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北京金隅最牛逼 发表的: 当真法盲言论啊。虽然你说的企业辞退员工的情况存在,但不代表你的“理解为企业可以随便解雇”就是对的啊。有赔偿了还叫“随便就能辞”吗?赔偿也是因为违约行为而支付的费用,整个雇佣关系都是有法律保障的,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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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孤独浪人 发表的: 真是拜耳的精神股东,就不会发这个帖子了,可能楼主和那个女的是同类人
引用 @腰病腰伤腰痛青年 发表的:你说的没问题,问题是都没人扒这女的什么单位呢,就给开了,我甚至怀疑会不会有人没事儿扒这个,黎女士干什么工作的有人清楚吗?非得喝矿泉水那个女孩又是哪个学校的?要说这是求生欲强我觉得,,就离谱
引用 @夏至一 发表的: 论坛上有人说,关键这人是医药行业的,违反的是防疫规定,就更严重了。我想这就跟交警酒驾一样。
引用 @双手运球破紧哔 发表的: 楼主 你的思维大部分人都get不到 如果这个女的不是外籍华裔 而是个地地道道的外国人 拜耳和中国还会这么对待吗?
有法律保障没错啊,他不赔付回去也得等着吃官司也没错,我是觉得用这么个理由把人开了就离谱
你这什么交流逻辑……
违背公司宗旨,对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可以开除。
这个明显会影响拜耳声誉啊
注册17天
知道啊 也是药企
很可能就是那女的,加入虎扑才十几天,全是拜耳的消息
那这么说是有道理的
我是这个意思来的,我本意就是拜耳借势开除亚裔有歧视的意思,但是看到一些人说在拜耳开除她前,工作单位上已经被扒出来了,那就另当别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