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寒冰现在这个装备推塔快的一 发表的: 楼主女的,楼主才是伏地魔
引用 @莫成 发表的:细思极恐,容我腹黑一下,楼主问完想偷偷的转给弟弟?
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是不是这种情况必须丈夫同意才能处置转移房屋啊?否则就不合法?
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妻子整天道德绑架丈夫,丈夫要崩溃了,要受不了了。
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单独一方擅作主张给哥哥或者弟弟合法吗?
引用 @我是喜欢潜水的袁 发表的:为啥姐姐对弟弟有这么大的内疚感呢?再说了,再怎么自责,也不能慷他人之慨啊,丈夫对她弟弟不存在亏钱之说啊,再进一步,房子给弟弟,这女的将来不会觉得亏欠自己的孩子吗?
引用 @无敌de盒饭 发表的:我爷2个房子动迁,我爷没了,我三叔和我奶把2个房子名改成我三叔儿子的名字,我老叔都不知道这事
引用 @用户1343193811 发表的:肯定要两个人一起签名才能转让
引用 @关心关心关 发表的:这个没问题,因为你爷没了,房子是归你奶一个人的,她想给谁就给谁。
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没办发啊 我也不能把门锁上 闹僵了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引用 @王水木目 发表的:其实也不是,他爷的那一半继承人肯定是有所有小孩的。
引用 @初夏浅唱 发表的:男方除非死了,只要不签字,别说是弟弟了,上帝都拿不走。
引用 @丶打死吃肉 发表的: 顺位继承。
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夫妻双方两个人都有名字在房本上,并没有说谁的份额多呀!不知道谁是大股东!
引用 @lanlan052 发表的:我觉得你同学的老公才倒霉,当然了,除非这套房子是女方全款购买的,不过是女方全款购买的也不会加男方的名字。
引用 @joviii 发表的:她应该弟弟的孩子才是自己本家。老公的孩子跟老公姓。。狗头狗头。。。
引用 @我还是支持中国足球 发表的: “需要经男方同意吗” 这个问法,就是站在女方角度问的,我感觉应该就楼主本人要送给它弟了。。。
引用 @ShiSCurry 发表的:lz的同学不就是lz同学的妻子的老公吗……
引用 @MGprince 发表的:楼主的老公。。。🐶
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丈夫很爱妻子,两人还有孩子,妻子整天闹!说各种欠她弟弟的,应该把房子给弟弟,说对不起他弟弟。说自责内疚有无比的负罪感!
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她的思维就是任何事情都站在外人的角度着想,完全不站在自己家人的角度。这样可以体现她的伟大,无私,
引用 @我真的很矮 发表的: 公司大股东能在不经过其他股东的情况下把公司卖了吗?
引用 @爱科血糖仪 发表的:对不起弟弟对的起他丈夫神逻辑。自己挣钱买。谁也说不到
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她弟弟对她很好!以前给过他家几千块钱!她说她弟弟对她家以救命之恩,极大的帮助和支撑!
引用 @爱科血糖仪 发表的:那就用自己的钱啊。有毛病吗。你也说了几千块钱。还几千不就行了?
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同学老婆整天不停的念叨自己怎么欠弟弟的,怎么自责内疚,怎么应该补偿弟弟。整天说怎么对不起弟弟。应该把房子给他。
引用 @最后一次注册 发表的: 我觉得你同学应该嫁给她弟弟,这样省了好多钱了,没有买房子没有改口费没有一切额外开销,肥水不流外人田,美滋滋。
引用 @雪花啤酒丶 发表的:你弟弟不是手脚健全?你老公娶了你可真够倒霉的
引用 @张子仪 发表的:终于知道为啥古时候不让女人读那么多书了,女人真的狠啊
引用 @愿将欢笑声盖掩苦痛那一面 发表的: 这个同学就是你自己吧?你弟弟没打你结果就别结婚了,别坑他姐夫行吗
引用 @UlquiorraL 发表的:房产证上有俩人名字,肯定要俩人都同意啊。这女的有毛病吧,娶到这女的也是够悲催的
引用 @宛平南路600号院长 发表的:你老婆标准伏地魔啊
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当年女方家里帮女儿找了工作,没帮弟弟。
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那是十几年前,20几年前的几千
引用 @福特翼虎车主 发表的: 杠一句🐶,好像股市里可以,大概是如果把一个上市公司的股票收购了95%,可以无视剩下的小股东直接收购退市,不知道记错没
引用 @哭起来像牛 发表的: 楼主你老公摊上你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这帖简直是不能娶伏地魔的教学直播帖。
引用 @星屑大官人 发表的:楼主老公上辈子不知道造了什么孽啊!
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就是弟弟做手术没去看,家里的古玩字画父亲给了姐姐
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哦哦 好的明白了。主要是不太懂这个法律。我同学很发愁,
引用 @别叫我哈维 发表的:你学的是个啥啊,还效力待定。老公都不同意,赠予行为能完成吗,不能完成谈何效力待定。法律是很严谨的,学艺不精就不要来害人。
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男方家里有房。
引用 @星屑大官人 发表的:所以关你个姐姐什么事呢。
没准是弟弟..
这还细思啥不是明摆着吗
建议离婚,分割财产后,把你自己那部分送给你弟买房,这是完全合法的
把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拿回来,然后让她和弟弟过一辈子去吧
都不是合不合法的问题,房屋过户没有户主签字或者户主授权(带公正)你怎么过,房管局都不受理
你同学是你吗,放心,过不了,只要你同学不承认,而且你同学老婆这种行为,你同学可以立刻申请婚内财产分割,这样更加保障
她应该弟弟的孩子才是自己本家。老公的孩子跟老公姓。。狗头狗头。。。
那是因为你爷爷过世了,所以房子就是你奶奶一个人的了,她一个人签就可以
肯定不合法啊,你们理解什么是共同财产么?就是要夫妻都愿意给才是
男方除非死了,只要不签字,别说是弟弟了,上帝都拿不走。
其实也不是,他爷的那一半继承人肯定是有所有小孩的。
暴露了?
顺位继承。
我们说可以,法律还真允许的情况下,她立刻转了就
楼主看到你第一句话,眼前一亮。
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顺位
大股东都不行,何况中股东、小股东?
你结了婚的男同学发愁找你聊这个?
这个同学大概率就是楼主了。
当代武则天?
关键是这样的弟弟永远长不大没担当
这就是那个弟弟。
看清楚ID。。。
楼主的老公。。。🐶
啊啊啊,我明白了,我的锅🐶
那到底是欠了她弟弟什么呀?是欠弟弟一套房钱吗?
那直接把房子卖了钱捐了多好。租房子住呗。
不能卖,可以发钱,99亿的那种!
暴露了。。。
大朗起来喝药啦
对不起弟弟对的起他丈夫神逻辑。自己挣钱买。谁也说不到
她弟弟对她很好!以前给过他家几千块钱!她说她弟弟对她家以救命之恩,极大的帮助和支撑!
那就用自己的钱啊。有毛病吗。你也说了几千块钱。还几千不就行了?
那是十几年前,20几年前的几千
你弟弟不是手脚健全?你老公娶了你可真够倒霉的
我觉得你同学应该嫁给她弟弟,这样省了好多钱了,没有买房子没有改口费没有一切额外开销,肥水不流外人田,美滋滋。
楼主一定没看过 都挺好
当年女方家里帮女儿找了工作,没帮弟弟。
当年女方家里帮女儿找了工作,没帮弟弟。
当年女方家里帮女儿找了工作,没帮弟弟。
当年女方家里帮女儿找了工作,没帮弟弟。
当年女方家里帮女儿找了工作,没帮弟弟。
如果找层主可以免费送600号治疗吗?
然后呢?你弟弟自己不会找工作?是不是这么大了还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啊
重点,不是多少是自己的钱。谢谢。你自己的钱给一个亿都没人说。不是自己的一分也得商量。不愿意就是不行。有什么好说的呢。
上市公司有公众持股比例要求。如果公司股本超过4亿股,你收购90%以上就直接退市了。如果不够4亿股,你收购75%以上直接退市。
当年女方家里帮女儿找了工作,没帮弟弟。
当年女方家里帮女儿找了工作,没帮弟弟。
所以关你个姐姐什么事呢。
即便说你真的亏钱你弟弟了。你老公欠吗?你老公的家人甚至未来的孩子欠骂?凭什么让他们背负。伏地魔必须除恶务尽
又如何?和姐夫有什么关系?帮女儿找工作不应该吗?没帮弟弟找工作,那应该女方家里负责给弟弟买房子啊
阔怕
哪怕男方死了,房子的四分之一所属权还是他的父母,如果有孩子还有一部分孩子的。除非抢。🤣🤣否则只要男方不同意,就别想了。🤣
你老公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登记夫妻双方名字的共同共有房屋,一方擅自处置的,构成无权代理,因为受让人明确知悉房屋共同共有的事实,只有理解为无权代理才能更好保护共有人;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共同共有房屋,一方擅自处置的,构成无权处分,无权处分可能发生善意取得,赠予不可能善意取得。以上的观点是19年浙江省高院某庭庭长在一个论坛上说的,个人比较认同。
婚后所有家庭财产均为夫妻共用。首付款如父母出的,保留有转帐和收据。分割财产时父母可以拿回那部分。共同还款部分共同承担。不管是一人名字还是两人名字。财产均为夫妻共有,都不可以过户。即使不小心过户成功,也可以通过法律起诉。夫妻共同财产不可能一个人去自行分配的。你死了这条心吧。再说得难听点。就算留给你儿女也不可能给弟弟 。法律也不会判给你弟。
错了,楼主是弟弟,劝说姐姐当伏地魔送房子给他
很简单,因为楼主就是弟弟,所以就在扯姐姐多对不起他一样
有房关他弟弟什么事?
姐姐觉得对弟弟不公平!所以要加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