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咋呼123 发表的: 合同法规定要按手印吗?
引用 @法兰西用永不为奴 发表的:这破玩意有啥用。。。在中国打官司都没人认
引用 @更生 发表的:中国人觉得能就行了。。。
引用 @圣西罗荣耀1 发表的:呵呵,你得有执照让人写进去也行啊,你就带个身份证,不写身份证写啥?呸
引用 @NTBLBA 发表的: 有国际泳联撑腰呢,然而wada把国际泳联也一起告了
引用 @MVP甜甜圈 发表的:有用,引导一下国内舆论,保住自己的代言和经济利益。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引用 @2投0中 发表的:为什么不认
引用 @林动师兄请壮我道宗 发表的: 知乎法官、豆瓣法官、b站法官怎么说?
引用 @吾乃魔术师约翰逊 发表的:都不具备检测的资格你还想检测?反鸡毛啊
引用 @Mahomes丶Curry 发表的:孙杨发签这个那时候的视频了,一点暴力没得
引用 @我爱魅族鸭 发表的:我赌你的枪里没有子弹🐶
引用 @妈妈说虎扑的名字不可以太长 发表的:后来那个药不是移出清单了么
引用 @咋呼123 发表的: 为什么没用
引用 @紫种人000 发表的: 其实大多数检查人员都这个样子的
引用 @AsensioOO 发表的: 不允许带走血样是要等之后更专业的人来带走血样 不是让你砸了
引用 @虎扑JR1109012066 发表的:一个人字是可以改的吧
引用 @CRJcom 发表的:No no no视频也需要按手印的
引用 @我爱ZRQ丶 发表的:检查的人手续不全,检查的人的流程都没走完,为什么被检查的要走完?
引用 @毕业之后还爱你 发表的: 你上法庭就知道了 借贷合同没手印或者盖章无效的
引用 @钢琴上的猫 发表的:WADA认为手续合规,他们的章程里也有明确可以套用这次检测的条款表明合规,这样的程序手续已经做过无数次且之前无异议。现在只有孙杨方在没吃透条款的情况下单方面认为不合规。
引用 @虎扑JR1916915460 发表的:看了论坛上的报告,孙完全不把dco跟itac放在眼里
引用 @Agliv 发表的:有视频啊,签字视频
引用 @colo丶r凯 发表的:当事人自己签的字好吗?签字是是有法律效力的
引用 @gkdZzz 发表的:神tm更专业的带走血样,这个护士根本就不是检察官,她抽的血,就不能作为血样,等到有资格的来了也是重新抽取
引用 @于老师的大哥大 发表的: 本次2投0中向于老师的大哥大贷款2000元,3月1日前归还,否则按年利率5哩算。签字:2投0中,于老师的大哥大。 嗯,兄弟,给钱吧
引用 @王皓爱科比 发表的: 之前他被没资质的抽过180回了,就这次不行?
引用 @愿将欢笑声盖掩苦痛那一面 发表的: 反正是两方面一系列的不专业导致的这个结果
引用 @Drink1096 发表的: 都有事 只不过没这么严 逃一次半年 3次逃检立刻禁赛18个月
引用 @从不扑gai老男孩 发表的:这不叫引导舆论,这叫将事实公布于众,心思要放正
引用 @香槟超新星0 发表的:知乎现在是能,知乎已经完蛋了,抖机灵的比正儿八经答题的更受欢迎
引用 @见此ID请你提肛 发表的: 我感觉也是,今天他微博发的那些是给粉丝看的呗
引用 @Fantasy丶Z 发表的: 只要有旁证证明是本人签的 就具有法律效益 除非合同明确写出要签字家手印 在国外签字更加常用
引用 @NTBLBA 发表的: 砸保险箱不是他自己在仲裁法庭陈述的吗?不仅砸了保险箱还撕了主检官的文件
引用 @我在玛珈山 发表的:孙杨最大最大的问题在于:他在截留尿样血样后应该妥善保管,而不是将其破坏掉。
引用 @真的太想进步了 发表的:估计很难翻盘了,但是我还是不明白,有这份东西,大家自己签的,怎么就成“暴力”了。
引用 @PHOENIXDAIZY 发表的:其他人抗检就禁1年最多。
引用 @戚韶殇 发表的: 你们都不看判决吗?这玩意有啥用?第一这里面的论点是另外两人没有资质证明,问题只要检察官有就可以了,授权是给机构的,不是给每一个人,所以这次药检并不是不合法,虽然也还是有瑕疵,还有章程里有规定,即使有不满也得药检,然后上诉,都是有规定流程的,孙扬团队都跳过流程擅自主张,还有必须是三个有资质证明的从来只是建议书,没后法律强制性,你拿建议书有啥用??第二这种性质的药检孙杨已经做了六十次,第一次还好说,都六十次了你觉得法官怎么判?说句难听的,WADA随便找个会英语的JR都能把孙扬团队按地上摩擦.
引用 @罗尔费马 发表的:这东西法庭上肯定已经用过了,没用。现在发出来只是稳定一下国内舆论而已
引用 @谨言慎行0802 发表的:你是不是没有看到最后一句话?协议写的是没有完成检测!没有完成的东西为什么要留存?
引用 @找个干女儿丶 发表的: 这种东西你拿到派出所都不认,别说打官司了
引用 @GC鬼蟹 发表的: 年利率5哩……你挺大方呗 挺有钱呗🐶
引用 @科比林是我 发表的:认啊,你读法律吗
引用 @虎扑JR0508368027 发表的:这是声誉问题。
引用 @蒋浪同学 发表的: 科尔曼逃检3次 相当于有两次前科 怎么不判
引用 @四方桌 发表的:就是搞你还不明白吗?自己也让人抓住了小辫子。判罚这个东西,尺度大小还不是人说了算。美国短跑的好几个嗑药两三次还能继续参加奥运会呢。说白了就是见不得中国游泳比欧美好,就这么回事
引用 @白衣西罗丶 发表的:我觉得这次步行街法官赢面大
引用 @神兽特斯拉 发表的:问题是同样是美国人的阿姆斯特朗,就是被wada捶死的
引用 @谁来帮我取个拉风昵称 发表的: 总之就算判了也不能判这么重啊
引用 @ST不败战神 发表的:人家就是为了搞你,有效也是无效。
引用 @一刀流居合死狮子歌歌 发表的: 那就不懂了,都签字了也无效
你上法庭就知道了 借贷合同没手印或者盖章无效的
应该是翻不了盘了 现在重点不是在到底有没有 你把箱子砸了 这个禁赛就跟你禁定了
2333
身份证曝光就不对了吧。这些尿检员出于安全考虑去法庭作证都是非公开的,现在孙杨把人家长相和身份证不打码发出来,难道做得对了吗? 打个码再发会怎样?
我记得以前那个自行车协会也维护阿姆斯特朗,结果wada头铁,根本不理这茬,把阿姆斯特朗给办了。
我感觉也是,今天他微博发的那些是给粉丝看的呗
后来那个药不是移出清单了么
法盲
所有带国际李俩字的
我赌你的枪里没有子弹🐶
如果我没弄错,那个检测程序是合法的,孙杨之前也是这么测的,其他运动员也是,并没有针对孙杨
无非打起来的那种才叫暴力。
历史第一逼王 李元芳
规则就在那,一点都没动,就变成了针对你?合着你就是影响大环境的人啊?
以你的智商很难理解。按你所说为了搞他为啥要现在动手,那么多金牌让他拿了在搞他?
但是你在使用该药物之前没有上报备案,所以当时仲裁考虑不是主观故意使用,所以只禁赛了4个月,一天不差正好赶上亚运会报名
一个人字是可以改的吧
你又知道了?你是什么运动员,被检测过?还是你那个朋友是,你见过检测人员?
神tm更专业的带走血样,这个护士根本就不是检察官,她抽的血,就不能作为血样,等到有资格的来了也是重新抽取
有录像他自己签的
签名也是有效力的,和国外做生意合同就是签字就行
只要有旁证证明是本人签的 就具有法律效益 除非合同明确写出要签字家手印 在国外签字更加常用
WADA认为手续合规,他们的章程里也有明确可以套用这次检测的条款表明合规,这样的程序手续已经做过无数次且之前无异议。现在只有孙杨方在没吃透条款的情况下单方面认为不合规。
瞎扯,签字或者按手印都行。
这个是最难办的,得想办法整成不合格或者啥玩意儿,那至少少判几年!
因为dco被他投诉过,其他俩dca又都是dco的同学,还直接是建筑工人,连dca自己都觉得自己没资格。
那个视频角度,你说他在画画也是可以的,不是我杠,这理由确实在法庭上是可以用的
在中国签字的法律效应远低于公章手印,因为造假成本太低了
快别洗了
你认为不合规可以上诉。检察官也签字同意孙杨团队保存血样。而且放在上锁的箱子里。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还要破坏血样?
之前他被没资质的抽过180回了,就这次不行?
陷害论说可能被无证人员陷害,那这种说法要成立得话,即便其他三人有证,要陷害孙杨一样可以陷害是吧。
按照法律来说,陷害论猜想,是个人想法,是不会被纳入抗拒检查,和砸烂血液样本的理由的,法律只会判罚已经发生的事情,即便是陷害,也是陷害了再查,就是这么现实的。
年利率5哩……你挺大方呗 挺有钱呗🐶
连个最起码的手印都没有,而且怎么还用圆珠笔写的
一人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其他人抗检就禁1年最多。
别人抗检最多1年。有个逃检的,推论无罪,丫一年才一次检查。孙杨60多次检查平均一年5次左右。
别人逃了一次啥事没有。
那就公布全部视频,就这一分钟片段啥也说明不了,法院也不会采信的
人一旦多了,不就这个效果,上网又没门槛,不过人家上限高就是了
法庭上就是个律师和公诉方死杠到底的,看谁到最后杠不下去了。这个视频并没有拍到他们在纸上干嘛,所以成不了证据。
这明摆着就是,这要算证据不拿到法庭拿到微博上??
但是那个视频只是看出那三人签了个文件,鬼知道是不是这个
性质恶劣
劳动合同呗
鸵鸟法则
他敢吗
你是不是炸东西了
别其他人了。我感觉孙杨没鬼是不可能的
基本是无了
靠这种东西维持的虚假的自尊心
给国人看的,挽回形象
凭啥认你?要啥没啥
为什么暴力毁掉样品,这么着急的吗
你的保镖5大三粗的在旁边的砸了瓶子 然后叫签字 自愿 哈哈哈哈
终于有个看了判决书的人
把身份证号都发出来了,想问一下这个算违法吗?
欠条啊,谁家欠条只签字,前两天医护人员的请战书也都是有手印的吧
别人给你打欠条连手印都没,你去起诉看能把钱要回去不🐶
圆珠笔无法通过碳同位素鉴定确认真实性
没有完成检测的原因是孙质疑资质 封存后再检测 他们谁都不傻 来检测 你开始质疑以前没质疑过的东西 我们这次只提取不检测 先封存 人家肯定不可能拖到明天再来的提取的 结果你把样品砸了 这就有问题了吧 换成谁都会觉得有问题吧
认啊,你读法律吗
你以为我看上的是利率,其实我想要的是本金
知乎和微博法官半斤八两。
看看微博 成群结队的支持孙杨 还有研究生扩招的新闻 有人评论说扩招不好 底下一堆人喷 还说别人小学没毕业 要看别人的本科毕业证 微博好多人的智商太感人了
你读法律吗?真不认
不错了,要是不毁药瓶,查出问题了,取消成绩更没脸了
明白就好
谁抗检1年最多?中国人中文没学好?拒跟抗 分不清?抗检2-8 你找出来抗检1年的?
那我问你.一个是有吸毒前科.这次抽血.当场把血样砸碎.一个手三次拒绝抽血...你觉得哪个严重?拒绝就代表一定吸毒的话,孙杨砸了代表什么?
问题是同样是美国人的阿姆斯特朗,就是被wada捶死的
步行街再次战胜微博
圆珠笔有用吗
是先毁了才写这个的啊 陈述事情
合同法规定的签字或手印或公章就有法律效应,但是我记得我上大学时学的有一门公共课里面讲欠条、收据这一类的东西好像就得双方签字加手印,格式也有要求,最好是还得有第三方公证人。
阿姆斯特朗,还有之前的美国女子短跑跳远名将琼斯,都是退役多久才爆出来。对他们运动生涯有啥影响。孙杨现在正是巅峰期,不一样的
销毁封存箱算暴力抗检了,比其他人的逃检要严重吧,再加上前科。
这么比喻: 居委会来测体温,大妈忘带证件,你却把体温枪砸了。居委会应该不应该把你居家隔离了?
准确点应该这么比喻: 居委会来测体温,大妈忘带证件,你却把体温枪砸了。居委会应该不应该把你居家隔离了?
这个能不能用孙杨说了不算,即是不能用你能砸掉吗? 警察怀疑你酒驾,你怀疑警察流程不对,你也不能去破坏已经采集的证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