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外遇被媳妇抓了,媳妇手里握着证据要闹离婚,朋友会不会轻身出户

咖哩大叔
引用 @伪球帝 发表的:

第一次看到动图

虎扑用户771557
轻身了怎么出户。

腾讯圣斗士星矢
好好认错

S
Sword1017
引用 @CoolZABoy 发表的:
你说的这个朋友是不是你自己?

感觉是的。。

虎扑用户698489
你朋友会飘走

社会各界人士
引用 @天花板是极限 发表的:
按照法律不会,但是财产分割会倾斜未过错方

如果财产是楼主添置的,哪怕出轨也不用净身出户,该争取的还是要争取,但如果老丈人买的,自己又出轨,乖乖净身出户滚蛋吧,不然要“净”身出户了

M
Maxence
心痛楼主你

椒盐玛奇朵
净身是不是就可以练葵花宝典了?

锅bao肉炒蛋
引用 @联盟未来的招牌 发表的:
法律上只要不在他名下,他也一分钱拿不到

实际上在他名下也可以让他一分都拿不到

哥斯拉吃考拉
净身出户不是应该的么?一点脸就不要了?

锅bao肉炒蛋
引用 @入云龙_2 发表的:
本来就没有什么自己的财产。还净身出户什么呢。不配使用净身出户这个词。

扫地出门

一生钟爱紫金军
活该

小黑黑又黑
干了还怕净身出户?

一生钟爱紫金军
做了什么就要接受什么惩罚

后来的JR也是人
老实交代
你是你朋友,还是你朋友的小三?
克利夫兰的三冠王朝
引用 @詹姆斯打爆NBA 发表的:
出轨当然算过错,违反了夫妻之间法定的忠诚义务,肯定属于过错

不是同居是不是在法律中不能定性为出轨呢?不能证明感情破裂应该不算的吧

l
lianaiing24
你担心啥 跟你有啥关系啊 ?
你是哪个软饭哥们?
d
dora411
入赘的还敢玩这一手

哥谭市周可儿
法律上没有净身出户这个概念

北海以北zk


大帝第256号马仔
肯定啊

一只海龟入水失败
引用 @锅bao肉炒蛋 发表的:
讲这么多法律理论都是纸上谈兵, 实际操作能玩死男方, 首先 踢出公司,让他找不到工作人,车收回来,银行账户现金资产全转走,到这步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了。 然后所有房产换锁,房产证都收好, 不管婚姻法怎么说的,男方挣也没用。 凭着女方家势力 到这财产分割已经结束了, 法院怎么判根本不重要了

不说这男的怎么样,你这是要凌驾于法律了?

锅bao肉炒蛋
引用 @一只海龟入水失败 发表的:
不说这男的怎么样,你这是要凌驾于法律了?

哪个地方凌驾法律之上了?

一只海龟入水失败
引用 @锅bao肉炒蛋 发表的:
哪个地方凌驾法律之上了?

法院怎么判都无所谓?

小苗苗
自己作死,没办法

虎扑JR0968134268
引用 @锅bao肉炒蛋 发表的:
应该叫被扫地出门, 净身出户太好听了, 他不配。

净身出户不好听,但是净身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去势

王了
引用 @锅bao肉炒蛋 发表的:
讲这么多法律理论都是纸上谈兵, 实际操作能玩死男方, 首先 踢出公司,让他找不到工作人,车收回来,银行账户现金资产全转走,到这步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了。 然后所有房产换锁,房产证都收好, 不管婚姻法怎么说的,男方挣也没用。 凭着女方家势力 到这财产分割已经结束了, 法院怎么判根本不重要了

哇塞,王宝强应该找你当律师

锅bao肉炒蛋
引用 @一只海龟入水失败 发表的:
法院怎么判都无所谓?

对啊,判完女方不执行就完了呗。

锅bao肉炒蛋
引用 @王了 发表的:
哇塞,王宝强应该找你当律师

他那个跟这个不是一回事。

大雕勃
引用 @turbo077 发表的:
对,小弟家穷人丑,还没女朋友



虎扑用户712730
楼主在炫耀自己帅

飞鱼大炮
这朋友还嫌不够丢人现眼?还要分财产?净身出户是最大的包容了。话说出轨需要包容吗?人渣!呸!
周大灰不肥
建议看看精英律师

倾天候
国外不知道 但是国内现在法律是没有净身出户的。。。因为某些人天天出轨 如果这立法。。某些人早被净身出户N次了。。所以 你懂得。。 净身出户的人 都是自己放弃的。 [ 此帖被倾天候在2020-01-11 23:05修改 ]
一只海龟入水失败
引用 @锅bao肉炒蛋 发表的:
对啊,判完女方不执行就完了呗。

那不是凌驾于法律?你多去读读书吧

史大霸克湿
吃软饭还不净身出户?还想分点丈人的家产不成?

牛胰核糖核酸酶
引用 @大雕勃 发表的:

虾仁猪心

牛胰核糖核酸酶
引用 @克利夫兰的三冠王朝 发表的:
不是同居是不是在法律中不能定性为出轨呢?不能证明感情破裂应该不算的吧

撞情头了,天

P
PRAEC4D
小号练级,散了吧

锅bao肉炒蛋
引用 @一只海龟入水失败 发表的:
那不是凌驾于法律?你多去读读书吧

首先,我说的这些操作完全可以在法律框架之内完成。兄弟说话别太冲,你不要光多读书,多出去看看真实社会是怎么样的吧,真是社会和书本理论差距是很大的。你去看看法拍资产,执行不了的太多太多了,别光读书 多走走看看

锅bao肉炒蛋
引用 @一只海龟入水失败 发表的:
那不是凌驾于法律?你多去读读书吧

拒绝执行 不等于违法,完全可以在合法操作。 现实生活中就有这种案例 被执行人既不执行 又不违法,这都是存在的。这是合理运用规则 怎么就凌驾法律之上了呢?

锅bao肉炒蛋
引用 @一只海龟入水失败 发表的:
那不是凌驾于法律?你多去读读书吧

就楼主这个案例而言,男方干了这种恶心人的事儿,人家女方家里跟执行庭的领导沟通一下,人家法院执行庭不愿意帮男方执行,上门通告两次尽到义务,回头告诉男方执行不了 完事了。 这就是现实情况,我见过

老刘好
楼主你后面惹出来的事情都是这个帖子惹出来的……这朋友交得冤枉啊

纸包不住火
引用 @turbo077 发表的:
对,小弟家穷人丑,还没女朋友

后两个故事编的不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