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姓张名三字道长 发表的: 中国从来就没有缺过法律,中国从来只是缺少对法律的执行。
引用 @Jackie-Chan 发表的:干得漂亮!起锅烧油
引用 @仲夏生 发表的: 最高法不是刚解释了正当防卫么,有人拿刀砍你,可以无限制反击。但我觉得这小区肯定不是流浪狗,主人没在旁边,它也没咬人,可能就是想玩咬了衣服,然后直接爆头四下
引用 @最爱ASUKA 发表的:这货还有小孩?
引用 @年轻国王培训班班长 发表的: 仅凭这视频,你能分辨出当时狗的状态么,是玩是狂?
引用 @陈超男最美 发表的: 说难听点畜生有什么权利
引用 @普里高金 发表的: 咬的严重就把小女孩咬死了。人权和狗权是天生的不平等
引用 @执神之手 发表的: 不论是在玩还是咬人,我一直坚定的认为,有必要出台一项法规,如果宠物出门不牵绳子的,就是没咬人被打死也是宠主的责任
引用 @哈哈暴 发表的: 狗说:唉本来想吓退跟着这个孩子的恶灵,但是………唉总之也尽力了🐶
引用 @用户1730851396 发表的:这狗打死了,我感觉没啥大问题 但是问题就在于,这个男生怎么顺手拿到一个威力这么强的棍子的
引用 @大西布啊 发表的: 漂亮!😋
引用 @我确实不知道 发表的: 你这是让人为难,他爹咬他女儿他怎么办嘛
引用 @Kojima小岛秀夫 发表的: 让我想起来小时候一直疯猫咬我,被我爸一棒子夯死了
引用 @跟我念四是四十是十 发表的: 请你去藏区跟那群流浪藏獒玩去,看它们是跟你玩还是咬你,明明是个人,却总不把自己当人看,替你发愁
引用 @相限区地方 发表的:确实没有权利,所以虐猫的那位只不过是合法处置自己的财产罢了
引用 @行星ET之外 发表的:视频在那,没见过狗发疯咬人,也可以去百度下。想想这么大条狗,疯狂起来是什么概念呢,哪会有视频里这种机会,咬着小女孩衣服还是什么就这么站在那,让你拿棍子瞄准了去打。
引用 @年轻国王培训班班长 发表的: 你真是见人就喷,没见我是喷前一位的么,看回帖了么???
引用 @詹皇破纪录 发表的: 就搁着阴阳怪气起来了😂
引用 @10ve2y 发表的:谁随身带一根大木棒子?肯定是咬了很久不肯松口,才有人去请人来解决的。
引用 @尽吹散 发表的:这一般人还不一定能下得去手的,幸运遇上一个
引用 @米高乔丹 发表的: 转发
引用 @MathPhy 发表的: 该当如此,。我看我邻居家的事,是个五十多岁大叔,养了一年的狗,很喜欢这条狗,结果过年时儿子一家回家过年,。那狗一直盯着小孩叫,。把孩子吓的直哭,当晚他们家就吃狗肉火锅了。。
引用 @-Gabriel 发表的:同样在农村,我也见过那种平时邋遢粗鄙,没啥文化的大老粗,家里养的狗被车轧死之后仔细包起来埋到树林里的。我想说的是,人与人的情感思维是不同的。大马路上看到被轧死的流浪猫,有的人会说一句“真可怜”,有的人会说一句“真恶心”,还有的人会说“真晦气”。有的人会和自己的宠物产生共情,有的人则不能,这些都很正常。但动不动就给别人贴标签、扣帽子,这才是不正常的,而且不是什么好习惯。
引用 @爱篮球的哈登峣 发表的: 支持!其实很多时候狗咬人不能怨狗,毕竟是它是动物,没有理智。就是怪遛狗不牵绳的主人,特别是那种大型犬,看着都吓人,我们这公园有人带大狗散步不牵绳都没人敢往旁边去。我觉得在人多的地方遛大狗不牵绳的人连狗都不如
引用 @直到末路 发表的: 回头一看,哦豁,打死狗的那家更有钱
引用 @年轻国王培训班班长 发表的: 你没看我是回复谁的?看回帖记录了没?没看你可以看一下。
引用 @豆城斗士 发表的:没毛病。 我和我爸也特喜欢狗,从小养了有三四条了,基本上都是养到老死,唯独一条狗,因为不是从小养的,是我爸同事工地里捡的知道我爸喜欢狗送过来的,其实狗挺乖的,但是只对我和我爸听话,还凶过几次我妈,我爸都是慢慢的训。后来发现它是见人就凶,训练了好久,后来咬伤我们院子一个邻居,当晚就被我爸给打死了,当时我还小,哭得死去活来的,我爸养狗就是,养当小孩子好好养,但犯错了就得训,唯独一条,咬人的狗不能要,不方便送乡下的那就地打死。
引用 @石景山帕克 发表的: 咬的不是你女儿
引用 @老鼠一样凶猛 发表的: 遛狗不牵绳,就是狗遛人
引用 @陆天依 发表的:那是准备等它疯了再打?
引用 @詹姆斯老舅 发表的: 所以说畜生就是畜生 发起疯来不认人
引用 @行星ET之外 发表的:看了啊,你回复那人说狗是在玩,你不是在反驳那人,说无法分辨吗?所以对此,我才说,这狗当时要是在发疯不会是那种情景,剩下的可能自然是在玩。 当然谁也不敢保证下一刻会不会再出别的意外,狗毕竟是狗,有足够的智商也不会做出视频里的不合适的行为了。
引用 @Funney512 发表的: 狗是牲畜没有所谓的权,所谓的权也只是狗是它的主人的私有财产而已。但是有风险伤害到人的话大不了就是赔偿损失的事。
引用 @猪是念着倒zz 发表的: 但很多🐶儿子🐶女儿喜欢说自己的🐶爸🐶妈不咬人的,最后咬了人最多赔点汤药费给你
引用 @汤庄 发表的: 这不是很正常么,我就是农村的,我们这里很多人家都养土狗,我家养的一只黑狗,平时特别乖,都不进家门,有陌生人来了就叫,别人喂他吃的也不吃,只吃我妈给的食物。我外甥女六岁的时候来我家,那天正好狗没扣绳子,就扑我外甥女身上了,也没咬人,舔了我外甥女的脸好几下,我外甥女吓得一下午都在哭。到了晚上我姐他们回家了,我爸晚饭喝点酒,越想越气,就出门把狗直接打死了装袋子扔河里。不管怎么样,除了那些把狗当亲爹的人,狗永远是畜生,不要跟人比
引用 @jasonupc1 发表的:狗为什么要认人?狗是畜生,有些人连畜生都不如呢
引用 @32623688 发表的:资产阶级的矛盾,都在利益。 只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才是无解的。 两边都有钱大概率没事了,假如其中一方很有钱,戏剧性的是狗的那方,那么就会出现狗比人尊贵的情况了。
引用 @C.Mic_D 发表的:那就别加上很喜欢这个词,很喜欢的杯子你不会打碎,喜欢的人不会杀掉,口口声声说喜欢还选择毁灭的不都是变态电影里的主角么。讲真你用农村这个词还是挺贴切的。
引用 @MathPhy 发表的: 对着小孩叫半天可不是闹着玩的,农村里,训了它还不听话,那就是死,特别是一年才回来一次的孙子被吓着了,他爷爷能不生气么,来年再抱条狗就是了,
引用 @姓张名三字道长 发表的: 国家机关废止法律有三种方式,一,颁布专门文件宣布终止。二,指定新法律取代旧法律。三,文件中写明有效期或者有效条件。你唯一可以拿出来的理由就是卫生部的废止规章的通知。这个通知写的很明确,发文对象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退一万步来说,就算家犬管理条例真的属于那个通知,卫生部也真有权利废止这条法规,那也只是在卫生系统而已。卫生部行文根本没有通知其他系统,别的系统为什么要听你卫生部的呢?这就是为什么你去给卫健委写信,人家会回复你这个法规作废了,而如果你给公检法机关写信,人家会回复你这个法规有效。
引用 @汤庄 发表的: 你喜欢狗,所以咬了人也没事?可能你心里狗比人重要,狗奴都是这样子的吧。还有,不需要你强调农村,就你城里人,就你理智?
引用 @C.Mic_D 发表的:你这里举得两个例子,第一个是出于警惕,甚至可能是想保护主人,第二个是出于喜欢小主人用自己的方式去亲近,两个都没有做出实质性的伤害,仅仅是被吓哭。然后就被一直忠心信任过的主人打死了。不是你们杀不杀这个狗,是你们对忠心信任的态度。吓哭小孩的东西很多,有的人只是长得凶就能吓哭小孩,但是你不会去杀他,不是因为你觉得他是人,而是因为你会考虑到后果。农村是你自己说的,而且我对狗还真么什么特别的感情。只是一种逻辑关系。你猎杀大熊猫被判死刑,人和动物的生命哪个重要?一个人谋杀了无辜的小女孩被判了死刑,人和人的生命哪个重要?这些都是生命价值的矛盾,这种问题你是不会去想的。你看到的只是自己觉得自己命贵,可以为所欲为。我看到的是你们可以仅仅为了取悦别人就把身边忠心无辜的动物杀掉。这就是区别。
引用 @肥2仔 发表的:干的漂亮~
引用 @范文正公 发表的:另外最后一段,你给公检法机关写信了吗?他们给你回的是依然有效吗?如果你没有写信,那建议别轻率的下结论。毕竟卫健委那个,人家是明明白白写了信,而卫健委油明明白白回了文的。
引用 @范文正公 发表的:问题是《家犬管理条例》本来就不是法律,不需要走法律的废止程序。并且,这个条例就是卫生部发布的,由他废止,也毫无问题。另外,单纯的讨论问题而已,你语气为什么这么不友好?好像要吵架似的,有这个必要吗?我觉得我没有地方冒犯到你。
引用 @汤庄 发表的: 还为所欲为,狗奴真有一套,我说了自己家发生的一件事,变成我举的两个例子,你是小学语文加数学全部逃课的?还我说很喜欢,你小学语文课数学课都逃课,逃这么多课,是去治白内障的?
国产奶粉含泪点赞
多加辣!我去买可乐
不好意思,我们人类不懂狗语,你不在它身边没能及时翻译给我们人类知道,不好意思啊把它给揍死了,你安慰安慰你兄弟,狗就是狗,努力努力下辈子做个人吧。
这货还有老婆?
请你去藏区跟那群流浪藏獒玩去,看它们是跟你玩还是咬你,明明是个人,却总不把自己当人看,替你发愁
确实没有权利,所以虐猫的那位只不过是合法处置自己的财产罢了
视频在那,没见过狗发疯咬人,也可以去百度下。想想这么大条狗,疯狂起来是什么概念呢,哪会有视频里这种机会,咬着小女孩衣服还是什么就这么站在那,让你拿棍子瞄准了去打。
看到他敲完,我都想吃了这条狗
加大力度处罚个人呗,宠物正常情况下反正都要登记,最好是搞个永久性个人无法移除的记号,然后遇到这种直接处罚个人,参照酒驾。
老哥鬼片看多了哈哈哈哈,都是这个剧情
好像是保安,有个照片是穿着迷彩服,拿的是棒球棒
这也太舒适了
不会真有人觉得人和狗是众生平等吧?
绝!~
别说狗可怜什么的,真要觉得可怜,就去怪狗主人没牵引吧
别说猫狗这种畜生了,就是个人,当爹的也能上去一顿捶
你真是见人就喷,没见我是喷前一位的么,看回帖了么???
对 但是发出来就是不对的了吧…
你没看我是回复谁的?看回帖记录了没?没看你可以看一下。
支持
没说不许养宠物 但是也必须对其他人负责
我哥们家的狗就是 小区里遛狗 没拴着 大晚上小区光线不好被车撞了 就没让人赔 我哥们说了 没理由让人赔 他们家自己遛狗不拴着 被撞了 活该 这回就张记性了 果然 之后他妈每次遛狗都拴着
对不起,最近让原教旨狗奴气的脑壳疼,看帖不仔细
没阴阳怪气吧 这是私人物品 就是归到物权法范围
而且很多狗咬到人了 你越赶它松嘴 它反而咬得更紧
一棒子下去就老实了
实话说,让我打死一条狗,我也下不去手!
但想想真要是咬我的家人,我估计也能打死一条狗!
二哈?神经质的狗,可能嘴贱想咬点什么,结果被秒杀了。
这是大叔自己没教好,养狗的人不懂狗的习性,不会教,平时宠的啥一样,啥都不管,一有事就怪狗不好,养不教父之过,狗也是一样的
我也认为我们家人跟狗有感情了,但是狗就是狗,再深的感情能比得上外公对外孙女的疼爱?
我们小区也经常有一些没素质的狗主人不签狗绳大摇大摆 我也真的好想一棒子过去
牵了狗绳的 如果坐电梯 我宁愿等下一趟 鬼知道在电梯里 狗会不会发疯
老头应该不是保安,应该是居民,此哈士奇肯定是经常招惹过路小孩,设下埋伏,打死它应该是蓄谋已久了。
资产阶级的矛盾,都在利益。
只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才是无解的。
两边都有钱大概率没事了,假如其中一方很有钱,戏剧性的是狗的那方,那么就会出现狗比人尊贵的情况了。
看了啊,你回复那人说狗是在玩,你不是在反驳那人,说无法分辨吗?所以对此,我才说,这狗当时要是在发疯不会是那种情景,剩下的可能自然是在玩。
当然谁也不敢保证下一刻会不会再出别的意外,狗毕竟是狗,有足够的智商也不会做出视频里的不合适的行为了。 [ 此帖被行星ET之外在2020-04-15 15:16修改 ]
是的,养不熟的狗,赶紧送走,还有些老狗,也要小心,我家后面那户以前一条狗养了很多年了,没出过事,后面可能是狗年纪大了,可能脑子不行了,居然咬了自家的男主人。
那是准备等它疯了再打?
本来他就不违法啊,道德方面都是有争议的,搞得就死有余辜一样。
这种物质能是生物?
想起我小学时候被领居家狗咬了,我爸就爸那条狗买下来装在麻袋里叫我用锄头捶死了,真是解气,那天的狗肉格外的香!
上周末清晨6:30出门买菜骑个电动车,小区内一只大型犬猛追过来,我喊他么的哪个畜生不挂狗绳。旁边猛追出来一男的。大声呵斥,那狗就走了。说实在的有点怕的。
就在你楼上我回另一人的,“养不熟的狗,赶紧送走”。你觉得咋样呢?等它疯了再送走?
[ 此帖被行星ET之外在2020-04-15 15:22修改 ]
和棍子威力没太大关系,关键是要打准要害,狗鼻子哪里,这位大哥估计第一棍子就打到那了,一棍子狗就趴下了。我家这边大学前几年捕杀校园流浪狗,三四个保安围着一条野狗,光打狗头,那狗至少挨了七八棍,叫的老惨了但是一样能跑,狗头很硬,不打中要害没用。
但很多🐶儿子🐶女儿喜欢说自己的🐶爸🐶妈不咬人的,最后咬了人最多赔点汤药费给你
他说那狗在玩,我说他们凭视频能看清楚是在玩在狂?
这狗叫的就像电视剧大宅门里那段经典
白景琦的儿子赌钱抽大烟逛窑子,被白景琦一顿暴揍
还哇哇大叫,白景琦一怒之下打断了他的腿
本来不想打断他的腿,就是因为哇哇乱叫
加上一条,主人如果也疯了应当按照处置狗的办法
那可能就需要重👊出击打他们谢谢🐶👨👩了
有的养狗人整天嚷嚷他的狗不咬人,这是狗不咬养他的人!你根本不知道狗什么时候发疯,也不会知道你的哪个动作会激怒狗!
汝非狗安知狗之乐哈哈哈哈哈,别打我我是友军。
狗为什么要认人?狗是畜生,有些人连畜生都不如呢
虐待猫那位,不是因为对猫如何才被抨击,那是因为触犯了人的道德观。实质上是人和人在斗。
说实话,第一下太爽了
那就别加上很喜欢这个词,很喜欢的杯子你不会打碎,喜欢的人不会杀掉,口口声声说喜欢还选择毁灭的不都是变态电影里的主角么。讲真你用农村这个词还是挺贴切的。 [ 此帖被C.Mic在2020-04-15 16:08修改 ]
揍
这是人类的朋友呀!怎么可以这样子!!
两边大概率没钱其实也没事,其实是个相对的问题,打死狗的可能觉得我有钱不怕事不管对方怎么样,我就想打死。反正是我的话咬我家人不撒口我肯定当他面弄死,我一开始觉得我也挺爱狗,但是直到有一次在小区跟一直没栓绳的狗对峙后我改变看法了 [ 此帖被直到末路在2020-04-15 17:03修改 ]
你喜欢狗,所以咬了人也没事?可能你心里狗比人重要,狗奴都是这样子的吧。
还有,不需要你强调农村,就你城里人,就你理智?
不好意思,你不牵好你家畜生,就别在这叫。我家也有狗,如果这么被打死,我一个字都不说。
狗对一个外人凶,就是不承认这个人低位比他高,很容易发起攻击。要么打一顿让它知道,要么杀了,没第二条路。
在中国就没有够权这一说,有证的是宠物狗,主人享有财产权,无证的就是野狗,打死活该
问题是《家犬管理条例》本来就不是法律,不需要走法律的废止程序。
并且,这个条例就是卫生部发布的,由他废止,也毫无问题。
另外,单纯的讨论问题而已,你语气为什么这么不友好?好像要吵架似的,有这个必要吗?我觉得我没有地方冒犯到你。
另外最后一段,你给公检法机关写信了吗?他们给你回的是依然有效吗?如果你没有写信,那建议别轻率的下结论。
毕竟卫健委那个,人家是明明白白写了信,而卫健委油明明白白回了文的。
你这里举得两个例子,第一个是出于警惕,甚至可能是想保护主人,第二个是出于喜欢小主人用自己的方式去亲近,两个都没有做出实质性的伤害,仅仅是被吓哭。然后就被一直忠心信任过的主人打死了。不是你们杀不杀这个狗,是你们对忠心信任的态度。吓哭小孩的东西很多,有的人只是长得凶就能吓哭小孩,但是你不会去杀他,不是因为你觉得他是人,而是因为你会考虑到后果。农村是你自己说的,而且我对狗还真么什么特别的感情。只是一种逻辑关系。你猎杀大熊猫被判死刑,人和动物的生命哪个重要?一个人谋杀了无辜的小女孩被判了死刑,人和人的生命哪个重要?这些都是生命价值的矛盾,这种问题你是不会去想的。你看到的只是自己觉得自己命贵,可以为所欲为。我看到的是你们可以仅仅为了取悦别人就把身边忠心无辜的动物杀掉。这就是区别。
还为所欲为,狗奴真有一套,我说了自己家发生的一件事,变成我举的两个例子,你是小学语文加数学全部逃课的?
还我说很喜欢,你小学语文课数学课都逃课,逃这么多课,是去治白内障的?
在农村 再可爱的狗在可爱的猫 只要咬了人 就必须得死 性质变了
你说你家发生的事,不就是你举的例子?智商不够还非要杠?具体一个还是两个完全是我懒得看我引用的那个人是不是你。说到底你一个问题都不回答,就是骂骂咧咧的说这些无关紧要的,我也懒得再回你了,毕竟你脑子不好是你自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