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rplebasil 发表于 2024-11-14 15:19 所以是女婿和丈母娘合伙把女儿蒙在鼓里出去打黑工? 笑死
小红马甲 发表于 2024-11-14 15:14她是怕她丢工作吧,这个她应该至少付出丢工作的代价,还有刑事民事责任要追究。
hehemie2 发表于 2024-11-14 15:17 一个字不信。她妈还能用她手机发推荐信?
generalB 发表于 2024-11-14 15:18 说自己妈是神经有问题?她妈明明就是更年期暴躁人品低下而已
slurslur 发表于 2024-11-14 15:21 这个女儿肯定有责任,逃不掉,别装无辜了。该担的责任承担起来,当初能冒充别人推荐月嫂,现在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别扯啥高管低管,做个“人”是首要问题。
xiaohetiao 发表于 2024-11-14 15:22 很多tiktok 员工去公司举报她了,她假装前雇主给苦主做雇佣证明的,现在居然装不知情。她妈妈的接送是她老公啊 现在这个声明,是想往精神失常上靠来脱罪吗?
希望你回到从前 发表于 2024-11-14 15:26 @周受资会不会有效果?同时报告FBI, 女儿做假证协助妈妈虐待儿童满足她妈妈的变态欲望,其老公从旁协助。
juliansh 发表于 2024-11-14 15:29 苦主宝宝妈妈在小红书的id 是“湾区妈妈小D", 大家都去帮着顶贴转发。 恶毒月嫂的女儿居然有脸发帖说她不知情,说她妈9月都没和她住一起。呵呵,真够不要脸的,它妈来探亲不住它家住哪里,是9月在另一家当月嫂祸害别的宝宝,还是住姘头家了? 最见不得宝宝受苦了,这个苦主宝宝生下来才6磅,那么小就受了这么多苦,路人都气不过。
Suiyuejinghai 发表于 2024-11-14 15:31回复 1楼 cosfdd 的帖子 报警了之后,警察会去调查她妈究竟这9个月住哪里啊。警察问问邻居就好了,都别想复杂了
eggplantxj 发表于 2024-11-14 15:49回复 1楼 cosfdd 的帖子 看了视频觉得她妈妈确实精神有问题,这不是正常人干的事 我想知道如果她妈没有逃回国,精神病在美国怎么判?
NeweTowne 发表于 2024-11-14 15:24 这个声明简直人品低下
uglyduck 发表于 2024-11-14 15:20 好无耻。九个月都没住在一起居然能拿到女儿手机,冒用女儿小红书。撒谎都不过一下脑子。
NeweTowne 发表于 2024-11-14 15:53 肯定有精神问题, 或者说心理疾病, 不然干不出这种有违人伦的事情。 但是她女儿女婿应该对她的状态有所了解 推荐她来干月嫂就是为虎作伥,难逃其咎, 不把别人家的孩子当人
小蓝鸟 发表于 2024-11-14 15:32 這媽幹出這事情不奇怪了,這女兒也很極品,支持彎曲樓主吿這一家,太極品了,這種公司hr部門不就是綠茶婊心機婊的部門嗎,玩這套輕車熟路啊,一定要吿,必須讓壞人付出代價
Ertou 发表于 2024-11-14 16:08
iweyr 发表于 2024-11-14 16:43 歪个楼,女儿会不知道自己妈妈的真面目吗?我不信 我从小到大都在揣摩我妈的心理,我自认我是我妈肚子里得蛔虫。我妈的确不了解我,但是我绝对认为我了解我妈。
cheezit1999 发表于 2024-11-14 16:36回复 1楼 cosfdd 的帖子 受害人家庭应该第一时间报警的。
eggplantxj 发表于 2024-11-14 16:50 肯定不知道啊,知道还给她推出去,不是自找麻烦么? 湾区那个陈立人,肯定也是个神经病吧,正常人不会激情杀人,但是枕边人也不知道 我的问题是为什么有的神经病和心理变态可以隐藏那么久 忽然爆发
msqs 发表于 2024-11-14 16:54 受害人雇佣没有身份的人工作是不是也要负法律责任?这样的话有顾忌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可以理解 小宝宝太惨了,这样被虐待
马格蕾特猪猪 发表于 2024-11-14 16:45 我都不想看,东北女儿翻嘴皮子最在行了,那个新手妈妈就是被东北人花言巧语蒙骗了,然而怎么说和怎么做根本是2码事。有母必有其女,狠角色和极品都是成对出现的。
Mia8 发表于 2024-11-14 15:38 她说的应该是9月份,不是9个月。可能是9月在做月嫂。
miavita 发表于 2024-11-14 16:58 你们TT的人至少要把这个贱人工作搞没吧
Namama 发表于 2024-11-14 16:38 1) 肯定在撒谎,自家父母来谈情,整整一个月没住家里在外打工,她会不知道? 更别说是女婿送过来的,送的时候肯定也带行李箱带个人衣服啥的,她们会不知道? 2)小红书账号肯定也是她自己在用, 原本就是冒充客户推荐一下自己老妈,为她找个打工机会,也算不上啥大事 但现在出事了,所以不承认 3)打黑工是违反的,child abuse更是重罪。 她不知道她妈做出这事,这我信。 但是出事后,她也肯定在想办法推脱 4)女儿和女婿都是纯倒霉,但谁让她摊上这么一个妈,谁让她们是一家人。 自家妈犯下的错,女儿多少也要负担一点
Jaelynleaf 发表于 2024-11-14 16:59 不会的,除非被她工作单位的仇家利用这个消息。 多半没有用。
法律上女儿确实无责,所以要网爆,要社死。。。 Namama 发表于 2024-11-14 17:03
WaveletLiu 发表于 2024-11-14 17:08 网暴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发生。 苦主选择网暴,而不是报警,有很大程度是因为不能面对自己顾佣黑工导致娃受虐这样一个错误。
Namama 发表于 2024-11-14 17:14 这也是鬼扯,对方母亲不是已经潜逃回国了吗? 报警有啥用?还能跨国从中国把对方抓回来? 女儿和女婿确实法律上无责,女婿更是纯倒霉, 但苦主总要有个发泄渠道,也应该有个发泄渠道。。。
Namama 发表于 2024-11-14 17:03 法律上女儿确实无责,所以要网爆,要社死。。。
no,她妈是解雇几天后回国的,苦主如果当时报警绝对有时间把她妈控制起来 WaveletLiu 发表于 2024-11-14 17:17
banlisu 发表于 2024-11-14 17:17 假冒推荐人,这算是合伙欺诈性质,如果不能刑事追责,但民事诉讼还是可以的,就看受害人是否找律师一追到底
banlisu 发表于 2024-11-14 17:20 这不算网爆,而是实事求是根据自己的经历来网上提醒大家,让大家以后多长个心眼,怎么就不应该了,苦主即选择了报警,也选择了网上叙述实情,没什么不应该的
WaveletLiu 发表于 2024-11-14 17:17 no,她妈是解雇几天后回国的,苦主如果当时报警绝对有时间把她妈控制起来
Felixa 发表于 2024-11-14 17:24 怎么听起来有亲友团那味儿了?
Namama 发表于 2024-11-14 17:20 假冒推荐人,差不多就和amazon/google/yelp上写个假review一样,不是啥大罪 民事诉讼确实可以考虑
smiling85ww 发表于 2024-11-14 17:24 真的是。 到底什么才算网暴? 比如最近那个离婚综艺里的麦琳,大家都看到了节目的片段,然后看了之后觉得她不好,都出来表达抒发,也被理解为网暴。 这个苦主把家里发生的事情写下来,公之于众,也被虐童月嫂的女儿指责为网暴。 到底什么是网暴?
joyce612 发表于 2024-11-14 17:30 又是姓刘的 不是亲友团吧?
WaveletLiu 发表于 2024-11-14 17:30 网暴不是苦主的行为,是全体网民的行为。但是苦主把和事实本身无关的信息贴出来,比如工作单位,已经不是一个提醒避坑的作用了,而是清楚的知道并希望网暴发生
尔尔尔 发表于 2024-11-14 17:23 不住在一起? 那怎么拿到你的手机? 还发小红书?
🔥 最新回帖
有没有可能女婿丈母娘像我喜欢的小说写的一样,哈哈哈
看小红书上有个抚顺的,说已经跟警察朋友联系了,蹲个后续吧
🛋️ 沙发板凳
绝对是因为闹大了才出来的……
而且60岁的人可以模仿年轻妈妈模仿得那么好 骗谁呢
精神有问题的人能通过正规背景调查做月嫂nanny吗?自相矛盾。
作伪证是属于犯罪了吧,尤其是给黑工做伪证?
这个声明简直人品低下
@周受资会不会有效果?同时报告FBI, 女儿做假证协助妈妈虐待儿童满足她妈妈的变态欲望,其老公从旁协助。
恶毒月嫂的女儿居然有脸发帖说她不知情,说她妈9月都没和她住一起。呵呵,真够不要脸的,它妈来探亲不住它家住哪里,是9月在另一家当月嫂祸害别的宝宝,还是住姘头家了?
最见不得宝宝受苦了,这个苦主宝宝生下来才6磅,那么小就受了这么多苦,路人都气不过。
报警了之后,警察会去调查她妈究竟这9个月住哪里啊。警察问问邻居就好了,都别想复杂了
yes! 麻烦有账户的人@周受资和snapchat老板
有点担心,宝宝的父母有点软,会不会轻易放过他们,那对乳腺太不友好。
她说的应该是9月份,不是9个月。可能是9月在做月嫂。
看了视频觉得她妈妈确实精神有问题,这不是正常人干的事 我想知道如果她妈没有逃回国,精神病在美国怎么判?
肯定有精神问题, 或者说心理疾病, 不然干不出这种有违人伦的事情。 但是她女儿女婿应该对她的状态有所了解 推荐她来干月嫂就是为虎作伥,难逃其咎, 不把别人家的孩子当人
根本就没有人品。一家都是冷血怪物。
估计女的咨询过律师怎么说话了,撇得一干二净。
九个月都没住在一起,如果不知道她妈的去向,她是让她妈去流浪街头了吗?
她女儿应该真不知道自己妈深井冰吧 不然还让她出去当月嫂有悖常理,她女儿肯定也怕惹是生非牵连自己。 所以是一个一直隐藏的神经病么
请问如何发起微博热搜,让全国人民看看这个恶毒的女人一家!
喷完地域又开始喷职业…
签证,入境都得填在哪儿住,visit 谁。
她说她妈用她的小红书和受害者联系,记录还吗?如果没有删除她看不到吗?如果删除了能查到删除时间吗?看看before删除时间她有登陆记录吗?网上这些活动痕迹容易掩盖掉吗?
话说为什么要请月嫂,生了孩子了,还想睡个好觉?这点我是不理解的
大家说说怎么举报这家人渣吧
这个是女婿吗?还PHD呢,英语这么矬…
受害人家庭应该第一时间报警的。
2)小红书账号肯定也是她自己在用, 原本就是冒充客户推荐一下自己老妈,为她找个打工机会,也算不上啥大事
但现在出事了,所以不承认
3)打黑工是违反的,child abuse更是重罪。 她不知道她妈做出这事,这我信。 但是出事后,她也肯定在想办法推脱
4)女儿和女婿都是纯倒霉,但谁让她摊上这么一个妈,谁让她们是一家人。 自家妈犯下的错,女儿多少也要负担一点
也许是巧合, 但的确对东北女人, 遇到几个都暴燥的很
肯定不知道啊,知道还给她推出去,不是自找麻烦么? 湾区那个陈立人,肯定也是个神经病吧,正常人不会激情杀人,但是枕边人也不知道 我的问题是为什么有的神经病和心理变态可以隐藏那么久 忽然爆发
受害人雇佣没有身份的人工作是不是也要负法律责任?这样的话有顾忌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可以理解 小宝宝太惨了,这样被虐待
有一本书“躲在蚊子后面的大象‘可以解释你的问题 有些情绪,是压抑很久的,到了某个时点和触发点,一下子”毫无征兆“地爆发了。 而这些事情,在正常人眼里,是像蚊子一样的小事儿,可是在犯罪人眼里,就是一头碾压自己的大象。
一个是要罚钱,一个是要坐牢。而且雇佣和被雇佣,都要受罚。 看哪个更合算。
有切身体会:一个东北娘们一见面搞得就是失散多年的亲人搂着姐长妹短,咱姐俩儿得出去喝一喝,咱姐俩咋地咋地,咱妈包的大饺子可老好吃了,赶明儿来家吃啊,转身狠狠的坑死你。
语焉不详,如果有明确的9月住宿信息就直接说出来啊! 而且就算是9月没有和女儿女婿住一起,用她的手机号和小红书账号联系苦主这是怎么做到的?可以撇那么清? 本来可能还有点怀疑说会不会女儿女婿对虐童不知情,看了这个自述就完全没有任何疑问了,这个女儿绝对知道!逻辑漏洞,以及抓住苦主没有及时报警倒打一耙,语气里面完全没有真诚的愧疚或歉意,反而暗戳戳的指责苦主一家对他们进行网暴,明明知道她妈逃回去了美国现在抓也抓不到,暗戳戳的问苦主到底有什么诉求。 这一家人都不善良!
哎,黑吃黑了。所以说要么不要请月嫂,请的话就不要贪便宜,要请正规的。
不会的,除非被她工作单位的仇家利用这个消息。 多半没有用。
再加一条:
出来发声,要求受害者联系她,这也很莫名其妙 因为她老公送她妈去的,所以受害人地址是肯定有的 要真想联系还不简单?晚上直接跑受害者家门口,跪着就是了。。这还会联系不上??
法律上女儿确实无责,所以要网爆,要社死。。。
网暴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发生。
苦主选择网暴,而不是报警,有很大程度是因为不能面对自己顾佣黑工导致娃受虐这样一个错误。
这也是鬼扯,对方母亲不是已经潜逃回国了吗? 报警有啥用?还能跨国从中国把对方抓回来?
女儿和女婿确实法律上无责,女婿更是纯倒霉, 但苦主总要有个发泄渠道,也应该有个发泄渠道。。。
no,她妈是解雇几天后回国的,苦主如果当时报警绝对有时间把她妈控制起来
假冒推荐人,这算是合伙欺诈性质,如果不能刑事追责,但民事诉讼还是可以的,就看受害人是否找律师一追到底
人3天就跑了,苦主第一也要整理资料,第二也没想到那么快润吧。。。而且他们可能也有顾虑雇佣黑工这种事可能本身也不算太合法,但是整理视频后肯定不能忍啊,选择报警。
这不算网爆,而是实事求是根据自己的经历来网上提醒大家,让大家以后多长个心眼,怎么就不应该了,苦主即选择了报警,也选择了网上叙述实情,没什么不应该的
假冒推荐人,差不多就和amazon/google/yelp上写个假review一样,不是啥大罪
民事诉讼确实可以考虑
不网爆留着祸害其他孩子么。。。这也不算网暴吧只是陈述事实。
如果妈的机票是女儿买的,然后女婿接回家,送去机场,这个算协助逃跑,是有刑事责任的,因为苦主已经报警了
上次帮西雅图撞车女逃跑,开车送她去加拿大的人就是有刑事责任的。
真的是。 到底什么才算网暴? 比如最近那个离婚综艺里的麦琳,大家都看到了节目的片段,然后看了之后觉得她不好,都出来表达抒发,也被理解为网暴。 这个苦主把家里发生的事情写下来,公之于众,也被虐童月嫂的女儿指责为网暴。 到底什么是网暴?
怎么听起来有亲友团那味儿了?
雇主本没想到会那么恶劣,所以当时辞掉了保姆,然后通过好像要交钱翻查之前的视频,才知道如此恶毒,这才报警,没想到居然那么快就跑了,雇主真要是当时就看到之前那么恶毒的视频,肯定会第一时间报警而不是只是解雇
我不是很懂得。
家庭,又不是公司,雇个人帮忙看孩子,算什么大过错吗?
民事诉讼也难,叹息。
网暴不是苦主的行为,是全体网民的行为。但是苦主把和事实本身无关的信息贴出来,比如工作单位,已经不是一个提醒避坑的作用了,而是清楚的知道并希望网暴发生
又是姓刘的 不是亲友团吧?
你发现了盲点
如果她妈妈在国内当月嫂出这件事, 曝光她属于网暴。 这个是她办签证过来打黑工的, 自己还装前雇主给reference属于欺诈行为,然后让老公送去雇主家也是怕自己身份被知道吧, 事后又立即送她妈回国,她全程都有参与, 不是无辜的哦。
啧啧,觉得我说的很对,就开始人身攻击了对吧?大妈的逻辑就是不行
正常人咋会把手机给父母更别说看自己小红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