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LeBronofAkron 发表的: 意思是这么明显这么多脏东西掉外卖里,商家都承认了,我就得忍着呗?一般头发啥的谁会去这样弄,这里面的东西已经明显不是食品了,我要是没注意吃了保不准咋样了
引用 @国服第一喷zi 发表的:我觉得吧,恶意或者本身流程有问题得食品,被你发现了,让商家倒闭都不为过。但是这种意外失误造成的,谁工作中都会出一些错对吧。 首先,商家是无意。其次,商家态度很好,解释也比较合理,从头到尾商家都是挨打要立正的态度。反倒是lz咬死了要1000元,这个事儿不是错,咱们管这种事叫 得理不饶人。 我觉得和谐社会解决问题可以用更和谐的方式去解决。这样如果下次再有这种事发生,商家也会怀着愧疚的心情给消费者换一份饺子再加上一个真诚的道歉。而不是变成小心翼翼拒不承认死猪不怕开水烫的那种奸诈的人。 只是说下自己的看法,没有劝你大度的意思。
引用 @微笑怪先生 发表的:哎,怎么说呢,首先我觉得前面投诉什么的都没问题,体现里楼主的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但后面一定要1000有点那啥,如果这事发生在我身上,我可能只会要店家提出的10倍赔偿。哎真的很纠结很矛盾,一方面觉得楼主做的很对,另一方面就觉得要1000是不是有点不舒服?
引用 @牛逼啊登哥 发表的: 这么做其实吧完全没错。。不过楼主这种做法体现出他的性格,要是我说不定换一份就解决了。。
引用 @这是我亮哥 发表的:请问是食品安全法的具体哪条规定?具体条文有吗?学习一下
引用 @这是我亮哥 发表的:你所说的处理得不错不也是退款再赔一倍,顶多赔三倍。你以为都是1000这样赔?
引用 @云熙阁 发表的: 我自己副业就做食品行业生意,我深知这个十倍赔偿的法规,因为我做的业态单价较高,认识的同行有不少都碰过职业打假人,都是几千上万的赔偿,我们也是深恶痛绝。但是对于楼主这个案例,我是十分支持,这是明显的恶劣品控问题,饺子都被不明的黑水污染了,楼主的做法既合理又合法。不妨说说我们食品商家有时候为何痛恨职业打假人的十倍赔偿,很多时候都不是产品本身的问题,而是职业打假人利用法律法规的严格性来故意钻你漏洞(很多都是熟悉食品法的),例如最近的一次,身边同行朋友将一盒从厂家批发的预包装产品拆分,装入自己的定制包装盒内,因为买家不需要那么多。买到手后立刻投诉,因为销售商没有自己包装的资质,自己的定制包装上也没有关于此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信息,这些严格来说都是违法的,只不过这个案例,买家摆明了就是冲着十倍赔偿来的,而不是产品本身有什么质量问题,最后赔了33000多。曾经我也因为自己做的产品,里面进了根头发丝被索赔,当然客户也许不了解规定并没有索赔十倍,这些我觉得都是合理的。商家自己的问题,自己得认,大家不要觉得辛辛苦苦做生意就理所应当放人一马,除非是会令人大伤元气的赔偿,可以再私下谈谈,我们商家会感谢您的宽容。1000元,真的不至于伤筋动骨,这既是承担应付的责任,也是对于品控的鞭策,以后我就会更小心,更注意一些细节
引用 @黑帽经常 发表的: 也就这个饺子店老板老实,12315随你告,这么点钱消协会管才怪
引用 @Taco哥丶 发表的:哪里恶心,国家食品安全法赋予消费者的权利,楼主维护自己的权利,商家承担自己的责任。我不觉得有问题!反而是商家,明明知道如何处罚还污蔑楼主讹人,我觉得这才是恶心!!
引用 @胜利女神在微信 发表的:你挺狠啊,我有一次楼下汉堡吃出铁丝来,人家也就给我换了一个新的........
引用 @yguihiooiu8y 发表的:看聊天记录,楼主做的没错。不过感觉挺恶心的
引用 @dsfd342 发表的:就是把软柿子使劲捏,如果哪天他去学校、单位、公司食堂,他屁都不放
引用 @勥茓巭昇 发表的:楼主可以的,知法懂法用法维护自己权益
引用 @我是歌手蔡徐坤 发表的:走程序啊,质监局会拿食物去做比对,卫生局会立马进行检查,工商局会全程跟踪监督。一旦对比结果出来了,那这个过程中所花费的质检费用等等费用,法院都会判定是承担责任的一方来承担的。 遇事不要怕麻烦,有的事情就得较真。
引用 @FUberlin校草 发表的: 可以是可以,支持也支持,可是每次看到这种贴(商家态度算好的)都会心疼商家,可能是我太软弱吧,大家都不容易(没有劝楼主大度的意思)
引用 @成都阿布多 发表的:你就是这饺子店店长?
引用 @R2C 发表的:你为什么知道人家不敢放呢?
引用 @方块Q 发表的: LZ做的没错,但是绝不是善茬儿。或者说有点太认死理了,你说的都挺对的。👍🏻
引用 @LeBronofAkron 发表的: 说实话,如果我们消费者的维权很简单很轻松,可能我这样的人也会少,我今天这么做,的确也有点钻牛角尖的意思,因为我们现在维权的环境还是不行,所以我实在忍不住想钻这个牛角尖,你说的我也认可,以后维权既会强硬,也会见好就收
引用 @太阳四连冠 发表的:如果中国的餐饮价格和美国一样,我支持赔一千,否则解释权归老虎所有
引用 @假丝酵母菌 发表的:要是我的话,也是换一份就得了,但是细想一下啊,按照法律章程来也完全没错呀,这个感觉就很奇怪,有点矛盾了。
引用 @LeBronofAkron 发表的: 雨天送外卖也是真的不容易,但是咱们谁都不容易你说是不是。理解你,也理解外卖小哥不容易。
引用 @zjlhmanf 发表的:楼主,我支持你。干的漂亮。别听楼上那些胡扯的。
引用 @Huweego 发表的: 想当年我在食堂喝到过期豆奶,鼓起勇气和食堂经理交流了一下,那位经理倒是明白人,1000很爽快就给了,拿到这1000元的我十分兴奋,然而走上人生巅峰的感觉不到一周就荡然无存了,我冲了一个388外加请同学吃了一顿饭。之后的故事慢慢开始淡忘了,我后来回想到,大学生涯自此之后的日子里,我和我的同学们再也没有喝到过豆奶了。。。。。2019年快要过去了,我很怀念那袋豆奶。
引用 @好球闪电侠 发表的: 你做的是对的,只是恶心人罢了,别说你不想要那1000块,那就是扯犊子,也是私心,不过希望下次你遇到别人恶心你的时候,你也要像现在这样想法就行。别到时候别人恶心你的时候,你说别人恶心你,而不是别人正当途径做事。
引用 @混日子小心被日子混了 发表的:这样楼主去投诉,店家死不承认,感觉官方也没什么办法来惩罚店家啊,大概率不了了之。
引用 @我是歌手蔡徐坤 发表的:顶一个,消费者往往要的不是这多少钱的赔偿,要的是承认错误的态度。明明是我们消费者受到了伤害,是他们犯错了,怎么一投诉一维权就成了他们是受害者了?中国人内敛的性格可不是让我们自己吃暗亏的。 我之前也是为吃东西维权过,吃到幼蟑螂了。只因为是晚上很晚吃的,物证只有照片没有实物,最后走流程,市长热线、消费者协会、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这几个部门都投诉了,也去法院申请过,只不过法院建议我先和有关部门沟通,如果商家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还是不承担责任的话再走法律程序。最后因为证据不足,商家只愿意赔偿十倍金额。 所以也个街上开餐饮店的JR说下,做服务业,首先是服务态度,人家花钱是来享受的不是来受气的。其次就是,面对错误,主动承认并且承担相应责任,中华民族的子孙除了地痞流氓,没有谁是怀着恶意去吃饭的。和气才能生财。
引用 @鲍尔兄弟 发表的: 我以前兼职的时候 也遇到很多客人说不是几块钱的事,后面给了之后还真就是几块钱的事。其次这种属于意外情况,商家也如实说明情况赔礼道歉态度没有任何问题。相反楼主咬死1000,你要真坚持维权,你就坚持到底等20天咱也没话说,最后人家愿意直接给1000了就屁颠屁颠接受了。所以说最后还是钱的事。说一句题外话,谁工作中都会有意外情况,你这1000贪的真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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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刺3 发表的: 下次再有这种情况,饺子店老板绝对不会承认了。。。可能你做的也对,但是老板做的也到位了感觉。
引用 @katsuyo 发表的:于法,楼主没错。 于理,典型的得理不饶人。商家态度很不错,楼主表面上是维护法制,其实根本上还是图那1000元罢了。
引用 @cccuzi 发表的: 店家态度还不错,但错了就是错了,该多少就多少
引用 @云熙阁 发表的: 再多啰嗦一句,大家不要觉得道歉,态度好,就放人一马是理所应当的,物质的赔偿应当要有,这跟你在单位被评为先进,除了精神奖励,物质奖励也必不可少是一个道理。我自己就做食品,并且我也做美团外卖,我每天都担惊受怕,生怕有什么杂物不小心掉到产品里,我会想象有人吃了我的东西腹泻,我会想象有人吃了我的东西发烧,最可怕的是我会想象有孕妇吃了我的东西流产。当然吃坏肚子不会流产,只不过当事故真的发生了谁能说的清楚?这么多的担惊受怕,让我养成了强迫症式的检查习惯。我不敢说这是我为了全人类的食品安全的恪尽职守,绝对不敢,我没那么高尚,相反我要惭愧的说单纯是因为我害怕出事连累自己,仅此而已。这种惭愧的认识就是法律法规带来的,应当要有这份起码的约束。至于你说真的要赔偿很多,让别人倾家荡产了,那确实可以视情况严重程度网开一面,那是法律之外的人情。当然我也没有批判那些“劝人大度”的网友的意思,那份善良与容忍,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请问是食品安全法的具体哪条规定?
具体条文有吗?学习一下
你做的符合法规,但是我自己觉得人要善良,得懂得包容别人,特别是对方还不是坏人的时候。
LZ做的没错,但是绝不是善茬儿。或者说有点太认死理了,你说的都挺对的。👍🏻
我遇到过,后来觉得真要取证也麻烦,商家态度也好,所以300解决,挺好的
要是我的话,也是换一份就得了,但是细想一下啊,按照法律章程来也完全没错呀,这个感觉就很奇怪,有点矛盾了。
百度食品安全法,第一条点进去,页面搜索1000,整个过程不到30s就搞定了
职业打假的咋样我不了解,感谢老哥支持
也就是大部分消费者老实,要是每个被侵权的消费者都像我这样,12315一直投诉,钱再少,老板敢不老实才怪
更多的是赋予了职业打假人的权利。
不管有意无意,都对顾客造成了伤害的事实,结果才是王道,管你什么动机,法律支持的就是正义,说这么多有球用
人各有志吧,投诉没问题,只是我不会因为投诉感觉到自己很能,我会觉得羞愧。
换了根新的铁丝?🐶
我倒是觉得,应该支持并大力推广楼主的做法,这样就会完成2个结果:
1,外卖更加标准化,随着成本增加价格自然会上涨,商家收入有所保障
2,外卖料包或工厂化生产的产品占据主流,因为容错率低,要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支持楼主,不要让外卖劣币驱逐良币了,几块钱的外卖本身就不合理,让价格回归本源的样子,消费者商家骑手都开心。
希望大家都积极举报一切不合规的行为,给社会以安康🐶
就是把软柿子使劲捏,如果哪天他去学校、单位、公司食堂,他屁都不放
楼主支持你!没毛病 就是要多维权才能让他们更重视消费者的利益 这回给他们上了一课
于理,典型的得理不饶人。商家态度很不错,楼主表面上是维护法制,其实根本上还是图那1000元罢了。
你为什么知道人家不敢放呢?
总结得太精辟了!我看了以后就是这种感觉,但是表达不出来。
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我不会这么做,因为我自己也做售后服务,但是楼主这么做完全可以理解,特别是你依法做事,他说你讹钱。。。。然后正常介入马上秒怂
想当年我在食堂喝到过期豆奶,鼓起勇气和食堂经理交流了一下,那位经理倒是明白人,1000很爽快就给了,拿到这1000元的我十分兴奋,然而走上人生巅峰的感觉不到一周就荡然无存了,我冲了一个388外加请同学吃了一顿饭。之后的故事慢慢开始淡忘了,我后来回想到,大学生涯自此之后的日子里,我和我的同学们再也没有喝到过豆奶了。。。。。2019年快要过去了,我很怀念那袋豆奶。
其实就是想要1000块
真的假的……………………我外卖送吃不好的东西,因为总吃,之后顶多是饿了么取消餐费。有的饭坏了有的把别的客人吃剩的鱼装里的(很明显的)头发的最常见,缺这个少那个也常见,有想过法律投诉,完事不投诉的话这些商家有恃无恐只会更差,但是投诉吧自己时间实在折腾不起,我就是买淘宝差不多都能不退不换,折腾不起。不过我是真建议大家都投诉的,好的环境不是理解出来的理解没用,这个世界没有制裁人永远多数心是黑的
这个其实无所谓,都是对的,只是性格不同处理问题不同
必须投诉,我点美团外卖花甲粉,里面吃出来一个蟑螂,我就发个图片评价说解锁新生物,28大的看下什么东西,然后给了五星好评,结果商家在评价下面回复说一定会联系我好好沟通处理。我等半年了都没见过商家联系我,想想就来气
你不敢就别说人家,学校食堂了不起?
它是苍蝇
人的心力是有限的,就好比士兵战斗是需要休整的
听了你说话,我只能说 这就是专业
这个绝对不是认死理,脑瓜子不错的人
他是碗底的脏东西
你就是想要人家一千块钱。虽说有法可依,但不敢苟同
你不敢放别急着说别人
忘记那个法律讲师说的,很多人法律懂得越多,越失去人性
所以我是真的佩服我们这里的裴律师,思路清楚,还有人性
哪里恶心?
我觉得楼主做的很合理
你支不支持可没人在意,别给自己加戏
也不矛盾,商家很多时候也就是抓住你这个心理,轻松解决掉了,如果都像楼主这么维权,才会真正让商家从心底重视起来吧,这波我站楼主
照这么说还要法律有嘛用?
哪里恶心?
同意,我站商家。本身就是工作失误,人家态度不错,错误认,赔偿给,说的明明白白,结果楼主就认这1000,希望楼主在工作中也能这么“认真”哦🙂
没毛病
对,支持楼主。楼上那几个评论好像显得自己很大度,我觉得看上去有点恶心
是不是更想念食堂经理
楼主哪恶心,食品不卫生正当维权都恶心?
确实是这样的
没毛病,楼上几个评论属实恶心。商家犯错承担就完事儿了。
🔝顶你老哥
谁贪?商家犯了错他不想给不是他贪?
相信绝大多数人遇到这种商家不会跟你一样死咬一千块,评论里都已经有一半人觉得你过头恶心了。
我上次在西贝点了一盒酸奶,上来尝了几口发现有股怪味,我还以为是什么新品种新味道……和店员说了之后赶紧拿走了并送了一盒包子,后来想想应该要点赔偿的
咄咄逼人的样子,有一说一,有点狠。
如果有更多楼主这样的人 就不会有“下次再有这种情况”
商家一开始不是以为lz要讹钱?他犯了错不想承担不是他贪?万一有人真出个什么事你们又怎么说?我就搞不懂了这件事lz不是受害者?怎么好像商家态度一软他们就变成受害者了?
你这评论属实给👴🏻恶心到了
同意!首先商家第一时间的态度很诚恳,而且明确表示推款再补发一份饺子!而且我觉得这种比里面有蟑螂头发之类的情况要好很多了!要是我就算了……当然楼主也没错
人家饺子店店长都不是他这态度
没毛病
实际劝人大度,但表面上又说不是劝你大度的人属实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