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花生桂圆的脚毛 发表的: 你没杀过蚂蚁?
引用 @slayerslay 发表的: 我也厌恶虐待动物这种行为,不过有一说一,法律上又不构成犯罪,作为公立院校,你凭什么开除人家,谁给的权力?你要说骂人,那网上骂过人的太多了,要开除我看没多少人逃得过。
引用 @宗师级钓鱼大师 发表的: 这个逻辑有点意思,那校园抢钱的也别管了,把他逼急了,他转头殴打小朋友怎么办。车上偷钱的,猥亵妇女的也别管,把他们逼急了打人捅人怎么办。好人跟坏人的不同是,好人有“同理心”啊,哈哈。
引用 @步行街首席主治医生 发表的: 真的判不了,法律这方面不完善。不过大学可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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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头榴莲 发表的:变态杀人狂三部曲:尿炕玩火虐动物
引用 @國中池魚 发表的: 实在难受,你说猫狗你真看不惯一刀子了结了也就算了,就跟猪牛羊等畜类你直接打杀了我也没觉得如何,这么虐待换做什么动物都受不了啊。。。
引用 @liom 发表的:这事不明摆着么!虽说没证据说今天杀猫狗明天就杀人,但是心理不健康不是肯定的么?而且这种心理不健康的人是不是比心理健康的人更危险么?这事真的没得杠,人之所以为人,必须有底线的。这种我觉得即使不拘留,最起码也得要求进行心理辅导一段时间!
引用 @第一次搭讪便是明天见 发表的: 有这癖好去学个解剖医学不好么
引用 @炒饭评测专家 发表的: 有研究表明,很多连环杀人狂小时候都有几个特征,我还记得两个,一是虐杀小动物,二是年龄较大了还经常尿床。
引用 @Miaosgenius 发表的:大学都是公立的,没违法的情况下估计不好开除,要是私立校,一施压分分钟踢走了...
引用 @liucheng1979 发表的:你愿意和他住在一个寝室吗?双人间,就你们俩
引用 @六十分钟 发表的:”有研究表明“这话说了不是和没说一样? 来,咱们来比着举例子。 我举例:爱狗人士兼杀人魔的,白银案凶手一个。希特勒一个。 你举一个有确切报道的所谓虐杀小动物的连环杀人狂例子。一个就行。 不要那种”有研究表明“,”几十那年前曾经有报道“那种说了和没说一样的。
引用 @六十分钟 发表的:哪来的”肯定的心理不健康“?有任何实际根据?哪个屠夫卖猪肉的肯定”肯定的心理不健康“?杀猫狗卖不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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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数数我的名字是不是14个字 发表的: 学校出了这么个我们也很无语愤怒,但没办法,只能希望网友轻喷了。
引用 @炒饭评测专家 发表的: 至少人家那个是做了一个量化表,具有统计意义的。还有,谁会用举例子的手段来说明一个问题?最后,具有这些特征不一定说就一定是杀人狂,只是概率大点。世上事没有那么绝对的,好吗,别给我这举例子了。
引用 @达斯雷玛逐日者 发表的: 只要不杀人就做的对?用虐杀动物来满足自己变态欲望,岂不是回到茹毛饮血的时代了?美国最早1641年就有了地方动物保护法,英国1911年就通过现行的动物保护法,这方面中国已经与文明社会脱节100年了,还不以为然?
引用 @PeterZP 发表的: 真的是憨,大概率听不懂?自己买本犯罪心理学看看,你举的个例有什么学术意义?
引用 @thonder 发表的:拍摄血腥暴力视频并以此牟利是构成犯罪的,这个人卖钱了
引用 @德斯贝尔男爵 发表的: 虐杀动物,他需要接受长期的心理疏导
引用 @豆三豆三 发表的: 没人揍他?
引用 @六十分钟 发表的:一个确切的例子都没有哪来的学术意义?靠幻想统计的吗? 等您举的例子。
引用 @这名字够长了吧 发表的:
引用 @你数数我的名字是不是14个字 发表的: 同学们也是最近事态发酵了才知道的,还没返校,只能等学校和警方处理了
引用 @ESPN数据分析师 发表的:一些研究表明,很多罪犯都有虐待动物的前科,所以在国外虐待动物是犯法的
引用 @MSDimos 发表的:别要学籍了,这种引起社会恐慌的行为可以刑拘了吧?带着“罪犯”的名号苟活一辈子吧
引用 @10年上船从不后悔 发表的: 尿炕是啥意思
引用 @他乡的咸鸭蛋 发表的:很多变态杀人犯共同点是,成人后还尿床,杀人前会拿小动物试手
🔥 最新回帖
看你在这帖子里处处为当事人辩护,你大概是他同道吧
我们大脑里有一个机制被命名为镜像神经元,有多种触发方式,其中可以产生代入感,更加促使我们具有同理心。越是与人类具有共同和相似的动物越会被同情,所以人往往对昆虫和鱼类同情不强,对哺乳动物更强。当他虐杀猫的时候,显示他的同理心比一般人更薄弱,并且明显存在暴力倾向,说他有更高的犯罪可能并不为过
虐死动物在法律上目前的确还是空白的,但贩卖暴力血腥影像无疑是触犯法律了
我想的就是,假如校方把他退学了。我觉得不是洗心革面做人,而是直接更过分的行为出来了。
🛋️ 沙发板凳
大学都是公立的,没违法的情况下估计不好开除,要是私立校,一施压分分钟踢走了...
你愿意和他住在一个寝室吗?双人间,就你们俩
有研究表明,很多连环杀人狂小时候都有几个特征,我还记得两个,一是虐杀小动物,二是年龄较大了还经常尿床。
他这个是虐猫,性质比单纯杀猫恶劣多了
拍摄血腥暴力视频并以此牟利是构成犯罪的,这个人卖钱了
难不成他还是一个对社会充满爱心人士?
警校学过犯罪心理学的都懂
希特勒:你是真的狗啊。
尿炕这个不同意啊🐶
实在难受,你说猫狗你真看不惯一刀子了结了也就算了,就跟猪牛羊等畜类你直接打杀了我也没觉得如何,这么虐待换做什么动物都受不了啊。。。
这事不明摆着么!虽说没证据说今天杀猫狗明天就杀人,但是心理不健康不是肯定的么?而且这种心理不健康的人是不是比心理健康的人更危险么?这事真的没得杠,人之所以为人,必须有底线的。这种我觉得即使不拘留,最起码也得要求进行心理辅导一段时间!
我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我们依旧有很长的路要走。我记得我以前背过🐶
哪来的”肯定的心理不健康“?有任何实际根据?哪个屠夫卖猪肉的肯定”肯定的心理不健康“?杀猫狗卖不是一样?
这是变态行为,医学解剖是服务人类的科学,请不要混为一谈。
”有研究表明“这话说了不是和没说一样?
来,咱们来比着举例子。
我举例:爱狗人士兼杀人魔的,白银案凶手一个。希特勒一个。
你举一个有确切报道的所谓虐杀小动物的连环杀人狂例子。一个就行。
不要那种”有研究表明“,”几十那年前曾经有报道“那种说了和没说一样的。
只要不杀人就做的对?用虐杀动物来满足自己变态欲望,岂不是回到茹毛饮血的时代了?美国最早1641年就有了地方动物保护法,英国1911年就通过现行的动物保护法,这方面中国已经与文明社会脱节100年了,还不以为然?
会开除的 参考去年的成都理工大学研究所虐狗事件
我觉得靠爱猫人士爆破他就已经凉凉了
范源庆宁来辣
🐶这几个我小学时候都占了,但我都虐杀虫子,非常喜欢猫狗
他的意思是虐猫与虐狗不等于会有杀人的动机,没看懂你的意思是什么?他说东,你说西?
我好像十一二的时候去我姥姥家还尿炕了
有先例,有个大学生拿弓弩射杀猫,被开除了
然后刚好今天流浪猫用完了?…
我能出钱让把人给他打一顿
至少人家那个是做了一个量化表,具有统计意义的。还有,谁会用举例子的手段来说明一个问题?最后,具有这些特征不一定说就一定是杀人狂,只是概率大点。世上事没有那么绝对的,好吗,别给我这举例子了。
真的是憨,大概率听不懂?自己买本犯罪心理学看看,你举的个例有什么学术意义?
山东理工没双人间
和爱狗有什么关系,咋不说他们都喝水
正常的宰杀都是让动物尽量没有痛苦快速毙命,这人是虐杀,这是一回事?这都不懂,你举个🔨例子。
你看懂什么意思了吗?
没人揍他?
一个确切的例子都没有哪来的统计意义?靠幻想统计的吗?
等您举的例子。
合着1641年都有美国了啊🐶
一个确切的例子都没有哪来的学术意义?靠幻想统计的吗?
等您举的例子。
能具体说说是根据那一款法条吗?我在裁判文书网上搜索没有看见过类似案例?
我觉得他不须要心理疏导。最好直接消失。
尿炕是啥意思
同学们也是最近事态发酵了才知道的,还没返校,只能等学校和警方处理了
那他真真是道德高尚热心肠的好公民
买本犯罪心理学里有成百上千个例子总结的结论,你一个白银案个例有什么用?自己百度一下麦克唐纳三症状,不懂就了解,别搁这杠。 [ 此帖被PeterZP在2020-04-09 21:17修改 ]
那太好了,希望严肃处理
对了还没返校,我都气糊涂了
虐杀和卖猪肉的一样,杀猪的虽然过程确实给猪造成了痛苦,但是却不是以此为乐的
人家也没说会杀啊,只是说这种性格可能性大,这种性格的确比正常人大多了
大学有开除的,社会影响太大了
杀猪的也没听过电钻爆眼啊
记得以前美国有个女的从楼上扔个鸡都被抓了
这样可能会引起他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伤害,这种人应该强制接受心理治疗,或者关精神病医院里。
美国变态恐怖片,主角小时尿炕被虐待
尿床
很多变态杀人犯共同点是,成人后还尿床,杀人前会拿小动物试手
虐杀和杀有本质的区别,屠夫杀猪的目的不是获得快乐,不是满足欲望。这货杀了18只每一只都是在享受慢慢虐杀的过程,也就是说他在享受杀戮,,而欲望都是越来越大的,这货哪天杀猫满足不了自己变态的心理肯定会杀更大的动物。等到杀动物满足不了你说会怎么样?
这是一个精神病学专家拿拿真实案例总结统计的,你自己维基百科可以查一下啊。
活久见,尿床为什么会成为共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