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不爱说话的小西瓜 发表的: 不转让车票你说咋转让座位嘛…车票和座位本来就是绑定的,这个和房子不一样
引用 @随他就去吧 发表的:为什么一定要上车通过认证呀?我买了票不去坐也没有使用权吗?
引用 @为啥取个名字好难啊 发表的:这件事情我一直认为铁路的解释不对,楼主有对的地方,车票应该是和人对应的,人不到应该视为对公共资源占有的放弃。我认为在非高峰时段,车上的位子有富裕的情况下,他可以占两个座位,但是在过节的高峰阶段,这种行为会造成他人无法买到车票,不但是浪费公共资源,更是一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引用 @飞翔的大仲马 发表的:清华北大也是公共资源啊我也没看见楼主啊
引用 @喵哩个喵喵 发表的:哈哈 铁路干???哦 为了给你个买无座的腾位置 而退钱?? 你住酒店预订了房间 支付了所有费用 难道你不来 不退钱就可以 给别人占用吗???不经过本人同意???
引用 @随他就去吧 发表的:为什么和房子不一样啊?
引用 @翰林院的大将军 发表的:帮别人买票还是人家凭身份证上车,我没见过拿一张人没上的票多占座位的。这件事十分重要,你如果同意票的使用权可以转让,那黄牛就合法,人家先包车再几倍卖给后面只能买站票的人也是合法合理的。
引用 @随他就去吧 发表的:我让你坐那我不坐了还需要把车票给你吗😂只是好奇这个
引用 @不爱说话的小西瓜 发表的: 兄弟,这代表不了铁路官方,12306规定层面很清楚了,占座是不允许的,只不过现在执行层面落实不了而已
引用 @paul_guo 发表的:如果不住,应当进行回收后再次分配 你不要管后面是谁住,反正不该付钱可以住两套 否则我自己绝对愿意干
引用 @不爱说话的小西瓜 发表的: 你的那张票没有进站验票,懂了吧,或者说你多的那张票票证人不一致,是按无票处理的,都无票处理了还转让啥啊
引用 @我要樱木 发表的: 我给家人买 临时不来了 还不允许?
引用 @油泼扯面 发表的:我和我朋友都申请了廉租房他旅游去了 让我帮忙看房子你说你申请了没批下来想住你觉得合适吗
引用 @CapW 发表的:人家手里握着两张票,有座位号,你手里一张无座票,谁有这个座位的使用权?这个道理这么难懂吗?
引用 @库里扣飞篮筐 发表的: 我是不太懂你这个他家人没上车这座位就成公共资源的概念……你也太自觉了8,看你这想法和火车上到处蹭位置不补票占便宜的那群人很像……
引用 @hupu_c613629286ac6fdb_D 发表的:那你买了房不住的也是空房,是不是要给别人住?
引用 @Shwan_King 发表的:我为了睡舒服点买个大床房,你不能因为边上空着半张床就跑进来睡吧
引用 @随他就去吧 发表的:怎么可能按无票处理啊,我买了不坐他也一直给留着呀。房子那个例子,和一个人买多套有什么关系呀没看懂你讲的。
引用 @吧啦蜘蛛 发表的:那你告诉我多少钱够我坐高铁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
引用 @库昊土 发表的:你说的极端情况确实可以,有钱怎么不能包车了?
引用 @不再中锋 发表的: 你没听过去年双11顺丰包了高铁运快递的新闻吗
引用 @詹姆斯宝贝 发表的: 我买两张票为什么我不能支配它?这为啥是三观不正?你的突发行为为什么要我的行李承担?
引用 @wz吴彦祖 发表的:单单举个例子,车票200,黄牛持有座卖250,乘车人再买个20块的一站地上车,相当于用270块买了个座位。列车员不查票就不会有问题
引用 @虎扑JR1879381610 发表的:坐公交车交2个人的钱可以占2个位置吗?
引用 @此昵称已用 发表的:这么说是没错,可是违背了票证人相符的原则,其他人是没有权利要求拿着两张票的人怎么怎么样,但个人认为应该有这样的机制:一旦铁路工作人员知晓存在一人多票的情况,应该由铁路工作人员认定多余车票的合同无效,然后由铁路部门再与其他人订立新的合同关系。然而现在不知道有没有此机制还是有了机制而没执行。
引用 @不爱说话的小西瓜 发表的: 你自个去12306官网看看,写的很清楚
引用 @蔡秀彬 发表的:高铁座位的使用权,难道不是本人上车后才生效嘛? 人都没上车,何来使用权,又谈何转让权?
引用 @DieinVain 发表的: 兄弟,看清楚。人家是有法律依据的,不是你铁总方面说什么就是什么的。如果铁总觉得这个法规有问题或者自身规定有问题,都可以重新规定在开业。但是现在人家已经买了票就收到法律保护。扯什么谁的规定没一点分量。
引用 @Julian萌30 发表的:别,飞机随便包,火车可能难点
引用 @随他就去吧 发表的:这个人证合一看懂了呀,是入站的时候呀,他已经合法入站了没错呀。这个说明买票不上车就没有使用权了吗?反正我本站买不到票经常买上几站的,坐也一直给我留着呀,之前几站我也没使用权吗。他一人占多座,可以理解他自己坐自己的人证合一,然后别人把别人使用权也给他呀。
引用 @不要这样吧你说呢 发表的:什么官方啊,那不是正式的解释。
引用 @轻轻松松脱一脱 发表的: 好像一人不能同时买同趟车的两张票吧!所以她另一个座应该是别人的身份证。既然如此,即使她掏钱,座位应该也不应属于她,哪怕是她的亲人。认为她买两张票占两个座合理的,可以试想一下,黄牛是不是因此压根就不能杜绝?出行高峰期,要有人一锅端一节车厢,到车上卖座卖铺,列车就乱了。票证人一致,一人占一座,对整个社会都是合情合理的。以人为本,而不是以钱为本,这社会才是有希望有温情的社会。而不是处处充斥着我掏了钱就是大爷的乡村暴发户心理,而忘记了还有公德心这东西。
引用 @呵呵呵呵哈哈哈哈呵 发表的:火车是公共服务!你说包就包,公交车你是不是也可以包,让上班的人没车坐?你以为你高铁票价多少
引用 @星期天的懒散 发表的:看不懂我前面说的??买房卖房是盈利性行为,和订酒店一样,你有钱爱买多少买多少,没人管你,高铁不是,高铁是公共资源,不是你有钱就可以多占的,明白??你多买一张票,就等于多占了别人本该享有的一份公共资源,现在法律不管不代表你不缺德,懂??
引用 @先吃粮再称王 发表的:是不是和楼主观念不一样就是三观不正?
引用 @gemini1983 发表的:顺丰买的是公开销售的车票?这种包车都是铁路局特定调整调度的。包车的价钱和零售卖票也不是一个价。如果你有钱,花两倍三倍的价卖头等座,商务座没人管你。一人买两张普通座就是违反规定。
引用 @蔡秀彬 发表的:车票检票后才生效,别人都没进站,何来使用权?
引用 @窝火过山车 发表的:其实我感觉买一个商务座可以破。位置大,空间足,有精美的小食可以吃。而且环境安静。
引用 @不爱说话的小西瓜 发表的: 12306有解释?别又是铁路某个区的负责人说的话,那些已经被锤了
引用 @曾帅1989 发表的: 一个人只能占一个位置,没来的位置按废票处理
引用 @火枪手16 发表的: 不好意思真试过,三年前大二九个高中同学去玩订的集体票,一个临时🐦了,我手上拿着他和我的车票进站,没有示意后面有同行人,直接让我们过,后来他的座位被我们当成放uno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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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ProcessE 发表的: http://m.sohu.com/a/295172928_100201021
引用 @往事十分 发表的:全社会都认可的道德还是应该有的吧!
引用 @看样子只能怪我咯 发表的: 我大学的时候都还没实名制呢!年代不一样了
引用 @泉盛辉煌hu5 发表的:所以到底12306客服有权威,还是成都对外宣传处有权威?既然两方都有分歧,而现在所有已经发生的一人两座行为全部得到了铁总支持,为什么要因为一个12306客服就全部推翻?这只是普通的民事行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律禁止倒卖车票,没有禁止你拿别人的车票。没有完成检票就是无效票,你从哪里得来的司法解释?再者想要完成检票还不容易,找家人检票进站再出来就是了,何必呢,而且以后马上没有纸质车票了呢。
引用 @手扶保时捷 发表的:那这么说吧,我买的车牌有没有车票所有权?如果有所有权,凭什么你有权利来处理我拥有所有权的东西?物权法了解一下? 第二编 所有权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基本内容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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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非常的开心 发表的:人家拿家人的买,然后家人不上车呗
引用 @多数的小白 发表的:法盲嘛 什么都不懂就骂人家穷
引用 @骑呀么骑着小毛驴 发表的: 一个人只能买一个座位,你的家人不来坐车就算是空位,这样说你能懂吗?
引用 @不爱说话的小西瓜 发表的: 这叫啥法律依据啊…哪个法第几条啊?人铁总的规定不比你这个更优先?
引用 @yujiuqiwu 发表的:这都有人点亮,包车需专车,提前申请的,专空子还有理了
引用 @火枪手16 发表的: 不是,我为啥要和他吵呢?他说不行我当场撕了没来的人的票不完事了?又没多大用,成本就是一句不可以
引用 @蔡秀彬 发表的:就事论事,高铁站票座票一个价格,人家占什么便宜了?
引用 @右手丶年华 发表的:敢问违反哪个规定,翻出来打我们脸
引用 @丁枫不若 发表的:并不能按废票处理,在车票所有人未放弃权益的情况下,铁路部门也不能随意处理。假如一个人要买南京到北京的车票买不到,却买到了同车次上海到北京途径南京的票,这种情况只要是这个车次的,哪个站都能上车。在车票所有人未放弃权益的情况下,不能随意处置,说不定下一站车票所有人就上车了。
引用 @云和山 发表的:有人会和他吵 有人不会 他不知道你是哪种人 你不知道哪种人的比例更高
引用 @魏延 发表的:没有,其火车站要审核你的身份证和票,你都没经过审核程序,怎么能给你使用权呢?
引用 @蔡秀彬 发表的:飞机没有站票吧,一人一座,不会出现高铁的问题 我觉得高铁的占座问题还是有讨论价值的,毕竟的确是占用了公共资源
引用 @蔡秀彬 发表的:混淆公共资源与私人财产了
引用 @Bleachtrad 发表的: 无座不是无固定座位的意思吗,没人的时候也可以坐,不然也不会票价一样了
引用 @wanglei189 发表的:你可以试试让你朋友在下一站上车坐你的位子
引用 @呵呵呵呵哈哈哈哈呵 发表的:实名制,人票不一致是可以作废。当然站票人也没资格,我不知道为什么铁道部会鼓励买两张票的,只是因为有钱吗?这跟实名制不冲突???
为什么和房子不一样啊?
你的那张票没有进站验票,懂了吧,或者说你多的那张票票证人不一致,是按无票处理的,都无票处理了还转让啥啊
清华北大还真是公共资源,凭通知书入学。那么是不是我可以把通知书给弟弟让弟弟入学呢
你看懂我意思了吗?我是嘲讽楼上乱比喻。你买了票,在你买票的这段路位置当然随你处置,凭什么给没座的人坐??
房子能租,能一人多买,你火车票能租能一人多买吗
第一,你总算有自己的想法了,这很好。第二,转让使用权不一定是买卖,也可以是赠送。第三,市场经济,现在很多买票软件都有加价抢票了,如果你想有座位,那么你可以加价,说不定别人两个座位都是加价抢来的,结果还要被平价买站票的给抢去。第四,所谓黄牛,不过是利用规则漏洞进行获利的行为是黄牛行为,如果只是平价转让,我想这并不犯法,类似帮别人买票就不是违法行为。第五,该怎样判断是否是黄牛呢,毕竟别人帮你买票,收取费用也正常,比如火车票代购点都是收费。所以,我可以肯定的和你说,只要别人能拿出来正经的票据,那这个座位的使用权一定是票据的持有者所有
你说的是两张票的人都在,人家乘务员才不管你这个,但这里讨论的是一个人多占座
没有,其火车站要审核你的身份证和票,你都没经过审核程序,怎么能给你使用权呢?
只要你照章办事,能有指标,整个廉租小区全给你一个人住也没二话。讲法律的地方你谈道德,讲道德的地方你搬法律,这就有意思了
最新那段回复我是认同的,你说的有道理。也没必要在为和我啥关系的事杠下去了。老哥国庆愉快,我的意思只是单凭国家资源推出不成立是不合理的。
可以,法律现在不管,但不代表你做的就是对的,你在西餐厅高声喧哗,法律也不管,但是你做的不对
这两个行为产生不同的法律关系的,这么难理解吗?怎么总有这样的疑问?你要还不懂你可以看看我给楼上另一个jr的回复,你们两个问的问题都是异曲同工的
实名制,人票不一致是可以作废。当然站票人也没资格,我不知道为什么铁道部会鼓励买两张票的,只是因为有钱吗?这跟实名制不冲突???
就事论事,高铁站票座票一个价格,人家占什么便宜了?
怎么可能按无票处理啊,我买了不坐他也一直给留着呀。房子那个例子,和一个人买多套有什么关系呀没看懂你讲的。
这也能有这么多人亮?买的房子空着不住别人当然不能随便住,这是因为买的房子属于有法律保障个人财产,但是买了票不代表你拥有了火车座位,你只是有了座位特定时间的使用权而已,你不上车说明已自动放弃这个权利,铁路部门当然要允许买了无票座位的人使用或者重新转卖他人。其他人即便拿了非本人的票也是违背票证人相符原则,是不受法律认可的,你说这和买了房空着别人不能住概念一样吗?
混淆公共资源与私人财产了
你自个去12306官网看看,写的很清楚
一公里成本上亿,我从我家坐车去我老婆家79块钱,300公里,你觉得多少人做多少次够赚回成本的??
极端情况,春节时期把车都包了,可以吗?
咋说呢,法无禁止即合法,至于道德上的事情很多时候比较复杂,像这类事情能解释清楚是好是坏的人不存在,因为好坏本来就是人为界定的,是个变量,从蝴蝶效应的角度看,也许这车快递里会影响更大的事情的条件。
是“你”买的两张票吗?两张票上身份证都是你吗?
没问题?你也会说不查票,查票就是经不起法律的一人一票实名制!!!!票价是维持不了铁道部盈利的,所以我说浪费资源没问题。个人观点
你有号你可以啊 像长途汽车
请问,铁路工作人员如何去判定存在一人多票的情况?现在的火车票采购机制都是电脑系统的,你是靠人力去改变电脑系统里存储的结果吗?其次,退一步说,即便你说的有一天能成立,那么,铁路部门与其他人订立新合同的这个过程,跟最初上车,发现某个座位的旅客没有上车的那些旅客,有什么关系呢?即便是要重新卖票,也是卖给还在等着上车没买到票的,对吧?这个道理跟退票应该是类似的...
因为一人一票,另外一张票不在你的名义下,即便是你出钱买的
这个人证合一看懂了呀,是入站的时候呀,他已经合法入站了没错呀。这个说明买票不上车就没有使用权了吗?反正我本站买不到票经常买上几站的,坐也一直给我留着呀,之前几站我也没使用权吗。他一人占多座,可以理解他自己坐自己的人证合一,然后别人把别人使用权也给他呀。
这种公共资源,理应由管理部门在机制上防止少数人扩大占有,不能因为钱多就为所欲为。真要到了那个地步,有钱人随便包十几个位置玩一玩,那其他普通老百姓怎么办?他们出行的需求就会受到影响,我说各位JR,你们就那么自信会是有钱人一员而不是老百姓么?
铁道部承认可以赠予的。
和房子一样啊。我买了房不住,不能就随便让别人住。
所以高铁两座的事只是在公共道德上你那么合理,法律上人家是合理的。
https://m.baidu.com/sf_baijiahao/s?id=1600963288362413235&wfr=spider&for=pc
顺丰包了高铁运海鲜食物,同样是合理合法的。
这叫啥法律依据啊…哪个法第几条啊?人铁总的规定不比你这个更优先?
火车是公共服务!你说包就包,公交车你是不是也可以包,让上班的人没车坐?你以为你高铁票价多少
车票检票后才生效,别人都没进站,何来使用权?
那要不你贴一个官方解释?
支持支持。
你说了半天,把12306可以转让使用权的规定发出来呀,发不出来就不用说了,只是张口就来而已
没见过包公交车的?
我寻思高铁座位这玩意不是先到先得?我花钱买了位置了怎么就成我占用别人公共资源了?我想让我女儿坐得舒服一点我给她买两张票就成我缺德了?是公共资源但是我花了钱我就有他的使用权,我买了座位我自己站着不坐我都有权利不让别人坐
说到三观太严重了。这种行为顶多就是自私。车票是实名制的,只属于买票时提供身份证的人,你出再多钱那也不是你的。人没有上车就视为没有来得及上车,车票作废,买站票的人都可以坐。
敢问违反哪个规定,翻出来打我们脸
那这么说吧,我买的车牌有没有车票所有权?如果有所有权,凭什么你有权利来处理我拥有所有权的东西?物权法了解一下?
第二编 所有权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基本内容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有些线路,一等和商务不好买
所以到底12306客服有权威,还是成都对外宣传处有权威?既然两方都有分歧,而现在所有已经发生的一人两座行为全部得到了铁总支持,为什么要因为一个12306客服就全部推翻?这只是普通的民事行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律禁止倒卖车票,没有禁止你拿别人的车票。没有完成检票就是无效票,你从哪里得来的司法解释?再者想要完成检票还不容易,找家人检票进站再出来就是了,何必呢,而且以后马上没有纸质车票了呢。
有检票后才生效这个说法吗,没听说过呀,这我真不知道。
随便一个律师说的话就有法律依据了,就受法律保护了,您可真厉害。。。。。
您有什么案子只要有一个律师支持你的言论,是不是你就是对的了?
并不能按废票处理,在车票所有人未放弃权益的情况下,铁路部门也不能随意处理。假如一个人要买南京到北京的车票买不到,却买到了同车次上海到北京途径南京的票,这种情况只要是这个车次的,哪个站都能上车。在车票所有人未放弃权益的情况下,不能随意处置,说不定下一站车票所有人就上车了。
“道德是约定俗成的规定,而法律则是道德的最低标准”
所以,在没有违反法律的前提之下,你bb啥?简直笑话...
你说到UNO我都想加入你们一起玩了,其实规定和具体执行是两回事,规定虽然不允许,执行可是差远了,合理讨论,国庆愉快
听过就说明铁路局允许,对不对不太清楚,反正合规合法,合不合理那不在讨论范围。
我就喜欢你这种
你即全社会
额,刚还有人灭我,我试了一下可以。
成都对外宣传处?这个采访没头没脑,姓名没说,具体问题没说,具体什么职务没说,长什么样不知道,这种新闻就不要拿来做依据了。
你买的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你又不是把高铁的座位买下来。
快给我上去让更多人看到
这呆子不敢回你
就和那些买了10套房的一个道理呗。
证据呢?哪条法写不能这么做了?找不到证据你就是法盲
一个人的身份证可以买多张票 儿童票听过没有
所以讲了这么久问题回到了能不能让座这件事了吗?
我不想让我妈站着想和她换我站她坐这种也需要依据吧,下次坐车的时候我问问乘务员。
莫非层主回答的上一层主不是包车问题?
有人会和他吵
有人不会
他不知道你是哪种人
你不知道哪种人的比例更高
6666666太真实了 哈哈哈哈
站票和二等座价格一样,但和一等座一样么?和商务座一样么?为什么要实名制?因为本身这个座位就是一件商品,出售的是这段旅程,这个几车几座座位的使用权。我在打个比方,你买的站票找位置坐了,你座位来人了,你能不让他,让他去随便找个位置坐不?如果让,那为什么必须你让呢,你们的权利真的一样的话。
车票是实名制的大家都知道吧?实名制的车票只属于买票时提供身份证的人,其他任何人都没有使用权大家都知道吧?人没有上车,票就作废了,更别说转交使用权了。
我点一碗蛋炒饭不想吃了就倒掉不行么,我骄傲了吗
那就暂时让无座的人坐下来,到时候本人上车了再让
这个我承认你说的有道理
那要这么说,我用家人身份证买票,家人检票进站审核通过再出去,我拿着他的票该怎么处理?
那还有人坐不上飞机的呢,你们不应该说:凭啥你有钱包机,我们坐不了,多浪费啊。
什么是公共资源?公园的座椅是公共资源,火车的位子买了票了在这段里程内就是属于买票人的,和旅馆有什么区别?我付了房钱在这段时间内房间都是归属个人的。
买的都是一段时间的使用权。
对上一楼的人有点服气,还无座就得站着;还有人用自己买的商品房类比座位,唉。
他要是有自己的票上的了车,能出示我的票的信息,当然可以。我买了票,铁总不能在区间内把位置让给别人,万一我后面上来了呢?铁总不会干自找麻烦的事。那现在我让一个乘客使用我的座位有何不可,毕竟座位归我使用。而这一行为归结于所谓黄牛的可能也实在太低,必须两个身份买同一班车,买家还必须抢到无座才行,花一倍的钱只为座位?没几个人愿意的没有市场自然没有黄牛。
作废?哪条明文规定的?
这事儿铁道部不可能鼓励的,只是不想摊浑水,人家也不是人票不一致,至少有一个票是一致的,铁道部不可能归类为人票不一致,这种新闻如果出现这锅铁道部就背上了,真是没法管,很多特殊情况都可能促使有的人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