @张通张定边 发表的:
不会的,杀猫杀狗这么猖狂就是没有立法,杀人就不行了

这都什么思想啊,我都服了

骑士JUSTGO
在哪看直播

骑士JUSTGO
哈哈哈 猫奴气死了

虎扑用户483909
引用 @不能没有傲骨 发表的:
大了是多大啊

十。。。十八厘米?🐶

敏捷斥候
我想打死他,就现在

虎扑用户529343
引用 @甜瓜瓜瓜paul 发表的:
所以就可以按照情绪滥用私刑了?那还要法律干什么

其实吧 法律本质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暴力工具

马蹄山纳什
jr这么多肯定又和他同校的吧,打听出他家在哪肯定不难

虎扑用户567400
可以不爱,但别伤害

我是赤
引用 @JacksonSyf 发表的:
?只要按校规校纪法规法律,该怎么办怎么办,反对的是群众靠舆论动私刑,机关单位凌驾于规则条例随便行权,是法治社会的退后。
不该退学≠洗白,你搞清楚先哇

唉,现在就是跟着风向跑就行了。
这时候出来踩两脚,谁管你程序正义不正义。
人人是受害者又是施暴者。

新垣解衣
引用 @对别酒怯流年 发表的:
连环杀人犯三大特征,玩火,尿床,虐杀小动物

小时候的我距离连环杀人犯只有一步之遥。

三剑之魄
虽然虐猫不犯法,凡是传播犯法吧?
串串勒布朗
引用 @edijohnson 发表的:
是的,客观来说这个虐猫者除了虐猫,后续很多行为确实有点失控。如果虐猫确实是个人需求和发泄途径,在这个法律难以界定的边缘游走更需要掌握好个度和自控力,没什么比这个更关键。你这个观点我绝对认同,如果本身这个行为法律约束不了,你作为疾呼者而当事人他内心无动于衷,我作为中立者看待新闻不会推波助澜,那么作为他自己本身来说,不要被内心的欲望牵引到失控的地步就很关键了。我也接触很多边缘爱好者,很多人玩的东西大众根本接受不了,但作为玩家本身,还是有很多高素质,会自控的。这位虐猫兄明显已经被自己欲望牵引歪了,从单纯虐猫的乐趣欲望,延伸到刺激大众神经的欲望,挑衅法律对他无计可施的欲望,炫耀自己家庭背景的欲望,已经不是单纯虐猫那么简单了,所以,虐猫这个行为本身我不置可否,但他这种失控而延伸的欲望,确实需要大众警惕,我只是希望大家冷静看待事件本身,不要太过激进,失控的是他,不是我们,我们越刺激他骂他,事实上他失控的欲望会让他看到这些大众愤慨越兴奋,从而更加施加到猫咪身上。最后我的观点是,大家可以谴责他虐猫,但大家多把注意力集中到虐猫这件事本身上进行抨击,不要刺激他,越刺激越攻击他,他内心越觉得自己是中心越兴奋越畸形失控,大家抨击虐猫,别把他当回事,别被他的欲望牵引到他想要得到的畸形满足感里,这很关键

又见长篇大论理中客视角,吐了,他这个做法就是有悖于人类文明社会的变态做法,这么多人盼他死就是例证,总有人觉得自己很客观劝大众不要偏激,违背社会大多数人的意志的人,未来肯定会受到毒打的,也有必要大伙得而诛之给有这种欲望的人敲响警钟,而不是需要你这种理中客视角,真看到有人在大街上施虐动物,大部分正常的人应该会去制止,而鲜见你这种在角落劝人理智的人

2
2017到喽
引用 @昨夜梦中可是你 发表的:
说实在的,如果这人晚上走在路上突然被人打断了手,警察会不会全力以赴侦破案件?

没闹这么大之前,可能警察会不尽力。现在这样了,怕是警察也不好不作为吧。

紫百合的守护
引用 @孤独的小狗 发表的:
只是一个特点,尿床代表他的神经系统发育迟缓异常

嗯呐我知道只是稍微调侃一下。

虎扑用户529343
引用 @安工大男足23号 发表的:
能查出他家地址吗,我淄博的,上门打

他不是说家里有钱么?到他爸单位搞他啊,重点不放在虐猫,关键词“被学校开除”,“网上和人对骂”,“非法盈利”。

我的小花喵
引用 @Time_lapse 发表的:
仇猫的很少,仇狗的极多

因为猫除了偶尔会扰民对人影响比较小。。

M
MuX1n
引用 @对别酒怯流年 发表的:
连环杀人犯三大特征,玩火,尿床,虐杀小动物

还有个不幸福的家庭

鹿
鹿啥带你飞
引用 @安工大男足23号 发表的:
能查出他家地址吗,我淄博的,上门打

兄弟记得戴口罩,摩托车头盔戴着,进可攻退可守

张通张定边
引用 @你站冰箱上干嘛 发表的:
这都什么思想啊,我都服了

之前一堆人吃狗不也觉得不该禁吗?法律允许的就是可以做的。这没毛病。

风城之子DR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这种人这种视频引起多少人心理不适,你怎么算?宠物可以给人带来心理上的安慰,这个变态能带来啥,引起大部分人心理不适然后满足其他变态的需求养活他自己,然后创造很多的变态,让社会里的人不断变得畸形?

虎扑用户998452
这种没法治,都是他的性格附加了。但真的恶毒

2
20014121
我搞不明白他的家人不打算站出来管管他吗?我要是有个这么变态的儿子我恨不得挖坑自己填了他!!!

风城之子DR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要是养了这么个儿子,别说骂大部分爹早就失望的暴揍一顿了吧,怎么养了这么个东西

魔兽小卡联手总冠军
这种心理扭曲的变态 说不定什么时候虐动物不够刺激了 就会杀人吧? 赶紧抓起来吧 太变态了

橘子不太甜
不懂就问 虐猫和斗牛斗鸡本质上有什么区别吗

桑姆泰姆斯纳伊夫
引用 @甜瓜瓜瓜paul 发表的:
依照司法机关决定是否犯罪然后根据校纪校规来处理,有问题吗
要是按照大众情绪处理,还要法律干什么
直接把虐猫的人满清十大酷刑来一遍不就好了?

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也许明天就不一样了

双俞粥
报案报不明白正常啊,被告是谁,虐猫也没明文规定犯法,警察也难办啊,猫还都是流浪猫。但是虐猫确实可恶

红烧翅膀我最爱吃
引用 @超长臂展格里芬 发表的:
没违法怎么拘留?大清亡了?

要定罪还不简单 多说无益 走着瞧吧

B
BobYoo
引用 @用户1201911050 发表的:
我巴不得这种畜生死,不是因为我爱猫,而是我害怕变态

借楼求问,他在微博发帖发出杀人警告,并且引起广泛关注。这种都不会被逮捕或者拘留么?
如果一个人在网络发表声明说:某种条件下,我将杀s某某某。请问这样违法吗?有相关法律吗

双俞粥
引用 @安工大男足23号 发表的:
能查出他家地址吗,我淄博的,上门打

你要上门打我佩服你

双俞粥
引用 @对别酒怯流年 发表的:
连环杀人犯三大特征,玩火,尿床,虐杀小动物

杀人犯有这些特征,不代表有这些特征的一定会成为杀人犯

甜瓜瓜瓜paul
引用 @桑姆泰姆斯纳伊夫 发表的:
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也许明天就不一样了

法律哪怕明天就改,然后生效。那生效前的行为也不能追究

虎扑用户245945
所以这个时候真的想有那种无视法律的惩戒者出来,将这种禽兽虐杀。已经不能称为人。

昵称怎么算拉风
引用 @edijohnson 发表的:
是的,客观来说这个虐猫者除了虐猫,后续很多行为确实有点失控。如果虐猫确实是个人需求和发泄途径,在这个法律难以界定的边缘游走更需要掌握好个度和自控力,没什么比这个更关键。你这个观点我绝对认同,如果本身这个行为法律约束不了,你作为疾呼者而当事人他内心无动于衷,我作为中立者看待新闻不会推波助澜,那么作为他自己本身来说,不要被内心的欲望牵引到失控的地步就很关键了。我也接触很多边缘爱好者,很多人玩的东西大众根本接受不了,但作为玩家本身,还是有很多高素质,会自控的。这位虐猫兄明显已经被自己欲望牵引歪了,从单纯虐猫的乐趣欲望,延伸到刺激大众神经的欲望,挑衅法律对他无计可施的欲望,炫耀自己家庭背景的欲望,已经不是单纯虐猫那么简单了,所以,虐猫这个行为本身我不置可否,但他这种失控而延伸的欲望,确实需要大众警惕,我只是希望大家冷静看待事件本身,不要太过激进,失控的是他,不是我们,我们越刺激他骂他,事实上他失控的欲望会让他看到这些大众愤慨越兴奋,从而更加施加到猫咪身上。最后我的观点是,大家可以谴责他虐猫,但大家多把注意力集中到虐猫这件事本身上进行抨击,不要刺激他,越刺激越攻击他,他内心越觉得自己是中心越兴奋越畸形失控,大家抨击虐猫,别把他当回事,别被他的欲望牵引到他想要得到的畸形满足感里,这很关键

其实他虐猫就是错的,而不是不置可否,小恶不加制止就会发展成大恶,一定要扼杀在摇篮里,让他去想如果自己是那只猫怎么办?要让他有同理心,甚至是受到一定程度的惩罚,希望能尽快出台相关法律。至于他后面所做的,那更是错上加错了,养不教父之过,他的家庭教育大概也是不合格的,除非天生就是这样的人

洛杉矶詹郎恶霸
引用 @得分王东契奇 发表的:
尿床是个什么鬼?

麦克唐纳综合症

J
JP丶Chow
这种傻逼真不怕被人肉泼油漆吗?

w
wayofwadel
引用 @南京柳下惠 发表的:
阴阳人。。。

这货也回复我了,我感觉他就属于这种变态

昔日的彩虹
虐猫虐上瘾了,说不定哪天就会拿人开刀了!😱

三剑之魄
引用 @甜瓜瓜瓜paul 发表的:
这街上水平也就这样了
按照情绪来处理,我觉得怎么样就该怎么样
我觉得他很变态就该处死他
我觉得他很好看,很善良,就该豁免他
普法路漫漫。。。。。

其实上蹿下跳恨不得弄死虐猫者的,跟虐猫者一样都是变态

虐猫者属于虐待动物心理变态,这些人属于恋猫心理变态

都是变态
用户1725292899
引用 @甜瓜瓜瓜paul 发表的:
依照司法机关决定是否犯罪然后根据校纪校规来处理,有问题吗
要是按照大众情绪处理,还要法律干什么
直接把虐猫的人满清十大酷刑来一遍不就好了?

你错了 规定是会有滞后性的 毕竟学校也没有想到有这种人出现在校园里 但这总不能成为放过那个畜生的理由吧?

三剑之魄
引用 @爸爸们都哭了 发表的:
所以这个时候真的想有那种无视法律的惩戒者出来,将这种禽兽虐杀。已经不能称为人。

变态杀变态??
昔日的彩虹
以毒攻毒,以牙还牙,以虐治虐。恶人还需恶治。多毒打这类人几次,让他们亲身体验被虐待的痛苦和无助,估计也就悔悟了。

小哥哥大弟弟
这个就是心理扭曲到一定程度了,想想当某一天虐杀猫满足不了他的变态心理,他的目标会不会转向人?一颗危险的定时炸弹!

骑士车老司机
引用 @昨夜梦中可是你 发表的:
说实在的,如果这人晚上走在路上突然被人打断了手,警察会不会全力以赴侦破案件?

你这不是废话,虐猫现在还没有相应法律,警察奈何不了他啊,你打人犯法不抓你抓谁

不想说话的一天
引用 @JacksonSyf 发表的:
?只要按校规校纪法规法律,该怎么办怎么办,反对的是群众靠舆论动私刑,机关单位凌驾于规则条例随便行权,是法治社会的退后。
不该退学≠洗白,你搞清楚先哇

你去看那个帖子就知道了,他说的是虐猫没什么,还拿了一堆吃醉虾什么的事出来类比,不是单纯说罚重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