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萧然净客心 发表的: 在交通肇事中因为逃逸行为,而导致了受害人死亡的,此时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对肇事之人的处罚起刑点就是7年有期徒刑,自然对单罪进行处罚的时候,最高也就是判处15年有期徒刑。另外,承担了刑事责任的,在民事、交通行政方面的责任也是不会得到免除。估计7-10年,看民事赔偿能力了。
引用 @骑扣恩比德大帝 发表的: 台湾人的话在大陆应该只能拘留,不能直接判刑需要到台湾执行,但到时候是不是死刑就不好说了
引用 @anbictn 发表的:重到极限也就是个七年八年
引用 @赛季新冠菌戈贝尔 发表的: 酒驾的话应该就是交通肇事罪吧
引用 @salamankaner 发表的: 最多三年,从重情节一个都不符合,钱赔到位搞不好缓刑。。。
引用 @炒饭评测专家 发表的: 这人要是最后不被判重刑,我能一个月吃饭都不香!
引用 @葛二蛋喲 发表的: 你看思域车头跟前面英朗撞的,都烂成啥样了,撞成这样跟车身质量也有一定关系
引用 @开膛手杰克骆 发表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多 有什么企业吗
引用 @彩虹雨霖 发表的: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七年以上
引用 @无事想非非 发表的: 这个是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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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拉威厄祖 发表的:台湾籍,住昆山市。。。
引用 @无事想非非 发表的: 逃逸也该定第二档啊
引用 @无事想非非 发表的: 逃逸致人死亡,七年以上
引用 @幽冥丶 发表的: 交通肇事罪有其他恶劣严重情节,比如这批的危险驾驶和酒驾,够处3到7年那档
引用 @KD超KB 发表的: 台8子啊,会不会也高级一些,真怕吃不下饭啊
引用 @苏州市工业园区 发表的: 在抽血过程中吊儿郎当地翘着二郎腿,好生可恶
引用 @先干为净 发表的:取得家属讲解,放心,不会很重的,饭还得继续吃
引用 @白日林夕男 发表的: 如果最后给他判无期徒刑,那就让他活着吧,下辈子活在愧疚中
引用 @迈克尔乔丹丨神 发表的:枪毙吧,不磨叽
引用 @黑白GDP 发表的: 想起了玛莎拉蒂撞宝马那个案件 不知道进展咋样了
引用 @简直无敌拉风 发表的: 昆山挺多台湾人的。。。。
引用 @曼巴永不逝 发表的: 加个🐶吧兄弟小心被误伤
引用 @孤独灿烂的人 发表的: 交通肇事罪第一档法定刑 三年以下
引用 @无良哉 发表的: 逃逸致人死亡的量刑重
引用 @科比不爱门特 发表的: 会不会成为导火索。。。
引用 @山东省即墨市第一中学 发表的:这也是人上人啊
引用 @布萊恩持 发表的: 好像苏州那边台湾人很多
引用 @qazzaq916 发表的: 无期又不是永久,十几年就出来了
引用 @负负得正好 发表的: 当然可以了 人在哪 就得遵守哪的法律
引用 @肖途的83种死法 发表的: 此人不判,我愿做欧莫尼德斯,私刑处决他
引用 @詹皇阿杜萌库 发表的: 交通肇事逃逸并且撞死一人判缓刑?你为啥不直接说奖励他一面锦旗呢?
引用 @孤独灿烂的人 发表的: 你看清楚新闻 逃逸是之前的小事故之后逃逸 交通肇事罪定性是之后的行为
引用 @詹韦瓜炮的年代 发表的:故意杀人,肇事逃逸,损坏公物,数罪并罚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引用 @Somebody24 发表的: 我记得那次南京的事。最后
引用 @孤独灿烂的人 发表的: 其他恶劣情形是酒驾 毒驾 无证驾 车无检驾 超载驾 哪有你说的什么危险驾? 罪刑法定 不是罪刑你定
引用 @臺北以北 发表的: 居然是台湾人……希望严惩,一视同仁,绝不姑息,太气愤了!
引用 @黑字白纸匿作阴阳 发表的: 交通肇事、超速、酒驾等判刑还是太轻了,我是支持杀人偿命的
引用 @饿虎pu球 发表的: 废话。。。肇事者死了的话还怎么肇事
引用 @lsnswdma 发表的:逃逸不是有可以判死刑的吗 求科普
引用 @孤独灿烂的人 发表的: 仅仅具有过失 而且所谓逃逸致人死亡必须是逃逸的行为致人死亡 但是他逃逸的前行为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之后撞车的行为成立交通肇事罪 人是当场死的 法定刑在三年以下
引用 @杰尼龟大中华区分龟 发表的: 大于等于两次撞击就可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逃逸可以继续加重,把这逼关久一点
引用 @zjjccc 发表的: 建议作为梧桐的导火索
引用 @不挂分区冠军 发表的: 最近街上都在听罗翔老师讲刑法 都说说该怎么判此贼
引用 @虚幻引擎 发表的: 最后不会因为是统战对象就轻判吧?
引用 @龙在云里睡觉 发表的: 为啥每次都是无辜者死亡,肇事者还活着。
引用 @乔丹麦基基 发表的: 而且这种肇事者一般只判3年
引用 @宿命注定的 发表的: 问题是我看很多外国人犯罪都是驱逐出境?
引用 @虎扑JR1430476222 发表的: 我咋没碰到一个
引用 @大状阿Q 发表的: 这个应该是过失犯罪,不会超过七年的
引用 @不能自拔的萝卜丶 发表的:逃逸还能算过失吗?
引用 @大状阿Q 发表的: 这个不等同于撞人了之后逃逸,他是在逃逸的过程中撞人。
引用 @恒大之巅 发表的:在大陆玩逃逸 又撞死人 这台湾人 需要狠治 视频里面那满不在乎的样子 很欠干
引用 @我们去萨城 发表的: 最好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引用 @哈蹬的芭比 发表的: 撞死人没逃逸,交通肇事罪主责以上致人死亡你查查是什么判罚
引用 @Maughaaam 发表的: 那个绝对有背景的,好像屁事没有?
引用 @倾城之兽 发表的: 跟去年上海金沙江路那个也一样。
引用 @城岸 发表的: 柏浪涛你负声望200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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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状阿Q 发表的: 不会,这个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应该是七年以下。
引用 @奔奔嫩 发表的: 那他逃逸过程中的飙车行为可以定危公吗?
你说的跟这个不是一回事。。。。
章口就来
有时真看不懂,掏个鸟窝都判十年,出人命了判个几年
怎么会,醉驾才是危险驾驶。交通肇事要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且肇事者负主要或大部分责任才是啦。他这个多次撞击啦 可能构成以危险方式危害安全罪啦
只要受害人签了谅解书就会轻判
为什么要判重刑?直接执行枪决不好吗?多打几枪,子弹钱我出!
中保研 思域正面成绩是A 你所说的看外观损伤来确定质量 打脸来的快不快?😃
以前引进台资企业政策很好
这个第一起事故算逃逸,但不成立交通肇事罪。 第二起造成一人死亡,成立交通肇事罪,不算逃逸致人死亡
只能算交通肇事罪
钓鱼业障重,会有现世报🎣
昆山有接近20万台湾人
你是真的蠢,而且达不到死刑
他不是交通肇事基本犯之后逃逸 而是小事故逃逸之后犯了交通肇事罪
你看清楚新闻 逃逸是之前的小事故之后逃逸 交通肇事罪定性是之后的行为
两罪并罚,也只能7年
其他恶劣情形是酒驾 毒驾 无证驾 车无检驾 超载驾 哪有你说的什么危险驾? 罪刑法定 不是罪刑你定
建议作为梧桐的导火索
估计他知道自己没事,大陆法律对他们太宽容
家属原谅是一个,但是他这个最严重的肇事逃逸还导致交通事故。
这个起公诉很严重的。
无论是哪的人,都要严惩不贷!哪个地方都有渣滓
无期又不是永久,十几年就出来了
直接应该给他现场火葬
没啥消息了。
我初中学校10%台湾人
已经来不及了,给换上敌军的衣服厚葬吧。
逃逸致人死亡的量刑重
说了此行为只是第一档法定刑 你看看新闻内容啊 是小事故之后逃逸 然后犯了交通肇事罪行为 不是说逃逸致人死亡简单拼起来符合就算的
看到那句无其他人员伤亡了吗?说实话,判成啥样我都不奇怪。
能导火索最好!
我天朝有个借口拿下弯弯!
现在其他国家忙得团团转…
美国不会为了其他国家而出兵硬钢天朝…
台湾人算个毛人上人
小台湾不是白叫的 我们公司服务的厂大部分都台湾的
在监狱带十几年,估计生不如死
问题是我看很多外国人犯罪都是驱逐出境?
众筹
你看看他是哪里人估计你就不会说这话了。。。。
撞死人没逃逸,交通肇事罪主责以上致人死亡你查查是什么判罚
专业人士告诉你,层主是对的,这案子最后很大可能性会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前面故意逃逸后面又在逃逸中连续造成交通事故还造成人员伤亡的,基本就这罪没跑了
一个行为不能同时故意又过失的
那个绝对有背景的,好像屁事没有?
那他逃逸过程中的飙车行为可以定危公吗?
希望官方硬气点
我也觉得交通肇事致死判的太轻了,特别是酒驾超速这些主观故意的。
要不你以为他们优越感哪儿来的?
你这话说的毫无逻辑,你是不是要表达肇事者死了怎么肇事逃逸吧
你说的逃逸是车祸后逃逸,这个是造成车祸后逃逸造成二次车祸且致死,原则上不构成逃逸致人死亡,但我个人希望直接枪毙
人上人应该不会开chr
不会,这个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应该是七年以下。
这个应该是过失犯罪,不会超过七年的
复议
视频来了
让你失望的从来不让你失望
判不了几年甚至赔点钱了事 因为是先逃逸后撞人 公诉很可能都不公诉
酒驾致人死亡最高死刑吧
苏州都多
苏州昆山很多台资厂
统个屁
有导火索他不香吗?先把这厮大卸八块祭旗。
可能是因为汽车设计的原因吧。
给你普及一下:
驱逐出境是附加刑,主刑如果需要判还是要判的
昆山台企
兄弟nb
口音很容易认的
逃逸还能算过失吗?
为什么这样的人晓得系安全带,买得起好车!
希望能多判就多判吧!!
这个不等同于撞人了之后逃逸,他是在逃逸的过程中撞人。
不需要导火索,直接梦中突袭
柏浪涛你负声望2000多?????
这人怎么没死
我查了,感觉不太可能,纳入这个罪要醉驾后撞人那种
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狸猫换太子
如果是河南人不知道会不会有那么多亮嘞
建议把你送来前线哦~
上海那个车子没有年检
那你在这边土地怕是时不时就要饿自己
发表客观理性的评价,往往难以得到认同
自己竖个靶子打?你就是传说中的地狱公鸡吧?
之前就是在昆山的台企。。。
并非是其他恶劣情节 你好好看法条
很难认定的 而且也并非飙车 是逃逸时车速过快 很难认定具有故意 仅仅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