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饺子吃出异物,维权成功,分享给J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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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f32
虽然你有理,但是维权基本上也是建立在协商不成的基础上才维权的。
我看着这店家一点也不耍赖,然后给你10倍赔偿再额外从新发一份饺子,态度和处理方式也还是可以的,没有必须太真了,合法缺少了一点人与人之间的人味。
十办
引用 @Taco哥丶 发表的:
哪里恶心,国家食品安全法赋予消费者的权利,楼主维护自己的权利,商家承担自己的责任。我不觉得有问题!反而是商家,明明知道如何处罚还污蔑楼主讹人,我觉得这才是恶心!!

企业才是弱势群体,卖饺子刨除房租人工物料,卖多少份能挣一千?消费者不可能个个是创业者,所以他们无法设身处地感受对方的难处。而且这店主明摆着是个老实人,事情也是无心之失。不能说楼主尖酸刻薄吧,只能感叹法律法规不健全。这世道,做人太老实都是要吃亏的。
虎扑用户600227
饺子脏是店家的过失,你维权你也没有错。但是,对于店家来说,投诉肯定比赔一千块还要严重些,就因为一次偶然过失,做快餐的这类过失很容易不小心发生,店家也认识到错误,想要赔钱弥补,你非要人付出更大的代价,唉…虽然咱也不是非要做圣母,但凡事哪怕留一点点情面也不至于做到这个地步

对我就是夏洛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确实,楼主发帖的意思,不在于他维护了所谓的权利,而是在炫耀他今天多挣了1000块钱。

山本大佐
引用 @Sam198611 发表的:
国家也有赋予我整天骂人的权利,也有赋予我在城市道路慢悠悠开车的权利,也有赋予我坐电梯的时候长时间按着电梯不动的权利。但是,很多道理、做人做事上的道德没有写在法律上。我们不否认维权的正确的,但商家做到这一步,楼主的态度就很恶心了

支持

六一儿童劫
引用 @魑魅魍魉螽蟁蟊蠹 发表的:
我觉得何止是到位了。。。简直可以作为优秀典范了,我寻思着普通的外卖店,50家里面都不会有一家会同意赔1000的

是啊,太难了

爱德华克洛
基本同意亮帖,我是看着看着直接一拉到底看结果,碰到这种顾客我也怕

浙江丶范徳彪
我觉得楼主维权没错,但这商家相当不错,态度够可以

有了改名卡就一定要用掉吗
引用 @寻找荣耀哥 发表的:
给你一千块你愿意吃通风管里的灰么 有情感的为什么店家不多赔点?

都赔十倍了,合着有情感的店家应该把店都赔给你,才能体现人情味?

h
hermanhonor
lz 南方人把

性感油物
引用 @荒凉MVP 发表的:
你在瞎扯吧?你以为过家家呀。还拖一年半载?食品安全是大事,只要你有明显证据,一投一个准,主要是你要有证据(最好能排除自己放的可能)。一般20个工作日都会给明确答复的。你以为哪些工商管理部门吃素的呀?就算不继续开店了,也要把钱赔了,哪些老板自己理亏去和工商管理局耍无赖?分分钟教你做人

别把社会想的太透彻,要不是看你一千多天的号我还以为你是小学生,讲出这种话。

这是我哥这我嫂子
引用 @yguihiooiu8y 发表的:
看聊天记录,楼主做的没错。不过感觉挺恶心的

我觉得也是

虎扑用户189255
才被捅死一个。我真害怕楼主哪天被。。。
人家一上来就积极退款赔偿。又不是蛮不讲理。感觉楼主就是贪小便宜那种。

星夜梦
引用 @宝蓝辅佐uzi 发表的:
下单不给送了吗?

拒绝收单了

U
UITAOMAN
意思意思就够了其实…没必要…

L
LionelMessix
引用 @kaikaikaikai1 发表的:
楼上的言论证明了维权环境真的差,你要钱就是有错,就是为了钱,我觉得楼主做的很对,在连锁店吃不就是为了放心吗,对方自己流程有问题,吃了亏回去提高下自己的流程和管控,往大了说,对方今天掉点灰,明天呢,不规范以后怎么办,往小了说,消费者不满意,依法维权就是这样子,商家只能是做好自己,怎么消费者还要挨骂,我支持楼主,如果法律是一万也该要

..还那么多人灭 说什么绝对不会做朋友 明褒实贬 自己遇到又忍气吞声……

虎扑用户101627
引用 @篮球是青春的记忆 发表的:
不会的,我上次一样的情况,是一个小店,也是赔偿一千。平时吃出个头发啥的也就忍了,那次吃出来只超大号蟑螂,实在忍无可忍了。

哈哈,要我得恶心几天

k
kobe8bryant24
引用 @Garces 发表的:
恶心啥呀,楼主真正做到了法治社会的精神倡导,用法律维权。 本来中国的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就是一个大隐患,而改善这个局面的手段就是靠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评论里的一些留言可以得出,中国的法治科普任重道远啊。

食品安全问题也要区分故意无意,食品安全再好的国家楼主遇到的这种事也不能完全避免

做个爱生活的人
引用 @步行街小李子 发表的:
lz做的是正确,但是商家哪里做错了?

错在承认有问题,让lz抓到了把柄。

液体NAFFLY
引用 @榆次吴彦祖 发表的:
那还和你客气啥,人家老板直接不认账就完事了呗,承认失误了认错了也愿意赔钱,你还是要去举报一下子,我只能说得饶人处且饶人

然后被人欺负到死

液体NAFFLY
引用 @Mr.behind 发表的:
呵呵,不觉得这个人很恶心么?问人要钱,还没说两句就直接投诉,这是维权么?

又发现个没脑子的

大西瓜甜又甜
引用 @灵魂摆渡人 发表的:
我觉得楼主也不是故意碰瓷的人,换个别人谁整天没事想着搞鬼去讹商家的钱。你说呢?

不就是为了那一千块钱,恶心谁呢。

孤独的根号three
敬而远之。

一叶束水
引用 @湖人名宿雷吉布洛克 发表的:
你想多了,我就是在餐饮,就这点屁事儿,不会的。店家是好人,碰到赖的,你一点办法都没有,别扯那么多了,没有用,除非楼主吃死了

如果平时工商投入了巨资又天高皇帝远,那可能没事,否则食安问题1000元没得跑。全国各地都有利用这个法律赚钱的团体,获赔省时省力。还碰到赖的,一点办法没有,碰到赖的一个月你号就没了。

茜萌妮
楼主是有理有据的

只不过中国人讲中庸和人情,算了~也不多说,楼主这种朋友我是一定不会交的
做个爱生活的人
引用 @杰尼憨 发表的:
法律规定的 为什么楼主不能要?

可以要,但是,在这件事上,我想大部分人不会要,毕竟,还是要活的体面一些。

孤独的根号three
引用 @梦回熔断 发表的:
咄咄逼人,得理不饶人,这种人只能敬而远之

赞同,店家一开始态度也是很好,承认错误

大衞韋斯特


k
kobe8bryant24
引用 @灵魂摆渡人 发表的:
我觉得楼主也不是故意碰瓷的人,换个别人谁整天没事想着搞鬼去讹商家的钱。你说呢?

这种人社会上还不在少数

有了改名卡就一定要用掉吗
引用 @马刺队朗尼沃克 发表的:
我学开车的时候,我们领导告诉我们,开车别那么死性,人家要加塞你就偏偏不让,人家逆行超车你就非不让 应急车道,是,出了事人家是全责,但命是谁的?你记住一句话,有时候给人留条路,就是给自己留条路。
这句话令我印象深刻,生活上的事,没必要这么较真,谁工作都不容易,不要无理辩三分,得理不饶人,有错就要认,而你就抓住了人家这个有错就认。你做的没错,但是不合乎人情,你要1000块钱,你应该再吃两口,说肚子疼,中毒了,或者真吃点毒药,讹死他好不好? 什么叫不近人情,就是你这样的人,得理不饶人,我认为态度没毛病了,而你,盛气凌人的态度,楼主,我认为你生活中也不是什么条件太好,有点自卑,天天自己自我为中心,自己只讲自己的理,不在乎别人的感受,你现实生活中朋友,爱人跟你在一起都会格外不自在。

楼主如果开车的话,他的家人可能会收到大笔保险赔偿呢,虽然他做的事情完全合乎交规。

大衞韋斯特
我怎么感觉看对话,你给人的感觉更不舒服呢。。。。。

d
dingzhimeng
引用 @微笑怪先生 发表的:
哎,怎么说呢,首先我觉得前面投诉什么的都没问题,体现里楼主的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但后面一定要1000有点那啥,如果这事发生在我身上,我可能只会要店家提出的10倍赔偿。哎真的很纠结很矛盾,一方面觉得楼主做的很对,另一方面就觉得要1000是不是有点不舒服?

如果对方0不承认,硬说是你自己放的异物怎么办

请你拿好凳子其实我的名字
引用 @LeBronofAkron 发表的:
说实话,如果我们消费者的维权很简单很轻松,可能我这样的人也会少,我今天这么做,的确也有点钻牛角尖的意思,因为我们现在维权的环境还是不行,所以我实在忍不住想钻这个牛角尖,你说的我也认可,以后维权既会强硬,也会见好就收

说白了你不就是眼馋那1000块钱嘛

虎扑用户496504
也许你做的对吧.. 不知道该说啥... 就是感觉... 你是真闲啊哥哥🐶

勒布朗詹姆斯哈登总决
这店长一看就是没经验的,哈哈

c
cardozo
楼主拿到钱了,开心了,你们可以这么说他呢......他开心就好不是
C
Cuz﹌
引用 @有了改名卡就一定要用掉吗 发表的:
见过维权的,很少见过这样维权的。
事情是正确的,但是真的很恶心,恶心在商家承认错误,提出赔偿,它还咄咄逼人去搞。

总要开始的,可以以更有人性的方式开始,而不是上来就矫枉过正,贪那1000块。

至于你说的明灯,更是有意思,楼主的帖子只会让街上搞餐饮,或者家里搞餐饮的人看了之后,下次遇到同样情况千万不会承认,一旦承认自己有点小失误,对方就可能死咬不放。反而你不承认,对方没证据,什么事都没有。

久而久之,消费者更没法维权,吃出东西来如何维权,多亏了这盏好“明灯”啊

明显是商家欺软怕硬啊! 如果一开始就同意赔偿1000元 就没必要去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了啊

十三姨老公
引用 @方块Q 发表的:
LZ做的没错,但是绝不是善茬儿。或者说有点太认死理了,你说的都挺对的。👍🏻

我要跟楼主这种人同事,哪天踩他尾巴了不得让他整死?
就像你说的,这楼主不是什么善茬。
有了改名卡就一定要用掉吗
引用 @帅哥做保健吗 发表的:
这不是逼到店长a都不回微信了,也答应给你赔一千了,何必咄咄逼人,大家都是要在社会生存的人。 要是楼主是我朋友,得考虑疏远了。

楼主:“凭什么你要疏远我,我做错了什么?我的维权有理有据,再说是我和店家的事。你和我是朋友是我们的事,你凭什么疏远?”

M
Mr.behind
引用 @液体NAFFLY 发表的:
又发现个没脑子的

自己去看楼主的聊天记录,楼主要1000块,店家只说了一嘴,商量一下的意思,楼主二话不说直接投诉,这是维权的样子么?
泡了个大椒
店家态度挺好的,你太认死理了,愿你以后生活,工作中犯错误了,别人也抓住你把柄不放

有了改名卡就一定要用掉吗
引用 @李大爷99 发表的:
我去,今天刚吃外卖吃出头发丝,血亏啊

多换位思考吧,正常要求赔偿没问题,别向楼主学习就好。

M
Mr.behind
引用 @液体NAFFLY 发表的:
又发现个没脑子的

得饶人处且饶人 不是我一个人这么认为,你自己看这个帖子的评论
大衞韋斯特
引用 @好名都给狗起了 发表的:
外卖这种事,除非你每吃一次都拍个开盒视频,不然你自己扔一只死苍蝇进去然后非说是店家的错要求赔偿,谁能证明?所以投诉到消协店家大概率也不会有什么事。这个老板主动承认是自己的错然后主动赔偿,反正我觉得,已经不错了。
至于楼主,按照法律来说肯定是没错的,不过生活中我绝对不想和楼主认识。

这个评价很到位,楼主没有错,但现实是真的不想跟楼主认识。。。

蜡笔小大象腿
引用 @国服第一喷zi 发表的:
我觉得吧,恶意或者本身流程有问题得食品,被你发现了,让商家倒闭都不为过。但是这种意外失误造成的,谁工作中都会出一些错对吧。
首先,商家是无意。其次,商家态度很好,解释也比较合理,从头到尾商家都是挨打要立正的态度。反倒是lz咬死了要1000元,这个事儿不是错,咱们管这种事叫 得理不饶人。
我觉得和谐社会解决问题可以用更和谐的方式去解决。这样如果下次再有这种事发生,商家也会怀着愧疚的心情给消费者换一份饺子再加上一个真诚的道歉。而不是变成小心翼翼拒不承认死猪不怕开水烫的那种奸诈的人。 只是说下自己的看法,没有劝你大度的意思。

我特么上次 吃饭吃出死苍蝇 就退了 三顿饭钱 拉肚子2天
J
James变形蜜
引用 @東京愛情故事 发表的:
正解 有根头发的情况我遇到过 但是巴拉巴拉就继续吃了 毕竟小问题
像楼主这次遇到的不算小问题了

有一说一,菜里吃到头发太正常不过,每个人每天都要掉很多毛发的。除非厨师是无毛症患者,否则肯定避免不了

用户0096583173
引用 @8023以南 发表的:
又来了 最近不兴骂火箭 改直接骂人了 随随便便引用某一句话 仿佛自己道德境界就高人一等

不该骂?这还帮着说话呢?消费者的权益还不是你们这群怕麻烦的弄的维权困难?

九月初九的秋天
要是我在店里吃到头发可以这样吗?

奔跑吧韦德
哪家店服务这么到位 下次去光顾光顾
紫金岁月20年
你不就是讹钱吗?人家也没说错 虽说法律这么规定的 但是你这么做也挺恶心的 因为人家态度挺好的 给500都不少了 你非得要1000,

虎扑用户261668
引用 @LeBronofAkron 发表的:
说实话,如果我们消费者的维权很简单很轻松,可能我这样的人也会少,我今天这么做,的确也有点钻牛角尖的意思,因为我们现在维权的环境还是不行,所以我实在忍不住想钻这个牛角尖,你说的我也认可,以后维权既会强硬,也会见好就收

说实话,商家的认错态度已经不错了,我也是消费者,不过我觉得楼主有点过分了,是个人生活中多多少少都会有点失误,你工作中能百分百保证没有一点失误吗?

虎扑用户010708
引用 @消防队大队长 发表的:
没毛病

头像是历史书上的。。。哈哈哈有点好笑

魔法少女孙笑川
我觉得楼主有点得理不饶人了

I
Iggy午
引用 @国服第一喷zi 发表的:
我觉得吧,恶意或者本身流程有问题得食品,被你发现了,让商家倒闭都不为过。但是这种意外失误造成的,谁工作中都会出一些错对吧。
首先,商家是无意。其次,商家态度很好,解释也比较合理,从头到尾商家都是挨打要立正的态度。反倒是lz咬死了要1000元,这个事儿不是错,咱们管这种事叫 得理不饶人。
我觉得和谐社会解决问题可以用更和谐的方式去解决。这样如果下次再有这种事发生,商家也会怀着愧疚的心情给消费者换一份饺子再加上一个真诚的道歉。而不是变成小心翼翼拒不承认死猪不怕开水烫的那种奸诈的人。 只是说下自己的看法,没有劝你大度的意思。

还有支持层主的啊?
我服了,这次是一点渣子,下次是什么?楼主不小心吃了住院了咋办?吃死了咋办?
事关食品安全的问题,纵容者都是共犯。

I
IOOOOOOI
引用 @杨超越亲爱的老公 发表的:
鲁迅说的没错,跪的太久了,起不来了

人与人生活的社会需要规则,同时也需要温度。

大衞韋斯特
如果有经验的人都会知道,这间店的态度已经算很好很好了,可能楼主没错,但是不会体谅人,得理不饶人,咄咄逼人,就是想拿1000 也是真的

有了改名卡就一定要用掉吗
引用 @zhlforever 发表的:
我更好奇楼主打算怎么花这1000

饺子25一份,再买40份,没有锅灰的就自己加点进去,40份,一份1000,总的收入40000;接下来,再......


虎扑用户020809
引用 @八级大狂讽 发表的:
不是这样的,我想表达的是这种维权的意识,对于消费者也对于商家。人人都去维权,服务业的整体素质才能提高。楼主“执法过严”,但现在的市场环境,作为消费者还就得重拳出击来带动正确的节奏,这过程中未免会有矫枉过正,没办法的

矫枉过正不是褒义词,不要觉得是理所当然的。

我的小花喵
引用 @杀妈特罗斯 发表的:
我感觉我在退款加赔一份饺子环节就会跟人和解了,看完帖子发现我是真好说话。。。

是这楼主难说话

顕斌
幸好我没有楼主这样的朋友。

老詹打勇士强取50加
引用 @杨超越亲爱的老公 发表的:
鲁迅说的没错,跪的太久了,起不来了

这句话笑死人了,学到就用到,现在的中国人的知识量不比以前多?如果是商家认定不是他们的问题,楼主有什么证据呢?开外卖的时候有录视频么?还不是讲诚信,有一说一就那个聊天截图,商家只要承认了钱不是直接到手了么。

贾卡杰克
得饶人处且饶人

虎扑用户960700
我觉得楼主就是想要钱 如果你们是商家肯定也会这么以为

虎扑用户200648
评论里乡愿真多。
有了改名卡就一定要用掉吗
引用 @液体NAFFLY 发表的:
又发现个没脑子的

恭喜你找到志同道合的人了,你和楼主可以做好朋友

多多和小美
引用 @Mr.behind 发表的:
祝你以后也被人得理不饶人

我即使讨厌被人得理不饶人,但是如果碰到了,我会在自身找问题,然后提醒自己下次要做的更好,不像你这种人,就活在别人的原谅里面。

手机维修狮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确实卵用没有,教育一下私了,不给钱,让你打官司
z
zoniebundo
楼主已经不是仅仅想要那个权了,少一分使不得!

单刀专踢守门员
引用 @八级大狂讽 发表的:
这层我真的看不下去了。换作你们作为消费者受到了权益损害,我敢说十有八九打碎牙齿往肚里咽。楼主做了正确的事,不管是不是为了1000块,至少给其他人一个明灯。中国缺少这样的人。缺少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意识。一开始总是会矫枉过正的,但总要开始不是吗?

还明灯,这个就是劣币驱逐良币,这个能维权成功是因为店家承认了,这次吃了亏,遇到楼主这种得理不饶人的,以后直接不承认,最后不了了之

虎扑用户529590
引用 @xp3980 发表的:
世界上很多同一事物都有两种叫法 比如卧底和间谍 放这件事上也一样 楼主的本质想法直接就奔1000块使劲了 完全可以和对方交个朋友就过去了 非要弄得如此僵化
像现在彩票 只不过是法律保护而已 法律承认就是合法 不承认就是非法 本质差不了太多 彩票美其名曰福利 然而改变不了因为彩票毁人的案例

再加一个——考古和盗墓
果然语言是门艺术啊,翻手云覆手雨全在一念之间,这时候命名权和解释权就很重要了,哈哈哈

李大爷99
引用 @有了改名卡就一定要用掉吗 发表的:
多换位思考吧,正常要求赔偿没问题,别向楼主学习就好。

确实,我一是嫌麻烦,二是觉得人家做生意也不容易。

九月初九的秋天
楼主没有做错,但现实中我不会想和你做朋友

小河镇第一控卫
中国毕竟是人情社会,所以说楼主做的从法律层面看没一点问题,但是放在生活中觉得又不那么合适

天然呆1113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一般法院判决下来的三个月内是执行期,过了三个月不交钱就会强制执行,账户中没有钱的进入老赖名单,还有能拖一年的吗?

我的小花喵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M
Mr.behind
引用 @多多和小美 发表的:
我即使讨厌被人得理不饶人,但是如果碰到了,我会在自身找问题,然后提醒自己下次要做的更好,不像你这种人,就活在别人的原谅里面。

你逻辑错了吧,是我更愿意原谅别人,多为别人想一点是我一直以来的行事准则,所以才觉得这个楼主过分
加點牛奶
人家是素质高,不是你维权有多么牛逼

我的小花喵
引用 @小华别心急 发表的:
没人敢接这个客

哈哈

虎扑用户020809
引用 @水库浪子小阿giao 发表的:
商家一开始上来的态度就是很好的,接着一份饺子25赔1000,大部分人听了啥第一反应?肯定不会一下就同意啊,这完全符合常理。在经过要被投诉的协商后衡量一下同意赔1000也符合常理。这时楼主说商家是欺软怕硬了,一开始不赔现在同意了,有客服答复和商家同意后,也就是有了所谓的底气。。其实楼主何尝不也是欺软怕硬呢

楼主就是在讹人,而且得理不饶人,希望下次自己遇到这种事人家也会依法办他

加油吧rng
引用 @我听说名字一共可以写十四个字 发表的:
就算不赔付1000,赔付500也足够对工人严惩了,其实就是人争一口气,一开始店家态度不好才有以后的问题。在店家态度足够好的前提下,赔付少点也不是不行,也不是靠那几百块过日子是不是?给足教训,也有一个合理赔偿,这件事情就结了

我寻思店家态度除了不肯赔1000块钱,其他地方做的已经够好的了吧

詹姆斯加罚不中
你是有多穷?留个卡号吧

有了改名卡就一定要用掉吗
引用 @Cuz﹌ 发表的:
明显是商家欺软怕硬啊! 如果一开始就同意赔偿1000元 就没必要去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了啊

看了楼主的做法,看了你的评论,虎扑上做商家的下次遇到同样的情况直接不认账,除非你能证明不是你自己放进去的,遇到这种情况,你怎么办?
遇到硬茬,投诉无门,你能奈何?也就遇到承认自己错误的商家你能咬死要赔偿。

这么看,不也是欺软怕硬?还好意思说别人?


声慢慢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楼主碰到好商家了
c
cw64
这店长是有素质的人,虽然老实了点,这社会老实人就容易吃亏
克里斯蒂亚诺罗納尔多
感谢楼主,又有发财致富的路子了

步行街首席顾问师
引用 @HintonG 发表的:
它是苍蝇

哈哈哈


神拳太保之数学长沙
引用 @成都阿布多 发表的:
你就是这饺子店店长?

楼主做的是没错,但是大部份人可能还是做不来。上次在上网买了东西,地址写到了小区(一直都用这个地址),快递小哥打电话问我是几栋几单元几号房,我当时不在家就让他放小区丰巢(距离小区门口大约30-40米),那快递小哥就发飙了,说我只写到小区没写到小区丰巢,不想给我送。我当时也就火大了,就和他理论,我说我每次都用这个地址,别的快递都会放丰巢,为什么就你特殊?后面他还挂我电话。后面我就投诉,心想一定要狠狠治治这个小哥。没过半天,小哥打电话来道歉,认错,并说因为家里有事所以心情不好,让我原谅,否则这个月他就白辛苦了。听他这么一说当时心就软了,就没再追究了。

罗圈胳膊
得饶人处且饶人

有了改名卡就一定要用掉吗
引用 @十三姨老公 发表的:
我要跟楼主这种人同事,哪天踩他尾巴了不得让他整死?
就像你说的,这楼主不是什么善茬。

上下班漏打一次卡,它能给你告到董事长那。

y
yun1s_os
引用 @杀妈特罗斯 发表的:
我感觉我在退款加赔一份饺子环节就会跟人和解了,看完帖子发现我是真好说话。。。

可能,咱就是这样吧,上次我和我女朋友去吃饭,我点了一份蛋炒饼,吃了几口不对劲,让我女朋友又闻了闻,确实有些异味儿,我确实对他们饭店也没多大成见,跟店员说了之后,店员索性就退了我这份儿,放在一旁,又给我换了一份儿。。

牟平
说句不好听的,大家都不容易,你过分了!

克里斯蒂亚诺罗納尔多
回头店长到步行街发了个帖子“今天这波被维权什么水平?街上做餐饮的兄弟要注意了”

禾斗匕匕禾口女兆日月
²³³³³³³  6666666666 厉害了23333   ²³³³³³³³³³³   2333   666666     ²³³  666  太牛了!!   ²³³³³³³  6666666   厉害了23333   ²³³³³³³³³666³   2333   6666     66666   ²³³³³³³  6666666

丽晶大酒店
上次我吃包子,吃出个瓜子皮,后悔了,没强硬

有了改名卡就一定要用掉吗
引用 @李大爷99 发表的:
确实,我一是嫌麻烦,二是觉得人家做生意也不容易。

是的,我也是这样。倒不是嫌麻烦,只是多体谅一下别人,有点爱心有点人情味好一点。

毕竟在家吃,父母做的,或者自己做的,一不小心也会有头发丝什么的,很正常的事情,上纲上线就没必要了。

虎扑用户080927
老板态度也挺好的了,卖个水饺也不容易没必要这么认真吧

狠人范德彪闹呢
擦,上次吃出来蟑螂,只要了美团100的赔偿,那个破商家电话都没人接,没记错的话话叫时光餐厅,美团上也是好多家,大家避雷吧

M
Mr.behind
引用 @水库浪子小阿giao 发表的:
商家一开始上来的态度就是很好的,接着一份饺子25赔1000,大部分人听了啥第一反应?肯定不会一下就同意啊,这完全符合常理。在经过要被投诉的协商后衡量一下同意赔1000也符合常理。这时楼主说商家是欺软怕硬了,一开始不赔现在同意了,有客服答复和商家同意后,也就是有了所谓的底气。。其实楼主何尝不也是欺软怕硬呢

对啊 ,看聊天记录,店家先道歉说明原因,给出自己的解决方案,楼主不同意,上来就是要1000块,正常人肯定觉得多想再商量下吧,楼主这边就直接投诉了,我寻思着,这个店家就是因为自己的一个失误,然后态度也很好啊,至于这么动刀动枪的?一 要么店家时刻警醒自己 操作规范,不可避免人工成本提升,二 由一个良心商贩变成这种事就是自己的错也不会承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