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不懂街友们对张扣扣案的荒谬舆论的坚持

正寥寥
楼主 (虎扑)
这件事很早之前就有过性质方面的反转,但是新闻媒体、网友舆论总是喜欢塑造英雄,“十年一剑,为母报仇”的人物塑造仿佛更得人心,事实已经不重要…… 1.不会有人提出张家和被害者王家早年关系很好,王家曾经带过张父一起收猪加工,可因为张父的能力不认可,王家断了合作,再到之后承包稻米加工的事,反倒和张母结怨。 2.不会有人提张母是个农村没受过教育的悍妇,不闹赢不肯罢休的那种。“在你家随地拉屎撒尿、堵门睡觉,几乎和全村人都闹过别扭、矛盾……”实在很难想象这样的人能平平安安的活一辈子。 3.网友更愿意相信法庭上张扣扣被律师“精心设计”的证词——一个女人死在几个男子汉之手。也不愿意听村民眼下的纪实:张母先挑的事,往小伙子脸上吐痰;张母从女儿手上接过一米长的扁铁,把王家小伙头上打出了血,才有之后王家小伙反击。 4.扣扣对母亲的印象是死的太惨了,单纯的归咎于王家过于荒谬:是因为年纪小,公共场合下看到了法医人员验尸过程,切开母亲的头,甚至锯开头盖骨、拿出脑组织……这确定对于一个青少年太可怕了,只能说是早年间,中国(尤其农村)在各个方面的不健全性,落后、不人性化。 5.王家凶手被判以七年有期徒刑(两边斗殴,都是故意伤害。不论是王家老二,还是未成年的老三,七年服刑期就算是按过失杀人判罚的话,也是最长服刑期了。而整个案发过程绝不足以让法院做出故意杀人罪的判罚。),这应该是地方法院一次不算偏颇的审判。张家就算觉得赔偿不合理,可以选择上诉。 6.双方家庭接下来几年的走势:王家人应该比较勤劳、聪明,另外两子居然都是公务员,而当年的凶手在服刑期结束后也是比较低调的打工,总体而言都过的不错;而扣扣家,从参军、退伍、四处打工、直到这次报复行凶前都还未婚,比较鲜明的对比自然也是让当事人耿耿于怀。如果扣扣成家立业、娶妻生子、事业有成,自然不会有后面的事了……所以这和“十年一剑,为母报仇”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7.网友们过于看重片刻的表相,甚至有舆论把对贪官污吏的恨放在王家另外两个基层公务员这儿,宣扬成王家恶霸作梗影响当年的司法审判。想想当年药家鑫父亲为高官的舆论,又有多少人做过推手? 个人感觉:把这起报复凶杀宣扬成“在古代是英雄”、“当下的法律制度是如此的悲哀”……难道你们不可悲吗?你们的所作所为,只会用戾气去助长网络暴力。这才是对现在受害者家庭最大程度的伤害!更是对司法进程侮辱与审批结果的亵渎。我们每个人,也或许是身边的人都有可能发生张母、王家受害者一样或者类似这种不幸的事,而我们散发的戾气就是源头所在。如何爱他们,爱自己取决于我们怎么做…… 愿立法、司法、行政,不受舆论等其他因素的影响 扣扣凶杀后,当月记者采访发小版 https://m.sohu.com/a/223359783_107934/?pvid=000115_3w_a 成为大案要案后,司法进程下的纪实版 https://m.wm927.com/news/article-3858.html
横酱w
2 楼
张扣扣这种虐杀份子就该杀

二院第七副院长
3 楼
没有人会看你说的,也没几个人会看事实,他们只想喷政府、体制什么的。
虎扑还算是好的,会有几个人思考一下,如果是微博之类的,NC比例大的让人不忍直视。

球哥夺冠
4 楼
引用 @二院第七副院长 发表的:
没有人会看你说的,也没几个人会看事实,他们只想喷政府、体制什么的。
虎扑还算是好的,会有几个人思考一下,如果是微博之类的,NC比例大的让人不忍直视。

此言差矣,虎扑支持理解“隐忍多年,为母报仇”的人设的jrs多了去了

带带大牛子
5 楼
没人愿意去了解真实情况,人们更愿意看到他想看到的。
我也是这样,如果不是看你的帖子,我也并不了解。

尼禄克劳狄乌
6 楼
4.5吧!主要是赔偿。

大咩刀
7 楼
你可以发到哪个帖子下面,我去顶你!!
虎虎花
8 楼
赔几千元 要一条人命 表示90年代没有这种行情

虎虎花
9 楼
引用 @二院第七副院长 发表的:
没有人会看你说的,也没几个人会看事实,他们只想喷政府、体制什么的。
虎扑还算是好的,会有几个人思考一下,如果是微博之类的,NC比例大的让人不忍直视。

个人表示 判刑不取得谅解 赔不到1万元 要一条人命 即使96年 也完全不符合当时行情 这个钱不到当时20个月工资 你觉得现在你犯伤害罪 导致人死亡 赔10万了事

圣地亚哥总裁
10 楼
在中国,有事喷政府就完事了。

二院第七副院长
11 楼
引用 @虎虎花 发表的:
个人表示 判刑不取得谅解 赔不到1万元 要一条人命 即使96年 也完全不符合当时行情 这个钱不到当时20个月工资 你觉得现在你犯伤害罪 导致人死亡 赔10万了事

那可以单独讨论一下这个事,而不是罔顾其他事实。看看吧,虎扑上面群情激愤的多么荒谬:杀人时老大当官、老二杀的(庭审时张扣扣自己都说是老三一棍子打死的他妈)、忽略张扣扣本身的问题、张母本身的问题等等。

大咩刀
12 楼
引用 @虎虎花 发表的:
个人表示 判刑不取得谅解 赔不到1万元 要一条人命 即使96年 也完全不符合当时行情 这个钱不到当时20个月工资 你觉得现在你犯伤害罪 导致人死亡 赔10万了事

拜托你认真看下楼主发的当月记者采访链接吧。
大咩刀
13 楼
最可笑的是那个帖子 “故意杀人都被当做英雄了么” 这样的回复被很多人举报,点灭。。
“亏了,没杀完” 这样的回复被人点亮。。
法治真的任重道远。。
正寥寥
14 楼
引用 @虎虎花 发表的:
赔几千元 要一条人命 表示90年代没有这种行情

96年虽有严打事件,但并不表示所有案件都得严打,而不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去执行;案发背景是在双方矛盾纠纷后互殴引起的,从现有的司法过程、再到村民纪实:张母都是整件事始作俑者,王家凶手的故意伤害上升至过失杀人,服刑七年,这已经是过失杀人的最长服刑了。至于赔偿,张家可以再次上诉。而整件事的前因后果也绝不可能让法院判罚为故意杀人的……

N
NorthFOG
15 楼
我对这件事一直没有发表评价 因为自己也很矛盾

德间小年
16 楼
引用 @正寥寥 发表的:
96年虽有严打事件,但并不表示所有案件都得严打,而不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去执行;案发背景是在双方矛盾纠纷后互殴引起的,从现有的司法过程、再到村民纪实:张母都是整件事始作俑者,王家凶手的故意伤害上升至过失杀人,服刑七年,这已经是过失杀人的最长服刑了。至于赔偿,张家可以再次上诉。而整件事的前因后果也绝不可能让法院判罚为故意杀人的……

“不论是王家老二,还是未成年的老三,七年服刑期就算是按过失杀人判罚的话,也是最长服刑期了。而整个案发过程绝不足以让法院做出故意杀人罪的判罚。”
lz你有仔细看你发的第二个链接吗?
上面写着“996年12月5日,当地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成立,但鉴于王正军在犯罪时尚未满十八周岁,且能坦白认罪,其父已代为支付死者巨额丧葬费用,加之被害人汪秀萍对引发本案在起因上有一定过错责任,应对被告人王正军从轻处罚。最终王正军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法院就是做出了故意杀人罪的判罚啊。

N
NorthFOG
17 楼
但是看完帖子之后 觉得大部分舆论风向实在是一言难尽

大咩刀
18 楼
引用 @德间小年 发表的:
“不论是王家老二,还是未成年的老三,七年服刑期就算是按过失杀人判罚的话,也是最长服刑期了。而整个案发过程绝不足以让法院做出故意杀人罪的判罚。”
lz你有仔细看你发的第二个链接吗?
上面写着“996年12月5日,当地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成立,但鉴于王正军在犯罪时尚未满十八周岁,且能坦白认罪,其父已代为支付死者巨额丧葬费用,加之被害人汪秀萍对引发本案在起因上有一定过错责任,应对被告人王正军从轻处罚。最终王正军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法院就是做出了故意杀人罪的判罚啊。

注意区分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
正寥寥
19 楼
极端的母亲生了极端的儿子,所以教育真的很重要;还有,远离垃圾人。

或许该离开
20 楼
三个男人殴打一个妇女,说成互殴,既然是过失杀人,为什么只判一个未成年?另外两个不得有三年的量刑?一个男孩的母亲被打死在自己的怀里,却只有一个判刑,处罚还很轻…借用jr的话,法律谁都可以左右,为什么不能被民意左右。

德间小年
21 楼
引用 @德间小年 发表的:
“不论是王家老二,还是未成年的老三,七年服刑期就算是按过失杀人判罚的话,也是最长服刑期了。而整个案发过程绝不足以让法院做出故意杀人罪的判罚。”
lz你有仔细看你发的第二个链接吗?
上面写着“996年12月5日,当地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成立,但鉴于王正军在犯罪时尚未满十八周岁,且能坦白认罪,其父已代为支付死者巨额丧葬费用,加之被害人汪秀萍对引发本案在起因上有一定过错责任,应对被告人王正军从轻处罚。最终王正军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法院就是做出了故意杀人罪的判罚啊。

不好意思看错了,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这个罪我查了如果是成年人是要判10年以上的,无期,甚至死刑的。lz说的按过失杀人判罚才是绝不可能的吧?过失杀人是因为疏忽,粗心大意,违反了保护他人的规则导致人死亡。你拿着棒子敲人头怎么可能是过失杀人呢…王家是不是让未成年的小弟顶包是存疑的,赔偿金也不正常,9000多人民币,张家说里面8000是没判之前就给的丧葬费,赔偿金只有1500元。

正寥寥
22 楼
引用 @德间小年 发表的:
“不论是王家老二,还是未成年的老三,七年服刑期就算是按过失杀人判罚的话,也是最长服刑期了。而整个案发过程绝不足以让法院做出故意杀人罪的判罚。”
lz你有仔细看你发的第二个链接吗?
上面写着“996年12月5日,当地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成立,但鉴于王正军在犯罪时尚未满十八周岁,且能坦白认罪,其父已代为支付死者巨额丧葬费用,加之被害人汪秀萍对引发本案在起因上有一定过错责任,应对被告人王正军从轻处罚。最终王正军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法院就是做出了故意杀人罪的判罚啊。

兄弟哎……



德间小年
23 楼
引用 @大咩刀 发表的:
注意区分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

我看错了,但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起刑10年,可以无期/死刑。lz说的过失杀人罪才是法院不可能判的啊,是疏忽/粗心大意之类的普通过失导致人死亡,拿着棒子敲人头是过失杀人罪吗

德间小年
24 楼
引用 @正寥寥 发表的:
兄弟哎……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和过失伤人罪完全不一样。你说的7年按过失杀人是最长刑罚,但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是十年起步啊。

米兰的胡子
25 楼
扯两句。
首先,说一个大前提:人们对舆论倒逼正义一直寄予厚望,正是因此,司法独立和个案倒逼法治进步这两个不同群体的目标,在今天的中国都尚且是伪命题。
夏俊峰案,于欢案,大学生掏鸟,种种个案已经形成了普遍规律,无论最终律师和被告成功与否,舆情都是如今中国曝光率高的刑辩律师必打的一张牌。
如此,谈何司法独立?以流氓的方式对待流氓罢了。这种辩护模式催生了邓学平这种营造热点型律师(还有当年夏俊峰案复核审把夏当肉票的陈有西,并且此二人都是京衡的,至于付建之流,吃相还不如上述两位),也赋予了舆情在司法实践中本不应有的作用。
辩护词写得汪洋恣肆,煽动力爆表,舆情汹涌,结果呢?
反过来,大家对判决的反应恰如其分说明了我们不是一个法治国家。
法,不是每个人自我定义的“正义”。法就是法。依法办案,依法判决,是法治的底线。今天喊打喊杀为张扣扣撑腰的人,倘若哪一日自己的亲友也遭到如此私刑,又会是怎样的立场?
法成为每个人的一种原则的时候,才有了法治的根基。可是这观念的落后又不能完全只去怪民众。
上行下效,才有今日的“法治中国”,看看最高法,就知道了。
所以法治建设在中国是一个死结:一旦群众法治观念觉醒到一定程度,又会碰到统治阶级的瓶颈,如此往复,法治观念荡然无存。

b
beyong_uni
26 楼
mark一下,看看有没有二次反转

大咩刀
27 楼
引用 @德间小年 发表的:
我看错了,但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起刑10年,可以无期/死刑。lz说的过失杀人罪才是法院不可能判的啊,是疏忽/粗心大意之类的普通过失导致人死亡,拿着棒子敲人头是过失杀人罪吗

lz发的第一个链接,如果村子的人没有撒谎,那么法院的刑罚依据可能没啥毛病。
但是民事赔偿显然过低,法医鉴定也很不人道。
造成最后这样的结果,法院方是有一定责任的
我家小赖福
28 楼
最后判罚没有问题啊,没人说判死刑有问题吧?至于以前的事,无从考证,你觉得荒谬,世界之大荒谬的事情可不少,只是人们更愿意相信这是一个卧薪尝胆替母报仇的故事罢了。

正寥寥
29 楼
引用 @德间小年 发表的:
不好意思看错了,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这个罪我查了如果是成年人是要判10年以上的,无期,甚至死刑的。lz说的按过失杀人判罚才是绝不可能的吧?过失杀人是因为疏忽,粗心大意,违反了保护他人的规则导致人死亡。你拿着棒子敲人头怎么可能是过失杀人呢…王家是不是让未成年的小弟顶包是存疑的,赔偿金也不正常,9000多人民币,张家说里面8000是没判之前就给的丧葬费,赔偿金只有1500元。

1.张扣扣自己都说了是王正军。又何来“顶包”之词?
2.故意杀害致死,可能十年起,无期或死刑。但是考虑到案发情节中张母的责任,在加上凶手未成年这个因素。七年已经不算轻了……
而你的这些论点和我最后的感触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怒斥那些无知、又不看前因后果就妄想用舆论干涉司法审判的暴民,他们这种行为只能伤害自己和身边的人。

附上张扣扣对母亲被害案的指证:


正寥寥
30 楼
引用 @或许该离开 发表的:
三个男人殴打一个妇女,说成互殴,既然是过失杀人,为什么只判一个未成年?另外两个不得有三年的量刑?一个男孩的母亲被打死在自己的怀里,却只有一个判刑,处罚还很轻…借用jr的话,法律谁都可以左右,为什么不能被民意左右。

你既然说出法律谁都可以左右,那还说什么呢?JR说的都是圣言,那这件事又证实了街上有多少脑残了呢?
另外:其一,法院有结论是三个男人打一个女人?还是你只看了张家单方面的证词了呢?其二,如果有多人打架,参与者难道都该坐牢?被判为故意伤害?就不能行政拘留了?其三,张扣扣自己都指证了是王正军用棍棒打伤了母亲,之后死亡。难道你又发现是三个人同时拿起了棍子窝起来前后端,共同发力打伤了母亲?

M
Mr happy
31 楼
引用 @二院第七副院长 发表的:
没有人会看你说的,也没几个人会看事实,他们只想喷政府、体制什么的。
虎扑还算是好的,会有几个人思考一下,如果是微博之类的,NC比例大的让人不忍直视。

国家为什么要设墙 因为没脑子的实在太多 国外*河蟹*集团都不用打糖衣炮弹 光舆论上发点力 就国内这些看个社会新闻还频频被反转打脸的 外国势力帮你洗脑太容易了
抬杠说我被国内洗脑了 美帝爸爸是自由灯塔 是来解救zg百姓的 看看伊拉克叙利亚 其他不多说
就这个事情步行街的反应 说实话 中国狠抓基础教育这么多年 成效还是有限 不谈法律 就按照一些人感性的说法 为母报仇 那是不是应该一命换一命 杀三个算什么回事。。。还有些说生不逢时 放古代皇帝要特赦的 大清都亡了多久了 上面还需要个皇帝老子 一边说中国一直都是人制 不是法制 失望 一边谈为母报仇 应该特别考虑 逻辑自相矛盾 自己打自己脸 一边希望法制一边破坏法制

正寥寥
32 楼
引用 @米兰的胡子 发表的:
扯两句。
首先,说一个大前提:人们对舆论倒逼正义一直寄予厚望,正是因此,司法独立和个案倒逼法治进步这两个不同群体的目标,在今天的中国都尚且是伪命题。
夏俊峰案,于欢案,大学生掏鸟,种种个案已经形成了普遍规律,无论最终律师和被告成功与否,舆情都是如今中国曝光率高的刑辩律师必打的一张牌。
如此,谈何司法独立?以流氓的方式对待流氓罢了。这种辩护模式催生了邓学平这种营造热点型律师(还有当年夏俊峰案复核审把夏当肉票的陈有西,并且此二人都是京衡的,至于付建之流,吃相还不如上述两位),也赋予了舆情在司法实践中本不应有的作用。
辩护词写得汪洋恣肆,煽动力爆表,舆情汹涌,结果呢?
反过来,大家对判决的反应恰如其分说明了我们不是一个法治国家。
法,不是每个人自我定义的“正义”。法就是法。依法办案,依法判决,是法治的底线。今天喊打喊杀为张扣扣撑腰的人,倘若哪一日自己的亲友也遭到如此私刑,又会是怎样的立场?
法成为每个人的一种原则的时候,才有了法治的根基。可是这观念的落后又不能完全只去怪民众。
上行下效,才有今日的“法治中国”,看看最高法,就知道了。
所以法治建设在中国是一个死结:一旦群众法治观念觉醒到一定程度,又会碰到统治阶级的瓶颈,如此往复,法治观念荡然无存。

哎。因为在中国叫政法,其他法制更为先进的国度叫司法。具体不好多说……

不言不语不开心
33 楼
这事儿17年涯就扒的清清楚楚了,但是张扣扣过得不好难道和家庭突变没有关系吗?你要想清楚当时他可是个10来岁的农村娃!记得我当时的评论是“对方杀人判7年有法可依,今天他一杀3判死刑也合情合理,亏了吗?一点不亏,甚至有点小赚,因为他的一生(性格导致)已经废了。”

M
Mr happy
34 楼
引用 @不言不语不开心 发表的:
这事儿17年涯就扒的清清楚楚了,但是张扣扣过得不好难道和家庭突变没有关系吗?你要想清楚当时他可是个10来岁的农村娃!记得我当时的评论是“对方杀人判7年有法可依,今天他一杀3判死刑也合情合理,亏了吗?一点不亏,甚至有点小赚,因为他的一生(性格导致)已经废了。”

这就是国家为什么禁止打架斗殴 提倡和谐社会 因为动手了 就有可能造成伤亡 张母如果不先动手可能不会有后面的斗殴 如果王家能不以武力作为回击就不会有后面张母的身亡 这是一个两个家庭多个个体的悲剧

正寥寥
35 楼
引用 @不言不语不开心 发表的:
这事儿17年涯就扒的清清楚楚了,但是张扣扣过得不好难道和家庭突变没有关系吗?你要想清楚当时他可是个10来岁的农村娃!记得我当时的评论是“对方杀人判7年有法可依,今天他一杀3判死刑也合情合理,亏了吗?一点不亏,甚至有点小赚,因为他的一生(性格导致)已经废了。”

教育真的真的真的很重要!有那般闹事的母亲,扣扣这几十年会做些什么,真的很难说。

德间小年
36 楼
引用 @正寥寥 发表的:
1.张扣扣自己都说了是王正军。又何来“顶包”之词?
2.故意杀害致死,可能十年起,无期或死刑。但是考虑到案发情节中张母的责任,在加上凶手未成年这个因素。七年已经不算轻了……
而你的这些论点和我最后的感触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怒斥那些无知、又不看前因后果就妄想用舆论干涉司法审判的暴民,他们这种行为只能伤害自己和身边的人。

附上张扣扣对母亲被害案的指证:

就是没有顶包,8000丧葬费+1500赔偿金就合理了吗。
说到底法律不是维护正义的,谁妈妈被打死了凶手判7年会服气,就算他妈是个恶妇就活该死了?
很多恶性的强*河蟹*人罪因为未成年人没判死刑,虎扑下面的评论高亮不也是“如果死的是我女儿,法律不判我亲自去砍死他”类似的言论?

大咩刀
37 楼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就算一命偿一命。现在是连杀3人,烧车泄愤
我看到的很多高亮评论已经把这人当成 英雄,壮士。。。
这真的不讽刺嘛。。
月光一刀
38 楼
张被判死刑完全符合法律。
张为母报仇,确实也是个汉子,值得尊重。
死者冤吗?不冤,所有伤害过别人的,终究要付出代价,每一个人。
大咩刀
39 楼

这还不冤。。。。。。

大咩刀
40 楼
引用 @月光一刀 发表的:
张被判死刑完全符合法律。
张为母报仇,确实也是个汉子,值得尊重。
死者冤吗?不冤,所有伤害过别人的,终究要付出代价,每一个人。


这还不冤。。。

后期浪投坑队友
41 楼
实在是不明白,虐杀三人,即使有天大的理由,也得被判死刑吧。。

妲己再美也是姬
42 楼
引用 @圣地亚哥总裁 发表的:
在中国,有事喷政府就完事了。

在这条街别说有事喷政府了,没事都能喷。总之一句话喷就完了。

后期浪投坑队友
43 楼
引用 @Mr happy 发表的:
这就是国家为什么禁止打架斗殴 提倡和谐社会 因为动手了 就有可能造成伤亡 张母如果不先动手可能不会有后面的斗殴 如果王家能不以武力作为回击就不会有后面张母的身亡 这是一个两个家庭多个个体的悲剧

按照楼主贴的采访而言,张母明显就是个泼妇吧。。我觉得当年的判罚很合理

正寥寥
44 楼
引用 @德间小年 发表的:
就是没有顶包,8000丧葬费+1500赔偿金就合理了吗。
说到底法律不是维护正义的,谁妈妈被打死了凶手判7年会服气,就算他妈是个恶妇就活该死了?
很多恶性的强*河蟹*人罪因为未成年人没判死刑,虎扑下面的评论高亮不也是“如果死的是我女儿,法律不判我亲自去砍死他”类似的言论?

我真不想回复你了,你这人看不懂话且一直再不知所云的回话!
1.不管任何国家的法律,对杀人犯的审判不会100%是以命抵命,甚至都不会足有50%,案发过程证明96年的判罚结果是基本上没有问题的。你凭什么只站在张家角度考虑?如果一个悍妇找你争吵,把痰吐在你的脸上,又拿一米的扁铁砸你脑袋三次,你愤怒拿木棍回击她,不幸的是她死了,法律判你死刑算作抵命,这样是不是很公平了!!!却不考虑你不幸遇到了一个垃圾人,又遭遇了被垃圾人伤害了的事。
2.张家对判罚结果,因为私人感情不满。你可以再次起诉啊!你不起诉,都不知道二审的结果!你凭什么怀疑法律的公正性?
3.行,几十年后,张扣扣恰巧混的不怎么,走火入魔的动了“私刑”的念头,以灭门形式杀了王家三人,被法院审判为死刑。这样的判罚有什么问题?而网上鼓吹“英雄论”的是不是暴民思想?
我从头到尾,都不知道你想和我博什么?你每条想证明我错的结论又给我一条条回的说不出话,我真不知道你想做什么。

吴金莱
45 楼
引用 @二院第七副院长 发表的:
没有人会看你说的,也没几个人会看事实,他们只想喷政府、体制什么的。
虎扑还算是好的,会有几个人思考一下,如果是微博之类的,NC比例大的让人不忍直视。

别扯了,这种反转的事哪次不是虎扑搬运人家的,微博那么多有认证的账号,几乎每件事都会有扒皮的,虎扑就个手机号验证,除了警察你知道他是谁啊!

大乘期骷髅王
46 楼
王家人在这种情况下是怎么当上公务员的,不要政审的嘛

U
URL咯一
47 楼
引用 @Mr happy 发表的:
国家为什么要设墙 因为没脑子的实在太多 国外*河蟹*集团都不用打糖衣炮弹 光舆论上发点力 就国内这些看个社会新闻还频频被反转打脸的 外国势力帮你洗脑太容易了
抬杠说我被国内洗脑了 美帝爸爸是自由灯塔 是来解救zg百姓的 看看伊拉克叙利亚 其他不多说
就这个事情步行街的反应 说实话 中国狠抓基础教育这么多年 成效还是有限 不谈法律 就按照一些人感性的说法 为母报仇 那是不是应该一命换一命 杀三个算什么回事。。。还有些说生不逢时 放古代皇帝要特赦的 大清都亡了多久了 上面还需要个皇帝老子 一边说中国一直都是人制 不是法制 失望 一边谈为母报仇 应该特别考虑 逻辑自相矛盾 自己打自己脸 一边希望法制一边破坏法制

你咋谈的这么好呢!!

大咩刀
48 楼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我觉的很多人看到标题“为母复仇”,就自以为正义的开始打抱不平
而死者中的王家老大。甚至没有参与到之前的案件之中,无辜枉死,而凶手还被冠以壮士,英雄的头衔
真是可悲。。
M
Mr_three_詹
49 楼
这件事情没发生在你身上,所以你可以多角度全方位理性分析qq该死,不应被同情,若发生在你身上,你会为母报仇么?

德间小年
50 楼
引用 @正寥寥 发表的:
我真不想回复你了,你这人看不懂话且一直再不知所云的回话!
1.不管任何国家的法律,对杀人犯的审判不会100%是以命抵命,甚至都不会足有50%,案发过程证明96年的判罚结果是基本上没有问题的。你凭什么只站在张家角度考虑?如果一个悍妇找你争吵,把痰吐在你的脸上,又拿一米的扁铁砸你脑袋三次,你愤怒拿木棍回击她,不幸的是她死了,法律判你死刑算作抵命,这样是不是很公平了!!!却不考虑你不幸遇到了一个垃圾人,又遭遇了被垃圾人伤害了的事。
2.张家对判罚结果,因为私人感情不满。你可以再次起诉啊!你不起诉,都不知道二审的结果!你凭什么怀疑法律的公正性?
3.行,几十年后,张扣扣恰巧混的不怎么,走火入魔的动了“私刑”的念头,以灭门形式杀了王家三人,被法院审判为死刑。这样的判罚有什么问题?而网上鼓吹“英雄论”的是不是暴民思想?
我从头到尾,都不知道你想和我博什么?你每条想证明我错的结论又给我一条条回的说不出话,我真不知道你想做什么。

我哪里被你回的说不出话了,我不确定有没有顶包,我说存疑,你说张扣扣都承认了没有顶包,我没看见的确是我的问题。
我最开始质疑的不是你说的不管是老二还是老三,按过失杀人最高刑罚都是7年?这也变成你对了?

上坡有刹车
51 楼
不听不听 政府垃圾
法律不公 体制害人

温柔麦城
52 楼
为什么楼主只从法律上考虑问题呢?

不会飞的爱好者
53 楼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如果把个人不服判决作为自己犯罪的唯一理由,那法律便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人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人人都只能看到自己可以看到的证据与说法,就好比在虎扑两个人练球星位次高低都可以互相抬杠,闭眼瞎鸡儿吹,你指望他们去影响司法?另建议你看看十二怒汉或者十二公民,看看在中国民意能不能影响司法,当你的切身利益被一群“集体无意识”的暴民决定而非相对客观理性的人决定的时候,你就会知道司法独立这一追求是多么难得。

Y
YukiAsuna1
54 楼
有的人真的是吧对社会的不满不断找各种地方发泄啊,还什么杀人偿命。拜托,法治社会啊,以暴制暴那你和那几个杀人的有什么区别,剥夺别人生命就是错误的。

用户名再出错
55 楼
居然发小版做证据?
特么的
被人批到烂了好伐。

流浪割手
56 楼
引用 @横酱w 发表的:
张扣扣这种虐杀份子就该杀

别的不说这事搁你身上你觉得会发展成什么

司徒雷锋
57 楼
引用 @虎虎花 发表的:
个人表示 判刑不取得谅解 赔不到1万元 要一条人命 即使96年 也完全不符合当时行情 这个钱不到当时20个月工资 你觉得现在你犯伤害罪 导致人死亡 赔10万了事

93年,小煤矿死人还只赔3000呢,多了解下情况

流浪割手
58 楼
引用 @二院第七副院长 发表的:
没有人会看你说的,也没几个人会看事实,他们只想喷政府、体制什么的。
虎扑还算是好的,会有几个人思考一下,如果是微博之类的,NC比例大的让人不忍直视。

关键是这件事对他造成的影响

c
cstj
59 楼
通篇看下来你也是满篇废话,虽然有些论据,但是从这些论据得出观点的过程比较勉强。
所以拉倒吧你。

我的羊在哪呀
60 楼
呵呵,你这话只能站在中立角度看,而不是张扣扣角度!你妈脾气不好,经常和人闹矛盾,后来和人发生争执被人误伤打死,而且是当你面打死,后来还当你面被解剖尸体,当事人找关系只轻判了一个未成年人,而且几十年杀你妈的人一点歉意都没,你tm还能站在客观角度去看一个人性格、工作作风?你真的是一个不孝子!你这是从你的角度分析王家不是坏人而且人家还是勤劳的人,但这和张扣扣眼里的他们有什么关系?你妈被某某杀了,而且没有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该某某在生活中是个勤劳的好人,所以你就觉得你妈死得其所,自己内心安慰,对你妈的死一点就不在乎了?

m
mmywl
61 楼
引用 @温柔麦城 发表的:
为什么楼主只从法律上考虑问题呢?

因为麻木啊

山登儿啊普
62 楼
有啥不理解的,网民都是一群乌合之众,一群暴民 任何一个论坛、社交网站都一样,hupu也不过是其中之一

m
mmywl
63 楼
引用 @Mr_three_詹 发表的:
这件事情没发生在你身上,所以你可以多角度全方位理性分析qq该死,不应被同情,若发生在你身上,你会为母报仇么?

肯定不会啊,他哪有这样的勇气

科黑很傻
64 楼
本来就不是法治社会

我的羊在哪呀
65 楼
引用 @山登儿啊普 发表的:
有啥不理解的,网民都是一群乌合之众,一群暴民 任何一个论坛、社交网站都一样,hupu也不过是其中之一

说的好像你比你口中的暴民有思想有能力似的,你更像一个蝼蚁,哪怕发表质疑的声音都不敢!!!

j
jslxj7
66 楼
总有人想扮演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角色。。。

蒋大爷在江湖
67 楼
这个案子的律师邓学平就是当年汤兰兰案的律师,都是一样的恶臭路数。

j
jslxj7
68 楼
就问问,当时那种案件,他俩家兄弟是怎么当上公务员的,政审怎么过的

我爱宋伊雪
69 楼
国有国法,民有民意。。。

正寥寥
70 楼
引用 @德间小年 发表的:
我哪里被你回的说不出话了,我不确定有没有顶包,我说存疑,你说张扣扣都承认了没有顶包,我没看见的确是我的问题。
我最开始质疑的不是你说的不管是老二还是老三,按过失杀人最高刑罚都是7年?这也变成你对了?

这件事,近期民声很强烈,中国高院等机构对这起案件的调查及结果可谓是强烈的关注。好一些知名法学专家对该案件都小心翼翼(怕被暴民喷)给出了见解:对于96年审判结果的解读都是清一色的没问题。另外,当时受害者家属都选择了不再上诉,放弃了自己的应有的权利与对凶手的“加罚”,多少年后愤愤不平这又赖谁呢?这一类的刑事案件别说有法律援助了,都是由检察院“站台”、“撑腰”的,两个基层公务员能猖狂?真不知道舆论里那些暴民在想什么,文盲至极点。

正寥寥
71 楼
引用 @温柔麦城 发表的:
为什么楼主只从法律上考虑问题呢?

整件事的过程都这么清楚了,是法律角度?最可怕的不是眼瞎,是心瞎。

大咩刀
72 楼
就算从道德角度上看。
为何20多年后才复仇,然道不是生活不如意、对未来失去信心导致的么
既然认定了凶手是老三,为何虐杀3人,连并无参与其中的老大也不放过
这样的人真的是壮士和英雄?
霄明星
73 楼
引用 @我的羊在哪呀 发表的:
呵呵,你这话只能站在中立角度看,而不是张扣扣角度!你妈脾气不好,经常和人闹矛盾,后来和人发生争执被人误伤打死,而且是当你面打死,后来还当你面被解剖尸体,当事人找关系只轻判了一个未成年人,而且几十年杀你妈的人一点歉意都没,你tm还能站在客观角度去看一个人性格、工作作风?你真的是一个不孝子!你这是从你的角度分析王家不是坏人而且人家还是勤劳的人,但这和张扣扣眼里的他们有什么关系?你妈被某某杀了,而且没有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该某某在生活中是个勤劳的好人,所以你就觉得你妈死得其所,自己内心安慰,对你妈的死一点就不在乎了?

旁观者不站中立角度站啥?那站王家角度被人挑衅在先,错手打死人之后也接受法律的判决了,结果被一个疯子虐杀满门,事后还一堆吃瓜群众在一边叫嚣杀得好的,他们冤不冤?

W
WLSPURS
74 楼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别动不动就脑残脑残的,看不起脑残,别在这交流啊。您看的透彻,那就竖起脖子,仰起头来,心里明白骂这些脑残。遗世独立,说不定哪天就羽化成仙了。

炖羊肉
75 楼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我敢说没后面被打死的事,如果只发一个恶妇到处耍赖打滚的事街上很多人会说这样的人该被收拾。

哦你很达bou
76 楼
引用 @大咩刀 发表的:
最可笑的是那个帖子 “故意杀人都被当做英雄了么” 这样的回复被很多人举报,点灭。。
“亏了,没杀完” 这样的回复被人点亮。。
法治真的任重道远。。

事情发生到自己身上他们就要法治 发生在别人身上就会用自己可笑的思维去评判然后说法律不公 双标街

炖羊肉
77 楼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那有人发贴我家天天被个泼妇欺负,见了面还被人先动手打骂,可不敢还手。你说街上的人会怎么回?

正寥寥
78 楼
引用 @或许该离开 发表的:
三个男人殴打一个妇女,说成互殴,既然是过失杀人,为什么只判一个未成年?另外两个不得有三年的量刑?一个男孩的母亲被打死在自己的怀里,却只有一个判刑,处罚还很轻…借用jr的话,法律谁都可以左右,为什么不能被民意左右。

眼瞎不可怕,可怕的心瞎。不看法院的调查报告、审批结果、村民纪实,只淡淡复述几句张扣扣的辩词:“三个男人”、“躺在怀里”;再用一群不客观、被煽动的“民粹主义”的舆论导向去定义法律,你和点赞的都赢了。

c
cloudwheel
79 楼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民粹主义的煽动与民粹主义的反噬

炖羊肉
80 楼
引用 @温柔麦城 发表的:
为什么楼主只从法律上考虑问题呢?

只从人性考虑,你父母家人被个恶妇天天堵门骂,你走在路上被人吐口水,被人追着打你不还手?

我的羊在哪呀
81 楼
引用 @霄明星 发表的:
旁观者不站中立角度站啥?那站王家角度被人挑衅在先,错手打死人之后也接受法律的判决了,结果被一个疯子虐杀满门,事后还一堆吃瓜群众在一边叫嚣杀得好的,他们冤不冤?

对对对,所以站在旁观者角度,我杀你妈,你觉得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拉杆后仰暴扣
82 楼
引用 @月光一刀 发表的:
张被判死刑完全符合法律。
张为母报仇,确实也是个汉子,值得尊重。
死者冤吗?不冤,所有伤害过别人的,终究要付出代价,每一个人。

还尊重???别吧,我怕怕呀

L
LxAxx
83 楼
换成是我我等不了那么久,

拉杆后仰暴扣
84 楼
引用 @温柔麦城 发表的:
为什么楼主只从法律上考虑问题呢?

不是讲法制吗?总不能从情感角度出发吧

正寥寥
85 楼
引用 @德间小年 发表的:
“不论是王家老二,还是未成年的老三,七年服刑期就算是按过失杀人判罚的话,也是最长服刑期了。而整个案发过程绝不足以让法院做出故意杀人罪的判罚。”
lz你有仔细看你发的第二个链接吗?
上面写着“996年12月5日,当地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成立,但鉴于王正军在犯罪时尚未满十八周岁,且能坦白认罪,其父已代为支付死者巨额丧葬费用,加之被害人汪秀萍对引发本案在起因上有一定过错责任,应对被告人王正军从轻处罚。最终王正军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法院就是做出了故意杀人罪的判罚啊。

看,你看错一瞬间的回复都能换来舆论者的高潮点赞,这世界太可怕了。

老鲁炒果条
86 楼
引用 @流浪割手 发表的:
别的不说这事搁你身上你觉得会发展成什么

人家孤儿很惨了你还想怎样

润物细无声one
87 楼
引用 @二院第七副院长 发表的:
没有人会看你说的,也没几个人会看事实,他们只想喷政府、体制什么的。
虎扑还算是好的,会有几个人思考一下,如果是微博之类的,NC比例大的让人不忍直视。

政府体制的确问题很大啊,难道不该喷嘛?

马家沟刘德华
88 楼
归根结底,还是制度不健全,小孩子目睹母亲被杀,没有人去做心理辅导,导致人格发展畸形

拉杆后仰暴扣
89 楼
引用 @我的羊在哪呀 发表的:
对对对,所以站在旁观者角度,我杀你妈,你觉得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想骂你,但怕小黑屋。。。

王了
90 楼
楼主你从法律上说这案子是没用的,关键是大众不接受张扣扣母亲被杀案的判决结果。如今打个架把脸打破鼻梁骨打骨折的轻微伤都能拘留几天赔上万的医疗费用,却突然出现一个案子杀个人只关七年,赔1500?就算年代不一样但反差太大了。我觉得从法律上解释这个案子判的没错起不到任何作用。

渝中区扛把子
91 楼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哈哈

大咩刀
92 楼
引用 @拉杆后仰暴扣 发表的:
想骂你,但怕小黑屋。。。

这种人举报就完事了,没有逻辑,没有素质,跟他理论纯属浪费时间。
我市影子
93 楼
引用 @正寥寥 发表的:
看,你看错一瞬间的回复都能换来舆论者的高潮点赞,这世界太可怕了。

你自己的逻辑有问题,发言有问题,怨得了别人反驳吗?说什么世界太可怕,明明就是你自己吗问题。

z
zcfcjwd
94 楼
死刑没跑了,他在决定的时候就已经想好的结了,不用有些人在为他辩解。法不容情,更何况没有情,只是他隐忍多年,蓄意报复,无论当年判罚是否合理,都不应该以牙还牙。

R
RXF91
95 楼
网友不看当年判决书就跟风脑补所谓黑幕是蠢,辩护律师看了判决书没任何新证据还要信口开河说司法不公就是坏了,说到底这不过是辩护律师为了自己名利双收拿网友当枪使发动的一场舆论战争,网友以为自己在伸张正义,俩辩护律师可能正在为自己精心编织的谎言可以左右舆论而庆祝呢

L
LALGSW
96 楼
引用 @Mr happy 发表的:
国家为什么要设墙 因为没脑子的实在太多 国外*河蟹*集团都不用打糖衣炮弹 光舆论上发点力 就国内这些看个社会新闻还频频被反转打脸的 外国势力帮你洗脑太容易了
抬杠说我被国内洗脑了 美帝爸爸是自由灯塔 是来解救zg百姓的 看看伊拉克叙利亚 其他不多说
就这个事情步行街的反应 说实话 中国狠抓基础教育这么多年 成效还是有限 不谈法律 就按照一些人感性的说法 为母报仇 那是不是应该一命换一命 杀三个算什么回事。。。还有些说生不逢时 放古代皇帝要特赦的 大清都亡了多久了 上面还需要个皇帝老子 一边说中国一直都是人制 不是法制 失望 一边谈为母报仇 应该特别考虑 逻辑自相矛盾 自己打自己脸 一边希望法制一边破坏法制

哥们前面你说的话我赞同
但是这个案件 大家不满意的地方是张扣扣小时候母亲被杀 当时没有处理好这个案子 。如今他只能自己去报仇
这个事 算是大家对我国现在法制缺陷以及社会不公的一个发泄点
身边有太多这样的事情了
为什么那么多人愿意支持张扣扣轻判,因为这样受到法律不公判决的人很多啊 大家都觉得气不过

l
loverpoo1
97 楼
在中国,权力,关系,金钱都能干涉司法,就是舆论不能干涉司法

二院第七副院长
98 楼
引用 @润物细无声one 发表的:
政府体制的确问题很大啊,难道不该喷嘛?

用造谣或者选择性失明的事去喷政府,合理么?
喷就不讲个正确、错误?
拿错误去对待错误,得到的只会是荒唐。永远无法改变错误

渝中区扛把子
99 楼
引用 @LxAxx 发表的:
换成是我我等不了那么久,

我应该也是等不了这么久

渝中区扛把子
100 楼
法治社会永远在路上,确实永远在路上,而且路还忒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