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哪有这么简单啊 你说这话也太不负责任了
引用 @stdin 发表的:舍得让自己人吃亏?那到底谁是外人谁是自己人
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夫妻双方两个人都有名字在房本上,并没有说谁的份额多呀!不知道谁是大股东!
引用 @宛平南路600号院长 发表的:你老婆标准伏地魔啊
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她不同意,说是父亲给她的,送出去是不孝!
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老婆的人设是圣人,让自己人吃亏也不能让外人不占便宜。自己人吃亏没关系,正好体现出她的高大全伟光正
引用 @迭戈2013 发表的:家庭会议。女方父母,男方父母,一起来开家长会议,女儿想补偿可以,长辈做决定,如何补偿,决定一下,不许再胡闹纠缠。
引用 @王者求带飞 发表的:用脚想都知道不合法
引用 @仙灵岛 发表的:这就叫不孝了?无非是不舍得。我看那个女的无非是想把涉及男方的那部分搬空
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单独一方擅作主张给哥哥或者弟弟合法吗?
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她本质是极度自私,缺什么就想显示什么,所以她拼命慷他人之慨,来显示她自己无私。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引用 @声慢慢 发表的:不一起签字,人家房管局也不会给更名啊.......
引用 @zohee 发表的:现在不灭爸,灭丈夫了??
引用 @无敌de盒饭 发表的:认识人的话可以,我叔就是这样改的
引用 @邓小闲886 发表的:真伏地魔
引用 @寒冰现在这个装备推塔快的一 发表的: 楼主女的,楼主才是伏地魔
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没办发啊 我也不能把门锁上 闹僵了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引用 @虎扑JR1127955058 发表的:这种明显会有纠纷的,房管局的人是不怕惹事吗?再熟的人这事被举报,直接就是坐牢。
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是不是这种情况必须丈夫同意才能处置转移房屋啊?否则就不合法?
引用 @虎扑JR0276501938 发表的:姐夫,您别说了,我姐就是随口这么一说,我当时表示了强烈反对,您不用再来发帖问了,我就算租一辈子房,娶不起老婆也不会觊觎你那套房子。
引用 @我是喜欢潜水的袁 发表的:为啥姐姐对弟弟有这么大的内疚感呢?再说了,再怎么自责,也不能慷他人之慨啊,丈夫对她弟弟不存在亏钱之说啊,再进一步,房子给弟弟,这女的将来不会觉得亏欠自己的孩子吗?
引用 @DANEJ 发表的:那就离呗,弟弟没婚房,姐姐姐夫不得送个?没车姐姐姐夫不得送个?以后生了儿子,不得帮着带?儿子以后结婚,不得再送个房?反正都是亏欠
引用 @有贱气 发表的:lz漏了古玩字画没说,讲道理的话那些古玩字画如果值钱的话帮助回去是应该的,弟弟都把古玩字画的继承权给姐姐了。。
引用 @我是喜欢潜水的袁 发表的:我认为我被耍了,楼主是著名灭爸,我估计他是在含沙射影
引用 @世上本无孙笑川 发表的:得多虎的给改啊,那真把你叔当亲爹了,前途都不要了,被告了都有可能蹲进去。
引用 @勒布朗詹姆斯在湖人勇夺三连冠 发表的:给他住就算了,直接过户就过分了。如果楼主家里好几套房就另说
引用 @ShiSCurry 发表的:赠与行为效力待定,需要你同学的追认,如果你同学不同意是无效的,属于无权处分
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她本质是极度自私,自私到她拼命慷他人之慨,来显示她自己无私。显示她的大气大度伟大,让弟弟对她有好感。
引用 @beta辰 发表的: 必须要经过老公同意,而且需要先和老公一起去公证处办理一个房产的委托,证明夫妻双方同意老婆来全权处理房产,然后才能把房产过户给弟弟
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妻子整天道德绑架丈夫,丈夫要崩溃了,要受不了了。
引用 @用户1343193811 发表的:肯定要两个人一起签名才能转让
引用 @华妃年世兰 发表的: 就是弟弟做手术没去看,家里的古玩字画父亲给了姐姐
引用 @小了个腿毛儿 发表的: 单独一方只能处理其房产证上产权所占比例,不影响你的份额。产权100%转移需产证上每个人都到场或出具代****明。
引用 @我真的很矮 发表的: 公司大股东能在不经过其他股东的情况下把公司卖了吗?
引用 @明月山明水 发表的:学不精别出来科普,这叫夫妻共同共有,必须共有人全部同意,再者,无权处分没有其他效力瑕疵有效
引用 @lanlan052 发表的:我觉得你同学的老公才倒霉,当然了,除非这套房子是女方全款购买的,不过是女方全款购买的也不会加男方的名字。
肯定是要房产证上的名字签字才能办理转移登记。
楼主。故事挺好玩啊。电影编剧不请你去当可惜了。
老婆的人设是圣人,让自己人吃亏也不能让外人不占便宜。自己人吃亏没关系,正好体现出她的高大全伟光正
对啊,人家的意思是,就算大股东想卖公司,也不能自己决定,何况这种分不出来多少的呢?
宛平南路是科研机构!
这就叫不孝了?无非是不舍得。我看那个女的无非是想把涉及男方的那部分搬空
这种老婆对待自己的家庭和婚姻又有责任吗?
她的思维就是任何事情都站在外人的角度着想,完全不站在自己家人的角度。这样可以体现她的伟大,无私,
她本质是极度自私,缺什么就想显示什么,所以她拼命慷他人之慨,来显示她自己无私。
家庭会议。女方父母,男方父母,一起来开家长会议,女儿想补偿可以,长辈做决定,如何补偿,决定一下,不许再胡闹纠缠。
她本质是极度自私,缺什么就想显示什么,所以她拼命慷他人之慨,来显示她自己无私。
首先楼主得有脚
她本质是极度自私,缺什么就想显示什么,所以她拼命慷他人之慨,来显示她自己无私。
压根过不了户,跟合不合法没关系
总结的太到位了
都说了,家长会议,决断处理方式,如有不服,找自己家长。妻子再闹,丈夫告状岳母岳父,让他们教育处理。
2、赠与是可以撤回的,因为是共同财产,所以利用损害你的利益为由,追溯回来。
那就离呗,弟弟没婚房,姐姐姐夫不得送个?没车姐姐姐夫不得送个?以后生了儿子,不得帮着带?儿子以后结婚,不得再送个房?反正都是亏欠
。。。大股东就能卖了?你们对于房子的权利是对等的,相当于大小股东都是一样的投票权
认识人的话可以,我叔就是这样改的
哈哈,这丈夫会不会是楼主的爸爸?
这种明显会有纠纷的,房管局的人是不怕惹事吗?再熟的人这事被举报,直接就是坐牢。
她本质是极度自私,自私到她拼命慷他人之慨,来显示她自己无私。显示她的大气大度伟大,让弟弟对她有好感。
看了几遍才懂你的意思
你让你老公去写个自愿放弃房产所有权,但和你共同承担债务的公正书,很多专业公正机构都可以给你出。大概300块钱的事。就可以转了。不过你老公还是要出席签字的流程
闹到这份上我觉得这日子基本也很难过了…
我爷2个房子动迁,我爷没了,我三叔和我奶把2个房子名改成我三叔儿子的名字,我老叔都不知道这事
这情况肯定得你丈夫同意才行啊
发帖目的明显嗷各位还是让楼主死了心吧🐶
弟弟?
无权处分合同有效,要是一方擅自出售,买方是善意的,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可以得到的房子所有权,打官司夫妻另一方以无权为由,认定合同无效法院不会支持
但是赠与弟弟,弟弟肯定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所以肯定单独赠与不了
lz漏了古玩字画没说,讲道理的话那些古玩字画如果值钱的话帮助回去是应该的,弟弟都把古玩字画的继承权给姐姐了。。
如果古董字画值钱的话,那也没亏呀,当然不知道古玩字画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婚前的话女的白得遗产 交出共有房子 老公啥都没有还要送房子就男的亏,弟弟也没占啥便宜
得多虎的给改啊,那真把你叔当亲爹了,前途都不要了,被告了都有可能蹲进去。
我认为我被耍了,楼主是著名灭爸,我估计他是在含沙射影
你看看我算不算外人😁
哦想起来了有点印象,那估计也是编的
我老叔因为顾及兄弟感情,所以没告
住也不行,搞不好最后赶都赶不走,请神容易送神难
你学的是个啥啊,还效力待定。老公都不同意,赠予行为能完成吗,不能完成谈何效力待定。
法律是很严谨的,学艺不精就不要来害人。
这哪里是合不合法问题,是压根转不了,房管所要是敢这么转,他们会死的很惨。
不过更为你同学老公担忧,房子是转不了,但钱这方面恐怕早已经转移了。
内心其实还是把丈夫当成的外人,弟弟是自家人
赚不了首先得男方同意,否则无法过户。其次,贷款房没还清贷款无法过户,除非提前把贷款还了
快离吧,这种女的生下带出的娃也不会好,带娃早点离开她,让这女的跟他弟弟过
夫妻之间不是没有有特殊约定的话就是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涉及不到所谓的份额
即使这样也过不了户,那是贷款房,还得把贷款提前还清
挨个点灭 说的不就是你吗 装什么她她她的?谁娶了你也是倒了八辈子霉 有能耐自己去赚
这女的有病吧?我之前看一帖子楼主哭诉她妈扶弟魔,表哥堵她公司要钱反骂她不懂事,还要她爹和她借钱给舅舅家,以前还当这种是编的,原来现实里真有这种坑老公孩子也要补贴弟弟的姐姐?
细思极恐,容我腹黑一下,楼主问完想偷偷的转给弟弟?
夫妻双方不亲自到场签字根本就转不了。
就是两人一起签了字 也不是一句话就能转了
爬
做手术没去看就要送套房子?你家准备了几套房子啊,以后这种事还多着呢。古玩字画还一半给弟弟呀或者全还了。娶了你真是倒八辈子霉
扯蛋,根本无效
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连一部分的份额都无权处置
学不精别出来科普,这叫夫妻共同共有,必须共有人全部同意,再者,无权处分没有其他效力瑕疵有效
以前监管不严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现在监管严再加上自媒体这么发达,我估计没几个人敢违规操作,风险太高了
不会就是你个小天才吧????扶弟魔?
算起来的话,弟弟根本就不算外人,这是一个娘生的,血脉相连的,怎么能叫外人
我这种跟你素不相识的才是真正的外人,你想怎么对我好呢?要不我发账号给你你转一点给我?
小米:你这算什么?我们的董事会能在不惊动董事长的情况下转移99亿资金呢。
建议你去知乎上看下扶弟魔这个话题,再这样下去不如离婚,她自己的部分爱咋给咋给
早些年欺负老实人还行,搁现在给他们几个胆子也不敢这样做了
首先,你说的夫妻共有跟我说的并不矛盾
其次,你说的其他效力瑕疵是买卖合同,对于赠与的无权处分学界意见本身就不一致,而且现实中多数类似lz情况的判例(将夫妻共同不动产赠与第三方)都是判定合同无效,与你所说的不一致
你看楼主敢回你吗?
婚内购买的话,就算房本只有女方名字,也算共同财产
“需要经男方同意吗” 这个问法,就是站在女方角度问的,我感觉应该就楼主本人要送给它弟了。。。
实务中无权处分经常被判定无效
房产局可能会改,但是楼主老公去告的话就无效了
lz步行街灭霸你们都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