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征服者伊耿 发表的: 如果有更多楼主这样的人 就不会有“下次再有这种情况”
引用 @八级大狂讽 发表的: 这层我真的看不下去了。换作你们作为消费者受到了权益损害,我敢说十有八九打碎牙齿往肚里咽。楼主做了正确的事,不管是不是为了1000块,至少给其他人一个明灯。中国缺少这样的人。缺少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意识。一开始总是会矫枉过正的,但总要开始不是吗?
引用 @驶往巴比伦 发表的: 这楼里都是什么人?胡适说过一句话,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而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最终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规则摆在那,按规矩办事怎么还成了罪过了?
引用 @平平无奇哈三十 发表的:我觉得楼主真恶心,法治社会,也要与德治相结合,我真觉得楼主就是想讹钱
引用 @贝弗利重回火箭 发表的:靠,我上次在路边店买了一瓶奶茶,喝了两口觉得不对,一看生产日期,过期了,找店家,那女的就说给我换一瓶,我说你这奶茶过期了得赔付损失,她说等你有事了再说,他妈当时把我气的,真想打电话投诉什么的,但想想一个人在上海这边读研,万一人家以后搞你怎么办,我是不是太怂啦
引用 @yycboy 发表的: 就喜欢你这样的消费者
引用 @水库浪子小阿giao 发表的:商家一开始上来的态度就是很好的,接着一份饺子25赔1000,大部分人听了啥第一反应?肯定不会一下就同意啊,这完全符合常理。在经过要被投诉的协商后衡量一下同意赔1000也符合常理。这时楼主说商家是欺软怕硬了,一开始不赔现在同意了,有客服答复和商家同意后,也就是有了所谓的底气。。其实楼主何尝不也是欺软怕硬呢
引用 @Mebiusssss 发表的: 当初在市监呆过一年,只要是投诉9成9都会成立,因为现在市监工作非常重视消费者满意率这一块,每个辖区所都有季度考核指标,拿温州这边来说用不着20个工作日(除非涉及的事件比较严重),辖区所只要不是太忙第二天都会派人去现场检查,但类似楼主这类的小纠纷,即使楼主投诉属实在实地检查以后也是口头教育为主最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不会做出行政处罚的。
引用 @Taco哥丶 发表的:哪里恶心,国家食品安全法赋予消费者的权利,楼主维护自己的权利,商家承担自己的责任。我不觉得有问题!反而是商家,明明知道如何处罚还污蔑楼主讹人,我觉得这才是恶心!!
引用 @牛栏山梁朝伟 发表的:对。。。承认错误不说 处理态度也很好 方案也真的够可以了 不是劝lz大度 只是,这年头谁都不易。。。如果是我的话 我会放弃这1000块 得理不饶人没意思,这个规定更多是为了惩罚那种恶性店家。
引用 @榆次吴彦祖 发表的: 他不是为了解决问题,他只是为了1000,美其名曰维权
引用 @有了改名卡就一定要用掉吗 发表的: 都赔十倍了,合着有情感的店家应该把店都赔给你,才能体现人情味?
引用 @nn的南瓜 发表的: 你就是想要人家一千块钱。虽说有法可依,但不敢苟同
引用 @阿洛伊西奥先生 发表的:这1000是原则一分也不能少,不疼不痒的让他们过关以后还这样。
引用 @LeBronofAkron 发表的: 说实话,如果我们消费者的维权很简单很轻松,可能我这样的人也会少,我今天这么做,的确也有点钻牛角尖的意思,因为我们现在维权的环境还是不行,所以我实在忍不住想钻这个牛角尖,你说的我也认可,以后维权既会强硬,也会见好就收
引用 @灵魂摆渡人 发表的:我觉得楼主也不是故意碰瓷的人,换个别人谁整天没事想着搞鬼去讹商家的钱。你说呢?
引用 @魑魅魍魉螽蟁蟊蠹 发表的:我觉得何止是到位了。。。简直可以作为优秀典范了,我寻思着普通的外卖店,50家里面都不会有一家会同意赔1000的
引用 @LeBronofAkron 发表的: 意思是这么明显这么多脏东西掉外卖里,商家都承认了,我就得忍着呗?一般头发啥的谁会去这样弄,这里面的东西已经明显不是食品了,我要是没注意吃了保不准咋样了
引用 @篮球是青春的记忆 发表的:不会的,我上次一样的情况,是一个小店,也是赔偿一千。平时吃出个头发啥的也就忍了,那次吃出来只超大号蟑螂,实在忍无可忍了。
引用 @荒凉MVP 发表的:你在瞎扯吧?你以为过家家呀。还拖一年半载?食品安全是大事,只要你有明显证据,一投一个准,主要是你要有证据(最好能排除自己放的可能)。一般20个工作日都会给明确答复的。你以为哪些工商管理部门吃素的呀?就算不继续开店了,也要把钱赔了,哪些老板自己理亏去和工商管理局耍无赖?分分钟教你做人
引用 @多拉风的昵称呀 发表的:500就不疼不痒吗?明明得理不饶人说的好像很正义一样
引用 @LeBronofAkron 发表的: 是啊,我自己也写了,大部分人没这个精力这样维权,能把餐费退了就满足了。不过我也是之前街上看了很多老哥维权,有了了解,自己碰上了,就觉得得去维权。总之希望以后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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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LeBronofAkron 发表的: 先找店家协商,没啥结果就打12315,他们会跟进的
引用 @Real_McGrady 发表的:这种投诉有一种情况, 就是我自己弄一点脏东西,或者抓一只苍蝇,或者插一根铁丝到饭里面 然后去投诉,那怎么证明到底是商家的问题还是送外卖过程中的问题还是买家故意的呢?? 商家其实也挺无奈的,,
引用 @起飞的阿4娜 发表的:我家里面是做餐饮的,看到这个帖子有点无奈。唉,哪个商家会直接赔一千?态度好,道歉,给补偿这是前提,人情职责之中我觉得够了。
引用 @JuveCR7 发表的:我觉得按规矩办事不是应该投诉到底吗,让消协处理吗,楼主最后就要了1000撤诉,我理解就是楼主收了封口费
引用 @2米13 发表的:这就是因为现在年轻人娇生惯养,严重缺乏同理心,拿着理性的旗帜只专注利己。楼主只想解决自己的问题,只专注于己身的感受,完全没想过店家第一时间已经站在他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去解决问题。最后因为觉得店家怠慢了他,就选择跟人死磕,一直以往以后所有的路迟早被自己堵死
引用 @yguihiooiu8y 发表的:看聊天记录,楼主做的没错。不过感觉挺恶心的
引用 @鲁能亮剑15 发表的:说实话。如果都和楼主一样,像你说的,维权环境好一点,那么会出现一大批人,靠这个讹钱。点个外卖,然后扔个头发,店家就得赔一千块钱??谁还敢开店?又不是故意为之,也不是质量问题,只是工作中小失误,态度良好,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引用 @只认姚明的火箭粉 发表的: 我吃火锅吃出了虫子,赔了一道菜。。。
引用 @紫川秀流风 发表的:同意,我可能接受25元赔偿,如果愿意相信一次店家不再有卫生问题,就接受水饺,不相信大不了就再也不吃也不要水饺,但是肯定想不到这样维权维权精神和勇气很可以,很多人缺少。但既然最后要撤诉……那说明还是想要1000块啊。差不多就得了的话,我觉得500块那个方案算是双方脸面都过得去了。这个店算是白干了好久
引用 @国服第一喷zi 发表的:我觉得吧,恶意或者本身流程有问题得食品,被你发现了,让商家倒闭都不为过。但是这种意外失误造成的,谁工作中都会出一些错对吧。 首先,商家是无意。其次,商家态度很好,解释也比较合理,从头到尾商家都是挨打要立正的态度。反倒是lz咬死了要1000元,这个事儿不是错,咱们管这种事叫 得理不饶人。 我觉得和谐社会解决问题可以用更和谐的方式去解决。这样如果下次再有这种事发生,商家也会怀着愧疚的心情给消费者换一份饺子再加上一个真诚的道歉。而不是变成小心翼翼拒不承认死猪不怕开水烫的那种奸诈的人。 只是说下自己的看法,没有劝你大度的意思。
引用 @好名都给狗起了 发表的:外卖这种事,除非你每吃一次都拍个开盒视频,不然你自己扔一只死苍蝇进去然后非说是店家的错要求赔偿,谁能证明?所以投诉到消协店家大概率也不会有什么事。这个老板主动承认是自己的错然后主动赔偿,反正我觉得,已经不错了。至于楼主,按照法律来说肯定是没错的,不过生活中我绝对不想和楼主认识。
引用 @灵魂摆渡人 发表的:终于知道中国为什么那么多无良商家制造垃圾食品干黑作坊了,因为大部分群人就算吃亏吃坏肚子也不会去追究责任,就算个别人追究责任也就是赔钱了事。不服看楼上那些回帖的
引用 @盖盖Jin 发表的:外卖跟商家不是一码的,外卖相当于是商家买的服务,跟快递一样
引用 @孤独的YY 发表的:说句没人说的实话,楼主肯定不爱听,现实中,喔不会处你这样的朋友
引用 @Winston丶楚天 发表的:我感觉完全没有这个必要了啊 人家也不是有意为之 更何况本来态度挺好的 不是不赔偿 lz上来要1000 是个店主都会觉得太多了吧
引用 @我刺3 发表的: 下次再有这种情况,饺子店老板绝对不会承认了。。。可能你做的也对,但是老板做的也到位了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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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想再看你手臂灌进篮筐 发表的: 得饶人处且饶人,我在常州青叶餐厅 吃一次饭,土豆丝出吃头发,鸡毛菜吃出鱼鳞,鹌鹑蛋红烧肉 直接炸锅,衣服全是油,身上也是,吃到头发鱼鳞的只是叫他换一盘,还开玩笑说厨师是不是今天不在状态,肉炸锅了,比较生气,但也只是叫经理来解决,让经理给解决方案,经理态度不错,说这桌免单,我们才吃一点点,他说给我们换一桌,我们受影响不想吃了,她承诺下次来免单,我和我朋友也没要免单,只是说下次来吃给我们优惠一点就好了,免单不太好,至于衣服,经理说让我干洗洗完找她报销,我试试洗碟精,热水搓搓能搓掉也就算了, 和谐社会,没必要得理不饶人,大度一点,商家对你有愧,会变成朋友的, 得寸进尺,如果我是商家,我不敢保证下次lz点我外卖我会不会在里面吐痰,虽然lz是受害者 但是这个维权目的感觉不纯,商家已经退让了,200-500-1000登门,真的有必要这样吗,这次维权,我大致感觉lz品格,1:斤斤计较小肚鸡肠,受不的一点委屈 2:得理不饶人,觉得有机可乘,唯利是图。看看虎扑,有维权的做到这一步的吗(在店家退让,态度并没有多大问题的情况下)除非店家态度恶劣,楼主这样做我完全支持,但是人家商家并没有。1000块钱真的可以丢掉底限吗
引用 @灵魂摆渡人 发表的:不要把自己龌龊的想法妄自揣测别人,真恶心!
引用 @不爱笑的男孩子 发表的:不知道说啥。拜个早年吧!
引用 @你打球像蔡徐鲲 发表的: 同意,我站商家。本身就是工作失误,人家态度不错,错误认,赔偿给,说的明明白白,结果楼主就认这1000,希望楼主在工作中也能这么“认真”哦🙂
引用 @莲泽有梓 发表的: 声望是咋来的啊 怎么还有正有负啊……
引用 @Mr.behind 发表的:得饶人处且饶人 不是我一个人这么认为,你自己看这个帖子的评论
意外总会有发生,但是打死不承认会变成共识
如果是我,最多最多按照赔偿10倍,实际上这个赔偿1000对这种店来说是不小的损失了。当然商家不够细心,没做到够干净是不对的…只是我想赔偿10倍也足以让他吸取教训了吧。
我觉得这种做法还是有点咄咄逼人了
说实话。如果都和楼主一样,像你说的,维权环境好一点,那么会出现一大批人,靠这个讹钱。点个外卖,然后扔个头发,店家就得赔一千块钱??谁还敢开店?又不是故意为之,也不是质量问题,只是工作中小失误,态度良好,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也许帮助了这个餐饮企业做的更好呢。
怂包
做了生意以后才知道将心比心,得饶人处且饶人。毕竟因为冬至,都在吃饺子,外卖单多,偶尔出现这样的问题,商家固然不对不过赔礼道歉了态度不错。没必要非得像楼主那样步步紧逼
当然了有些不同的观点也难免的,但楼主没问题!
商家一下就说最多赔十倍,已经非常好了
我觉得按规矩办事不是应该投诉到底吗,让消协处理吗,楼主最后就要了1000撤诉,我理解就是楼主收了封口费
所以投诉了并没有什么卵用嘛😂
说实话。如果都和楼主一样,像你说的,维权环境好一点,那么会出现一大批人,靠这个讹钱。点个外卖,然后扔个头发,店家就得赔一千块钱??谁还敢开店?又不是故意为之,也不是质量问题,只是工作中小失误,态度良好,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真的很有诚意了,店长b带着店长a登门道歉,并愿意赔偿500
同意,我可能接受25元赔偿,如果愿意相信一次店家不再有卫生问题,就接受水饺,不相信大不了就再也不吃也不要水饺,但是肯定想不到这样维权
维权精神和勇气很可以,很多人缺少。但既然最后要撤诉……那说明还是想要1000块啊。差不多就得了的话,我觉得500块那个方案算是双方脸面都过得去了。
这个店算是白干了好久
亮你
十倍算什么?法律不是规定了不满一千按一千算吗 一千很多么?你作为一个商家赚钱的时候怎么不说?楼主走程序投诉没有任何毛病啊 不是你商家求着撤诉的么?lz按照法律提出合理诉求 和商家协商一致就撤诉 不一致就投诉 这也成了讹人?况且你跟个不认识的老板有什么感情可言?谁先侵害的谁的权益?
那不是应该的吗?我就笑了,法律维护消费者权益,给做错事的商家惩罚,有什么问题?那钱楼主就该拿着!地沟油吃惯了,觉得啥都无所谓?
你这就是非黑即白了。我们碰见这事,也不会打碎牙往肚子里咽,肯定会找商家反映。商家要是像这个商家这样,我觉得我能接受。要是拒不承认,耍无赖,那不好意,走程序吧。当你利益受损的时候拿起法律武器,我觉得非常正确。但是本来就能沟通协商解决的事,非要占用公共资源去解决,那特么就是有病。
500就不疼不痒吗?明明得理不饶人说的好像很正义一样
如果是我,我会收完一千,算走完流程,再给回五百,算是对他们的态度等等方面的认可,这样一来也不会像讹钱似的,也能给商家一点警示和促进作用,仅供参考
要钱就要钱不用说的楼主高风亮节的
楼主投诉我支持,但是收了1000就撤诉是什么意思,收的封口费吗,为什么不让消协来处理完呢。按人情来说最开始能收200就可以了,按规矩来说就应该等消协的处理结果,楼主这样子感觉就是为了得1000
想你这种得理不然人的,没遇到硬的,否则有你吃亏的时候,
我也在一个牛肉面馆吃出过蟑螂,当时只把饭钱退了回来,他还没退鸡蛋的钱,还有一次吃出虫子也只退了一半饭钱我就算了,现在想想我真是心太软了,下次绝不会这么就算了
你说话那么冲干嘛?难道你不会说话要客气一点吗?况且人家又没得罪你,你脾气那么暴躁干嘛?
法律规定怎么样就得怎么样,没有情分可言。
想你这种的人,现实中应该没什么朋友,太死板了,太得理不饶人了
广东吧😂
这楼主在当地应该很出名
我很想知道 要是没这1000块 你会不会进行所谓的 维权
做个人吧,这么得理不饶人?
我就做过这种商家,基本每次碰到都是直接道歉退款赔钱道歉的,因为实在是怕投诉,一年多没有碰到过楼主这样的,算是幸运吧,
老实?你就是冲1000来的,既然维权那你等二十天就好了,屁颠屁颠的把1000塞进口袋了?
所以说呢,大不了就给你1千。现在各行各业都是这样,最差就是陪你钱。结果呢,谁tm赔钱钱呢,闹呗,维权呗,最差也就是这个结果
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仅仅是合法的权益.
年轻人不懂得为人处世,情商低,以后如果还不注意容易堵住自己的路
不是一般的恶心啊
这个动机太明显了
你说他都选择吃外卖了
现实生活中生活条件不会宽裕,
动机就是冲着钱去
真滴恶心
现在的情况正好相反吧,出现问题的成本太低了。
前几年我姐过生日我们十几个去刘一手吃火锅 卧槽 那个火锅骨汤的骨头上经常有蛆!!!我们一桌人瞬间恶心坏了 我姐夫直接找经理过来理论 人家还趾高气昂的 说最多只赔偿已经下锅的菜??后来投诉知道这家刘一手老板是我爸朋友 最后赔了一桌菜菜就就算了
****,为啥不要。
如果按规矩 那就应该把让12315调查到底 而不是最后撤诉收了1000块
你想想这次经历给商家什么道理了?我敢说百分之八十 是以后这种问题拒不承认 因为他学到了 这事儿只要承认了 对面投诉了 就得赔1000
想到一块去了!
我也是
985一条街感觉像是一群跳广场舞的老太太
想多了 这种一般参照劳务派遣处理 商家相当于用工单位 美团/饿了么平台相当于派遣单位 外卖员致人损害 除平台有过错外 由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加1
这个回帖有回帖的道理,但其实想一想,我们推崇更人性化处理问题,处事要更圆滑,但其实更人性化就会让我们社会变得更进步更美好吗?法治而不是人治,这是我觉得我们应该努力奋斗的方向,也是我们这个社会和g家能变得更好的方向。
没错,这种人真是,怎么说呢,不适合深交。
没有造成过多的伤害,老板也及时承认错误并道歉,我觉得就算了,如果态度不好肯定就一追到底
詹密咋了?这人又一个代表一群了?
这个商家真的态度很好了,都愿意把钱送到家了,也承认错误,换作你我也会退一步,心疼商家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凶残到这地步。这真是鲁迅说的
拜个晚年,祝楼主晚年幸福!
法律规定这样维护消费者权益,楼主也按照法律去寻求维护自己的权益
嘴太臭被举报和点灭太多了呗
恶心🤢
维权没错,社会需要法制但更需要温度,以旁观者来说,店家态度很诚恳了,上门赔礼道歉协商,反倒是楼主得理不饶人,说到底还是为了那1k
给你250块然后汤里加点料行不行
昨天看到了给五星差评被砍死的!今天看到维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