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无耻。九个月都没住在一起居然能拿到女儿手机,冒用女儿小红书。撒谎都不过一下脑子。 uglyduck 发表于 2024-11-14 15:20
Nasacheng603 发表于 2024-11-15 11:17 有她家邻居出来说了: 就是和女儿女婿一直住在一起的,之前每天带外孙,去当月嫂后就没出来了,邻居还问女婿你丈母娘去哪儿?回答就是去当月嫂了
bbvivian 发表于 2024-11-15 11:13回复 1楼 cosfdd 的帖子 拜托她别出来秀她的丑恶嘴脸,想吐!!! 提供假雇主证明后,还无耻的说自己完全不知情,接着还说是自己妈精神问题。那问题来了,有病不去治,还提供假工作经历、放出去捞钱?自相矛盾的闭环
xfx 发表于 2024-11-15 00:31 她妈是不是跑辽宁哪个精神病院搞证明去了。。 这女儿也是够恶心的。假话连篇,实在不行一起抓进去陪她妈吧!
maggie001 发表于 2024-11-15 14:06回复 3楼 小红马甲 的帖子 直接报警吧。为什么要去网暴他们家?让警察该做什么做什么。
Ertou 发表于 2024-11-15 13:52
大喜妞 发表于 2024-11-15 15:08 不知道这个账号是否真的是她。是的话太邪恶了。
Namama 发表于 2024-11-14 16:38 1) 肯定在撒谎,自家父母来谈情,整整一个月没住家里在外打工,她会不知道? 更别说是女婿送过来的,送的时候肯定也带行李箱带个人衣服啥的,她们会不知道? 2)小红书账号肯定也是她自己在用, 原本就是冒充客户推荐一下自己老妈,为她找个打工机会,也算不上啥大事 但现在出事了,所以不承认 3)打黑工是违反的,child abuse更是重罪。 她不知道她妈做出这事,这我信。 但是出事后,她也肯定在想办法推脱 4)女儿和女婿都是纯倒霉,但谁让她摊上这么一个妈,谁让她们是一家人。 自家妈犯下的错,女儿多少也要负担一点
goodluckall 发表于 2024-11-15 15:27回复 211楼 Felixa 的帖子 法律上无可奈何?
magnoliaceae 发表于 2024-11-15 10:49 这一家子人渣,她以为她妈逃回国了,受害人找不到人就无计可施了,没想到受害人现在网暴她,要她身败名裂,受害人做得好,这种垃圾人渣就应该这么治,还敢在贴子里公开要求受害人私了,支持受害人把她告到全家滚蛋
河边垂钓 发表于 2024-11-15 04:02 真是太可怕了,没敢看视频。密切关注!
Grace302 发表于 2024-11-15 16:52 我看了视频,小红书上,心理冲击很大,很后悔看。
Felixa 发表于 2024-11-14 17:38 谁看到摔孩子还不报警,疯了吧。肯定是没有第一时间看到啊,那还用说?现在老实说唯一能做的只有网络曝光,让他们不得安宁了,不然还能怎么办?难道真的能把那个毒妇引渡回美国受审?估计不太可能
sunnycallen 发表于 2024-11-15 17:41 我昨天看了一眼视频就关了,真的是整个人都不好了,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一闭眼就是那个画面,以后再也不随便点视频链接了。
uglyduck 发表于 2024-11-14 15:20 好无耻。九个月都没住在一起居然能拿到女儿手机,冒用女儿小红书。撒谎都不过一下脑子。
dpg 发表于 2024-11-15 18:41 这条除非有实锤证据,否则她可以辩解说不是用她的手机,是拿别的手机登陆她账号的。
SnowAngel2018 发表于 2024-11-15 19:33 这种辩解没有用的。好比一个人被刀杀死了,凶器上只有你的指纹,那你就会被当作凶手。除非你能拿出很有力的证据证明你不是。 刘莎的账号用来推荐她妈,这就是实锤证据。如果她要推翻这个实锤证据,她得拿出其他有力证据。就算是其他手机登陆她账号,也不能说明用其他手机登陆她账号的不是她本人。 你对实锤证据的定义明显有误解。她的账号发帖推荐她妈就是实锤证据,嘴巴上说那个不是我不会被采信。
5littlemonkeys 发表于 2024-11-15 18:53 这个月嫂应该是socialpath, 女儿脑子应该也是有问题的。 这些人并不真正具备正常人的同理心只是模仿。 等到特殊事件发生的时候,没有作业抄,即使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掩饰, 写出来的东西也是不近人情,缺乏同理心的。
cindy_cheng2000 发表于 2024-11-15 12:06 要是我,就出钱雇佣hitman在中国收拾她
wielkacytryna 发表于 2024-11-15 19:46 这是最靠谱的方式! 别的都是扯淡
tuzituzi 发表于 2024-11-15 17:51 刚看了视频 也很后悔这简直太可怕了 当了妈的人看到简直觉得食不下咽的那种可怕 就把孩子当枕头那样乱摔在地上 又捂她的嘴巴不让哭 好可怕啊
maomao6 发表于 2024-11-15 20:50 黑月嫂的信息:刘桂田,1968年9月27日,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东三路9号楼4单元804号。其女Cristina Liu (刘莎)在美国湾区tiktock,女婿Bo Meng(孟波,08级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在snap。协助其母非法打工,并在事发后协助其母畏罪潜逃。其女地址:884 Praderia Cir Fremont, CA 94539。我们这里的人们正在集合如何伸张正义。这种虐婴,杀婴未遂的犯罪份子和同伙,必须要受到惩罚。
Dida123 发表于 2024-11-16 23:31 这是真的吗? 打小孩不对,非法雇佣更不对? 我的老天,她真是活该现在被网暴啊
整个九月没住一起
不是整整九个月没住一起
吧?
当然我也觉得女儿在甩锅不可能毫不知情 而且不管知情不知情 先告了再说 告了才可以取证 才可以挖出来看女儿到底知情不知情
坏种。
她那发言一句像人的话都没有。基本的人性都缺失。她一提精神病,就和弯曲杀老婆的那条狗一样,目的就是想脱罪罢了。一家人真是太烂了。
要是我,就出钱雇佣hitman在中国收拾她
直接报警吧。为什么要去网暴他们家?让警察该做什么做什么。
真是把大家都当傻子了吗?? 谎话连篇
直接报警吧。孩子没事最重要。看着这类新闻很难受。
残忍的现实是,现阶段警察啥都做不了。嫌犯已经回国,女儿一家只要一口抵赖就完全能脱掉干系。所以,除了网络曝光,能干啥?
不知道这个账号是否真的是她。是的话太邪恶了。
说话的口气像本人
法律上无可奈何?
是啊,视频一被发现,第一时间把妈送回国,她就是知道自己妈犯罪了,包庇罪犯。她自己和老公也是共犯
在国内起诉他妈。在美国搞舆论。
No。 他妈回国,照样追究责任。国内找个靠谱律师是当务之急
我看了视频,小红书上,心理冲击很大,很后悔看。
我昨天看了一眼视频就关了,真的是整个人都不好了,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一闭眼就是那个画面,以后再也不随便点视频链接了。
绝对报警啊,至少毒妇以后不能来美国祸害别人 有国外记录回头有空到中国去告她 告美国的女儿共犯,协助逃跑
刚看了视频 也很后悔这简直太可怕了 当了妈的人看到简直觉得食不下咽的那种可怕 就把孩子当枕头那样乱摔在地上 又捂她的嘴巴不让哭 好可怕啊
这条除非有实锤证据,否则她可以辩解说不是用她的手机,是拿别的手机登陆她账号的。
这种辩解没有用的。好比一个人被刀杀死了,凶器上只有你的指纹,那你就会被当作凶手。除非你能拿出很有力的证据证明你不是。
刘莎的账号用来推荐她妈,这就是实锤证据。如果她要推翻这个实锤证据,她得拿出其他有力证据。就算是其他手机登陆她账号,也不能说明用其他手机登陆她账号的不是她本人。
你对实锤证据的定义明显有误解。她的账号发帖推荐她妈就是实锤证据,嘴巴上说那个不是我不会被采信。
美国很难定罪 特别是刘莎她妈已经逃回国的情况下 你要调取小红书的登录记录,你觉得小红书会配合美国警方吗
主要是原生家庭也穷吧 有点钱有点名望的人家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情
这是最靠谱的方式! 别的都是扯淡
用不着用暴力对付暴力。直接在国内起诉她妈就行。
我都不敢看。
强烈支持!
我也觉得这个母女是反社会人格。这个女的自己孩子都五岁了
这是真的吗? 打小孩不对,非法雇佣更不对? 我的老天,她真是活该现在被网暴啊
这对母女都是反社会人格,害死人还要指责受害者有罪。
社死 + 终生失业太便宜她们了!必须吃牢饭!狱友们会好好关照这对渣滓的
她不是说她不知情吗 还说非法雇用问题更大
除了走司法程序,可以去移民局网站填表举报毒女到处打广告(包括拒绝刘桂田的月子中心)帮毒母找黑工实现杀婴罪行,并在事发后协助罪犯潜逃回母国的违法行为:
https://wwwuscisgov/report-fraud/uscis-tip-form
联系西人媒体,在西人论坛上发帖,X/YouTube/Facebook/instagram/抖音上发,让全世界人民都了解并关注这令人发指的罪行,让恶人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