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希望的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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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o
楼主 (北美华人网)
小希望的新进展

http://huaren.us/s/blog_573e68a70100godu.html#post

很少参与这样的讨论,也很少发这样的帖子。但是这件事还是深深地震撼了我。
先说两件事情。

有一次带宝宝去小公园,碰上了一个小女孩和她的妈妈。小女孩有六岁,明显智障,同时失明。她的妈妈有两百多斤,看起来很丑。但是小女孩的笑容非常甜美,她温柔地摸宝宝,问他多大了,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她的妈妈非常轻声非常温柔地回答她,我的天,那简直是最美丽母亲的声音。她妈妈告诉我,小女孩在母亲肚子里只呆了三个月就出生了。她妈妈说,她是天使,她是奇迹。

我的邻居的弟弟收养了一个和宝宝差不多大的中国小女孩。他们很爱她,主动和我们来往,希望小女孩能多了解中国。他们所有收养中国孩子的家庭还定期聚会,邀请很多中国人参加。我的一个朋友参加回来,心里很不舒服,他发现健康的孩子都是女孩,只要是男孩都是有残疾的。

我想说父母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我认为父母是没有权利终结孩子的生命的。父母存在的意义就是守护孩子的生命。每个生命存在一天就都会有它的快乐和它的痛苦,并不会因为别人怎么看而改变。父母是个伟大的职业,需要的就是不计较的付出。小希望的父母付出很大的努力得到了这个并不如他们意的孩子。他们就准备抛弃她。想手不沾血地主动让她死去,以求良心的安慰,回头在生一个就是了。但孩子不是物件,不是产品不合格就可以销毁。她是生命,从他们决定把她生出来的时候就应该决定是守护和尊重。而不是什么他妈的生命质量之类的狗屁借口。蝼蚁尚且偷生。无论哪种生命都有它存在的方式,有它的痛苦和快乐,也有它带给别人的痛苦和欢乐。这本身就是生命的意义。

我经常觉得中国的文化的精华很多,但是我们的文化中一直最缺乏的是一种对生命存在的尊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1 0:03:1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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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7822
2 楼
zan

This is what I want to say.
People need to respect life and I still cannot believe a parent could give up on her child
s
singleton
3 楼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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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o
4 楼
 说实话,太多人在骂水妖了。我都于心不忍。有时候不明白的是人的良知为什么相差得那么远。很多人在叫嚣父母权,父母权哪有一个孩子的生命权更重要啊。作为父母,可以赋予孩子生命,但绝对没有权力剥夺孩子的生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1 8:55:31编辑过]
w
westlake
5 楼
她的这个最新的博我在鲜花看了,说实话,我很怀疑有多少事实。在她的文字里,似乎那些并发症都是微不足道的,而她似乎并不是医生。

我相信她是好心,我不觉得她是邪恶的,但是我觉得她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这不是值得倡导的行为。如果这件事发生在美国,即便小希望没有因为她的行为受到伤害,她还是要坐牢的。
j
jiang_zeng
6 楼
说得好
c
cherryzho
7 楼
在美国会任女婴的父亲这么做吗?恐怕根本不需要水妖出手。在美国会有这样的大讨论吗?一件是非分明的事,竟然还需要讨论。
水妖,我以前没听说过你,现在我敬慕你!
c
cherryzho
8 楼
嘿嘿,每次我在医院听到有人说“别折腾老人了”“让老人知道病情他会承受不了的”“还是采取保守治疗吧”“生命的质量也很重要”等等,我就想,你有什么权力替老人决定他的命运,满口为他好,心底想着早甩包袱。虚伪啊虚伪!
湫湫
9 楼
小女孩在母亲肚子里只呆了三个月就出生了

————

神的奇迹
w
westlake
10 楼
最新消息,宝宝被爸爸接回天津了:

http://club.baobao.sohu.com/r-mom_daugh-28270659-0-78-900.html
m
macha
11 楼
以下是引用cherryzho在2/12/2010 2:09:00 AM的发言:

    
     在美国会任女婴的父亲这么做吗?恐怕根本不需要水妖出手。在美国会有这样的大讨论吗?一件是非分明的事,竟然还需要讨论。
     水妖,我以前没听说过你,现在我敬慕你!
    
我不明白,如果医院确实跟家属说没得治了,家属把婴儿送去临终关怀医院过最后的日子,不算有错吧?
还是说事实上医院没有跟家属说没得治了?
w
westlake
12 楼
以下是引用macha在2/12/2010 8:29:00 AM的发言:

    
     我不明白,如果医院确实跟家属说没得治了,家属把婴儿送去临终关怀医院过最后的日子,不算有错吧?
还是说事实上医院没有跟家属说没得治了?

    
这个就是现在扯不清的事实了,家属说医院当时是这么说的,但是据水妖的博,现在医院彻底否认。
k
kangkanggo
13 楼
这件事情,各执一词,根本不知道谁说的是事实,很难下结论
q
qqshao
14 楼
 用得着这么急着上CNN?
现在看来纯粹是拿着人家孩子炒作
白天@黑夜
15 楼
顶一个。
是我的孩子,不管他怎样,不管我以后要受多大的苦来抚养他,我都认了,我都会去面对。
不管那个组织犯了什么错。
事实就是如果没有他们,小希望可能已经或马上就离开人世了,是他的父母放弃了他。
C
ConnieBear
16 楼
不管怎样祝福孩子。
 
m
mollyi
17 楼
 顶lz,事实是孩子的病不是绝症,也不会导致盲,聋,瘫等重度残疾,仅仅是有一个将来可能会大小便失禁的后遗症的隐患而已,而且如果接受手术(现在有人提供免费的,高质量的治疗方案),甚至连这个可能得后遗症都没有。我不理解怎么有人忍心让这个可怜的孩子去死,而且是活活的饿死,憋死!哪怕他(她)们如何声称他们以爱孩子的名义!
x
xcyd
18 楼
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0-02/07/content_12947273.htm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2 10:18:44编辑过]
w
wineheart
19 楼
以下是引用westlake在2/12/2010 8:19:00 AM的发言:
最新消息,宝宝被爸爸接回天津了:

http://club.baobao.sohu.com/r-mom_daugh-28270659-0-78-900.html

看了那些照片我眼泪掉了下来,孩子好可怜。
 
也许是和睦家也没有可行的治疗方案,也许家人就想接孩子回家过个年,哪怕是唯一的一个年,跟爸爸妈妈在一起。
t
twoangles
20 楼
起码父母是带着专业的救护车来的,不是怀抱婴儿坐着火车或是什么其他什么的。
z
zoeyqqq
21 楼
以下是引用westlake在2/11/2010 9:03:00 AM的发言:
她的这个最新的博我在鲜花看了,说实话,我很怀疑有多少事实。在她的文字里,似乎那些并发症都是微不足道的,而她似乎并不是医生。

我相信她是好心,我不觉得她是邪恶的,但是我觉得她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这不是值得倡导的行为。如果这件事发生在美国,即便小希望没有因为她的行为受到伤害,她还是要坐牢的。

re 这个。
r
rumor
22 楼
以下是引用mollyi在2/12/2010 10:08:00 AM的发言:

    
     顶lz,事实是孩子的病不是绝症,也不会导致盲,聋,瘫等重度残疾,仅仅是有一个将来可能会大小便失禁的后遗症的隐患而已,而且如果接受手术(现在有人提供免费的,高质量的治疗方案),甚至连这个可能得后遗症都没有。我不理解怎么有人忍心让这个可怜的孩子去死,而且是活活的饿死,憋死!哪怕他(她)们如何声称他们以爱孩子的名义!
    
能不能别满嘴跑火车?哪怕先去考个全点儿的古呢
s
smartshanshan
23 楼
以下是引用lolo在2/10/2010 11:48:00 PM的发言:

    
    小希望的新进展

http://huaren.us/s/blog_573e68a70100godu.html#post

很少参与这样的讨论,也很少发这样的帖子。但是这件事还是深深地震撼了我。
先说两件事情。

有一次带宝宝去小公园,碰上了一个小女孩和她的妈妈。小女孩有六岁,明显智障,同时失明。她的妈妈有两百多斤,看起来很丑。但是小女孩的笑容非常甜美,她温柔地摸宝宝,问他多大了,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她的妈妈非常轻声非常温柔地回答她,我的天,那简直是最美丽母亲的声音。她妈妈告诉我,小女孩在母亲肚子里只呆了三个月就出生了。她妈妈说,她是天使,她是奇迹。

我的邻居的弟弟收养了一个和宝宝差不多大的中国小女孩。他们很爱她,主动和我们来往,希望小女孩能多了解中国。他们所有收养中国孩子的家庭还定期聚会,邀请很多中国人参加。我的一个朋友参加回来,心里很不舒服,他发现健康的孩子都是女孩,只要是男孩都是有残疾的。

我想说父母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我认为父母是没有权利终结孩子的生命的。父母存在的意义就是守护孩子的生命。每个生命存在一天就都会有它的快乐和它的痛苦,并不会因为别人怎么看而改变。父母是个伟大的职业,需要的就是不计较的付出。小希望的父母付出很大的努力得到了这个并不如他们意的孩子。他们就准备抛弃她。想手不沾血地主动让她死去,以求良心的安慰,回头在生一个就是了。但孩子不是物件,不是产品不合格就可以销毁。她是生命,从他们决定把她生出来的时候就应该决定是守护和尊重。而不是什么他妈的生命质量之类的狗屁借口。蝼蚁尚且偷生。无论哪种生命都有它存在的方式,有它的痛苦和快乐,也有它带给别人的痛苦和欢乐。这本身就是生命的意义。

我经常觉得中国的文化的精华很多,但是我们的文化中一直最缺乏的是一种对生命存在的尊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1 0:03:18编辑过]

    

全世界最早的活下来的早产儿是21周,在orlando的阿诺德帕默医院生的
z
zoeyqqq
24 楼
以下是引用rumor在2/12/2010 10:41:00 AM的发言:

能不能别满嘴跑火车?哪怕先去考个全点儿的古呢
说的是啊。好歹去考个古。如果那么容易治,人家早治了。
m
mollyi
25 楼
以下是引用rumor在2/12/2010 10:41:00 AM的发言:

    
     能不能别满嘴跑火车?哪怕先去考个全点儿的古呢
    
我看到的事实就是如此,如果你不同意,请你把你的看到的事实列出来。
另外,谢绝谩骂!尤其是在家小版这个平和温馨的地方,这里都是妈妈和准妈妈。
r
rumor
26 楼
以下是引用smartshanshan在2/12/2010 10:43:00 AM的发言:

    
    
全世界最早的活下来的早产儿是21周,在orlando的阿诺德帕默医院生的

    
哦,原来是知音体。。。
z
zoeyqqq
27 楼
以下是引用mollyi在2/12/2010 10:08:00 am的发言:
 顶lz,事实是孩子的病不是绝症,也不会导致盲,聋,瘫等重度残疾,仅仅是有一个将来可能会大小便失禁的后遗症的隐患而已,而且如果接受手术(现在有人提供免费的,高质量的治疗方案),甚至连这个可能得后遗症都没有。我不理解怎么有人忍心让这个可怜的孩子去死,而且是活活的饿死,憋死!哪怕他(她)们如何声称他们以爱孩子的名义!
这就是你看到的事实么?看看这里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boardid=331&topicid=702567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2 10:50:24编辑过]
r
rumor
28 楼
以下是引用mollyi在2/12/2010 10:47:00 AM的发言:

    
     我看到的事实就是如此,如果你不同意,请你把你的看到的事实列出来。
另外,谢绝谩骂!尤其是在家小版这个平和温馨的地方,这里都是妈妈和准妈妈。

    
你看到啥事实了?看了个疯婆子的博客?平和温馨的地方也不是随便散播谣言的温床
j
jade
29 楼
不知实情,不予评论。不是当事人,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轮到自己身上,还不知道怎样呢。
臭臭张
30 楼
 我是来仰慕那个三个月出生的小孩的
 
 
m
moonandsixpence
31 楼
以下是引用lolo在2/10/2010 11:48:00 PM的发言:

    
    小希望的新进展

http://huaren.us/s/blog_573e68a70100godu.html#post

很少参与这样的讨论,也很少发这样的帖子。但是这件事还是深深地震撼了我。
先说两件事情。

有一次带宝宝去小公园,碰上了一个小女孩和她的妈妈。小女孩有六岁,明显智障,同时失明。她的妈妈有两百多斤,看起来很丑。但是小女孩的笑容非常甜美,她温柔地摸宝宝,问他多大了,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她的妈妈非常轻声非常温柔地回答她,我的天,那简直是最美丽母亲的声音。她妈妈告诉我,小女孩在母亲肚子里只呆了三个月就出生了。她妈妈说,她是天使,她是奇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1 0:03:18编辑过]

    
赞三个月出生还活到六岁。火星孩子吗?
n
ninjarabbit
32 楼
楼主,随便上网搜搜看,3个月的胎儿只有3。5英寸,1-1.7oz,就是说,只有一瓶面霜的重量。
n
ninjarabbit
33 楼
有爱心,但是不能没有科学根据。在医学上,《3个月的,是流产,都不叫早产
 
那并重的孩子炒作,是真爱还是伪善?
m
mollyi
34 楼
以下是引用zoeyqqq在2/12/2010 10:49:00 am的发言:

    
    
     这就是你看到的事实么?看看这里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boardid=331&topicid=702567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2 10:50:24编辑过]

    
 谢谢你给我的link,我仔细看了cnn的采访,让我了解儿童希望是个什么样的组织。我认为他们做的事情很有意义。我很钦佩,因为我自己做不到。退一万步,就算他们用这件事情炒作有如何,如果炒作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孤残儿童的救助治疗,了解慈善的意义,我倒希望这样的炒作更多一些。另外,我这几天一直再关注小希望的事,我的观点,是我阅读了当事双方,多方的说法,综合我作为一个有多年生物医学研究经历的成年人得出来的。我或者lz的意见,你可以不同意,但是请不要红卫兵似的语言来攻击他人。
r
rumor
35 楼
以下是引用mollyi在2/12/2010 11:18:00 AM的发言:

    
      谢谢你给我的link,我仔细看了CNN的采访,让我了解儿童希望是个什么样的组织。我认为他们做的事情很有意义。我很钦佩,因为我自己做不到。退一万步,就算他们用这件事情炒作有如何,如果炒作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孤残儿童的救助治疗,了解慈善的意义,我倒希望这样的炒作更多一些。另外,我这几天一直再关注小希望的事,我的观点,是我阅读了当事双方,多方的说法,综合我作为一个有多年生物医学研究经历的成年人得出来的。我或者LZ的意见,你可以不同意,但是请不要红卫兵似的语言来攻击他人。

    
你都阅读了?闲话楼第一页里那么多先天性畸形的病名,就被你这个有多年生物医学研究经验的成年人总结成轻飘飘的
“仅仅是有一个将来可能会大小便失禁的后遗症的隐患而已,而且如果接受手术(现在有人提供免费的,高质量的治疗方案),甚至连这个可能得后遗症都没有”,想不说你是满嘴跑火车都很难吧?
还说娃亲人,临终关怀医院是要活活把娃饿死?这不是恶毒的攻击?
让更多的人了解,宣传就可以了,踩在一家子人的痛苦上炒作,这是有爱的人能干出来的人事儿么?
k
kangkanggo
36 楼
以下是引用mollyi在2/12/2010 11:18:00 AM的发言:

    
      谢谢你给我的link,我仔细看了CNN的采访,让我了解儿童希望是个什么样的组织。我认为他们做的事情很有意义。我很钦佩,因为我自己做不到。退一万步,就算他们用这件事情炒作有如何,如果炒作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孤残儿童的救助治疗,了解慈善的意义,我倒希望这样的炒作更多一些。另外,我这几天一直再关注小希望的事,我的观点,是我阅读了当事双方,多方的说法,综合我作为一个有多年生物医学研究经历的成年人得出来的。我或者LZ的意见,你可以不同意,但是请不要红卫兵似的语言来攻击他人。

    
我晕倒了
r
rumor
37 楼
以下是引用kangkanggo在2/12/2010 11:26:00 AM的发言:

    
     我晕倒了
    
坚持住。。。
L
Lucida
38 楼
以下是引用mollyi在2/12/2010 11:18:00 AM的发言:

 谢谢你给我的link,我仔细看了CNN的采访,让我了解儿童希望是个什么样的组织。我认为他们做的事情很有意义。我很钦佩,因为我自己做不到。退一万步,就算他们用这件事情炒作有如何,如果炒作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孤残儿童的救助治疗,了解慈善的意义,我倒希望这样的炒作更多一些。另外,我这几天一直再关注小希望的事,我的观点,是我阅读了当事双方,多方的说法,综合我作为一个有多年生物医学研究经历的成年人得出来的。我或者LZ的意见,你可以不同意,但是请不要红卫兵似的语言来攻击他人。


fundamentally wrong!!! 
 
 
p
psyche23
39 楼
以下是引用rumor在2/12/2010 11:28:00 AM的发言:

坚持住。。。
坚持不住了
r
rumor
40 楼
以下是引用psyche23在2/12/2010 11:40:00 AM的发言:

    
    
     坚持不住了
    
就冲你这头像你也得坚持住啊,都倒了,圈儿帮不就更自说自话没人管,忽悠围观群众了么
t
tinygrass
41 楼
孩子至少可以在父母身边过个节了。bless bless
真希望孩子有转机,要是我只要孩子能活着我就不放弃,哪怕是1% 的几率。我知道我很自私
挖挖
42 楼
以下是引用臭臭张在2/12/2010 10:51:00 AM的发言:

 我是来仰慕那个三个月出生的小孩的
 
 
三个月, 才个鸡蛋样子吧...FT
s
snowbirdskier
43 楼
真有人认为不尊重人家隐私,随意拿人家痛处炒作对啊?这种行为也太没有人性了。
z
zoeyqqq
44 楼
以下是引用mollyi在2/12/2010 11:18:00 AM的发言:

 谢谢你给我的link,我仔细看了CNN的采访,让我了解儿童希望是个什么样的组织。我认为他们做的事情很有意义。我很钦佩,因为我自己做不到。退一万步,就算他们用这件事情炒作有如何,如果炒作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孤残儿童的救助治疗,了解慈善的意义,我倒希望这样的炒作更多一些。另外,我这几天一直再关注小希望的事,我的观点,是我阅读了当事双方,多方的说法,综合我作为一个有多年生物医学研究经历的成年人得出来的。我或者LZ的意见,你可以不同意,但是请不要红卫兵似的语言来攻击他人。


不同意见归意见,标红部分这又从何而来啊?
1
1314ll
45 楼
以下是引用rumor在2/12/2010 11:25:00 AM的发言:

你都阅读了?闲话楼第一页里那么多先天性畸形的病名,就被你这个有多年生物医学研究经验的成年人总结成轻飘飘的
“仅仅是有一个将来可能会大小便失禁的后遗症的隐患而已,而且如果接受手术(现在有人提供免费的,高质量的治疗方案),甚至连这个可能得后遗症都没有”,想不说你是满嘴跑火车都很难吧?
还说娃亲人,临终关怀医院是要活活把娃饿死?这不是恶毒的攻击?
让更多的人了解,宣传就可以了,踩在一家子人的痛苦上炒作,这是有爱的人能干出来的人事儿么?

re!
 
一直克制自己回避这种无休止的辩论,因为结果总是无头绪的吵成一团。
 
其实真的是各有各的道理。只不过,一方认定父母是遗弃,一方相信父母是无奈放弃。
 
风波始于小姨的求助帖,所以我倾向相信她,医院确实拿不出治疗方案,要孩子出院,所以父亲为了让她走好,选择了临终关怀,这种24小时的医院收费是很高的,真的想冷血置她于死,何必送到那里。后面还有爱心妈妈亲眼见到,父亲憔悴的不象样子,只是默默的流眼泪。
 
然后一切风波开始,“父母要饿死宝宝”这种骇人听闻的标题也开始出现,漫骂,诅咒,侮辱。
 
志愿者要证明自己的善良高尚,就一定要把宝宝父母亲人说成是恶魔吗??原始帖中小姨的眼泪和悲伤,就没人相信了吗?在不了解病情的状况下,就有所谓社会学家伦理学家出来说遗弃,央视啊,领导着舆论,领导着方向,就这样压到宝宝家人的头上。现在医院还敢承认他们建议放弃治疗吗?
 
至于水妖,如果她把找媒体宣传她抢孩子的时间拿出来,了解一下宝宝的病情,还会发生在无任何医疗设备的车上喂3小时的奶这种情况吗?
 
退一万步,假设真的是宝宝的家人因为她的畸形犹豫了,放弃了,因为国内残疾人的生活太残酷,因为社会,环境对残疾人太冷漠,因为只能生一个小孩子(现在生两个的是很多,但是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仍是绝对不可能的)。好,如果真的是他们面临这些困难,要搭上自己一辈子去照顾去爱这个宝宝,他们退缩了,那么,作为志愿者,首先应该帮助他们,帮他们唤醒对宝宝的爱(那是一直都有的),帮助他们鼓起勇气,帮助他们从崩溃中站起来。
 
而不是在没有任何专家会诊的时候,说,据我看,宝宝是完全可以治好的。
 
那会让群情汹涌的舆论,网民,把宝宝父母亲人吃掉,毁掉的。因为高尚者说了,宝宝可以治好,一个医盲说这样的话,她心里对宝宝的病情,未必很清楚,但这句话造成的后果,她未必不清楚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2 11:57:46编辑过]
z
zoeyqqq
46 楼
以下是引用1314ll在2/12/2010 11:56:00 AM的发言:

re!
 
一直克制自己回避这种无休止的辩论,因为结果总是无头绪的吵成一团。
 
其实真的是各有各的道理。只不过,一方认定父母是遗弃,一方相信父母是无奈放弃。
 
风波始于小姨的求助帖,所以我倾向相信她,医院确实拿不出治疗方案,要孩子出院,所以父亲为了让她走好,选择了临终关怀,这种24小时的医院收费是很高的,真的想冷血置她于死,何必送到那里。后面还有爱心妈妈亲眼见到,父亲憔悴的不象样子,只是默默的流眼泪。
 
然后一切风波开始,“父母要饿死宝宝”这种骇人听闻的标题也开始出现,漫骂,诅咒,侮辱。
 
志愿者要证明自己的善良高尚,就一定要把宝宝父母亲人说成是恶魔吗??原始帖中小姨的眼泪和悲伤,就没人相信了吗?在不了解病情的状况下,就有所谓社会学家伦理学家出来说遗弃,央视啊,领导着舆论,领导着方向,就这样压到宝宝家人的头上。现在医院还敢承认他们建议放弃治疗吗?
 
至于水妖,如果她把找媒体宣传她抢孩子的时间拿出来,了解一下宝宝的病情,还会发生在无任何医疗设备的车上喂3小时的奶这种情况吗?
 
退一万步,假设真的是宝宝的家人因为她的畸形犹豫了,放弃了,因为国内残疾人的生活太残酷,因为社会,环境对残疾人太冷漠,因为只能生一个小孩子(现在生两个的是很多,但是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仍是绝对不可能的)。好,如果真的是他们面临这些困难,要搭上自己一辈子去照顾去爱这个宝宝,他们退缩了,那么,作为志愿者,首先应该帮助他们,帮他们唤醒对宝宝的爱(那是一直都有的),帮助他们鼓起勇气,帮助他们从崩溃中站起来。
 
而不是在没有任何专家会诊的时候,说,据我看,宝宝是完全可以治好的。
 
那会让群情汹涌的舆论,网民,把宝宝父母亲人吃掉,毁掉的。因为高尚者说了,宝宝可以治好,一个医盲说这样的话,她心里对宝宝的病情,未必很了解,但这句话造成的后果,她未必不了解的!
说的太好了
鼠妈08
47 楼
现在是不是孩子家人愿意给孩子治疗了啊?是啊,如果自己的孩子可以自己治,当然不需要外人了。如果这样就太好了。

现在孩子家人应该不会再送孩子去临终医院吧? 如果那样就太太可怜了。
顺顺
48 楼
以下是引用tinygrass在2/12/2010 11:44:00 AM的发言:

    
     孩子至少可以在父母身边过个节了。bless bless
     真希望孩子有转机,要是我只要孩子能活着我就不放弃,哪怕是1% 的几率。我知道我很自私

同自私,我知道我没有“大爱”
顺顺
49 楼
以下是引用鼠妈08在2/12/2010 12:00:00 PM的发言:

    
    现在是不是孩子家人愿意给孩子治疗了啊?是啊,如果自己的孩子可以自己治,当然不需要外人了。如果这样就太好了。

现在孩子家人应该不会再送孩子去临终医院吧? 如果那样就太太可怜了。

    
送去儿童医院,应该是决定要治疗了吧,至少现在不是送去临终医院。。 BLESS宝宝
r
rumor
50 楼
以下是引用鼠妈08在2/12/2010 12:00:00 PM的发言:

    
    现在是不是孩子家人愿意给孩子治疗了啊?是啊,如果自己的孩子可以自己治,当然不需要外人了。如果这样就太好了。

现在孩子家人应该不会再送孩子去临终医院吧? 如果那样就太太可怜了。

    
希望孩子家人能顶住压力,依然做出对孩子最好的决定
o
orchi
51 楼
以下是引用mollyi在2/12/2010 11:18:00 AM的发言:

 谢谢你给我的link,我仔细看了CNN的采访,让我了解儿童希望是个什么样的组织。我认为他们做的事情很有意义。我很钦佩,因为我自己做不到。退一万步,就算他们用这件事情炒作有如何,如果炒作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孤残儿童的救助治疗,了解慈善的意义,我倒希望这样的炒作更多一些。另外,我这几天一直再关注小希望的事,我的观点,是我阅读了当事双方,多方的说法,综合我作为一个有多年生物医学研究经历的成年人得出来的。我或者LZ的意见,你可以不同意,但是请不要红卫兵似的语言来攻击他人。


得了,什么也不用说了.
 
想想藏独啊,新疆闹事时cnn的报道......
J
Juliayin
52 楼
以下是引用1314ll在2/12/2010 11:56:00 AM的发言:

re!
 
一直克制自己回避这种无休止的辩论,因为结果总是无头绪的吵成一团。
 
其实真的是各有各的道理。只不过,一方认定父母是遗弃,一方相信父母是无奈放弃。
 
风波始于小姨的求助帖,所以我倾向相信她,医院确实拿不出治疗方案,要孩子出院,所以父亲为了让她走好,选择了临终关怀,这种24小时的医院收费是很高的,真的想冷血置她于死,何必送到那里。后面还有爱心妈妈亲眼见到,父亲憔悴的不象样子,只是默默的流眼泪。
 
然后一切风波开始,“父母要饿死宝宝”这种骇人听闻的标题也开始出现,漫骂,诅咒,侮辱。
 
志愿者要证明自己的善良高尚,就一定要把宝宝父母亲人说成是恶魔吗??原始帖中小姨的眼泪和悲伤,就没人相信了吗?在不了解病情的状况下,就有所谓社会学家伦理学家出来说遗弃,央视啊,领导着舆论,领导着方向,就这样压到宝宝家人的头上。现在医院还敢承认他们建议放弃治疗吗?
 
至于水妖,如果她把找媒体宣传她抢孩子的时间拿出来,了解一下宝宝的病情,还会发生在无任何医疗设备的车上喂3小时的奶这种情况吗?
 
退一万步,假设真的是宝宝的家人因为她的畸形犹豫了,放弃了,因为国内残疾人的生活太残酷,因为社会,环境对残疾人太冷漠,因为只能生一个小孩子(现在生两个的是很多,但是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仍是绝对不可能的)。好,如果真的是他们面临这些困难,要搭上自己一辈子去照顾去爱这个宝宝,他们退缩了,那么,作为志愿者,首先应该帮助他们,帮他们唤醒对宝宝的爱(那是一直都有的),帮助他们鼓起勇气,帮助他们从崩溃中站起来。
 
而不是在没有任何专家会诊的时候,说,据我看,宝宝是完全可以治好的。
 
那会让群情汹涌的舆论,网民,把宝宝父母亲人吃掉,毁掉的。因为高尚者说了,宝宝可以治好,一个医盲说这样的话,她心里对宝宝的病情,未必很清楚,但这句话造成的后果,她未必不清楚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2 11:57:46编辑过]
The yellow highlight is not true. If your first baby is 残疾, you are able to have 2nd one.
1
1314ll
53 楼
以下是引用Juliayin在2/12/2010 12:24:00 PM的发言:

The yellow highlight is not true. If your first baby is 残疾, you are able to have 2nd one.
恩,残疾也分等级,不是宝宝有任何残疾都可以生2胎的,严重的残疾或者缺陷是可以要2个,但象这种生活可以自理但是需要终生携带CARRY A BAG的情况,我也不清楚的。
x
xpppp
54 楼
以下是引用1314ll在2/12/2010 12:40:00 PM的发言:

    
    
     恩,残疾也分等级,不是宝宝有任何残疾都可以生2胎的,严重的残疾或者缺陷是可以要2个,但象这种生活可以自理但是需要终生携带CARRY A BAG的情况,我也不清楚的。
    

斜视都算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2 13:27:35编辑过]
p
pigling
55 楼
以下是引用1314ll在2/12/2010 11:56:00 AM的发言:

    
    
     re!
      
     一直克制自己回避这种无休止的辩论,因为结果总是无头绪的吵成一团。
      
     其实真的是各有各的道理。只不过,一方认定父母是遗弃,一方相信父母是无奈放弃。
      
     风波始于小姨的求助帖,所以我倾向相信她,医院确实拿不出治疗方案,要孩子出院,所以父亲为了让她走好,选择了临终关怀,这种24小时的医院收费是很高的,真的想冷血置她于死,何必送到那里。后面还有爱心妈妈亲眼见到,父亲憔悴的不象样子,只是默默的流眼泪。
      
     然后一切风波开始,“父母要饿死宝宝”这种骇人听闻的标题也开始出现,漫骂,诅咒,侮辱。
      
     志愿者要证明自己的善良高尚,就一定要把宝宝父母亲人说成是恶魔吗??原始帖中小姨的眼泪和悲伤,就没人相信了吗?在不了解病情的状况下,就有所谓社会学家伦理学家出来说遗弃,央视啊,领导着舆论,领导着方向,就这样压到宝宝家人的头上。现在医院还敢承认他们建议放弃治疗吗?
      
     至于水妖,如果她把找媒体宣传她抢孩子的时间拿出来,了解一下宝宝的病情,还会发生在无任何医疗设备的车上喂3小时的奶这种情况吗?
      
     退一万步,假设真的是宝宝的家人因为她的畸形犹豫了,放弃了,因为国内残疾人的生活太残酷,因为社会,环境对残疾人太冷漠,因为只能生一个小孩子(现在生两个的是很多,但是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仍是绝对不可能的)。好,如果真的是他们面临这些困难,要搭上自己一辈子去照顾去爱这个宝宝,他们退缩了,那么,作为志愿者,首先应该帮助他们,帮他们唤醒对宝宝的爱(那是一直都有的),帮助他们鼓起勇气,帮助他们从崩溃中站起来。
      
     而不是在没有任何专家会诊的时候,说,据我看,宝宝是完全可以治好的。
      
     那会让群情汹涌的舆论,网民,把宝宝父母亲人吃掉,毁掉的。因为高尚者说了,宝宝可以治好,一个医盲说这样的话,她心里对宝宝的病情,未必很清楚,但这句话造成的后果,她未必不清楚的!

这不是一个医盲说的,有很多医生这么说,也有很多例子放在那里。 问题是怎么算治好,如果家人要求要治到完全和正常人一样,才算好,才要这个孩子,可能性有没有,有,但是可能很小。 很大的可能是,这个孩子能活下来,但是仍然会有残疾,例如带粪便袋。如果这样,家人就决定不要这个孩子了, 法律上合法吗?家人有这个权利吗?
这个问题就是残疾人有没有生存权,和监护人有没有决定残疾儿童生死的权利。
现在孩子已经被带回去,家人是不是仍然拒绝治疗?有的人就要解脱了,在这个时候bless 太苍白无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2 11:57:46编辑过]

    
鼠妈08
56 楼
以下是引用pigling在2/12/2010 1:36:00 PM的发言:

    
    

    
不要吓我啊,什么有人要解脱了,你不会说孩子亲人就不给治疗了吧??如果一个能活的残疾的孩子就不要了,那应该就是杀人了吧。

不过好在至少医院的医生不会全部被买通说这孩子活不了的。我想家人应该会治疗的了,大不了以后再送人了,如果自己实在不想要。毕竟是自己的骨肉啊。
鼠妈08
57 楼
我觉得儿希此刻应该公布会诊结果!!!!!!!!!!!!!!!!
y
yukiyuki
58 楼
除了在网上发帖,我们能做些什么来帮助这个不幸的孩子吗?
b
buringsnow
59 楼
这个一定要RE
做出这样的决定,我想孩子的爸爸是极痛的。孩子所受的折磨有几个大人能受?不要老是站在孩子父亲的角度上想像自己能有多伟大,站在孩子的角度上想想是不是自己也能遭那分罪。

以下是引用1314ll在2/12/2010 11:56:00 AM的发言:


    
    
     re!
      
     一直克制自己回避这种无休止的辩论,因为结果总是无头绪的吵成一团。
      
     其实真的是各有各的道理。只不过,一方认定父母是遗弃,一方相信父母是无奈放弃。
      
     风波始于小姨的求助帖,所以我倾向相信她,医院确实拿不出治疗方案,要孩子出院,所以父亲为了让她走好,选择了临终关怀,这种24小时的医院收费是很高的,真的想冷血置她于死,何必送到那里。后面还有爱心妈妈亲眼见到,父亲憔悴的不象样子,只是默默的流眼泪。
      
     然后一切风波开始,“父母要饿死宝宝”这种骇人听闻的标题也开始出现,漫骂,诅咒,侮辱。
      
     志愿者要证明自己的善良高尚,就一定要把宝宝父母亲人说成是恶魔吗??原始帖中小姨的眼泪和悲伤,就没人相信了吗?在不了解病情的状况下,就有所谓社会学家伦理学家出来说遗弃,央视啊,领导着舆论,领导着方向,就这样压到宝宝家人的头上。现在医院还敢承认他们建议放弃治疗吗?
      
     至于水妖,如果她把找媒体宣传她抢孩子的时间拿出来,了解一下宝宝的病情,还会发生在无任何医疗设备的车上喂3小时的奶这种情况吗?
      
     退一万步,假设真的是宝宝的家人因为她的畸形犹豫了,放弃了,因为国内残疾人的生活太残酷,因为社会,环境对残疾人太冷漠,因为只能生一个小孩子(现在生两个的是很多,但是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仍是绝对不可能的)。好,如果真的是他们面临这些困难,要搭上自己一辈子去照顾去爱这个宝宝,他们退缩了,那么,作为志愿者,首先应该帮助他们,帮他们唤醒对宝宝的爱(那是一直都有的),帮助他们鼓起勇气,帮助他们从崩溃中站起来。
      
     而不是在没有任何专家会诊的时候,说,据我看,宝宝是完全可以治好的。
      
     那会让群情汹涌的舆论,网民,把宝宝父母亲人吃掉,毁掉的。因为高尚者说了,宝宝可以治好,一个医盲说这样的话,她心里对宝宝的病情,未必很清楚,但这句话造成的后果,她未必不清楚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2 11:57:46编辑过]

    
w
westlake
60 楼
以下是引用鼠妈08在2/12/2010 1:48:00 PM的发言:

    
    我觉得儿希此刻应该公布会诊结果!!!!!!!!!!!!!!!!
    
这个是私人隐私,如果病人家属不同意,他们是不能这么做的。
p
pigling
61 楼
国内残疾人的生存环境是差,生活质量是差,我们要做的是怎么改善,而不是剥夺他们的生存权。
当你高高在上的蔑视他们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的时候,你抬头看过了吗?你在另一些人的眼里也没有存在的意义。

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天,自己低落到极点,走在路上看到一个残疾人,坐在轮椅上,四肢都没有了。可是她穿的整整齐齐,还很时髦,辫子梳的一丝不乱,神采飞扬。用残肢控制着轮椅从我旁边过,还和我打招呼。我看了很久,在想肯定有人在照顾她,她不可能自己穿衣服,梳辫子,谁在照顾她呢?她重度残疾,居然可以自己出门去想去的地方,国外这点做的正不错,基本上所有的地方都有残疾人通道,坐汽车,开门,上厕所都没什么问题。更重要的是,她这么开心,我当时就想我要是到她那步,肯定不想活了。可是你可以因为说投票,多少人没有四肢还想活下去?如果100个人说自杀算了,你就可以决定所有的四肢残疾的人都没有活的必要吗?

这次事件闹这么大,以后再有类似的情况,肯定会搬出这个例子出来。
所以抢人不对,要依法制裁,遗弃残疾儿童呢?如果这没有一个说法,以后会有多少残疾儿童被遗弃。那个发高烧可能有后遗症的孩子该不该被遗弃?
z
zoeyqqq
62 楼
以下是引用westlake在2/12/2010 1:54:00 PM的发言:

这个是私人隐私,如果病人家属不同意,他们是不能这么做的。
嗯,是啊。不过人家连人都能给抢了
c
concord
63 楼
以下是引用ninjarabbit在2/12/2010 11:00:00 AM的发言:

楼主,随便上网搜搜看,3个月的胎儿只有3。5英寸,1-1.7oz,就是说,只有一瓶面霜的重量。




假设12周到15周都算3个月的胎儿的话,我查了一下上限,也就是 15周的。 10厘米长,75克重。
Week Fifteen: Bones and muscles grow
  
m
mimibear
64 楼
以下是引用1314ll在2/12/2010 11:56:00 AM的发言:

    
    
     re!
      
     一直克制自己回避这种无休止的辩论,因为结果总是无头绪的吵成一团。
      
     其实真的是各有各的道理。只不过,一方认定父母是遗弃,一方相信父母是无奈放弃。
      
     风波始于小姨的求助帖,所以我倾向相信她,医院确实拿不出治疗方案,要孩子出院,所以父亲为了让她走好,选择了临终关怀,这种24小时的医院收费是很高的,真的想冷血置她于死,何必送到那里。后面还有爱心妈妈亲眼见到,父亲憔悴的不象样子,只是默默的流眼泪。
      
     然后一切风波开始,“父母要饿死宝宝”这种骇人听闻的标题也开始出现,漫骂,诅咒,侮辱。
      
     志愿者要证明自己的善良高尚,就一定要把宝宝父母亲人说成是恶魔吗??原始帖中小姨的眼泪和悲伤,就没人相信了吗?在不了解病情的状况下,就有所谓社会学家伦理学家出来说遗弃,央视啊,领导着舆论,领导着方向,就这样压到宝宝家人的头上。现在医院还敢承认他们建议放弃治疗吗?
      
     至于水妖,如果她把找媒体宣传她抢孩子的时间拿出来,了解一下宝宝的病情,还会发生在无任何医疗设备的车上喂3小时的奶这种情况吗?
      
     退一万步,假设真的是宝宝的家人因为她的畸形犹豫了,放弃了,因为国内残疾人的生活太残酷,因为社会,环境对残疾人太冷漠,因为只能生一个小孩子(现在生两个的是很多,但是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仍是绝对不可能的)。好,如果真的是他们面临这些困难,要搭上自己一辈子去照顾去爱这个宝宝,他们退缩了,那么,作为志愿者,首先应该帮助他们,帮他们唤醒对宝宝的爱(那是一直都有的),帮助他们鼓起勇气,帮助他们从崩溃中站起来。
      
     而不是在没有任何专家会诊的时候,说,据我看,宝宝是完全可以治好的。
      
     那会让群情汹涌的舆论,网民,把宝宝父母亲人吃掉,毁掉的。因为高尚者说了,宝宝可以治好,一个医盲说这样的话,她心里对宝宝的病情,未必很清楚,但这句话造成的后果,她未必不清楚的!
很多人说的轻飘飘的。。。。 后果很清楚,群情激愤啊。 。。现在哪个医学专家,不是水妖之流,出来说好治啦,出来说可以治好啦。 你说话想放P一样,扭脸就忘了,把伤痛留给孩子的家人,还说炒作越多越好,居然还谈‘爱心’? 爱心的话,怎么不炒作你家孩子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2 11:57:46编辑过]

    
鼠妈08
65 楼
以下是引用westlake在2/12/2010 1:54:00 PM的发言:

    
     这个是私人隐私,如果病人家属不同意,他们是不能这么做的。
    
可是如果,医生不能说,家属的如果的错误决定由什么地方来监督呢?如果家人就是要遗弃孩子,那么医院有责任向法院起诉么?如果医院没有责任,关心孩子的外人又不知道,那孩子,我是指孩子能存活的情况下,就应该得到任何的监护人的处置么?

说的直接点就是,我杀人,知道的人管不着,能管着的人不知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2 14:25:16编辑过]
m
mimibear
66 楼
以下是引用1314ll在2/12/2010 12:40:00 PM的发言:

    
    
     恩,残疾也分等级,不是宝宝有任何残疾都可以生2胎的,严重的残疾或者缺陷是可以要2个,但象这种生活可以自理但是需要终生携带CARRY A BAG的情况,我也不清楚的。
    
mm,我知道的一个先心的就生了两个,这个孩子已经是多发了
m
mimibear
67 楼
以下是引用westlake在2/12/2010 1:54:00 PM的发言:

    
     这个是私人隐私,如果病人家属不同意,他们是不能这么做的。
    
但是,他们私下做了
g
get2010
68 楼
but it doesnt seem that the baby's getting better. seems she's getting worse! How can that shui yao say "the baby's getting better and have no life-threatening issues? "????how?
 
津无肛女婴已经入院 暂时平安
2010年02月12日 22:22凤凰网专稿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201002/0212_344_1546096.shtml

“中国社工协会儿童希望救助协会副会长张雯告知凤凰网,2月11日19点44分被从北京和睦家医院带走的无肛女婴已在12日21点30分被其家人送入天津市儿童医院,该医院已经开始对女孩进行治疗,女孩生命暂被保住。”

无肛女婴已被带离北京返回天津 生命垂危
2010年02月12日 20:53凤凰网专稿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201002/0212_344_1546073.shtml

“北京和睦家医院证实,2010年2月12日19点44分,在经过一天的僵持之后,无肛女孩最终被其家人带离和睦家医院,被急救车送往天津,生命垂危。”
“而中国社工协会儿童希望救助协会的工作车则跟随120急救车前往天津。”

关注天津无肛女婴:家长赴京要带患儿出院(独家)
2010年02月12日 19:44凤凰网专稿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201002/0212_344_1546064.shtml

“2月12日上午9点,天津无肛女婴的家人一行20余人来到北京朝阳区和睦家医院,要求领走患儿,12日下午,女婴的家人与院方在和睦家医院的四楼进行交涉。院方已经签署女婴的离院手续。”

“据凤凰网了解,虽然和睦家医院已经免除了这名女婴目前和未来所有的治疗费,但是其家人方依然决定坚决要求带她出院,由于家人没有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所以院方也没有权利拒绝转院要求。”

“无肛女婴的家人联系了天津120急救车来接送。但由于长期未进食,女孩出现严重贫血现象,现在病情十分危险,天津120急救车要求出具政府部门的文件,证明运送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天津120急救中心都不承担责任。但没人能出具类似文件,所以直到12日傍晚,这名女婴仍暂时停留在和睦家医院。”

==============================
x
xcyd
69 楼
以下是引用mimibear在2/12/2010 2:12:00 PM的发言:

    
     OMG,是多发先天畸形: multiple congenital defect, 特提供中英文对照,方便您google和百度

先天性肛门多发瘘: congenital multiple anal fistulas
动脉导管未闭: paent ductus arteriosus
卵圆孔未闭: patent oval foramen
三尖瓣返流: tricuspid regurgitation
左肾盂积水: hydronephrosis of the left kidney
左近端输尿管扩张: dilation of the left proximal ureter
右肾盂扩张: dilation of renal pelvis of the right kidney

    
http://en.wikipedia.org/wiki/Imperforate_anus
is it imperforate anus?
m
mimibear
70 楼
以下是引用xcyd在2/12/2010 2:27:00 PM的发言:

    
     http://en.wikipedia.org/wiki/Imperforate_anus
is it imperforate anus?

    
气晕了,少了一个,谢谢mm加上了。。。网上说话没有法律责任,拜托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怎么说成这么好治就不治了呢? 我不和你争这个病是不是足以选择保守治疗,但是那些伪医学专家,轻飘飘的说那么好治,是对那个可怜的孩子不负责任的。 
j
janechenx
71 楼
以下是引用psyche23在2/12/2010 2:04:00 PM的发言:

    
    
     如果诊断结果一样,他父母的任何决定我都支持
    
如果父母最后的决定是放弃的话, 能不能交给孤儿院之类的, 让别人来领养.

一个生命已经出来了, 即便是父母, 有权利剥夺孩子生存的权力吗?
有人认为没有PY, 生不如死,
有人认为兔唇, 生不如死,
有人认为缺双手, 生不如死,
到底怎样才是生不如死? 这个标准是由谁来定呢? 让医生来定? 让父母来定?
不管是医生还是父母, 每个人的标准肯定都是不一样的,
到后来小娃娃的生死权力都没法有保障了.
w
westlake
72 楼
以下是引用鼠妈08在2/12/2010 2:24:00 PM的发言:

    
     可是如果,医生不能说,家属的如果的错误决定由什么地方来监督呢?如果家人就是要遗弃孩子,那么医院有责任向法院起诉么?如果医院没有责任,关心孩子的外人又不知道,那孩子,我是指孩子能存活的情况下,就应该得到任何的监护人的处置么?

说的直接点就是,我杀人,知道的人管不着,能管着的人不知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2 14:25:16编辑过]

    
我的理解,他们不能公开,但是可以把这个作为证据,提起诉讼,送到法庭和在公众媒体上公开是两回事。
r
rumor
73 楼
以下是引用janechenx在2/12/2010 2:35:00 PM的发言:

    
     如果父母最后的决定是放弃的话, 能不能交给孤儿院之类的, 让别人来领养.

一个生命已经出来了, 即便是父母, 有权利剥夺孩子生存的权力吗?
有人认为没有PY, 生不如死,
有人认为兔唇, 生不如死,
有人认为缺双手, 生不如死,
到底怎样才是生不如死? 这个标准是由谁来定呢? 让医生来定? 让父母来定?
不管是医生还是父母, 每个人的标准肯定都是不一样的,
到后来小娃娃的生死权力都没法有保障了.

    
三宝妈看莲妈的考古结果,当时医生的结论是即使治,也就是两个月的命,不是落下残疾的问题
m
mimibear
74 楼
以下是引用janechenx在2/12/2010 2:35:00 PM的发言:

    
     如果父母最后的决定是放弃的话, 能不能交给孤儿院之类的, 让别人来领养.

一个生命已经出来了, 即便是父母, 有权利剥夺孩子生存的权力吗?
有人认为没有PY, 生不如死,
有人认为兔唇, 生不如死,
有人认为缺双手, 生不如死,
到底怎样才是生不如死? 这个标准是由谁来定呢? 让医生来定? 让父母来定?
不管是医生还是父母, 每个人的标准肯定都是不一样的,
到后来小娃娃的生死权力都没法有保障了.

    
没有人有权利剥夺生存权,但是可以选择治疗的方式。好比胃癌,手术成功率不高,手术的创伤足以减少更多的寿命,承受更多的痛苦。 有人希望有个不做手术的选择权利,可以止疼,没有痛苦的离去

美国貌似会有社工来监督这个标准。 肯定参考医生的意见。 如果父母不是neglect,作为监护人有这个权利。
(我没有做过社工,这个是医院的朋友告诉我的,如有出入,请告知正确做法,不要人身攻击)
j
janechenx
75 楼
以下是引用rumor在2/12/2010 2:39:00 PM的发言:

    
     三宝妈看莲妈的考古结果,当时医生的结论是即使治,也就是两个月的命,不是落下残疾的问题
    
我想说的就是,  即便是医生的结论,治疗也只有两个月的命,
父母有权力放弃治疗吗?

比如成年人得了脑癌之类的不治之症,
医生说治疗也只有两个月的命,
别人有权力说,放弃治疗吧,反正都是死.
最后的决定权肯定还是病人自己吧.

小BABY不能说话, 并不表示她选择了放弃呀.

我只是想说, 即便是父母, 有权力给自己不会说话的孩子做这个决定吗?
x
xcyd
76 楼
以下是引用mimibear在2/12/2010 2:41:00 PM的发言:

    
     没有人有权利剥夺生存权,但是可以选择治疗的方式。好比胃癌,手术成功率不高,手术的创伤足以减少更多的寿命,承受更多的痛苦。 有人希望有个不做手术的选择权利,可以止疼,没有痛苦的离去

美国貌似会有社工来监督这个标准。 肯定参考医生的意见。 如果父母不是neglect,作为监护人有这个权利。
(我没有做过社工,这个是医院的朋友告诉我的,如有出入,请告知正确做法,不要人身攻击)

    
once social worker gets involved, usually means parents already did something very bad, and usually from then on, the parents won't have any say for the wellfare of the kids, and probably would not get the custody of the child any more
d
doudouyang
77 楼
以下是引用1314ll在2/12/2010 11:56:00 AM的发言:

    
    
     re!
      
     一直克制自己回避这种无休止的辩论,因为结果总是无头绪的吵成一团。
      
     其实真的是各有各的道理。只不过,一方认定父母是遗弃,一方相信父母是无奈放弃。
      
     风波始于小姨的求助帖,所以我倾向相信她,医院确实拿不出治疗方案,要孩子出院,所以父亲为了让她走好,选择了临终关怀,这种24小时的医院收费是很高的,真的想冷血置她于死,何必送到那里。后面还有爱心妈妈亲眼见到,父亲憔悴的不象样子,只是默默的流眼泪。
      
     然后一切风波开始,“父母要饿死宝宝”这种骇人听闻的标题也开始出现,漫骂,诅咒,侮辱。
      
     志愿者要证明自己的善良高尚,就一定要把宝宝父母亲人说成是恶魔吗??原始帖中小姨的眼泪和悲伤,就没人相信了吗?在不了解病情的状况下,就有所谓社会学家伦理学家出来说遗弃,央视啊,领导着舆论,领导着方向,就这样压到宝宝家人的头上。现在医院还敢承认他们建议放弃治疗吗?
      
     至于水妖,如果她把找媒体宣传她抢孩子的时间拿出来,了解一下宝宝的病情,还会发生在无任何医疗设备的车上喂3小时的奶这种情况吗?
      
     退一万步,假设真的是宝宝的家人因为她的畸形犹豫了,放弃了,因为国内残疾人的生活太残酷,因为社会,环境对残疾人太冷漠,因为只能生一个小孩子(现在生两个的是很多,但是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仍是绝对不可能的)。好,如果真的是他们面临这些困难,要搭上自己一辈子去照顾去爱这个宝宝,他们退缩了,那么,作为志愿者,首先应该帮助他们,帮他们唤醒对宝宝的爱(那是一直都有的),帮助他们鼓起勇气,帮助他们从崩溃中站起来。
      
     而不是在没有任何专家会诊的时候,说,据我看,宝宝是完全可以治好的。
      
     那会让群情汹涌的舆论,网民,把宝宝父母亲人吃掉,毁掉的。因为高尚者说了,宝宝可以治好,一个医盲说这样的话,她心里对宝宝的病情,未必很清楚,但这句话造成的后果,她未必不清楚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2 11:57:46编辑过]

    
强re. mm说出了我想说的
r
rumor
78 楼
以下是引用janechenx在2/12/2010 2:48:00 PM的发言:

    
     我想说的就是,  即便是医生的结论,治疗也只有两个月的命,
父母有权力放弃治疗吗?

比如成年人得了脑癌之类的不治之症,
医生说治疗也只有两个月的命,
别人有权力说,放弃治疗吧,反正都是死.
最后的决定权肯定还是病人自己吧.

小BABY不能说话, 并不表示她选择了放弃呀.

我只是想说, 即便是父母, 有权力给自己不会说话的孩子做这个决定吗?

    
如果成年病人失去意识,昏迷了,医院也会询问家属意见吧。之前不是还有个官司,一个昏迷了几年的植物人,医院让她的父母和丈夫来决定要不要拔掉维持生命体征的器械么
j
janechenx
79 楼
以下是引用mimibear在2/12/2010 2:41:00 PM的发言:

    
     没有人有权利剥夺生存权,但是可以选择治疗的方式。好比胃癌,手术成功率不高,手术的创伤足以减少更多的寿命,承受更多的痛苦。 有人希望有个不做手术的选择权利,可以止疼,没有痛苦的离去

美国貌似会有社工来监督这个标准。 肯定参考医生的意见。 如果父母不是neglect,作为监护人有这个权利。
(我没有做过社工,这个是医院的朋友告诉我的,如有出入,请告知正确做法,不要人身攻击)

    
问题就是, 大人可以自己做选择,生命是自己的.

小孩子不会说话,并不代表她选择不要那两个月时间.

父母要是决定放弃的话, 可不可以把孩子交给别人呢?
j
janechenx
80 楼
以下是引用rumor在2/12/2010 2:53:00 PM的发言:

    
     如果成年病人失去意识,昏迷了,医院也会询问家属意见吧。之前不是还有个官司,一个昏迷了几年的植物人,医院让她的父母和丈夫来决定要不要拔掉维持生命体征的器械么
    
在美国,  家属意见也不可以啊.
除非病人在理智的时候写了 Health Care Proxy, 指定有谁来替他做决定.
x
xcyd
81 楼
the deep problem is there's too many people in China,

life is not precious...
c
cauchy
82 楼
以下是引用lolo在2/11/2010 8:51:00 AM的发言:
 说实话,太多人在骂水妖了。我都于心不忍。有时候不明白的是人的良知为什么相差得那么远。很多人在叫嚣父母权,父母权哪有一个孩子的生命权更重要啊。作为父母,可以赋予孩子生命,但绝对没有权力剥夺孩子的生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1 8:55:31编辑过]
支持你  
bless小希望赶快得到救治 
生命是值得尊重的
 
r
rumor
83 楼
以下是引用janechenx在2/12/2010 2:53:00 PM的发言:

    
     问题就是, 大人可以自己做选择,生命是自己的.

小孩子不会说话,并不代表她选择不要那两个月时间.

父母要是决定放弃的话, 可不可以把孩子交给别人呢?

    
照你这么说,谁替她选择了放弃那两个月时间,谁就得把孩子交出来。那么唯一的结果就是那两个月时间不被放弃
可是你怎么能肯定她就选择要那两个月时间呢?她如果也想放弃的话,这个权利谁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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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birdskier
84 楼
三宝妈,我的理解是作为监护人,就有决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认为父母不合格,可以剥夺父母监护权利,但随便一个外人就行使什么监护权太不靠谱了。一个外人难道比亲生父母更容易监管?
g
get2010
85 楼
以下是引用xcyd在2/12/2010 2:48:00 PM的发言:

once social worker gets involved, usually means parents already did something very bad, and usually from then on, the parents won't have any say for the wellfare of the kids, and probably would not get the custody of the child any more
this is not true. In almost all the pre-term baby case, social worker will be involved and their role is to help the suffering parents get over their suffers.
g
get2010
86 楼
以下是引用janechenx在2/12/2010 2:53:00 PM的发言:

问题就是, 大人可以自己做选择,生命是自己的.

小孩子不会说话,并不代表她选择不要那两个月时间.

父母要是决定放弃的话, 可不可以把孩子交给别人呢?


 
The baby does not have the ABILITY to judge what's the best for her. And the parents are making the choice that is the best for her.
 
If we wait until the baby's 15, or 16 when she knows the suffer. it will be too late because she HAS BEEN SUFFERED FOR THAT MANY YE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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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yd
87 楼
"house" has one episode about
"the incredible shrinking baby"
is about how social worker take custody, when negligence is suspected...

 House meets with another couple, the Kaplans, whose baby has pneumonia and is starving due to her parents' diet for her...The Kaplan's baby is doing better but they're arrest for child endangerment and their child is taken by Child Services...as the Kaplans confront him. They note that their uncle, a nutrionist,
advised them on the diet and he calls for tests to determine an
alternative problem... House confronts Cuddy over the Kaplans and shows the diet wasn't responsible – the baby had a problem with the thymus gland...

this is what child service do, they would take away child as soon as child neglegence is susp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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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yd
88 楼
以下是引用get2010在2/12/2010 3:18:00 PM的发言:

    
    
      
     The baby does not have the ABILITY to judge what's the best for her. And the parents are making the choice that is the best for her.
      
     If we wait until the baby's 15, or 16 when she knows the suffer. it will be too late because she HAS BEEN SUFFERED FOR THAT MANY YEARS.
    
yes, parents has their right of doing things they think is right for the baby in USA.
But once that would effect the health of the baby, once notified,
the child service could take away parent's rights and take custody of the parents,
and the parents would get charge for negligence or even mu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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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chenx
89 楼
以下是引用rumor在2/12/2010 3:04:00 PM的发言:

    
     照你这么说,谁替她选择了放弃那两个月时间,谁就得把孩子交出来。那么唯一的结果就是那两个月时间不被放弃
可是你怎么能肯定她就选择要那两个月时间呢?她如果也想放弃的话,这个权利谁来保障?

    
关键是父母有放弃的权力吗?

有人认为,只能活2个月的话, 可以放弃,
有人认为,只能活6个月的话, 可以放弃,
有人认为,只能活1年的话, 可以放弃,

那到底是可以活多久是可以放弃的标准呢?

抢人家孩子肯定是不对的.

但是父母可以放弃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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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chenx
90 楼
以下是引用snowbirdskier在2/12/2010 3:08:00 PM的发言:

    
     三宝妈,我的理解是作为监护人,就有决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认为父母不合格,可以剥夺父母监护权利,但随便一个外人就行使什么监护权太不靠谱了。一个外人难道比亲生父母更容易监管?
    
抢人家孩子肯定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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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yd
91 楼
 some article about parent's right, child treatment in USA:

Overriding Parental Decision to Withhold Treatment

http://virtualmentor.ama-assn.org/2003/08/hlaw1-0308.html

"In sum, the court held that because there was no evidence that Sydney's
condition was certified as terminal, before or after birth (or could
have been certified as terminal), the Millers had no right to deny her
urgently needed life-sustaining medical treatment. If Sydney's
condition had been certified as terminal, the Millers would have been
legally allowed to withhold nonemergency, life-sustaining treatment
under Texas law."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2 15:47: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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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chenx
92 楼
以下是引用get2010在2/12/2010 3:18:00 PM的发言:

    
    
      
     The baby does not have the ABILITY to judge what's the best for her. And the parents are making the choice that is the best for her.
      
     If we wait until the baby's 15, or 16 when she knows the suffer. it will be too late because she HAS BEEN SUFFERED FOR THAT MANY YEARS.
    
你怎么知道孩子活到了15/16岁就一定认为是suffer呢?

有没有一种可能性, 那就是孩子到了15岁, 她很庆幸自己当初没被抛弃而活下来了.
r
rumor
93 楼
以下是引用janechenx在2/12/2010 3:39:00 PM的发言:

    
     关键是父母有放弃的权力吗?

有人认为,只能活2个月的话, 可以放弃,
有人认为,只能活6个月的话, 可以放弃,
有人认为,只能活1年的话, 可以放弃,

那到底是可以活多久是可以放弃的标准呢?

抢人家孩子肯定是不对的.

但是父母可以放弃孩子吗?

    
照你这么说就应该完全禁止保守治疗,因为不允许放弃么
我个人觉得这是不人道的,生命,不是用时间来衡量的。
r
rumor
94 楼
以下是引用janechenx在2/12/2010 3:43:00 PM的发言:

    
     你怎么知道孩子活到了15/16岁就一定认为是suffer呢?

有没有一种可能性, 那就是孩子到了15岁, 她很庆幸自己当初没被抛弃而活下来了.

    
正因为大家都不知道结果到底会怎么样,说哪种选择是绝对错误的本身就不对。如果答案这么简单,它就不是个选择题了不是吗?
m
mollyi
95 楼
     建议 撤销所有儿童医院 多建临终关怀医院 
     因为 孩子生病治疗会很痛苦 孩子父母不忍见其痛苦 所以放弃治疗 安置在临终关怀医院等死  
     所以 儿童医院设立有何用

      撤销儿科 原因雷同 多招临终护理人员 
g
get2010
96 楼
以下是引用janechenx在2/12/2010 3:43:00 PM的发言:

你怎么知道孩子活到了15/16岁就一定认为是suffer呢?

有没有一种可能性, 那就是孩子到了15岁, 她很庆幸自己当初没被抛弃而活下来了.


we are talking about this particular situation in which the chance for this baby to have a normal life is extremely low!
 
She might be alive but she can't have a normal life, if you understand what I mean by normal life here. Not only that, how much does she have to go through just to exchange for "being alive but not having a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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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yd
97 楼
 Here the law state:

as long as the condition is not terminal, both parents and medical service has to treat the 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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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2010
98 楼
以下是引用xcyd在2/12/2010 3:24:00 PM的发言:

yes, parents has their right of doing things they think is right for the baby in USA.
But once that would effect the health of the baby, once notified,
the child service could take away parent's rights and take custody of the parents,
and the parents would get charge for negligence or even murder...

 
what do you mean by "effect the health of the baby"? the baby we are talking about is NOT healthy baby in the first place.
 
We are talking about if the parents did a right thing to end the baby's su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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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chenx
99 楼
以下是引用rumor在2/12/2010 3:46:00 PM的发言:

    
     照你这么说就应该完全禁止保守治疗,因为不允许放弃么
我个人觉得这是不人道的,生命,不是用时间来衡量的。

    
大人愿意放弃, 可以放弃.

小孩子不会说话的, 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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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yd
100 楼
以下是引用get2010在2/12/2010 3:51:00 PM的发言:

    
    
      
     what do you mean by "effect the health of the baby"? the baby we are talking about is NOT healthy baby in the first place.
      
     We are talking about if the parents did a right thing to end the baby's suffer
    
as long as the disease is not terminal, here parent's don't have rights to stop treatment, so we are very inerested in whether the disease is termi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