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不懂街友们对张扣扣案的荒谬舆论的坚持

圣秃吉诺比利
401 楼
引用 @loverpoo1 发表的:
在中国,权力,关系,金钱都能干涉司法,就是舆论不能干涉司法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法律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圣秃吉诺比利
402 楼
引用 @米兰的小铁匠9123 发表的:

把电视剧当真理也是没谁了

m
mingjiedeai
403 楼
引用 @jslxj7 发表的:
就问问,当时那种案件,他俩家兄弟是怎么当上公务员的,政审怎么过的

人家能上公务员,先不说个人素质怎么样,相对来说这一家就是比较努力能干的典型,而这个为母报仇自己最后混的不好,起了歹心,也有点出于嫉妒和不满。总之,动用私刑永远不对。法院之前判的也算合理,你不满就动私刑,这不是乱了嘛,十三亿人都这样的话,社会体系荡然无存,

杯具的胖子
404 楼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英雄不英雄不知道,但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张扣扣一案,法院的判决没毛病。事出有因(这个因有各种因素构成,不做铺开,也不能铺开,96年的审判,以及发生的事情,有失公允),张扣扣系初犯且有自首情节,但是依法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撸铁趁早
405 楼
这个案子最直接的看法是杀人偿命,你张扣扣不是暴力机关,你杀了人了,就得偿命,复仇这事说破天了也只是道德层面的东西,杀人是法律层面的事情。我们吃瓜群众既然不在现场,也无从分析当时情况。相信判决就是了。

贝壳老爹
406 楼
引用 @蜗牛背着大笨壳 发表的:
你这个有一些想当然,首先,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赔偿金额就在现在也是很低的,这个和民事赔偿的费用是不同的,首先就不包含会产生巨大标的额的死亡赔偿金,也不包括精神损失费,只有丧葬费,直接造成的交通,医疗等费用。
其次,96年的一万,叫万元户,在中国多数2,3,4线城市都是小有成就的表现,工资改革也还没过几年,那会儿国营企业工人工资一个月也不过400,500百块,真心不是一个小数字,农村收入估计更少一些。这赔偿费用真的不低。人走了,真的只有丧葬费了,能有多少?网上渲染的天价赔偿,基本上都是产生于民事赔偿,而不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请学会区别看待。
综合的看,这个赔偿费用并不低,网上你看到的所以一拳下去10来万,那都是产生于医疗费,和解金等等,这都是民事范围的,如果你打了人,就是一句话,没钱,你判吧,你看看法院会不会让你天价赔偿。

九六年的一万的万元户和之前万元户的概念不一样了好嘛 那时候机关的房改房100平也要5万左右了 那时房还不值钱 贵的是空调 摩托 不是5000买四合院的年代了

心远
407 楼
引用 @勒布朗韦斯特logo 发表的:
一个女的跟三个男的互殴么?你要说撒泼我信。。。

人家老大没在,在外地呢。。。

两家打架,女的一家打赢了,往回走的时候被未成年的王自军一棒子打死了。。。
流浪小道
408 楼
引用 @圣秃吉诺比利 发表的:
在中国,党高于一切

错。正确的答案不能比大小,只能说相互作用,紧密联系。不能比大小,谁大谁小都是错的。理论上,从依法治国来看,法是最大的,从实际上来看,大家都懂

卧虎总冠軍
409 楼
你要是张扣扣你会复仇吗?不会?怎么解开母亲被打死的心结?

王6号
410 楼
楼主也是带情绪之人。没受教育的人不一定没素质。受过教育的人没素质更可怕。
看待这种案件,在一个小地方,我有理由怀疑这个当年案件的公正性,所以法院也在调取当年案卷;那个年代冤假错案挺多,村里有权有势的欺负其他人也是有的。楼主可能不是农村的,也没有经历过。越落后的地方贪污腐败越厉害。不公平也越多!
现在的社会不得不说:事情闹成社会热点,得到公平的机会是最大的;当然也说不定会成为收益者。这就是当今的社会!

燃烧吧胖纸
411 楼
清醒侠你好,全世界都是错的,你是对的

阿迪王耐克皇
412 楼
引用 @大咩刀 发表的:
王家老大没有参与当年的案件。。一个干到40多岁才到科长级别的公务员。
你眼里的英雄为啥要虐杀他??

这个都还没搞清楚?你先好好看看他为什么要杀那几个人,顺便看看他为什么没有杀仇人家的其他人!我很费解,为什么你们连那种最朴素的感情都无法理解

j
jslxj7
413 楼
引用 @mingjiedeai 发表的:
人家能上公务员,先不说个人素质怎么样,相对来说这一家就是比较努力能干的典型,而这个为母报仇自己最后混的不好,起了歹心,也有点出于嫉妒和不满。总之,动用私刑永远不对。法院之前判的也算合理,你不满就动私刑,这不是乱了嘛,十三亿人都这样的话,社会体系荡然无存,

还什么出于嫉妒和不满,总之一句话,脑补就完事儿了呗。
我不确定90年代末政审制度是什么样子的,现在普通公务员确实不连坐,基层公务员任职前到派出所开个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证明就可以了(公检法除外,死去的外公外婆都要查的),我确实不确定90年代那会儿家里直系亲属犯罪对那2位公务员有没有影响

大咩刀
414 楼
引用 @阿迪王耐克皇 发表的:
这个都还没搞清楚?你先好好看看他为什么要杀那几个人,顺便看看他为什么没有杀仇人家的其他人!我很费解,为什么你们连那种最朴素的感情都无法理解

我理解这种复仇心理。但是不理解为什么为了复仇滥杀无辜是一种英雄行为。。。
十分钟就软
415 楼
引用 @jjh041 发表的:
没有一条,也不可能有法律条文规定,赔偿财务到达一定条件可以免除死刑,法律条文规定的是认罪态度和主动承担责任,减小社会负面影响,取得受害人家属的原谅。你对法律的认识片面且狭隘,中国的法制体系建设的成果最后被你曲解成这样是中国司法的悲哀

我觉得你他吗才是个杠精吧 每个人对法律的认知程度肯定不同 这样都能上纲上线的在说中国司法建设 傻子一个

十分钟就软
416 楼
引用 @正寥寥 发表的:
看,你看错一瞬间的回复都能换来舆论者的高潮点赞,这世界太可怕了。

不要把自己站在道德制高点来批判别人 好吗 装什么几把公知

事了拂衣去skr
417 楼
考公务员就全家好人,不结婚就心理有问题?

M
Mjollnir
418 楼
不完全同意楼主,但是我并不觉得张扣扣完全站在道德和正义的制高点,他是在生活事业不顺之后才激发了对王家的仇恨,之前那么多年也并没有做什么~如果娶妻生子多赚点钱,八成就不会干这事了~

e
edmond0168
419 楼
露珠湿沙壁,暮幽晓寂寂

死神杜兰特绝杀
420 楼
引用 @球哥夺冠 发表的:
此言差矣,虎扑支持理解“隐忍多年,为母报仇”的人设的jrs多了去了

那我杀你母亲给你几千块钱,坐几年牢,这样你会怎么想

阿迪王耐克皇
421 楼
引用 @大咩刀 发表的:
我理解这种复仇心理。但是不理解为什么为了复仇滥杀无辜是一种英雄行为。。。

那你不要把这种因为朴素感情而产生的英雄概念和平常所说的为国家人类利益而奋斗牺牲的英雄概念混淆,那你就能理解了。一个最起码的判断就是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

V
VoiceOver
422 楼
引用 @我的羊在哪呀 发表的:
说的好像你比你口中的暴民有思想有能力似的,你更像一个蝼蚁,哪怕发表质疑的声音都不敢!!!

求求你去中南海门口抗议去吧,你不是有热血吗?不是不想当蝼蚁吗?去吧,你去啊!

蒙塔爱库里
423 楼
引用 @我叫太空磊 发表的:
一个人不服可能是这个人的问题,所有人都不服,我觉得就是法律的问题了

不要去代表所有人,更不要把网民的声音去当作整个中国。当然,如果真实的所有人都反对,那么法律甚至更多的都应当得到修正。

a
anbictn
424 楼
虽然这个张某是肯定要判死的
但是情感上支持他没有任何问题
如果大家都不支持他,大家都为处死了一名杀人犯而拍手称快,我们这个社会才真正药丸

大咩刀
425 楼
引用 @阿迪王耐克皇 发表的:
那你不要把这种因为朴素感情而产生的英雄概念和平常所说的为国家人类利益而奋斗牺牲的英雄概念混淆,那你就能理解了。一个最起码的判断就是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

2种情况
1 在好好活下去的前提下,争取重审争取赔偿乃至报仇。我相信这也是母亲的希望
2 快意恩仇,一命偿一命,等王家老三出狱就找他报仇
我认为 1是英雄 2是好汉
而不是等20多年后才复仇,虐杀3人,甚至一个并没有参与当时案件的人
我之前给别人的回复
成大律师
426 楼
引用 @虎虎花 发表的:
个人表示 判刑不取得谅解 赔不到1万元 要一条人命 即使96年 也完全不符合当时行情 这个钱不到当时20个月工资 你觉得现在你犯伤害罪 导致人死亡 赔10万了事

有过那个时代农村生活经历的大多能想到是什么情况...农村儿子多真的为所欲为

一隻小妖
427 楼
行,你说的都有道理,你理智,你清醒。但是我要是张扣扣,我也干死他们一家,就这么简单。

c
cc7223167
428 楼
发小的采访真实性有待考证。

香岛没有底
429 楼
引用 @德间小年 发表的:
“不论是王家老二,还是未成年的老三,七年服刑期就算是按过失杀人判罚的话,也是最长服刑期了。而整个案发过程绝不足以让法院做出故意杀人罪的判罚。”
lz你有仔细看你发的第二个链接吗?
上面写着“996年12月5日,当地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成立,但鉴于王正军在犯罪时尚未满十八周岁,且能坦白认罪,其父已代为支付死者巨额丧葬费用,加之被害人汪秀萍对引发本案在起因上有一定过错责任,应对被告人王正军从轻处罚。最终王正军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法院就是做出了故意杀人罪的判罚啊。

故意杀人罪是3年以上最高死刑,其中3-10年的判定依据包括防卫过当、激情杀人、义愤杀人、受嘱托杀人、帮助他人自杀、生母溺婴、防卫过当、避险过当。
同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同时: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补充下判决书的一些依据。
谭英熊
430 楼
楼主说的有一定道理,但是十里铺子科比说的更符合国情。

良乡吴彦祖
431 楼
引用 @鱼柱纯 发表的:
这几千块钱还包括丧葬费,真正赔偿的不到两千

90年代丧葬费7000?

死神杜兰特绝杀
432 楼
引用 @蜗牛背着大笨壳 发表的:
法条还真不是这么单纯读法条就能理解的。。故意伤害罪是罪名,致人死亡是加重结果,但是,犯罪人是未成年,且张母当年有过错,从轻减轻是有很正常的。。刑事责任中的赔偿范围,你可以查一下,很正常。

那我读初中被人打了一巴掌,然后我拿刀杀了他,赔他一千,是不是坐几年就可以了

阿迪王耐克皇
433 楼
引用 @大咩刀 发表的:
2种情况
1 在好好活下去的前提下,争取重审争取赔偿乃至报仇。我相信这也是母亲的希望
2 快意恩仇,一命偿一命,等王家老三出狱就找他报仇
我认为 1是英雄 2是好汉
而不是等20多年后才复仇,虐杀3人,甚至一个并没有参与当时案件的人
我之前给别人的回复

我真觉得你没有同理心,真的。你完全站在一个受过良好教育,完全理性的角度思考问题。他是一个目睹母亲被杀惨死在自己怀里,目睹母亲被公开解剖的13岁孩子。他记住了王老二挑起事端,另外一位唆使王老三往死里打的情景。他当时就想报仇但是被拦住了。王老三被轻判还提前释放,他认为是老大走关系的结果。他的一系列判断和选择都是最直接的人人都会有的判断。他甚至没有将法律的不公迁怒至当时的法官。你的两个选择都是基于社会统治原则的,那是最理性的选择,是对全社会都有好处的。无赖很多人还没有这个意识,而只有与生俱来的那种人伦天理之情。

圈圈圆圆圈圈圈
434 楼
引用 @夜雨惊声 发表的:
杀人有理就可以杀人了?

法律不公只能自己制裁,然后自己再被审判。国外这种破事多的是。

圈圈圆圆圈圈圈
435 楼
引用 @正寥寥 发表的:
看,你看错一瞬间的回复都能换来舆论者的高潮点赞,这世界太可怕了。

你说的都对

乱把云揉碎
436 楼
引用 @死神杜兰特绝杀 发表的:
那我读初中被人打了一巴掌,然后我拿刀杀了他,赔他一千,是不是坐几年就可以了

差不多 我同学就是这样。 钱赔没赔不知道,判决好像是30w或者更多。 8年或者8年以上 好久了记不起来了,也不愿意去想这个。

死神杜兰特绝杀
437 楼
引用 @赔钱货大官人 发表的:
我会恨一辈子,但是万不会杀人…

是爸妈辛苦养的你,什么都可以忍唯独这个不能忍

大咩刀
438 楼
如果是我 ,最迟在当兵回来有了能力就会开始复仇 。相信如果是你你也不会等到20多年后才复仇。这才是普通人出于与生俱来的人伦天理之情
大咩刀
439 楼
引用 @阿迪王耐克皇 发表的:
我真觉得你没有同理心,真的。你完全站在一个受过良好教育,完全理性的角度思考问题。他是一个目睹母亲被杀惨死在自己怀里,目睹母亲被公开解剖的13岁孩子。他记住了王老二挑起事端,另外一位唆使王老三往死里打的情景。他当时就想报仇但是被拦住了。王老三被轻判还提前释放,他认为是老大走关系的结果。他的一系列判断和选择都是最直接的人人都会有的判断。他甚至没有将法律的不公迁怒至当时的法官。你的两个选择都是基于社会统治原则的,那是最理性的选择,是对全社会都有好处的。无赖很多人还没有这个意识,而只有与生俱来的那种人伦天理之情。

如果是我 ,最迟在当兵回来有了能力就会开始复仇 。相信如果是你 你也不会等到20多年后才复仇。这才是普通人出于与生俱来的人伦天理之情
树_欲静而风不止
440 楼
道德--婊真多
离开之前
441 楼
引用 @時光暴走 发表的:
去年买了个包,这tm还能还修强洗一回地。
国家明面上都否认三连的事情,还找出必要性来了?
你这么看重法律,给说说哪条法律授权修强了。
蠢不蠢还得看你姓什么,坏是跑不掉的。

并不能改变他说的其他事全是对的。tg如此作为,这人被愤怒冲昏头脑也可以理解。别一上来就嘴臭。

阿迪王耐克皇
442 楼
引用 @大咩刀 发表的:
如果是我 ,最迟在当兵回来有了能力就会开始复仇 。相信如果是你 你也不会等到20多年后才复仇。这才是普通人出于与生俱来的人伦天理之情

我不知道你有不有经历,某一刻埋藏在心里的感受因为目睹某个场景突然强烈迸发出来

蒙塔爱库里
443 楼
引用 @不会飞的爱好者 发表的:
如果把个人不服判决作为自己犯罪的唯一理由,那法律便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人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人人都只能看到自己可以看到的证据与说法,就好比在虎扑两个人练球星位次高低都可以互相抬杠,闭眼瞎鸡儿吹,你指望他们去影响司法?另建议你看看十二怒汉或者十二公民,看看在中国民意能不能影响司法,当你的切身利益被一群“集体无意识”的暴民决定而非相对客观理性的人决定的时候,你就会知道司法独立这一追求是多么难得。

同意。每一条法律条文都是我国司法界里最尖端最有经验的人借鉴国外司法根据国情反复论证制定的。可能过去现在小部分的误判和有争议判决引起部分网民对于司法的信任度,但是法律一直是公正的,所以不要去喷法律法规的缺陷,而应该去喷法律的执行者是否贪污受贿,有法可依。

同样,如果事件审判如此透明,法官判决有法可依,部分人还追着不停的喷,那就要冷静一下,问一问自己是否是信息交流存在不对等性?是否媒体的导向影响了自己的判断?

如果情有可原的口一旦打开,有可能在这个阶段也许也就几个月的热度,民众的心理得到极大的满足,但是法律也就有了缺陷,以后沾边的案件都可以借鉴这一漏洞为司法界内外的不法分子利用,逃脱法律责任。这个后果可是严重而可怕的!

普法宣传任重道远,司法独立更是其路漫漫!

虎虎花
444 楼
引用 @蒙塔爱库里 发表的:
同意。每一条法律条文都是我国司法界里最尖端最有经验的人借鉴国外司法根据国情反复论证制定的。可能过去现在小部分的误判和有争议判决引起部分网民对于司法的信任度,但是法律一直是公正的,所以不要去喷法律法规的缺陷,而应该去喷法律的执行者是否贪污受贿,有法可依。

同样,如果事件审判如此透明,法官判决有法可依,部分人还追着不停的喷,那就要冷静一下,问一问自己是否是信息交流存在不对等性?是否媒体的导向影响了自己的判断?

如果情有可原的口一旦打开,有可能在这个阶段也许也就几个月的热度,民众的心理得到极大的满足,但是法律也就有了缺陷,以后沾边的案件都可以借鉴这一漏洞为司法界内外的不法分子利用,逃脱法律责任。这个后果可是严重而可怕的!

普法宣传任重道远,司法独立更是其路漫漫!

还司法独立 独立了 最高法的案卷想怎么丢就怎么丢 丢脸不

最爱是温婉
445 楼
引用 @死神杜兰特绝杀 发表的:
那我读初中被人打了一巴掌,然后我拿刀杀了他,赔他一千,是不是坐几年就可以了

之前那个12岁杀母的,现在不也是屁事没有

无双一击
446 楼
引用 @一隻小妖 发表的:
行,你说的都有道理,你理智,你清醒。但是我要是张扣扣,我也干死他们一家,就这么简单。

可以啊,干完了判死刑也别说啥就是了,喊什么冤啊?杀人的时候是英雄好汉快意恩仇,要承担责任了就成了受屈娘们哭哭啼啼?
蒙塔爱库里
447 楼
引用 @虎虎花 发表的:
还司法独立 独立了 最高法的案卷想怎么丢就怎么丢 丢脸不

拿出正常聊天的语气,别人才会愿意跟你交流🤝

最爱是温婉
448 楼
引用 @嚯拉拉嚯拉嚯 发表的:
又一个清醒侠,就你是对的,别人都是傻逼……

难道他说错了?现在网络的大环境就是这样

死神杜兰特绝杀
449 楼
引用 @最爱是温婉 发表的:
之前那个12岁杀母的,现在不也是屁事没有

12岁知道什么,杀人这个17岁早知道杀人什么后果

该昵称不好选
450 楼
引用 @心远 发表的:
人家老大没在,在外地呢。。。

两家打架,女的一家打赢了,往回走的时候被未成年的王自军一棒子打死了。。。

老大没在,爸爸在,所以还是三个男的在现场。
至于现场情况,两个版本,看你相信哪个而已。我感觉两边都有撒谎,把责任往对方推。
米兰的小铁匠9123
451 楼
引用 @圣秃吉诺比利 发表的:
把电视剧当真理也是没谁了

道听途说结合自己的想象当做真相,就是真理了?

虎虎花
452 楼
引用 @蒙塔爱库里 发表的:
拿出正常聊天的语气,别人才会愿意跟你交流🤝

我的意思你不明白 没独立呢 就瞎搞 独立了 还了得

赔钱货大官人
453 楼
引用 @死神杜兰特绝杀 发表的:
是爸妈辛苦养的你,什么都可以忍唯独这个不能忍

爸妈也告所我得有正确的是非观,你之前举例说明的“你被人打一巴掌然后拿刀捅死人再赔一千”跟张扣扣案是不同性质,希望你可以分清楚“故意伤害致死”跟“故意杀人”有什么区别再做评论。

吾夲潇潵
454 楼
引用 @夜雨惊声 发表的:
杀人有理就可以杀人了?

这个对张扣扣不也一样?因为复仇,杀了人家三个人?

心远
455 楼
引用 @该昵称不好选 发表的:
老大没在,爸爸在,所以还是三个男的在现场。
至于现场情况,两个版本,看你相信哪个而已。我感觉两边都有撒谎,把责任往对方推。

你这么说的话,死者丈夫也在,死者女儿也在,死者儿子也在

是不是还要把拉架的邻居算上,看看是不是有拉偏架的啊?

20多年前的案子了,很多当事人的记忆都模糊了,只能依靠证据证词来判断,没办法靠脑补

另外,农村打架的以前还比较常见,说是混战,大多数还是1v1
r
rzllwz
456 楼
引用 @正寥寥 发表的:
看,你看错一瞬间的回复都能换来舆论者的高潮点赞,这世界太可怕了。

虎扑主要受众是哪些人?你指望他们理性看待问题?越是毒舌越是高亮。他们并不关注到底是怎么回事,只会想象成自己希望的那种故事,发泄生活中被压迫er xin各种不满而已

御飞仙1980
457 楼
逻辑有时候很奇妙
王家人轻判是因为对方动手有错,张杀人判决完全没考虑对方先杀他母亲吗?

夜雨惊声
458 楼
引用 @圈圈圆圆圈圈圈 发表的:
法律不公只能自己制裁,然后自己再被审判。国外这种破事多的是。

那也应该被审判啊,不能因为有理就想翻案,刚刚看了一个被绿了杀了老婆的新闻,他也有理,但是也得受到惩罚,另外国外是哪个国外?两百多个国家你说具体点啊,也门?冈比亚?国外有些地方杀人还没事呢

太囧
459 楼
引用 @二院第七副院长 发表的:
没有人可以随便被杀,我说了可以随便被杀了么?这么一顶大帽子就扣了过来。张扣扣案是张扣扣案,依法就是该杀。张母被伤害致死,因对方系未成年人且张母有过错在先(如果新闻里属实的话,目前,新闻里所说与爆出来的当年案情是对应的),我认为判七年问题不大,值得商榷的是民事赔偿数额。
讲理就讲理,我希望别上去就扣帽子好么?

这个是很正常的吧 一个小孩子眼见自己的母亲被打死 再怎么样仇恨已经被埋在心底了 即使法律也做出了公正的判决

微肖xiao
460 楼
引用 @十里铺科比 发表的:
很简单,法律不代表正义和公平。这个案子之所以这么多人支持张扣扣是因为中国司法的公信力缺失已久,非一朝一夕。

你可拉倒吧,所谓司法的公信力缺失就是因为司法的判决跟网友的预想的结果有冲突

微肖xiao
461 楼
引用 @嚯拉拉嚯拉嚯 发表的:
又一个清醒侠,就你是对的,别人都是傻逼……

不,只有你是

最爱是温婉
462 楼
引用 @死神杜兰特绝杀 发表的:
12岁知道什么,杀人这个17岁早知道杀人什么后果

这个年代的,你说12岁的小孩不懂杀人是犯法?杀了母亲还拿母亲的手机请假的这种操作,你觉得是一般的小孩做的出来的?

d
dav1944
463 楼
引用 @大咩刀 发表的:
王家老大没有参与当年的案件。。一个干到40多岁才到科长级别的公务员。
你眼里的英雄为啥要虐杀他??

我不是来抬杠的,王家老大案发后两年当上了乡长,可以说是土皇帝了

该昵称不好选
464 楼
引用 @心远 发表的:
你这么说的话,死者丈夫也在,死者女儿也在,死者儿子也在

是不是还要把拉架的邻居算上,看看是不是有拉偏架的啊?

20多年前的案子了,很多当事人的记忆都模糊了,只能依靠证据证词来判断,没办法靠脑补

另外,农村打架的以前还比较常见,说是混战,大多数还是1v1

我说三个男的是反对你说的由于王家大儿子不在家而王家只有两个男的在场的观点。
其它的现场情况各说各的,我不相信两边任何一边的说法。1VS1在当时是肯定不准确的。
啦啦丶啦啦fuc
465 楼
引用 @虎虎花 发表的:
赔几千元 要一条人命 表示90年代没有这种行情

准确的来说,赔了1500,其他的几千块钱是安葬费,

心远
466 楼
引用 @该昵称不好选 发表的:
我说三个男的是反对你说的由于王家大儿子不在家而王家只有两个男的在场的观点。
其它的现场情况各说各的,我不相信两边任何一边的说法。1VS1在当时是肯定不准确的。

当年张扣扣自己说的致命的一棒就是未成年的三儿子打的,现在一帮人纠结打人的是老二,没什么意义

另外,被杀的大儿子全程没参与过,怎么洗都没用

最后,赞同复仇的,是不是也赞同别人儿子杀张扣扣姐姐一家?
大咩刀
467 楼
引用 @dav1944 发表的:
我不是来抬杠的,王家老大案发后两年当上了乡长,可以说是土皇帝了

既然你这样说 那我大概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了。
d
dav1944
468 楼
引用 @大咩刀 发表的:
既然你这样说 那我大概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了。

不是我怎么想,我对这件事情本身没有任何看法,我只是来解释你上面的问题的,是张扣扣觉得老大的干部身份在当年的案子里起到关键作用

小喵和小汪打架
469 楼
我就上张图吧。
尽量不要在任何论坛谈法律,因为没有人关心法律。

该昵称不好选
470 楼
引用 @大咩刀 发表的:
王家老大没有参与当年的案件。。一个干到40多岁才到科长级别的公务员。
你眼里的英雄为啥要虐杀他??

老大当时是乡党政办主任。张认为他影响司法公正了。
事实如何真的无法证明了。
折子1990
471 楼
引用 @微肖xiao 发表的:
你可拉倒吧,所谓司法的公信力缺失就是因为司法的判决跟网友的预想的结果有冲突

那你可拉倒吧,最典型的就是南京彭宇案。

死神杜兰特绝杀
472 楼
引用 @赔钱货大官人 发表的:
爸妈也告所我得有正确的是非观,你之前举例说明的“你被人打一巴掌然后拿刀捅死人再赔一千”跟张扣扣案是不同性质,希望你可以分清楚“故意伤害致死”跟“故意杀人”有什么区别再做评论。

我也不是想杀死他,不小心下重了手

j
jjh041
473 楼
引用 @十分钟就软 发表的:
我觉得你他吗才是个杠精吧 每个人对法律的认知程度肯定不同 这样都能上纲上线的在说中国司法建设 傻子一个

为无知无畏喝彩的你最聪明,杀死比赛

赔钱货大官人
474 楼
引用 @死神杜兰特绝杀 发表的:
我也不是想杀死他,不小心下重了手

那我求求你先干了再说好吗?

醉强vino
475 楼
引用 @JeyEs 发表的:
我不懂lz你这个生了极端的儿子是什么意思,昨天我还看到一个帖子里有人说是张扣扣的室友说其人是不错的,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我们每一个人都知道母亲死在孩子自己怀里那种痛苦是无法想象的,即使不极端也会变得极端。你我都是旁人,你在说出这生了极端的儿子,已经表明你的偏激了,所以很多人反驳你,你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吗?你帖子说的这些固然是在理的,但你说出这些的本意是纠正一些JR的错误观念,还是以谩骂的姿态来批评他们呢?

有个猜想,或许楼主是王家的哪个亲戚?

j
jjh041
476 楼
引用 @月光一刀 发表的:
张被判死刑完全符合法律。
张为母报仇,确实也是个汉子,值得尊重。
死者冤吗?不冤,所有伤害过别人的,终究要付出代价,每一个人。

扪心自问,你不曾伤害过别人?你没有罪?按照东方孟子学说,人之初性本恶。按照西方基督教教义,从亚当夏娃始人生而有罪。那么你所有这里有罪的人都该死,谁还能活?

琥珀正义人士
477 楼
引用 @虎虎花 发表的:
赔几千元 要一条人命 表示90年代没有这种行情

如果只是赔偿,在那个年代,这个数目真的算是正常

虎虎花
478 楼
引用 @琥珀正义人士 发表的:
如果只是赔偿,在那个年代,这个数目真的算是正常

你这是胡说八道 楼上都有人说了 监狱火灾 96年 他舅舅犯罪在监狱里 烧死了 赔了10万

追梦的战士
479 楼
引用 @微肖xiao 发表的:
你可拉倒吧,所谓司法的公信力缺失就是因为司法的判决跟网友的预想的结果有冲突

不仅仅是网友,如果有人可以去做个调研,看看百姓群众的意见和看法,听一听人民的声音,你在这样说也不迟。

M
Mr灬Curry
480 楼
引用 @LALGSW 发表的:
哥们前面你说的话我赞同
但是这个案件 大家不满意的地方是张扣扣小时候母亲被杀 当时没有处理好这个案子 。如今他只能自己去报仇
这个事 算是大家对我国现在法制缺陷以及社会不公的一个发泄点
身边有太多这样的事情了
为什么那么多人愿意支持张扣扣轻判,因为这样受到法律不公判决的人很多啊 大家都觉得气不过

一边觉得判决不公他人践踏法律,一边自己推翻一切践踏法律,合适么?而且这个事如果楼主说的是真的不公在哪里了?在没有事实依据的前提下直接说不公太有失偏颇了,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的有判决不公的情况,这是他杀三个人的理由么?再退一点,所谓的为母报仇杀了凶手不就好了,为啥还要杀其他两个人?我能想到最好的解释就是他小时候目睹自己母亲被杀,被验尸,心中有怨心中有恨可以理解,更多的还是自己生活不如意加之人家王家人生活不错,导致心里扭曲加上以前的梁子恨而杀人,所以我觉得这个案子不判死刑才是不公

该昵称不好选
481 楼
引用 @心远 发表的:
当年张扣扣自己说的致命的一棒就是未成年的三儿子打的,现在一帮人纠结打人的是老二,没什么意义

另外,被杀的大儿子全程没参与过,怎么洗都没用

最后,赞同复仇的,是不是也赞同别人儿子杀张扣扣姐姐一家?

我没和你纠结老二
大儿子当时是乡党政办主任,张认为他影响了司法公正
张并没有杀王家所有人,他的目标是王家在场的三男人以及他认为影响司法公正的王家大儿子,对妇孺并未动手。
如果这次判张七年,实际只坐四年牢,我是王家人的话,我会等他出狱后寻找自己的公正的。和张家姐姐无关。
不会飞的爱好者
482 楼
引用 @蒙塔爱库里 发表的:
同意。每一条法律条文都是我国司法界里最尖端最有经验的人借鉴国外司法根据国情反复论证制定的。可能过去现在小部分的误判和有争议判决引起部分网民对于司法的信任度,但是法律一直是公正的,所以不要去喷法律法规的缺陷,而应该去喷法律的执行者是否贪污受贿,有法可依。

同样,如果事件审判如此透明,法官判决有法可依,部分人还追着不停的喷,那就要冷静一下,问一问自己是否是信息交流存在不对等性?是否媒体的导向影响了自己的判断?

如果情有可原的口一旦打开,有可能在这个阶段也许也就几个月的热度,民众的心理得到极大的满足,但是法律也就有了缺陷,以后沾边的案件都可以借鉴这一漏洞为司法界内外的不法分子利用,逃脱法律责任。这个后果可是严重而可怕的!

普法宣传任重道远,司法独立更是其路漫漫!

说的很棒哥们,也不用太在意别人的冷嘲热讽之类,梦想有点遥远,但不妨碍我们努力。

M
Mr灬Curry
483 楼
引用 @大咩刀 发表的:
最可笑的是那个帖子 “故意杀人都被当做英雄了么” 这样的回复被很多人举报,点灭。。
“亏了,没杀完” 这样的回复被人点亮。。
法治真的任重道远。。

虽然我国法律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但这个事真让我发现我国普法任重道远,一个连续杀人犯被那么多人塑造成英雄还有人觉得不公希望轻判,刷新了我的三观。

该昵称不好选
484 楼
引用 @御飞仙1980 发表的:
逻辑有时候很奇妙
王家人轻判是因为对方动手有错,张杀人判决完全没考虑对方先杀他母亲吗?

法律逻辑上来说杀母案已结,杀人者已经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你再杀人就不会考虑了。法院肯定坚持当时的判决是公正的。
x
xue_6
485 楼
引用 @虎虎花 发表的:
个人表示 判刑不取得谅解 赔不到1万元 要一条人命 即使96年 也完全不符合当时行情 这个钱不到当时20个月工资 你觉得现在你犯伤害罪 导致人死亡 赔10万了事




x
xue_6
486 楼
引用 @德间小年 发表的: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和过失伤人罪完全不一样。你说的7年按过失杀人是最长刑罚,但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是十年起步啊。




世界和平不可能
487 楼
引用 @時光暴走 发表的:
去年买了个包,这tm还能还修强洗一回地。
国家明面上都否认三连的事情,还找出必要性来了?
你这么看重法律,给说说哪条法律授权修强了。
蠢不蠢还得看你姓什么,坏是跑不掉的。

他就是个自干五

十里铺科比
488 楼
引用 @微肖xiao 发表的:
你可拉倒吧,所谓司法的公信力缺失就是因为司法的判决跟网友的预想的结果有冲突

多出来走走,别整天在家里敲键盘。

D
Doomslang
489 楼
不论张母生前为人怎么样,但杀母之仇不共戴天,回答完毕。
時光暴走
490 楼
引用 @离开之前 发表的:
并不能改变他说的其他事全是对的。tg如此作为,这人被愤怒冲昏头脑也可以理解。别一上来就嘴臭。

得了吧,帖子里都没提到美国、没提到墙,突然就冲昏头脑去洗地啦。
另外,你哪儿看出来除了这个全对的。
说美帝以人 权为借口打中东无所谓,可是美国批判中国计划生育不对?救陈光 诚不对?发布pm2.5信息不对?反利用人 权搞事情反到连人 权本身都否定啦?
“那不是应该一命换一命,杀三个算什么”这话没毛病? 一起打死人,古代还是现代的法律,只抓一个?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死,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制止反而一起动手就白莲花?
法律是个人渡让权力换取公权力保护,以“公权力失效,可以私力救济”为理由讨论减轻判决结果,怎么就成一边希望法制,一边破坏法制了?

H
HOU潜水泡泡
491 楼
引用 @十分钟就软 发表的:
不要把自己站在道德制高点来批判别人 好吗 装什么几把公知

道德制高点在哪里啊?我看楼主都是有理有据在回,你倒是拿出点实质性的东西去批判楼主,直接来这么一句,丢不丢人

琥珀正义人士
492 楼
引用 @虎虎花 发表的:
你这是胡说八道 楼上都有人说了 监狱火灾 96年 他舅舅犯罪在监狱里 烧死了 赔了10万

监狱火灾属于责任事故,被烧死的属于单纯的无过错方,并且主体责任人是监狱方本身具有特殊性,跟张扣扣母亲被故意伤害致死根本不是一回事,不要强行类比

我的羊在哪呀
493 楼
引用 @VoiceOver 发表的:
求求你去中南海门口抗议去吧,你不是有热血吗?不是不想当蝼蚁吗?去吧,你去啊!

唉,得治

琥珀正义人士
494 楼
引用 @Doomslang 发表的:
不论张母生前为人怎么样,但杀母之仇不共戴天,回答完毕。

你这就是个人极端了,如果人人都可以报私仇那么要什么政府要什么法律?人跟野兽有什么分别

福音哥
495 楼
就这件事情而言,张扣扣确实是犯罪,但动机是什么?替母报仇,其实也说得过去。
lz上面提到的有个问题,家里有罪犯了,怎么还能考上公务员?

小程童靴
496 楼
引用 @Doomslang 发表的:
不论张母生前为人怎么样,但杀母之仇不共戴天,回答完毕。

按你这说法,被枪毙的强奸犯孩子应该去报复社会

微肖xiao
497 楼
引用 @十里铺科比 发表的:
多出来走走,别整天在家里敲键盘。

你这样的就是典型

我不想做个混子也是我
498 楼
引用 @死神杜兰特绝杀 发表的:
那我杀你母亲给你几千块钱,坐几年牢,这样你会怎么想

你怎么想不严重要,重要的是你报仇之后怎么判

死神杜兰特绝杀
499 楼
引用 @琥珀正义人士 发表的:
如果只是赔偿,在那个年代,这个数目真的算是正常

除去葬礼,只拿了一千五正常?

借我一把枪吧
500 楼
引用 @十里铺科比 发表的:
很简单,法律不代表正义和公平。这个案子之所以这么多人支持张扣扣是因为中国司法的公信力缺失已久,非一朝一夕。

你的回复是比较中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