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你说的有的公校在哪里,我孩子学校有这种健康教育的课程,上课以后我们都会聊一下讲了些什么,没有那么露骨。倒是有一天吓了我一跳,那天我四年级的儿子回家就特别兴奋地跟我说,Mom, guess what, today in Health class we did drug! 仔细问了一下才确认只是老师讲毒品的话题,不是大家一起体验毒品! 孩子愿意和我交流,是我的福气,有一天算一天。
我不知道你说的有的公校在哪里,我孩子学校有这种健康教育的课程,上课以后我们都会聊一下讲了些什么,没有那么露骨。倒是有一天吓了我一跳,那天我四年级的儿子回家就特别兴奋地跟我说,Mom, guess what, today in Health class we did drug! 仔细问了一下才确认只是老师讲毒品的话题,不是大家一起体验毒品! 孩子愿意和我交流,是我的福气,有一天算一天。 westlake 发表于 2022-06-22 18:12
不觉得这个判决有什么问题。政府把补贴给家长。家长自己选学校。政府并没有支持或鼓励家长去什么样的学校。是去教会学校还是非教会的私校。如果去教会学校是去什么样的教会学校。都是家长自己决定。政府没有参与。所以完全符合宪法的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不要被左派媒体误导。 nakamoto 发表于 2022-06-22 01:49
“政教分离”这个词译自英文“separation of state and church”。State 意思是国家,而church 意思是教会,因此这个词的意思就是 “国家和教会分离”。但是,国家和教会如何分离呢?教会一定建在一个国家之内,教徒也一定生活在一个国家之内,不可能划分一个自治区,和国家完全分开。因此这里的国家只能是指统治国家的政府或者“国家机器”。所谓“separation of state and church”就是国家机器不能干涉教会事务,而教会也不能干涉国家机器的事务。 那么,美国宪法是否明确而严格规定了政教分离呢? 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里有这样一段话:“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国会不得制定法律来确立或禁止某种宗教;不得限制言论、出版自由;也不得限制抗议政府不公而集会请愿的权利)。这段法律条文实际上是限制国会对宗教的干预,意思和所谓的“政教分离”似乎还有一段距离。 “政教分离”这个词语既然没有出现在美国宪法里,为什么人们都说这是一条法律条文呢?经考察,这个词最早出现在1802年汤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写给康涅迪卡州一个教会(Danbury Baptist Association of Connecticut)的一封信里。针对信徒担心国家机器干涉教会事务,杰斐逊向这家教会解释,宪法中“国会不得制定法律来确立或禁止某种宗教”实际上就是要“建立一道教会和国家之间的分离之墙”。杰斐逊向康州浸信会信徒保证,在美国绝对不会发生类似英国那样的情况,就是政府通过制定法律强行规定某种宗教为国教,并赋予其特权,从而把其它教派置于不利的地位。有人认为,杰斐逊强调的这堵“墙”(wall)是单向的,就是阻止政府干涉教会事务,但并未规定教会不得干涉政府事务。“国会不得制定法律来确立或禁止某种宗教”就是用法律形式规定政府不得设立国教,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其它教会。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之所以规定美国国会不得设立国教,是因为美国独立后,有人主张设立国教。在许多美洲殖民地长期实行的正是政教合一制度,在最初参加联邦的十三个州中,有十二个州已经有官方确认的宗教,只有纽约是例外。在确立官方宗教的州出现了迫害其它教派教徒的情况。在教派林立,充满纷争的情况下,确定任何一种宗派为国教都会带来麻烦和冲突。此外,18世纪人文主义和法国自由主义思潮对美国的立国者产生了较大影响。杰斐逊认为,在宗教事务上,全能的上帝不强迫人们,所以不能强迫任何人顺从或支持任何一种宗教信仰,任何牧师不得被强迫、被限制、被骚扰,不得在宗教信仰上强加别的什么东 西。在宗教事务上,应该允许自由争论,以保证所有的人都有权自由表明自己的信仰,同时又不影响他们的世俗生活。这种思想对美国的宗教宽容传统产生了深远影响。 但是,完全实行政教分离制度并不容易,因为很多美国人很难接受和适应这种制度,不少宗教界人士更是持强烈反对态度。加上对这条法律的解释存在分歧,因此,所谓的政教分离制度在一些州并未得到推行。例如,1796年田纳西宪法第8条第4款就规定,否认上帝存在,或否定上帝奖惩原则者,都不得在任何政府部门任职。在康涅狄格州,直到1818年才取消该州的官方宗教;在马里兰,直到1833年左右才实现形式上的政教分离。 从宪法第一修正案无法推出宗教不得干预政治,基督徒不得谈论政治议题,不得参与政治活动,因为它与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相违背。一个人的宗教信仰和价值观不可能不在他的政治倾向和政治选择上有所反映。实际上,美国鼓励公民把自己的信仰带到政治中去。美国前总统布什认为,政府人员的信仰对美国民主政治具有正面影响,因此,他说:“我们将欢迎,我们应该欢迎有信仰的人出现在政治舞台上。基督徒进入这一舞台是绝对需要的。正像你们的信仰帮助你们决定如何生活,你们对 政治的参与也决定我们的民主运转有多好。民主运转得有多好完全取决于那些愿意参加的人的素质。” 布什的观点是有代表性的,大多数美国人相信,基督徒参加政治会使得美国社会变得更加美好。据统计,从华盛顿到克林顿42位历任总统中,有38位隶属于某个教会,另有11位总统虽然不是教会成员但公开表示信仰上帝。有人指出,“在美国,宪法并没有规定不信教者不能掌握最高领导权,但如果真的有一个当选最高领导人不能像以前的总统那样使用‘上帝’这个词,那将是与传统的决裂,也不符合美国的公民宗教。”1983年,美国最高法院通过了法案,规定牧师 (chaplain) 参与公职活动为合法,各州可以雇用牧师并支付工资。虽然美国宪法中没有出现“神”的名字,但在美国的货币上却有“我们信赖上帝”的字样。总统的就职典礼上牧师的祈祷,总统早餐会、美国的国歌、国旗,以及美国人日常生活的很多方面,都体现鲜明的基督教色彩。虽然美国人的宗教意识正逐渐淡化,也有人认为,美国的基督教正在经历一个不断世俗化的过程,其结果将是宗教与政治日益走向融合,而这种融合的产物就是美国公民宗教。无论怎么说,在美国,政治和宗教从来就没有真正分离过,而美国从来都不是一个实行严格政教分离制度的国家。
我不知道你说的有的公校在哪里,我孩子学校有这种健康教育的课程,上课以后我们都会聊一下讲了些什么,没有那么露骨。倒是有一天吓了我一跳,那天我四年级的儿子回家就特别兴奋地跟我说,Mom, guess what, today in Health class we did drug! 仔细问了一下才确认只是老师讲毒品的话题,不是大家一起体验毒品! 孩子愿意和我交流,是我的福气,有一天算一天。 westlake 发表于 2022-06-22 18:12
华人基督徒真的送娃去教会学校吗?感觉很小众啊
你这个不知道人是不是在美国的才逻辑有问题吧。别人的税钱?你这口气像墙内的啊
信仰自由means do not discriminate based on religion 政府可以不发福利,但如果发就得公平地发,不能因为信教就不给你
“所以我认为教会学校不好,因为他们不只teach academics”
那您认为现在的公立不教学术,注重洗脑好吗?
我知道的华人基督徒包括我自己没有送教会学校的。认识一位华人朋友送,因为当时他们家住的学区很差,所以他们选择送了天主教学校,孩子小学毕业后也就买房去好学区上公立了。
呵呵,让孩子旁观自己?这不是progressive,这是没有道德底线了吧。 我觉得对孩子的性教育是不能强迫孩子一定在什么年纪之前没有性交(我说的是16岁以后,16岁以前我也不接受,孩子也明白),而是让孩子知道怎么做,哪里去寻求帮助(不一定是我),和明白后果,不要碰运气。这样的交流是可以有的。
所以你瞧,你的common sense还不错,但是有些公校的老师教的就和我举的例子差不多,你发现了你会怎么想。你不会想要开除这个老师,开除不了的话赶紧转学吗?
太耸人听闻了吧。符合的条件是政府在当地没公立学校,每个孩子拿到补助金的白条。家长可以选任何有资质的学校。以前是教会学校不行,现在是可以。全国有类似项目的州只有两个,都在偏远地区。
看你对公立学校艰难怎么定义了。 就我儿子高中学校来看,4年就遇到2个胜任的老师,其他大半是混的,或者没能力教,也不算太为难学生的,还有一个没能力教,还要折腾学生的。counselor 就请假的时候,接触过。每年都有成绩单送大学出错的情况。 教育拨款大半都花在学区和老师的工资和pension上,记得75%左右。老师还罢工,只工作到3点,据写推荐信。老师都不批作业的,英文老师一学期4篇稍微批一下。我不觉得给他们加钱有任何意义。
我不知道你说的有的公校在哪里,我孩子学校有这种健康教育的课程,上课以后我们都会聊一下讲了些什么,没有那么露骨。倒是有一天吓了我一跳,那天我四年级的儿子回家就特别兴奋地跟我说,Mom, guess what, today in Health class we did drug! 仔细问了一下才确认只是老师讲毒品的话题,不是大家一起体验毒品!
孩子愿意和我交流,是我的福气,有一天算一天。
如果有你说的那种限制,比方说当地没有公校,我觉得倒是没啥问题。就怕是因为美国是案例法,因为这个案例引申出类似的Ruling,不考虑这种限制。
没有公立高中,孩子选了当地的教会学校。 这有什么错?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你见识少了。往往一个学校有这么一两个老师就可以影响一批学生。现在你的8分公立可能还好,我旁边的两分屎坑学校就有这样的引诱初中生去变性的同性恋老师。
我不知道这个引诱是怎么操作的,如果是引诱学生去和老师性交,这个无论是同性还是异性都是违法的吧,如果只是宽容孩子有这样的想法,我觉得没啥。我家老大的初中,这几年有好几个孩子宣布变性,或者变代名词,甚至有变了两次的,学校很宽容,老师都跟着孩子宣布的改称呼,改名字,学生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这是我所说的比较安全的环境让孩子探索自己是谁。 另外,我家的学区和学校远远不到八分,老师有好的,也有糟糕的,我都见过。
根本就是两码事,美国政教分离到church和state是两个系统。church有免税资质,自己筹款,政府也不会用公共经费盖教堂什么的(否则到底盖清真寺还是天主教还是东正教。。。?)
这个判决就是彻底打破了政府教育经费不得补贴一些完全宗教课程的学校。你说纳税人宗教自由,那凭什么交的tax可以用来支持宗教课程?而且你觉得基督教天主教学校得到好处了,穆斯林学校那更是教规严格也拿钱。
至于家长自由选择权利,那你想读私校拿着自己的钱随便上去,纳税人的钱不教任何宗教课程!
你们都读了判决了吗就来讨论 voucher系统只有在没有public school的偏远地区才有,而且也跟这个判决无关,本来就一直就有。Maine的观点只是这个voucher不能用于教授宗教课程的学校。你教会可以办学,只要不给学生灌输宗教课程也可以拿着voucher去上(2020年的高院判决)
这跟什么“钱跟着学生走”有个毛关系?
你如果有个gay孩子,一路被你这种妈养大,也真是作孽
像楼主那种左棍在这个话题中张嘴就是“别人的税钱”
可是在支持猪党给非法移民或者某些号称奴隶后裔的东西发钱的时候就不讲 “别人的税钱“ 了
都是屁股问题
难道这不是当今的纳粹么? 这不就是walking evil么? 为什么要支持他们???
“政教分离”这个词译自英文“separation of state and church”。State 意思是国家,而church 意思是教会,因此这个词的意思就是 “国家和教会分离”。但是,国家和教会如何分离呢?教会一定建在一个国家之内,教徒也一定生活在一个国家之内,不可能划分一个自治区,和国家完全分开。因此这里的国家只能是指统治国家的政府或者“国家机器”。所谓“separation of state and church”就是国家机器不能干涉教会事务,而教会也不能干涉国家机器的事务。 那么,美国宪法是否明确而严格规定了政教分离呢? 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里有这样一段话:“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国会不得制定法律来确立或禁止某种宗教;不得限制言论、出版自由;也不得限制抗议政府不公而集会请愿的权利)。这段法律条文实际上是限制国会对宗教的干预,意思和所谓的“政教分离”似乎还有一段距离。 “政教分离”这个词语既然没有出现在美国宪法里,为什么人们都说这是一条法律条文呢?经考察,这个词最早出现在1802年汤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写给康涅迪卡州一个教会(Danbury Baptist Association of Connecticut)的一封信里。针对信徒担心国家机器干涉教会事务,杰斐逊向这家教会解释,宪法中“国会不得制定法律来确立或禁止某种宗教”实际上就是要“建立一道教会和国家之间的分离之墙”。杰斐逊向康州浸信会信徒保证,在美国绝对不会发生类似英国那样的情况,就是政府通过制定法律强行规定某种宗教为国教,并赋予其特权,从而把其它教派置于不利的地位。有人认为,杰斐逊强调的这堵“墙”(wall)是单向的,就是阻止政府干涉教会事务,但并未规定教会不得干涉政府事务。“国会不得制定法律来确立或禁止某种宗教”就是用法律形式规定政府不得设立国教,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其它教会。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之所以规定美国国会不得设立国教,是因为美国独立后,有人主张设立国教。在许多美洲殖民地长期实行的正是政教合一制度,在最初参加联邦的十三个州中,有十二个州已经有官方确认的宗教,只有纽约是例外。在确立官方宗教的州出现了迫害其它教派教徒的情况。在教派林立,充满纷争的情况下,确定任何一种宗派为国教都会带来麻烦和冲突。此外,18世纪人文主义和法国自由主义思潮对美国的立国者产生了较大影响。杰斐逊认为,在宗教事务上,全能的上帝不强迫人们,所以不能强迫任何人顺从或支持任何一种宗教信仰,任何牧师不得被强迫、被限制、被骚扰,不得在宗教信仰上强加别的什么东 西。在宗教事务上,应该允许自由争论,以保证所有的人都有权自由表明自己的信仰,同时又不影响他们的世俗生活。这种思想对美国的宗教宽容传统产生了深远影响。 但是,完全实行政教分离制度并不容易,因为很多美国人很难接受和适应这种制度,不少宗教界人士更是持强烈反对态度。加上对这条法律的解释存在分歧,因此,所谓的政教分离制度在一些州并未得到推行。例如,1796年田纳西宪法第8条第4款就规定,否认上帝存在,或否定上帝奖惩原则者,都不得在任何政府部门任职。在康涅狄格州,直到1818年才取消该州的官方宗教;在马里兰,直到1833年左右才实现形式上的政教分离。 从宪法第一修正案无法推出宗教不得干预政治,基督徒不得谈论政治议题,不得参与政治活动,因为它与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相违背。一个人的宗教信仰和价值观不可能不在他的政治倾向和政治选择上有所反映。实际上,美国鼓励公民把自己的信仰带到政治中去。美国前总统布什认为,政府人员的信仰对美国民主政治具有正面影响,因此,他说:“我们将欢迎,我们应该欢迎有信仰的人出现在政治舞台上。基督徒进入这一舞台是绝对需要的。正像你们的信仰帮助你们决定如何生活,你们对 政治的参与也决定我们的民主运转有多好。民主运转得有多好完全取决于那些愿意参加的人的素质。” 布什的观点是有代表性的,大多数美国人相信,基督徒参加政治会使得美国社会变得更加美好。据统计,从华盛顿到克林顿42位历任总统中,有38位隶属于某个教会,另有11位总统虽然不是教会成员但公开表示信仰上帝。有人指出,“在美国,宪法并没有规定不信教者不能掌握最高领导权,但如果真的有一个当选最高领导人不能像以前的总统那样使用‘上帝’这个词,那将是与传统的决裂,也不符合美国的公民宗教。”1983年,美国最高法院通过了法案,规定牧师 (chaplain) 参与公职活动为合法,各州可以雇用牧师并支付工资。虽然美国宪法中没有出现“神”的名字,但在美国的货币上却有“我们信赖上帝”的字样。总统的就职典礼上牧师的祈祷,总统早餐会、美国的国歌、国旗,以及美国人日常生活的很多方面,都体现鲜明的基督教色彩。虽然美国人的宗教意识正逐渐淡化,也有人认为,美国的基督教正在经历一个不断世俗化的过程,其结果将是宗教与政治日益走向融合,而这种融合的产物就是美国公民宗教。无论怎么说,在美国,政治和宗教从来就没有真正分离过,而美国从来都不是一个实行严格政教分离制度的国家。
几年前圣地亚哥的高中,排名第一的,老师卖毒品给学生。
喷错了吧?定义一下什么是“完全宗教课程的学校”?再说家长难道不是纳税人?
新教分离出来是部分教会人士要争权和钱,凭神马就你能解经收什一,这么好吃的民脂民膏我也要一份羹😋,新教本身比天主教原教旨的多了,而且因为人人都有解经权,发展出数以万计的教派,是邪教的超级温床。现在天主教进化论都接受,就是厚脸皮的把一切扣上神导的万灵药,新教里还有大把认为地球只有六千年的🤣
哈哈,这港真都要感谢马克思,十九世纪就开始有这方面呼声了,但艾森豪威尔能把它加进去正好是共产党全球风潮高峰期,为了对抗美国国内那些“邪恶的无神论”思维滴
你还真相信同性恋是天生的啊。给我解释解释为什么GenZ LGBTQ现在越来越多?不要和我说他们现在敢于出柜这种bullshit。
首先没有法律说政府的钱不可以资助宗教学习。神学院的大学生一样可以申请联邦政府的助学金和贷款。
其次教会学校也不可能只教宗教不教别的。如果只教宗教不教数理等基本人文知识和技能,家长也不会那么傻送小孩子去。
再者School Voucher一般远远不够支付私校的学费,包括教会学校的费用。通常都不到50%的私校学费。而一个教会学校也不太可能用50%的授课时间来教宗教。所以可以认为用School Voucher来支付教会学校的费用,是用来支付非宗教的科目的费用。家长自掏腰包的那部分钱才支付教会学校其它的包括宗教的教育费用。
School Voucher也低于州里平均花在每个学生上的钱。比如纽约政府平均每个K12学生的花费是三万多。而如果家长选择去上Charter School州政府不给三万多,而是只给你一万六的Voucher,也就是一半多一点。所以每走掉一个公校学生实际上余下来的学生平均每人的经费是增加了。如果公校系统科学安排,反而应该是经费更充裕,更能投资提高教学质量。很遗憾实际上不是如此。教师工会,政治正确,和官僚体制阻碍了大多数公校系统的教育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