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连载《此世,此生》第十七章上

浮云驰
楼主 (文学城)

十七

挨饿的日子熬到了一九六二年的上半年才开始慢慢好转起来。从五九年到六一年这三年漫长的大饥荒饿死了无数平民,这些无辜的生命用他们集合起来的庞大数字在中国的历史上涂上了浓重的一笔,饥饿的创伤也让那些熬过来的人们从此刻骨铭心。一代,两代,三代人,他们的人生从过去到未来是如此的丰富,饱藏了战争,灾难,饥荒,运动。他们在这样黑色或红色的洪流中逐渐模糊了面孔,成为了集体丧失独立人格和人生价值的人们。

 

之华在六一年的六月平安生下了一个女儿,这是韩家第三代第一个孩子。每个人听到消息都很高兴,在这样艰难的日子里,生命依然可以顽强的传承下去,这一刻,谁又能不对我们凡人的生命充满敬意呢!

当长水在厂里接到姐夫东城的报喜电话时,想到姐姐的不容易,如今终于顺利生下了宁馨儿,他一时激动,脱口而出:“这个孩子的到来真好像是一阵欢乐的铃声,她震响了我们每个人心底的希望!”

没想到,东城听了极其喜欢,他后来给孩子洗满月照时,就特意请相馆的同志在照片上加上了“一阵欢乐的铃声”这句话,配上孩子天真的笑脸,即形象又独特。之华看了也喜欢,他们就照这样洗了好几张分别寄给了长水姐弟。之华和东城还商量,就取这句话欢乐的用意给孩子取名蒋玲,小名就叫玲玲,希望他们的女儿能够一生喜乐,幸福。

长水收到照片后用手摸娑着相片上玲玲胖乎乎的小脸,心想,东城果然心想事成,大姐真的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继而又想到,这个孩子同他也有至亲的血缘关系,下次回煤城他也可以抱一抱,真好,玲玲,愿你一生都像那“一阵欢乐的铃声”吧。

 

当饥荒的情况终于有所好转的时候,长水已经在长春人民度量衡厂工作了一年半了。除了刚进厂在各个车间轮转的时候他认识了一些老师傅外,在后来被安排的检验科里,他也就只跟开始带他的郝工略熟悉些,偶尔能聊上几句天,其他大部分时间长水都是独来独往的,和科里的另外几个同事工作之外几乎别无交流。平时那几个同事喜欢中午吃饭或是下午工作不忙的时候凑在一起说些家长里短,国家大事,长水是从来不会去参与的。

久而久之,大家都觉得长水虽然业务水平很高,但是实在是个不通人情的人。开始时还有人看着不顺眼,明里暗里地说些怪话,说他仗着自己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就眼高于顶,瞧不起人,不屑于跟别的同事说话;

还有的人也不知道是从哪儿听来的风声,说长水实际上是个有病的人,究竟哪里有病谁都说不清楚,但这更增加了这种说法的神秘感,同时又能平衡那些以为长水自视太高,目下无尘的人们心中的不忿,所以这种说法在私底下同事们的中间便广为流传。

但是不久,这些人就发现不管他们说什么,或是用什么样的眼光去看长水,长水都全然不以为意,依旧是我行我素,从不计较,也不解释。这一年多过去后,因为他的毫无反应,最后使大伙也都失去了兴趣,慢慢地大家反而就接受了他的这个样子,不再去关注他了,毕竟他从来不会去妨碍别人。长水这也算是以不变应万变,在厂里安静的呆了下来。

 

只是郝工倒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并不受那些流言蜚语的影响,依旧欣赏这个不言不语却才华横溢的年轻人。他从偶尔的闲谈中体察到了长水清淡,但是却异常干净方正的品格,越是和他相处的时间长,郝工就越觉得这个年轻人的难得。他也隐约感觉到长水之前一定是经历过什么磨难,所以才使得他现在这样的消沉。

这倒更激起了郝工的同情之心,他不打算去问长水过去的事,可是他觉得他可以帮助长水改变未来的人生。简单的说就是,他想给长水介绍对象,帮他找一个好姑娘,使他能够得到爱情和家庭的温暖,从而抵消他以前的痛苦。

有了这个主意后,郝工就开始在自己认识的年青姑娘里面留心,又跟自己的爱人商量,让她也帮助物色物色。郝工的爱人李大姐也在厂里工作,是会计科的出纳,为人最是热心,得了郝工的这个意思就立刻忙活起来。

她想,长水大高个,长得又是一表人才,还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大学生,这么好的条件,在他们厂里能配得上长水的姑娘还真是不太好找。不过,长水的出身不太好,是富农,还有就是大家私下里传的,说他有点病,虽然郝工认为这是无稽之谈,但是有这样的传言在外面总归不好,所以这样一想,李大姐觉得这个媒她八成还是能保成的。

 

其实李大姐知道,自从长水到了厂里后,他虽然不爱跟人说话,可是因为长得好,又是大学生,早就吸引了厂里好些大姑娘小媳妇的目光。很多还没结婚的女工们常常偷偷在私底下议论长水,其中有很多人都暗暗地倾慕他。只是长水一直都对人冷冷的,不上班的时候就躲在宿舍里不出来,所以就连那些率真胆子大的姑娘也没有勇气跑去跟他表白。

现在李大姐放出消息说要帮长水找对象,立刻就有好几个姑娘来找她,直接说的或是委婉表达的,都是想让她帮自己牵线搭桥。李大姐千挑万选,多方衡量,最后选中了在后勤工作的干事王芳。王芳的爸爸是厂里保卫科的科长,家里条件很不错,她自己长得也挺好,虽然个子矮点,但是脸蛋漂亮,白皮肤大眼睛,厂里追求她的青工可不少,但是王芳眼光很高,厂里的这些人统统看不上。

可自从长水来了后,她却上了心,虽然长水从没多看过她一眼,但是她却被长水英俊的长相,有礼的举止深深吸引住了。她想,有文化的人就是不一样,就连长水抽烟的样子都是那么的迷人,完全不像那些工人们那样粗鲁。王芳注意到,在抽烟的时候,长水是最放松的,他就好像忘记了周围的一切,目光迷离地望着眼前那些飘散的烟圈,眼里有一种浓的化不开的忧愁。

这样的表情深深地击中了王芳的少女心,她很想伸手上去抚平长水紧紧皱起的眉头,擦去他眼中的哀伤。虽然她甚至没有机会同长水说上一句完整的话,可是王芳知道自己爱上了这个男人。

 

一个星期天,郝工和李大姐请长水到家里吃饭。长水本想婉拒,因为他实在是不愿意应酬,更想一个人呆在家里安静地看书,躲进书里的世界,他可以忘记自己,这让他很享受。可是郝工却说这天是自己的生日,让他无论如何要来,说是就李大姐和厂里的几个老同事大家一起吃顿饭。

这样一说,长水就不便拒绝了,又想着郝工一向对自己很好,既然是去给他过生日,怎好空手去吃饭,于是就到街上买了点水果,用网兜拎着去了郝工家。自从玲玲一岁后,之华也养好了身体,就不再让长水给长空和之文汇钱了,她又重新开始资助他们,让长水把钱留着自己用,所以长水的日子才稍稍宽裕了一点,有了点钱做这样的人情往来。

 

到了郝工家,长水发现除了郝工和李大姐,就还来了一个姑娘,他并不认识。

李大姐热情地介绍他们说:“小韩,这是咱们厂管后勤的小王,王芳。发劳保的时候你们应该见过的。”

长水愣了愣,他并不记得自己见过这个女同事,不过也不出奇,这几年他对身边的人和事一直都是漠不关心的,就是见过,他不记得也不奇怪。他对李大姐点点头,然后伸手给王芳说:“你好。”

王芳的脸有些红,忙伸手轻轻握了长水的手一下,低着头说:“你好。”

这样短短的接触让王芳心里甜甜的,她偷眼看了看长水,他的神情那样自然,举止又是这样的大方有礼。王芳以前从来没碰到过像长水这样的人,优秀却不骄傲,她觉得自己受到了尊重和礼遇,竟从心底里升起了一种对长水的感激。

郝工和李大姐都忙着招呼他们坐下说话,郝工把长水带来的水果洗了几个给他们端上来,李大姐还系着围裙笑着跟他们说,让他们先聊一会儿,她自己去厨房把菜做完,一会儿就能吃饭了。

王芳有点不好意思,站起来说:“李大姐,我帮你一起做吧。”

李大姐忙推她坐下笑道:“那哪儿行啊,今天你是客人,就好好坐着陪小韩说说话儿,我让你们郝工来给我打下手,一会儿就得。”

说完,她给丈夫使了个眼色,郝工就乐呵呵地说:“好,我去帮你。”

然后他转头嘱咐长水:“小韩,随便坐,你和小王都是咱们厂的同事,以前不熟,正好趁这个机会好好聊聊,多了解了解。”说完就和李大姐一起去了厨房。

长水觉得郝工夫妻今天很有些奇怪,之前他们说今天会有几个别的同事一起来给郝工过生日,可是现在却只有王芳一个人,而这时郝工他们两口子又一起躲进了厨房,屋子里就只剩下他和王芳,这实在是让长水很不自在。

王芳心里明白,李大姐他们这是在给她和长水创造单独在一起的机会,她心里既高兴又有些紧张,就低着头从桌子上抓了一把炒花生,一下一下地扒起来。长水本来就不是个会和陌生人打交道的人,更何况还是和一个不熟悉的姑娘在一起,他看王芳不说话只是低头扒花生,他便也没有说话。

可是只是这样默默地坐着毕竟不舒服,长水抬头打量了一下这间房间,发现对面窗户边靠墙有一个书架,上面磊满了书,他立刻站起来走了过去,也没细看都是些什么书就从中随意抽了一本出来打开来看。王芳本来低着头等着长水先来跟自己说话,可是没想到长水这样地闷,竟然一言不发地站起来走开了。她连忙抬头看过去,就见长水站在窗边的书架旁正捧着一本书在看。

正午的阳光正好,刚巧透过窗子照到长水的脸上,他安静看书的样子让王芳莫名地心动。长水青白的皮肤在阳光下好像是透明的一样,他半低着头垂着眼正专注地读着手里捧着的那本书。王芳觉得这样的画面似曾相识,以前她们家里有过一个祖传下来的玉镯子,小时候她常常喜欢举着那个镯子对着太阳照着看,这时她忽然觉得长水的样子就像是那时她看到的那块玉,通透,温润。她有些痴,她从没见过一个男人会这样的好看。她想引起长水的注意,想让他那双深邃的眼睛看到自己。

于是,她鼓起勇气向着长水问道:“韩师傅,你在看什么书呢?”

长水听见王芳问他,便抬起头看着她回答说:“是一本《宋词选》。”见王芳一时没有明白,长水就举起书把封面向她晃了晃。

王芳便站起来走了过去,到长水身边伸头看了看,笑着问:“《宋词选》?是本说什么的书?”

长水眨了眨眼,想了一下,然后解释说:“就是宋代的人写的词,嗯,就和诗差不多。”

王芳听了恍然,原来是诗,她点了点头,像长水这样的人是应该看诗的。“你刚才看的是哪首诗,能不能给我念念?”她期待地望着长水。

长水不好拒绝,翻开自己刚才看的那一页读了起来:“

 

虞美人  听雨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他的声音很低,很深沉,王芳虽然只听懂了听雨两个字,但从长水的声音里她感受到了一种很深的悲伤,这一定是首令人难过的诗,她想。她第一次离长水这样近,看着长水的侧脸,这一次她清楚地看到了那种被压抑着的哀伤,诗已经念完了,可是长水并没有从书上移开眼睛,他紧闭着唇,微皱着眉头,目光仿佛透过书本在看着什么不存在的东西。

王芳本想再找话题,请他给自己讲解这首诗的含义,可是看到长水这个难过的样子,她改变了主意,伸手过去把书从长水的手中抽了出来,合上,笑着对长水说:“挺好听的,不过你这大学生天天都猫在宿舍里看书,今天就歇一天吧。”

长水一笑,看着王芳把书放回到书架上,他点点头对她说:“好吧。”之后便再无话。

王芳笑吟吟地望着他问:“韩师傅,我听说,现在电影院新出了一部电影叫《生命的火花》,特别好看,你看过了吗?”

“电影?”长水愣了愣,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看过电影了,他摇摇头对王芳说:“没看过。”

“我也没看过呢!今天晚上七点咱们这边的大众电影院就有场儿,要不咱们吃完了饭就一起去看吧!”王芳说完,满怀希望地望着长水。

长水对上她殷切的目光,心中慢慢地醒悟过来,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郝工今天一定要叫自己来吃饭,而现在又留下他和王芳两个人在这里说话了。他情不自禁地低头看了看自己,没想到就他现在的这副鬼样子还会有人想要给他介绍对象,而这个叫王芳的姑娘竟然好像还很中意自己!

他这么想着简直要忍不住笑出来,世事真是太奇妙了!命运把他扔到水里溺死后,再捞上来,帮他擦干脸,现在还想给他换身新衣服!长水想,“人都死了,还做这样的张致不是很可笑吗!”

王芳紧张地等着长水的回答,可是却见他好像没有听见一样,愣愣地发起呆来,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也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想法。她只好碰了碰他的胳膊,唤醒他说:“韩师傅,你没听见我的话吗?你想不想去啊?”

长水这才醒过神来,想起王芳还等着他的回答。他对她摇了摇头说:“我不去了,你找别人一起去看吧。”

王芳不禁失望,她咬了一下唇,鼓起勇气继续追问:“你为什么不去?是你晚上还有啥事儿吗?你要是有事儿,我们可以改天……”

长水不等她说完,就摆摆手说:“不是有事,是我现在不喜欢看电影了。”

说完他对王芳抱歉地笑了笑,毕竟这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姑娘勇敢地主动向自己示好,长水虽然觉得这是郝工和李大姐一厢情愿安排的闹剧,可是他也知道应该感激他们和王芳的善意。

王芳很失望,长水看到她眼睛里渴望的光瞬间熄灭了,她低下了头,似乎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幸好,这时郝工和李大姐端着大盘小盘的菜进来了,他们看到长水和王芳站在书架旁离得很近在轻声的说话,便相视一笑,心照不宣地认为,今天这个事儿成了。

A
Anthropologi
沙发!
A
Anthropologi
相亲写得好有喜感:)。成不了啊,没有啥交集。不知道哪一天,哪个人才能让死水掀起微澜呢,我等着啊。
自由穿越
写的真是太好了,我是每集必跟的,真心希望长水能再遇到一个真正属于他的幸福之神。
尘凡无忧
我觉得还得是舒雅。解铃还须系铃人啊。。。。
尘凡无忧
描写很细腻。同觉得相亲写得很喜感,尤其最后一句,旁观者的揣测跟真相的距离,让人莞尔。。。。:)
l
lovecat08
这集真的太好看啦!
可能成功的P
那首词引得很妙!
浮云驰
死水微澜,一语双关,妙!
浮云驰
多谢多谢!我也希望长水能幸福。
浮云驰
对呀,外人磕到的其实就是一层看似糖衣的东东:)
浮云驰
是吧,相亲比较好玩
浮云驰
这首词我还挺喜欢的,虽然比较简单但是感情还挺真挚的
F
FionaRawson
赞!长水的反应非常合理,他就是这么个人,现在也处在这种不可能随便接受一个女人的状态。

饱藏了战争,灾难,饥荒,运动。他们在这样黑色或红色的洪流中逐渐模糊了面孔,成为了集体丧失独立人格和人生价值的人们。

饱尝吗?

另外,我不太同意“集体丧失独立人格和人生价值”这种说法。应该说饥饿和战争让人们活得没有尊严,但是有很多人并没有因此而丧失起人格和价值。

反倒是现在的物质丰富的国内,丧失了独立人格,三观混乱,男盗女娼,现象更为严重!

n
nearby
赞!这世界上就是有些人,因为什么什么而独处终身。以前的一个朋友就是如此,无论朋友们怎么想帮他都不成
F
FionaRawson
我觉得长水不会独处终身的,嘿嘿。
浮云驰
啊,对呀,这儿错了!不过我想写的是人生…包藏了:)多谢你火眼金睛!

我觉得集体丧失是因为那代人大部分都把自己独立意识和人生价值绑到了集体的战车上,不管是自愿还是被迫,这是当时的大环境造成的,包括我们这一代人也被波及到,从小学的就是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要服从集体等等,所以那时很多人的行为都是集体行为,是无法自控的。至于现在不管怎么说国内大环境照比以前还是自由宽松了很多很多,当然社会一下子从理想主义转身成了实用和功利主义确实造成了很多人的价值观混乱,并且现在越来越清晰地倒向了拜金,这其实跟多年运动罢黜百家独尊马列有关,人们已经习惯了依靠集体听党的话,其他别的文化道德观都已经被斗臭否定了,忽然之间党和集体放手了,一下子人们就没有任何道德指引了,成了丛林社会,法律还不健全,所以一旦形成弱肉强食,那么自然就是崇拜强权和金钱了嘛,我们就会感到道德沦丧,这个我在后文都有提到,我认为这是个迷茫期,其实世界上很多国家在战后也都有这个阶段,但是不管怎么说个人意志的伸张还是比从前要自由很多了。

浮云驰
其实结婚或是独身都只是一种生活状态,哪种舒服就选哪种,但是社会会影响作用使之成为有对错的,让很多人误以为独身是不好的。
浮云驰
嘿嘿,下面看看吧:)
F
FionaRawson
人都需要感情的滋润,有爱的婚姻最好。但是toxic的婚姻会让两个人都更糟,就不如独身了。
F
FionaRawson
目前国内只有一种精英价值观,都得像刘强东那样,有钱有很多年轻女人(即使不出轨的“好男人”也希望有年轻女人仰慕),才是成功。其他都

是卢瑟

n
nearby
这两天对爱有不同于世俗的看法,改天写一小文来讨论
浮云驰
好得很呀!快快写来:)
浮云驰
对的,这个不管怎么说是个人选择,没必要为了社会压力而勉强结婚
浮云驰
是呀,还是暴发户的心理嘛,古人说,富有三代才能有书香,只能等等看了:)
F
FionaRawson
一定加入讨论!
A
Anthropologi
个人觉得啊,有爱就行了,婚姻什么的都是浮云。。。说完就跑:)
A
Anthropologi
期待期待!
浮云驰
光有爱不稳定,爱就是个激情,没有婚姻很容易激情退后一拍两散,就没法体会到共同坚守产生的依偎之情,别跑,摸摸:)
F
FionaRawson
狠有道理!没经历过婚姻的人长不大。婚姻教会人忍耐、包容、坚毅、舍小取大
A
Anthropologi
爱情的死敌是归于平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