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林被懒怕给你哈 发表的:海淀区,几千万吧?
引用 @汪大力 发表的: 这事不对吧?如果都这样避税还得了?你去过户房产局对你的房产是有评估价的,不是你说一元就一元吧?要是这样,那以后大家都私下交易,全部以一元为房款进行交易,国家还怎么征收税?
引用 @用户0098254072 发表的: PRO?MAX都不够伏地魔INFINITY
引用 @周一的爸爸 发表的:我倒觉得是妻子要不回来了,没办法自己告弟弟,就让老公把自己和弟弟都告了,然后要回来
引用 @汪大力 发表的: 十年前也不应该有这个空子吧?
引用 @就老去吧1992 发表的:扶弟魔pro,超强续航,无敌功率。
引用 @換襪喪誌 发表的:我觉得这个弟弟也是神经病,这种便宜也想占,现在好了,房子退回去,六亲也全断了
引用 @打个酱油都难啊 发表的: 你是不知道这房子多少钱吧
引用 @声慢慢 发表的:这可不是伏地魔,这是转移财产呢,怕是打算要离婚呢
引用 @用户1697006266 发表的:不一定,有些亲戚(甚至父母)说不定还觉得姐姐不近人情呢,自己混的不错,给弟弟套房子都不愿意?自己亲弟弟居然还告上法庭,六亲不认 有些人的下限你想象不到
引用 @一滩屎 发表的:本来没啥,亲戚直接行个方便 八成是小舅子办完户口不愿意转回来吧?
引用 @就差那么一丢丢 发表的:房屋买卖,交的税多少和你卖价没有必然关系,而是按评估价的比例收取。
引用 @状元马克富尔茨 发表的:假的,不可能一元购房合同,起码要房产最低价出售。
引用 @fffelix爱我火 发表的:你是房主 你愿意卖房时私下交易避税么??你得多信任对方??
引用 @街西 发表的:感觉你这个说法是对的,因为田女士也说了,她同意他丈夫的诉求。这弟弟是真坑,夫妻俩估计也是没办法了,直接起诉,自己告自己
引用 @她給了夏天 发表的:协议无效,房子已经他是她弟弟的了
引用 @jxp_828 发表的: 不是,应该是过户完了用完了后面再过回来要交几万钱吧,起诉直接认定合同无效自动转回去,不知道要省几万块……
引用 @我是威金斯有问题吗 发表的: 这个是正解,也不是扶弟魔,就是单纯帮一下弟弟,结果弟弟翻脸不认人了。
引用 @武威文和 发表的:是的,上面一堆在喷弟弟不还的。 明显是他们想过户回来,要缴税,以前可能有漏洞,现在房产交易是按评估价缴税的,然后咨询了律师,出了这么个办法。大概率弟弟是知情并支持的
引用 @幽彌狂 发表的:感觉是正解,省了往回过户的税钱。
引用 @jjkkjjaa 发表的: 愿意啊,钱肯定是先转啊大哥
引用 @神力加身 发表的:兄弟,你想到了税 你再仔细想想,如果法院判了一波房子直接回来,是不是回来的税都省了一波??? 你再想想,如果这一切都是这三人演的一出戏,为了免税是不是这三人够恐怖了?
引用 @自己8阿 发表的: 会不会是故意的,小舅子想挂户口让孩子上学,夫妻俩就故意以1元转给小舅子,然后孩子上完学丈夫就起诉了
引用 @默默刷数据 发表的:就是拖了,法院强执判下来只是个判决文件,不会安排清房的实际行动力,只能等弟弟拒绝执行强执上了失信,才会慢慢有影响,有的人连失信都不怕就无解了
引用 @公公偏头痛 发表的:你说的对。过户是09年的事儿,过了几年才去法院交涉
引用 @linyou 发表的: 被告田女士辩称,她同意赵先生的诉讼请求,确认其主张的合同无效。田先生当时要给其子办户口,所以借用了自己的房产。不是伏地魔,只是后悔了,俩夫妻打场默契球。
引用 @湾仔小凤仙 发表的: 海淀区的房子,如果是学区房的话,估计得大几百万了
引用 @大头阿狸no 发表的:伏弟没扶到弱智还行。还知道要去起诉,这弟弟是畜生。真是无语
引用 @拉里南斯jrs 发表的:那可不可以按侵犯财产走刑事案件
引用 @小恶魔丶 发表的:转回来也得过户,也得去房管局重新过户交税的。法院管不着这个
引用 @漠然笑 发表的: 有地区是有亲属过户政策的,直系亲属过户成交价自己定的。威海今年8月份刚取消这个政策。
引用 @lzjlzj87 发表的: 这个真不能怨姐姐,帮小孩子上学,亲弟弟啊,谁不帮,说好了,丈夫肯定也愿意帮,谁知道遇到这么个弟弟
引用 @东兴帮耀阳 发表的: 直系亲属除非,夫妻之间加名去名,哪怕父亲过户给儿子也是要交税的,或者就是按照赠予来计税,一样也是按照房子总价的百分比来算,如果房子值钱,类似这海定区,500万,怎么也要交个10万左右
引用 @袁文睿 发表的:判决容易执行难,尤其是不动产。
引用 @yh015 发表的:过户是十年前的事了
引用 @峰changfeng 发表的: 去名字也要收税啊,不会吧
引用 @心王梦 发表的: 。。。你们对北京房价是不是有什么误解
引用 @身体健康是革命的本钱 发表的:不是后悔,是他弟弟当年只是要求给孩子弄个学区,后来决定不是人了。
引用 @在下伪球迷 发表的:感觉是被她弟坑了,借他转完户口不愿意还,只能用这招了,不过不论怎样,她弟这人不配做弟弟,他是真孙子
新房8万起了。。。
税是税,合同金额是合同金额。税由交易双方交给国家,合同金额由买方给卖方。
税是按评估价和合同价两个中取高价征收的。
房管所不让,他们又不愿意白拿或者拿不出来那么多钱,因为现在过户房管所哪里有定价
按照他们2000年买的房子,那时候好多地区没开发,能卖的房子就那么几处,到现在房价都很高的,如果按照房管所定价,需要缴纳不少的税, 这事情应该不存在弟弟问题多大,而是这家人为了省钱而已,而且这事情 肯定夫妻双方都知道,根本就不可能一方隐瞒,因为根本瞒不了多久。
你外语词汇量多,你说得对🐶
【田女士辩称,她同意赵先生的诉讼请求,确认其主张的合同无效。田先生当时要给其子办户口,所以借用了自己的房产。】
很明显了,被告田女士直接同意原告赵先生了。
有,之前过户不用缴税
这可不是伏地魔,这是转移财产呢,怕是打算要离婚呢
现在想占这种便宜的人多了。
前几天街上就有:
1. 一个JRS的叔叔,自己家拆迁分了一套房子。叔叔要低于市场价买,还要先支付一半。
2. 另外一个JRS的亲戚, 房子买了几年了,亲戚要原价买。而且也是不贷款,以后慢慢还,先过户。
不一定,有些亲戚(甚至父母)说不定还觉得姐姐不近人情呢,自己混的不错,给弟弟套房子都不愿意?自己亲弟弟居然还告上法庭,六亲不认
有些人的下限你想象不到
不还就申请执行局强制执行咯,你还能拗得过法院?
十年前的事情,应该是弟弟不还房子了
所以直接六亲不认最好🐶。
不愿意几次后,就可以强制执行,到时候写赵先生的名字就好啦,免得田女士又被骗😌
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交两个那
09年还没有房产合同必须按最低价出售的规定
愿意啊,钱肯定是先转啊大哥
那不是把自己名声搞臭了吗
被告田女士辩称,她同意赵先生的诉讼请求,确认其主张的合同无效。田先生当时要给其子办户口,所以借用了自己的房产。
不是伏地魔,只是后悔了,俩夫妻打场默契球。
你更骚
直接宣布合同无效,税都免了。
过户税率有指导价的,低于这个价格的按指导价缴税。我买房的时候,房屋原值200万,装修300万。(根本没有一点装修,还得全拆)。我按200万缴税,中介会告诉你这个指导价格的。
是的,上面一堆在喷弟弟不还的。
明显是他们想过户回来,要缴税,以前可能有漏洞,现在房产交易是按评估价缴税的,然后咨询了律师,出了这么个办法。大概率弟弟是知情并支持的
一样是伏地魔啊
不伏地能干出这种事?
所以虎扑还是年轻人多……需要社会人教一教
先给弟弟小孩读书,书读完了告一波,税费都省了,房子又回来了
明显这男的是知道而且当时是认可了这事的
谈不上,过户给09年的事儿了,应该是姐姐帮弟弟忙,本来的意思是落完户口在转回来,现在起诉估计是弟弟拿了房子不想还了,打官司要回来。
现在都是按备案价,不是成交价。
INFINITY
PLEASE
房产交易交的地税不应该是房产交易中心评估的房产价值而非交易金额么?这个不是很懂
兄弟,你想到了税
你再仔细想想,如果法院判了一波房子直接回来,是不是回来的税都省了一波???
你再想想,如果这一切都是这三人演的一出戏,为了免税是不是这三人够恐怖了?
。。。你们对北京房价是不是有什么误解
魔幻化了
别瞎嘚嘚了直系亲属转让房产好多税免的,征也是核定征收,国家比你聪明。
好多亲兄弟姐妹为了几十万都翻脸了,何况这个几百万的。
重要的是占用了教育资源
那你这买方心更大,协议还没签就转钱,房主收完签不签了咋办😂
你买房先转钱?
为了学区户口,这么干是最省钱的,背后有人指点了
觉得你这个才是正解
是的 面对巨大的利益
亲情/爱情真的架不住考验
看全文,是为了帮她弟的儿子迁户口,借用给她弟的
那么数额巨大,可不可以反手告这对姐弟俩一波,侵占他人财产罪呢?
真是要是愿意还方法多了, 何必起诉?
这个观点好🐂🍺……东西要还,过户费也要省,不过法院中间也有诉讼费啊
转回来也得过户,也得去房管局重新过户交税的。法院管不着这个
这个弟弟连姐姐姐夫的房子也霸占 肯定不怕失信
那就是了,人心呐~这下亲戚都做不成了。
问题是你敢吗?熟人都不敢一元交易,你敢和陌生人一元交易房子?
不是后悔,是他弟弟当年只是要求给孩子弄个学区,后来决定不是人了。
这不就是郎咸平的套路嘛…
那可不可以按侵犯财产走刑事案件
千万都不止啊,普通的七八百万
这个真不能怨姐姐,帮小孩子上学,亲弟弟啊,谁不帮,说好了,丈夫肯定也愿意帮,谁知道遇到这么个弟弟
我之前卖房就是,征税时看小区平均价格,和成交价对比,哪个高按那个收税。
666
我这有一套500w的
100w卖你吧
你先钱
可以走拒执
又不是按你的交易价,有评估的
原来拿着法院的判决书还得缴税?这钱出的冤枉啊
“被告田女士辩称,她同意赵先生的诉讼请求,确认其主张的合同无效。”真骚!这哪是辩称,直接承认嘛😂
一元没所谓,国家按评估价收税就可以了。房产高于评估价的,按实际交易价格收
要是学区房,不敢想……
不知道杭州这个政策有没有?现在确实有这个需求,想过户给亲弟弟,让孩子读书用
对啊。这个其实不算伏地魔。。
去名字也要收税啊,不会吧
强制执行。
现在想想应该写个房子实际值的欠条,反正你
买鞋子先款的基本都凉了,你这买房子敢先款,真是个爷们儿。
估计现在再过回来可能要很高的税,这样合同无效的话,就可以不用缴税了😂
如果不是夫妻之间去名,就相当于去掉的这个人把他相等的份额出售或者赠与给你,按照份额部分交税
海淀区跟西城区不是说占了北京上清华北大的80%吗?2000年左右在北京买得房很有可能是学区房把。😂
决定不是人还行哈哈哈
税务机关还是会评估的,最后会以评估价为基数纳税的
一是真的恶心,二是真的蠢。就一块钱,又不构成善意取得,明显这房子搞不到手还要搞坏感情。又蠢又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