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殴打小学生事件:教训校园霸凌者 王副所长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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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tiao
最新回复:2024年11月26日 9点0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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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花Media

派出所副所长打学生事件引发热议。官方通报点出,被打学生疑似校园霸凌者。由此,一些网民转变看法,甚至有人声称“支持警察”。

笔者在此强调,不论如何,副所长打人事件没有反转!副所长的行为,对马某某来说,就是不法伤害



先来回顾事件原委。11月23日,一段疑似警务人员殴打学生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两名身穿警服的人跟一个身穿校服的少年迎面相遇。其中一名穿警服者上前踢踹、殴打少年。

这段视频中有一未露面女子的声音,疑似被打少年的亲属,在控诉打人者。

视频在社交媒体流传,引发广泛关注。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11月24日,在舆论压力倒逼下,宁夏固原警方对此事进行了通报。



据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发布的“警情通报”,经查,11月22日15时许,张易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电话报警,称其孩子在学校被同校学生殴打,副所长王某立即带领值班人员出警。

到达现场后,该校两名三年级学生反映其被同校六年级学生马某某多次殴打。民警便对现场人员信息进行登记、核实相关情况,并安抚伤者和其家属情绪。

其间,马某某自行离开现场,王某遂带领辅警戴某找回马某某,同时对其踢打,后将其带回班主任办公室等待家长。网传相关视频中事件即为王某、戴某找到马某某时发生。

事发后,原州区公安分局立即配合马某某家长带孩子到医院检查治疗,经医院CT、彩超和医生现场检查,马某某身体脸部、后腰体表有轻微软组织挫伤。

11月23日,固原市公安局党委对王某停职配合调查,并向当事人家属赔礼道歉。针对民警执法中存在的问题,11月24日,经固原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撤销行政职务处分

警方通报后,事情的原委相对清晰了。不过,有些网民的看法,从一开始的指责、愤愤,转为理解甚至赞同,称“舒服多了”,更有甚者,评论称“支持警察恢复原职”。



持有此观点的人,或许是对“校园霸凌”行为十分痛恨,对相关部门整治“校园霸凌”的效果不够认同。毕竟,近些年,不少熊孩子甚至小恶魔的行为,已经让人“无法原谅”。极端个案还在一定程度上倒逼立法层面对刑事责任年龄进行调低。

谁都不愿自家孩子遭遇“校园霸凌”,不会容忍霸凌事件自然翻页,不能接受霸凌者丝毫不受影响,仿若他人惹事。

我们对打人警察斥责的同时,也需要关注通报中提到的“校园霸凌”事件。六年级的马某某多次殴打两名三年级同校生,学校此前知晓吗?如何处置的?

笔者注意到,警方通报中提到,民警现场安抚伤者和其家属情绪,由此可见,被打的情形或许不会“极其轻微”。否则,三年级学生的家长至于要“安抚情绪”吗?希望警察打人事件别彻底遮盖了相关校园霸凌事件的处置。

随着通报发布,两名警务人员的具体处警过程也引发议论。笔者注意到,警察是接报后先到学校,在处置过程中,马某某“自行离开现场”。

说实话,读至此处,令人不悦。一个12岁的孩子,竟然在打人后、面对警察时——坦然离开!这是对打人行为的无知无畏?对警察调查的不理不顾?当然,也有人说,孩子可能是出于害怕,才会“自行离开”,想躲避或早点回家。

此时,警察该怎么办?通报中提到,马某某“自行离开”后,两名警务人员去找他了,并将他带回班主任办公室等待家长。

那么,警察有无职权阻拦马某某并将其带回班主任办公室?如果马某某不愿听从,警察该怎么办?

“这个案子,警方从一开始就处置错误了。接报警到校后,第一时间就应当知道,这不是警方处理的治安案件,直接告诉报警家长,由学校协调处理,也可以走民事诉讼。”一位法律工作者在讨论时说。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警方是没办法对马某某作出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的。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也就是说,警方对马某某打人行为,无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除非霸凌行为造成死人或重伤等结果,警方是无法对马某某的行为进行刑事立案和追责。

如此分析,出警人员对马某某本人“无能为力”,因为不符合立案条件。两名警务人员能做的,就只有安抚被霸凌学生及其家长的情绪,联系霸凌者的家长来学校?

马某某“自行离开”,警察束手无策?法律对于霸凌者“束手无策”?

并不是!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未成年学生有偷窃少量财物,或者有殴打、辱骂、恐吓、强行索要财物等学生欺凌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以由学校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相应的管理教育措施。

由此,学校对于霸凌事件有处置的权力和义务。但是,学校能怎么管?打不得、骂不得,只能哄?



上述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管理教育措施”,如:予以训导;要求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要求参加特定的专题教育;要求参加校内服务活动;要求接受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的心理辅导和行为干预;其他适当的管理教育措施。

说白了,这些措施似乎有些“不痛不痒”。能让孩子对其行为有深刻认识吗?教育效果如何,往往是不知下文。当然,对于打人者,也是要进行“特殊保护”的。很快,打人的事儿翻篇了。被霸凌者的家长愿接受这样的“后果”?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绝不是一味袒护!对校园霸凌事件的处置,打人者绝不能超脱在外、全程由家长面对。“他还是个孩子,你们跟他计较什么?”这种“惯子”思想要不得!

对于校园霸凌,公安机关有无权力、义务管?答案是:有的!

被霸凌者家长报案,警察难道说“管不了”?霸凌者当着警察面堂而皇之离开,这会给被霸凌者及其家长带来怎样的心理伤害?对于霸凌者而言,这是好事儿、还是坏事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或者发现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依法调查处理,并可以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采取措施严加管教。

这里的“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相关行为,如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按此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力和义务去制止、调查、处理。具体到此次“警情通报”的事件,笔者认为,出警人员是有权力和义务在接警后调查校园霸凌事件,阻拦马某某离开、要求其等待家长到来,这算是一种处理措施。当然,若涉及询问马某某的调查行为,需要等其法定监护人到场后方可进行。

除了“叫家长”,查清打人事件后,学校、公安机关不能对打人者实施任何行为吗?这也不是好的教育方式。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矫治教育措施,包括训诫、责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措施。

熊孩子的背后,往往有熊家长。有些孩子,家长管不了、学校管不好,最后沦为“社会管”。到那时候,后果不可预料。

纵观整个事件,王副所长被撤职,不冤。若霸凌行为成立,对于马某某而言,“此劫”未必全是坏事儿。

以上内容为笔者的一些不成熟认知,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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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king126
1 楼
不管怎么翻转。最后一定是一个正能量的结局。至于事件本身无法评论。国内的新闻,你只能听到他们想让你听到的
一带一路
2 楼
六年级马某霸凌三年级学生,然后两个警察大老爷找来六年级小学生马某,对他拳打脚踢进行霸凌……!
一带一路
3 楼
就想问二个警察拳打脚踢一个小学生合适吗,即使他犯了罪警察可以打犯人吗?
b
beixuanlv
4 楼
小流氓欺负小男生被大流氓修理,马某跟施暴警察都是坏种
B
BeWithU
5 楼
不管这孩子是不是霸凌者,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动手打人,本身就是犯法。小孩子不懂法,这警察却是知法犯法。难道警察的媳妇被别人强奸了,他可以强奸那个强奸他媳妇的人的媳妇。
G
GoldenTimes
6 楼
执法者以暴制暴,以大欺小,这件事告诉了所有小坏蛋们一定得成为大坏蛋啊
老李子
7 楼
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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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win321
8 楼
就算是学校霸凌者,作为警察也不能这样打人,只是警察在犯法,犯法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b
bsmile
9 楼
我觉得相当于是长辈对小辈的体罚吧,教育方式的一种而已,又没有打伤什么,使用的体罚的程度也是合适的。难道自己的父母可以打,作为和父母亲有着相同地位甚至更高的有着公权力本来就有治理社会秩序的警察不能打?都是教育的目的,尤其是这个小孩看来他的父母亲是不会体罚他的。 我认为不能鼓励警察动手教训不相关人的行为,但就单个事件而言,应该倾听社会的呼声就事论事,正义之举需要得到扶持,而不能机械地去理解和执行法律。。试想想,就算被打的孩子在父母层面得到了打的孩子那边的道歉和让步,那个打人的孩子没有怕的心理,私下记恨继续动手甚至动暗手,反而让被打的孩子和他们的父母为了孩子的人身安全惶惶不可终日。
a
ajaja
10 楼
说到底是中国的GP法律造成了这些伤害和混乱。法律不允许警察干预校园霸凌这本身就很荒唐。 中国大陆的学校管理者全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被霸凌的学生等不到伸张正文,正因为如此才有那么多网友支持警察收拾这个霸凌的小畜生。 中国大陆的人大代表也不是民选的,无非是各行各业的名人或者各级领导,并不适合做立法者的角色,只是举手机器罢了。因此才制定出各种荒唐可笑甚至无耻的法律。比如嫖宿幼女罪顶格只能判五年。制定这种法律的人大代表简直就是吃屎长大的。
a
ajaja
11 楼
说到底是中国的GP法律造成了这些伤害和混乱。法律不允许警察干预校园霸凌这本身就很荒唐。 中国大陆的学校管理者全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被霸凌的学生等不到伸张正义,正因为如此才有那么多网友支持警察收拾这个霸凌的小畜生。 中国大陆的人大代表也不是民选的,无非是各行各业的名人或者各级领导,并不适合做立法者的角色,只是举手机器罢了。因此才制定出各种荒唐可笑甚至无耻的法律。比如嫖宿幼女罪顶格只能判五年。制定这种法律的人大代表简直就是吃屎长大的。 (不好意思,前面那个有错别字)
京西观察使
12 楼
马某某长大以后带队伍再打回去,此仇不报非君子,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是可忍孰不可忍,学习杨佳好榜样!!
g
goodmum
13 楼
见义勇为惩恶扬善何罪之有,家长不管只能社会管,小时不管长大成恶魔
一带一路
14 楼
去年看过一个中国电影“三大队”,还有电视剧版的,警察打犯人,而且是一个杀人犯,三大队全体警员脱警服….!
一带一路
15 楼
学校有校规,如果小学生犯了校规按校规处理,如果少年犯法,国家也有相应法律处理,二个警察当街打一个小学生算什么?
一带一路
16 楼
家中长辈对小孩子拳打脚踢是家暴,中国也不允许家庭暴力吧?
匿名3333
17 楼
在这一点上,我真想说,美国人就别叫嚣中国的长辈打小孩了。 美国的校园霸凌,导致了多少精神病,这些精神病人又造成了多少Mass 枪杀? 美国的文化是真的不敢恭维,尽管它的政治体制很先进。
一带一路
18 楼
,2016年美国加州中国女留学生翟芸媱纠集一幫女恶少霸凌同学刘怡然五个小时……判了八年就要出狱遣送回中国………,google 查一下可以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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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s88
19 楼
以暴制暴,消灭中共
d
dapiaoke
20 楼
该打就打,该踢就踢,支持警察教育,不服管教将来还了得
c
cwang28
21 楼
坏孩子的父母不教育由警察叔叔来教育
土拨鼠拨土
22 楼
zls88 发表评论于 2024-11-26 03:43:00以暴制暴,消灭中共 你就欠天使来教育你
土拨鼠拨土
23 楼
京西观察使 发表评论于 2024-11-25 16:20:39马某某长大以后带队伍再打回去,此仇不报非君子,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是可忍孰不可忍,学习杨佳好榜样!! 可见你是如马某某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