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LeBronofAkron 发表的: 意思是这么明显这么多脏东西掉外卖里,商家都承认了,我就得忍着呗?一般头发啥的谁会去这样弄,这里面的东西已经明显不是食品了,我要是没注意吃了保不准咋样了
引用 @我刺3 发表的: 下次再有这种情况,饺子店老板绝对不会承认了。。。可能你做的也对,但是老板做的也到位了感觉。
引用 @步行街小李子 发表的: 下次店长大概率不会选择承认
引用 @孤独的YY 发表的:说句没人说的实话,楼主肯定不爱听,现实中,喔不会处你这样的朋友
引用 @kaikaikaikai1 发表的: 楼上的言论证明了维权环境真的差,你要钱就是有错,就是为了钱,我觉得楼主做的很对,在连锁店吃不就是为了放心吗,对方自己流程有问题,吃了亏回去提高下自己的流程和管控,往大了说,对方今天掉点灰,明天呢,不规范以后怎么办,往小了说,消费者不满意,依法维权就是这样子,商家只能是做好自己,怎么消费者还要挨骂,我支持楼主,如果法律是一万也该要
引用 @我听说名字一共可以写十四个字 发表的:就算不赔付1000,赔付500也足够对工人严惩了,其实就是人争一口气,一开始店家态度不好才有以后的问题。在店家态度足够好的前提下,赔付少点也不是不行,也不是靠那几百块过日子是不是?给足教训,也有一个合理赔偿,这件事情就结了
引用 @LeBronofAkron 发表的: 他不承认也是他问题,就是可能维权要麻烦些,毕竟这脏东西不少,我也不是去碰瓷
引用 @EDV24 发表的:楼主其实就是个会钻空子,贪小便宜的主,正常人不会这么做,欢迎来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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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Jeecy 发表的:同意,后果不严重的前提下,首先分清恶意还是无意。再看态度。这俩都没问题,就是得理不饶人了。
引用 @yguihiooiu8y 发表的:看聊天记录,楼主做的没错。不过感觉挺恶心的
引用 @当梯帮到歪 发表的:我建议您好好看一下聊天记录,眼睛不好可以去看看眼科,商家前面一直认为消费者就是为了那1000块来的,并没有意识到这是应该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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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Mr.behind 发表的: 呵呵,不觉得这个人很恶心么?问人要钱,还没说两句就直接投诉,这是维权么?
引用 @LeBronofAkron 发表的: 说实话,如果我们消费者的维权很简单很轻松,可能我这样的人也会少,我今天这么做,的确也有点钻牛角尖的意思,因为我们现在维权的环境还是不行,所以我实在忍不住想钻这个牛角尖,你说的我也认可,以后维权既会强硬,也会见好就收
引用 @热天倒吸凉气浑身发抖手脚冰凉 发表的: 先给自己戴个帽子,然后有理有据讹钱,咱们还不能说他什么。虽说事情没错,但吃相属实难看
引用 @八级大狂讽 发表的: 这层我真的看不下去了。换作你们作为消费者受到了权益损害,我敢说十有八九打碎牙齿往肚里咽。楼主做了正确的事,不管是不是为了1000块,至少给其他人一个明灯。中国缺少这样的人。缺少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意识。一开始总是会矫枉过正的,但总要开始不是吗?
引用 @国服第一喷zi 发表的:我觉得吧,恶意或者本身流程有问题得食品,被你发现了,让商家倒闭都不为过。但是这种意外失误造成的,谁工作中都会出一些错对吧。 首先,商家是无意。其次,商家态度很好,解释也比较合理,从头到尾商家都是挨打要立正的态度。反倒是lz咬死了要1000元,这个事儿不是错,咱们管这种事叫 得理不饶人。 我觉得和谐社会解决问题可以用更和谐的方式去解决。这样如果下次再有这种事发生,商家也会怀着愧疚的心情给消费者换一份饺子再加上一个真诚的道歉。而不是变成小心翼翼拒不承认死猪不怕开水烫的那种奸诈的人。 只是说下自己的看法,没有劝你大度的意思。
引用 @游客乱码 发表的:不是你运气好,是以前没有人这么干过。比较正规的店,遇到这种情况就是承认稍作赔偿,这个钱是可以承受的,只是没想到闹这么大而已。经过这个事,这家店以后估计就不会承认了。 你按照法律来做,做的很对,但我想问你一个不想干的问题,如果一个小偷,偷你东西的时候,被你捉住了,你是选择给你笔钱放走,还是报警把他抓起来?我想知道法律到底是你维权的手段还是牟利的武器。
引用 @荒凉MVP 发表的:你在瞎扯吧?你以为过家家呀。还拖一年半载?食品安全是大事,只要你有明显证据,一投一个准,主要是你要有证据(最好能排除自己放的可能)。一般20个工作日都会给明确答复的。你以为哪些工商管理部门吃素的呀?就算不继续开店了,也要把钱赔了,哪些老板自己理亏去和工商管理局耍无赖?分分钟教你做人
引用 @龘龍龘 发表的:哎,,也得亏是连锁店,人家还是很注重品牌口碑的,那种几平米的小作坊,真是不怕你投诉什么的,大不了歇业关门,过一阵换个名字又出来。
引用 @牛逼啊登哥 发表的: 这么做其实吧完全没错。。不过楼主这种做法体现出他的性格,要是我说不定换一份就解决了。。
引用 @卡梅隆安车尼大木 发表的: 严以律己严以待人的话,我没意见。
引用 @紫金无敌我科威武 发表的:你是为了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人都是有情感的你这样做只是想解决这件事,但是之后呢?你有没有想过老板之后遇到这种事他的态度就发生了转变
引用 @Taco哥丶 发表的:哪里恶心,国家食品安全法赋予消费者的权利,楼主维护自己的权利,商家承担自己的责任。我不觉得有问题!反而是商家,明明知道如何处罚还污蔑楼主讹人,我觉得这才是恶心!!
引用 @nn的南瓜 发表的: 利益至上。这种人,没朋友
引用 @LeBronofAkron 发表的: 雨天送外卖也是真的不容易,但是咱们谁都不容易你说是不是。理解你,也理解外卖小哥不容易。
引用 @很是拉风的昵称 发表的: 这个关键就在于商家主动承认了错误,让楼主抓住了证据,如果商家拒不承认,楼主怎么证明不是自己放进去的?没有证据消协不会处理。楼主很精明,无可厚非地拿到了他该拿的所有赔偿,但客观上损害了一个诚实的商家。常常喷社会冷漠不讲诚信,楼主这样精明的人多了,哪个商家还会这样承认错误
引用 @米饭超人 发表的:商家办了不职业的事,也真诚道歉了,做事留一线,退一步赔500都不行吗?!你别以为赔你钱是什么法律的力量,商家是小白没经验而已,换一家让你屁都不敢放一个
引用 @徒弟乔尔恩比德 发表的: 老板要是不陪,你那么处理还好,老板一开始就打算陪,估计他以后碰到这种再也不会主动陪了
引用 @一只雪白的鹭鸶 发表的: 嗯,遇到这种商家我可能250块钱就接受了。但是那种态度差的,哪怕我不要1000,我也要投诉。
引用 @灵魂摆渡人 发表的:我觉得楼主也不是故意碰瓷的人,换个别人谁整天没事想着搞鬼去讹商家的钱。你说呢?
引用 @oginnn 发表的: 声望-6000,你说这话可以理解你
引用 @戈多tracy 发表的:商家态度很好的说赔十倍了。并且从开始就承认错误餐费全免并且再送一份,这样的商家简直万里挑一了。真的不该揪着不放了。
引用 @方块Q 发表的: LZ做的没错,但是绝不是善茬儿。或者说有点太认死理了,你说的都挺对的。👍🏻
引用 @征服者伊耿 发表的: 如果有更多楼主这样的人 就不会有“下次再有这种情况”
引用 @杨超越亲爱的老公 发表的:鲁迅说的没错,跪的太久了,起不来了
引用 @莲泽有梓 发表的: 声望是咋来的啊 怎么还有正有负啊……
引用 @deadpool29 发表的:对,我就总觉得有句话很符合楼主,得理不饶人
引用 @thefirmament 发表的:兄弟在当地应该很出名儿吧,估计当地的店铺老板都认得你了
引用 @DeerLouise 发表的: 点亮点灭和举报
引用 @虎扑JR0178866019 发表的: 秦法够不够严峻?有没有杜绝陈胜吴广?法理人情废一不可,维权和得饶人处且饶人不冲突,刻薄也没法用维权的外衣来伪装
引用 @榆次吴彦祖 发表的: 他不是为了解决问题,他只是为了1000,美其名曰维权
引用 @帅哥做保健吗 发表的: 反正…我是不太愿意和楼主这种人交朋友。
引用 @青州市游子 发表的:你做的符合法规,但是我自己觉得人要善良,得懂得包容别人,特别是对方还不是坏人的时候。
引用 @番茄的忧伤 发表的: 我上次在西贝点了一盒酸奶,上来尝了几口发现有股怪味,我还以为是什么新品种新味道……和店员说了之后赶紧拿走了并送了一盒包子,后来想想应该要点赔偿的
吃进去怎么样呢 食物中毒吗? 再说你也没吃进去 店家无意 态度也没问题 赔偿十倍不行还打着维权的旗号得理不饶人 不就是1000块钱美滋滋嘛 要是国家规定只赔100 估计你就没这么有正义感了这么大义凛然了吧
楼主的做法合法但不合情理,有点咄咄逼人了。社会需要向楼主这样认死理较真的人,但是我真不想和这样的人认识做朋友。
我觉得也是,楼主的行为虽然没问题,但是于情很伤良心商家的心
估计没几个人敢处
想多了,商家经过这次教训,以后绝对不会承认是自己的原因。
人家店家哪里态度不好了
实话实说,我98年的,前几天也碰到了一个来我店里消费的,职业打假,就是拿着过期产品放我店里,然后出去拍了一个买走东西的视频,立刻就回来要求赔偿1000元,对,也是一千。我觉得买王致和臭豆腐的人没有说一出门立刻吃一半的吧?他告诉我,他家女儿吃了,要求赔偿,我当时真的没碰过这种事,被吓到了,我说带她女儿去看看,怎么说也不让我带她女儿去医院,就非得要1000,要不就去工商局告我,我想说商品什么时候进的我自己心里也有数啊,可是没办法啊,就在那闹,我只好赔钱,也是胆小啊,周围还很多客户,临走,还假装买烟,磨蹭着就是不付钱,拿走一盒70的中华提走一箱特仑苏,真的很气,想起来就气,
你说得对
最后一句但是后面的话怎么解释没看明白
我感觉我在退款加赔一份饺子环节就会跟人和解了,看完帖子发现我是真好说话。。。
没有说楼主不对的意思,正当维权我觉得没错。我是看到1000块钱,心疼我之前的钱了哈哈
看了全篇内容,就我一个路人甲,也觉得楼主是来讹钱
看了这个帖子让我想起一句话叫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这个店主肯定算君子了。。。至于小人么,呵呵
放心,通过这件事,以后商家再也不会承认自己的错误了,再也没有人拿得到1000元了
你在瞎扯吧?你以为过家家呀。还拖一年半载?食品安全是大事,只要你有明显证据,一投一个准,主要是你要有证据(最好能排除自己放的可能)。一般20个工作日都会给明确答复的。你以为哪些工商管理部门吃素的呀?就算不继续开店了,也要把钱赔了,哪些老板自己理亏去和工商管理局耍无赖?分分钟教你做人
声望-6000,你说这话可以理解你
说的太对了。现在说实话授人以柄,以后不会再说实话了,至少不会这么直接了。想起来,这几年上班,我的处事风格页像这个店长一样,慢慢转变到会保护自己
这个关键就在于商家主动承认了错误,让楼主抓住了证据,如果商家拒不承认,楼主怎么证明不是自己放进去的?没有证据消协不会处理。楼主很精明,无可厚非地拿到了他该拿的所有赔偿,但客观上损害了一个诚实的商家。常常喷社会冷漠不讲诚信,楼主这样精明的人多了,哪个商家还会这样承认错误
看看虎扑,有维权的做到这一步的吗(在店家退让,态度并没有多大问题的情况下)除非店家态度恶劣,楼主这样做我完全支持,但是人家商家并没有。1000块钱真的可以丢掉底限吗
先说不能说他什么,又说吃相属实难看……
商家态度很好的说赔十倍了。并且从开始就承认错误餐费全免并且再送一份,这样的商家简直万里挑一了。真的不该揪着不放了。
老哥说的很好了,点个赞。这个事情饺子店有错,但是态度良好,楼主确实有点得理不饶人。之前有人利用淘宝店定价上的疏忽,拍下商品然后要求赔偿的,看了楼主的帖子突然想起这个事情来了。当然,楼主的行为和那种人是有本质区别的。
站在天桥上 拍下面的司机 看没看手机有点类似
商家态度好 可以解决 你这是咄咄逼人
得饶人处且饶人 对面做的够到位了 你还苦苦相逼 你真较真你去和那种出了问题不处理的老赖较真 你和一个赔付态度这么好的钻这个牛角尖???
没啥喷的,楼主觉得自己很正直,权利受到了保障就行。
你想多了,我就是在餐饮,就这点屁事儿,不会的。店家是好人,碰到赖的,你一点办法都没有,别扯那么多了,没有用,除非楼主吃死了
换个名字需要办营业执照食品安全证吗
并且还大义凛然的来讨彩,觉得自己在传播正能量,贪钱成了正义之举。
遇到恶心的商家,直接不承认,楼主能奈何?也就商家有良心,承认错误并主动提出赔偿,才会被这种人恶心利用。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不能说他真的在乎1000块,总是感觉很轴很恶心,得理不饶人,你在生活中也这么较真么?可能有点用词不当。。。
对,千万别双标就行
楼主真的是得理不饶人 这种人 也不咋样
给你一千块你愿意吃通风管里的灰么 有情感的为什么店家不多赔点?
你说的挺好,希望事情到你头上,你被别人这么搞的时候还能坚持承担责任。
象牙山的谢广坤,干啥都上纲上线,
可惜你不理解老板的难处
确实关键证据还是店家提供的,大家指望着这样的维权能杜绝黑商家,反过来,店家被坑了一次,说不定也会变得更精明
不要因为跪的久了就忘了站着的感觉。
确实,撕咬不承认就好
我也是觉得老板这个态度还可以,要个百把块出头就差不多了
💰到账了什么都好说
如果这都不算得理不饶人,我也不知道这句话到底指的是谁了
见过维权的,很少见过这样维权的。
事情是正确的,但是真的很恶心,恶心在商家承认错误,提出赔偿,它还咄咄逼人去搞。
总要开始的,可以以更有人性的方式开始,而不是上来就矫枉过正,贪那1000块。
至于你说的明灯,更是有意思,楼主的帖子只会让街上搞餐饮,或者家里搞餐饮的人看了之后,下次遇到同样情况千万不会承认,一旦承认自己有点小失误,对方就可能死咬不放。反而你不承认,对方没证据,什么事都没有。
久而久之,消费者更没法维权,吃出东西来如何维权,多亏了这盏好“明灯”啊
法上没错,不过有悖传统文化情理吧。
可能这就是成年人世界只讲利弊吧
声望是咋来的啊 怎么还有正有负啊……
不是这样的,我想表达的是这种维权的意识,对于消费者也对于商家。人人都去维权,服务业的整体素质才能提高。楼主“执法过严”,但现在的市场环境,作为消费者还就得重拳出击来带动正确的节奏,这过程中未免会有矫枉过正,没办法的
我学开车的时候,我们领导告诉我们,开车别那么死性,人家要加塞你就偏偏不让,人家逆行超车你就非不让 应急车道,是,出了事人家是全责,但命是谁的?你记住一句话,有时候给人留条路,就是给自己留条路。
这句话令我印象深刻,生活上的事,没必要这么较真,谁工作都不容易,不要无理辩三分,得理不饶人,有错就要认,而你就抓住了人家这个有错就认。你做的没错,但是不合乎人情,你要1000块钱,你应该再吃两口,说肚子疼,中毒了,或者真吃点毒药,讹死他好不好? 什么叫不近人情,就是你这样的人,得理不饶人,我认为态度没毛病了,而你,盛气凌人的态度,楼主,我认为你生活中也不是什么条件太好,有点自卑,天天自己自我为中心,自己只讲自己的理,不在乎别人的感受,你现实生活中朋友,爱人跟你在一起都会格外不自在。
反正…我是不太愿意和楼主这种人交朋友。
是的,楼主这种人一多,下次对面什么都不会承认,说是你自己放进去的,之后就是怎么证明的问题了,就不是讨论赔偿的问题了。
说的特别好,特别是最后一句,因为lz就不是能大度的人。
得理不饶人,说的就是楼主这种人。
是的,因为楼主,店家以后应该是不会赔了,街上做餐饮的或者家里做餐饮的都知道该怎么做了。
楼主做的好榜样啊
这句话跟这事有什么关系吗?还是我理解有问题?
在我看来这就叫得理不饶人!
点亮点灭和举报
我翻到了这一层回复了…但凡有说楼主问题的全部都有一个点灭,全都是-1,我不知道还有谁这么孜孜不倦
没人敢接这个客
负声望是有原因的
这个B店长怎么想的?要别人撤诉你起码要多赔点才可能啊
谢谢哥
还有贪婪,占小便宜,虚伪
这店家态度算很好的了,主要也是连锁店比较在意投诉率,想想我以前私人个体店吃饭碰到的餐饮问题…哎
我就说自己放进去的,你怎么证明不是你拆开放进去的啊?
我也是
法律制定出来就是遵守的 你觉得法律严苛 你应该批评法律和法律的制定者 而不是批评遵守法律的消费者和保护不遵守法律的商家
确实,这样会伤了很多善良人的心,原本就冷漠的社会变的更冷漠
楼主以后外面吃饭建议都维权到底,我觉得日入500没问题
我有个问题,舍友以前吃外卖吃出一个烟头,商家也不承认是自己掉进去的,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你有什么明显的证据证明黑渣渣是制作饺子过程中掉进去的? 店家不承认你没招 人家承认了 协商解决 能解决是人情 不能解决就是认死理 没什么毛病. 别觉得自己正义到不行了. 你这辈子没做过亏心事?
确实,我觉得得饶人处且饶人吧,你这有点过分了。
我遇到的更离谱,小便利店买了个面包,咬了几口觉得味道不对劲,扒开一看里面的香肠都发霉了,恶心的我狂漱口,一看还是保质期内的,结果我拿回去竟然只换了袋奥利奥回来,现在回想起来好后悔,亏成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