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步行街政教主任 发表的:言语间满是幸灾乐祸和酸讽的味道,难道宁是赞助商的?
引用 @Mahomes丶Curry 发表的:是不是一提到锤子🔨你就觉得很暴力,看来你砸钉子的时候也很凶😁😁😁
引用 @胡文龟 发表的: 暴力不是指他对检测人员使用暴力,也不是指他用锤子很重的敲击箱子之类的。指的是他们团队不顾别人的多次劝阻和警告,执意要开启箱子取出血样。按照规定,一旦箱子关闭,再打开只能是专业机构的专业人员。因为这种对运动员的检测血样是高度机密的,关系到别人的职业生涯,箱子一旦由非指定机构的人士打开里面的血样就失效了。不听劝阻执意破坏血样这就是暴力抗检了。这和他是不是用锤子很重的敲开,或者轻轻的敲开,还是用锯子锯开的箱子都没有关系。
引用 @真的太想进步了 发表的:估计很难翻盘了,但是我还是不明白,有这份东西,大家自己签的,怎么就成“暴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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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特指排骨饭 发表的:微博法官觉得能。。。
引用 @一刀流居合死狮子歌歌 发表的: 签了协议说明你认可了我的暴力,现在又不认账什么意思
引用 @一一一一哥 发表的:孙杨可以向瑞士联邦法庭提出上诉。但因为瑞士联邦法院有权撤销CAS裁决的情形相当有限,仅在仲裁庭的组成、独立中立、管辖权有严重瑕疵,或是违反仲裁的正当程序(due process)和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的情形下,CAS仲裁裁决才可能被瑞士联邦法院撤销,因此翻案几率非常有限。
引用 @查小夜 发表的:没有人说暴力啊,判的是干扰兴奋剂检测程序”(Tampering)和/或“拒绝提供样本
引用 @骂人必举报 发表的: 你也得看看这个东西有效不。。现在判定这玩意就是无效的,孙杨拿来口嗨的。。
引用 @韶华一区 发表的:那就不可能判8年啊,科尔曼去年逃检3次,都没有起诉
引用 @Konkonsh 发表的: 我表达的意思是双方和和气气的签了协议并不代表之前没有“暴力”的发生,至于签了协议是不是代表认可“暴力”在现在讨论的范畴里没有意义。。。
引用 @求你开开眼 发表的:证据偷袭,这不明显扯淡吗? 要我是仲裁官我也会维持原仲裁结果。
引用 @Mahomes丶Curry 发表的:签这个的时候有视频,暴不暴力自己去看呗。。
引用 @拿着小皮鞭骑你的天使 发表的:同理,步行街法官觉得不能。
引用 @小新大战凹凸曼 发表的: 抗检的判罚应该是2-8年禁赛,为啥是顶格处罚
引用 @cami68 发表的:人家不认可不采纳当事各方亲笔签字的东西,有何办法,就是要搞你。
引用 @MM=总冠军 发表的: 主要是抗捡,暴不暴力不重要,重要的是没能带走样品这个结果。
引用 @97619232 发表的: 把装置砸了都不算吗
引用 @骚库帅麦 发表的: 啥?都是中国人吗?
引用 @法兰西用永不为奴 发表的:这破玩意有啥用。。。在中国打官司都没人认
引用 @找个干女儿丶 发表的: 这种东西你拿到派出所都不认,别说打官司了
引用 @谁来帮我取个拉风昵称 发表的: 总之就算判了也不能判这么重啊
引用 @麻球虎头虎脑 发表的:有一说一,身份证给打个码吧。
引用 @2投0中 发表的:为什么不认
引用 @油价刚需 发表的:签这个在前,砸血样在后。签字不算暴力,强行砸血样呢。
引用 @雷霆队35号 发表的:暴力说的是把血样损毁吧,不是过程暴力
引用 @林动师兄请壮我道宗 发表的: 知乎法官、豆瓣法官、b站法官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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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被我说的,又不敢开除我国籍了?我所有打的字哪个错了吗?..我确实很开心啊..怎么了?是不是要开除我国籍?真是逗..
然后,报告结论也没有“暴力”抗检,就是“抗检”,你不用在“暴力”上做文章洗白了
难道大打出手,头破血流才叫暴力?
对啊,那你跟他说去,他说的锤子🔨就是暴力😋😋
🛋️ 沙发板凳
这种证据肯定都交上去了。但是没有推翻孙杨拒检和破坏血样的事实啊。保安要砸样本的时候检查官声明会有后果他不听啊。
为啥有人灭你
如果有证的那位主动出来说是他们自己撤的,感觉还有点希望,但估计有证的那位不会出来说这个。
在中国打官司都没人认
签了协议说明你认可了我的暴力,现在又不认账什么意思
把装置砸了都不算吗
你也得看看这个东西有效不。。现在判定这玩意就是无效的,孙杨拿来口嗨的。。
有些字真看不懂,你不至于戾气这么重吧
让你留下没让你砸了,孙杨应该发布完整视频,那份判决书上说检查员在砸之前曾警告过
网卡了发了好几遍
你们都不看判决吗?这玩意有啥用?
第一这里面的论点是另外两人没有资质证明,问题只要检察官有就可以了,授权是给机构的,不是给每一个人,所以这次药检并不是不合法,虽然也还是有瑕疵,还有章程里有规定,即使有不满也得药检,然后上诉,都是有规定流程的,孙扬团队都跳过流程擅自主张,还有必须是三个有资质证明的从来只是建议书,没后法律强制性,你拿建议书有啥用??
第二这种性质的药检孙杨已经做了六十次,第一次还好说,都六十次了你觉得法官怎么判?
说句难听的,WADA随便找个会英语的JR都能把孙扬团队按地上摩擦.
没有人说暴力啊,判的是干扰兴奋剂检测程序”(Tampering)和/或“拒绝提供样本
已经给过了,老早之前就说了不适合公开,但是已经提交。因为里面涉及到参与这个事情的个人,另一个视频放出来了,当时签字的人就很担心这个会不会影响到他们个人的工作。
以上内容是听证的时候双方都认可的事实,根本翻不了
这不叫引导舆论,这叫将事实公布于众,心思要放正
人家不认可不采纳当事各方亲笔签字的东西,有何办法,就是要搞你。
那就不可能判8年啊,科尔曼去年逃检3次,都没有起诉
那就不懂了,都签字了也无效
人家就是为了搞你,有效也是无效。
同理,步行街法官觉得不能。
证据偷袭,这不明显扯淡吗? 要我是仲裁官我也会维持原仲裁结果。
主要是抗捡,暴不暴力不重要,重要的是没能带走样品这个结果。
我表达的意思是双方和和气气的签了协议并不代表之前没有“暴力”的发生,至于签了协议是不是代表认可“暴力”在现在讨论的范畴里没有意义。。。
孙杨之前有过前科,虽然他说是误服,这可能是造成处罚变重的因素。
孙杨发签这个那时候的视频了,一点暴力没得
签这个的时候有视频,暴不暴力自己去看呗。。
这个证据第一次听证会拿出来 但是被FINA否了(理由是FINA允许对药检过程提出质疑,而FINA认为这个证据书就是属于质疑而不能证明双方同意不进行药检)
孙杨方面大意了 第二次虽然和FINA同为被告 但是也应该拿出来
因为当事人承认无法完成药检,所以有三人签字的情况说明不应该属于FINA所定义对药检程序的质疑,因为药检行为根本就没有发生。
WADA起诉孙杨,并请了WADA制定ISTI的专家来解释孙杨对ISTI规则的质疑,得出孙杨的质疑不合理的结论,并判定孙杨有罪!周星驰:这部电影我演过。
你先看懂别人表达的意思再回。。。
应该是考虑到孙杨有前科,以前孙杨比赛的时候室友被查出使用兴奋剂的,只是上次是用治疗药物糊弄回去了
我觉得这次步行街法官赢面大
肯定给过了嘛,法官不认可微博的几亿法官肯定认可的🐶
二犯直接加倍
哈啊哈哈哈
总之就算判了也不能判这么重啊
为啥要砸呢?
如果暴力不重要。。。。那么歧视中国人没有任何借口了
可能是因为“暴力抗碱”吧
不是扔垃圾箱吗?
签这个在前,砸血样在后。签字不算暴力,强行砸血样呢。
是啊,都是中国人,这该咋办呢
为什么不认
如果你的检测程序本来就存在问题,何来干扰一说???
孙杨母亲好像是报警了🐶
对孙杨而已错过东京奥运会 两年八年几乎没区别
撕破脸了打个屁
暴力说的是把血样损毁吧,不是过程暴力
孙杨最大最大的问题在于:他在截留尿样血样后应该妥善保管,而不是将其破坏掉。
签完这个协议后
样品已经无效了
已经不属于wada所有了
你管我砸还是丢还是吃了?
因为不是初犯,之前被判过四个月禁赛,是实锤的。初犯估计会轻点。体育法庭也有法条也不是瞎判的,瞎判的也可以上诉改期限。 [ 此帖被雷霆队35号在2020-02-29 00:52修改 ]
知乎法官、豆瓣法官、b站法官怎么说?
不是初犯,双倍惩罚,就算四年,也退役了
发出来的这些并不是想扭转败局,而让国内的舆论更倾向于自己,毕竟民族情怀的人不在少数。
这个情况说明只能说明你认为违反程序不上交,并不能证明你的行为就是合乎程序的
打个比方,你捡到钱包,失主找到你了找你要,你说是你的,死活不给他,失主没权力直接打你一顿去抢,但是有权报警,让警方判断你这个行为是不是涉嫌盗窃或者侵占,要不要立案
本次2投0中向于老师的大哥大贷款2000元,3月1日前归还,否则按年利率5哩算。签字:2投0中,于老师的大哥大。 嗯,兄弟,给钱吧
中国人觉得能就行了。。。
讲下为什么不认呗
主检官让砸的
主检官让砸的
因此,这个仲裁的本质在于规则的理解,孙杨认为他有充分的理由拒检,CSA认为只要有一人有证也要配合检查。在规则不明确的情况下CSA是可以对此自由裁量的。这是孙杨败诉的原因,与是否使用暴力,是否服药关系都不大。
这三位谁能!
因为有前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