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一生来读童话----从《小王子》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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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文学城)

“为什么不要读神话而要读童话?”“因为孩子们才是世界的希望,神话都是大人们的鬼话,自欺欺人。”----05/2022 小k

 

去年秋天,乘着孩子读《Little Prince》的时候,我才第一次把《小王子》这本书的英文版先读完了, 虽然这本书的中文版在我家书架上摆了很多年了。我一直没有过动力来读它,因为我读童话已经是三十几年前了。作为一个成人,拿起孩子读的《小王子》的英文版时候,我还犹豫了一下,结果发现一翻下去,我就没办法停下来。还好全书很薄,以我读书的方式,也就两个小时不到读完了。读完的时候,意犹未尽,我就起意更仔细地查了查作者。

《小王子》的作者是法籍安托万·德·圣修伯里。关于他的人生流程的介绍,稍微网上搜一下,到处都是,这里就不浪费笔墨。但是必须一提的是,他写小王子这个故事,灵感来源于他作为飞行员,一次因为飞行故障,困在撒哈拉沙漠,几近脱水,最后被人救起的经历。对于他人生的描写,这里只引维基上最让人伤心的一段:“《小王子》出版后仅仅几个星期后,甚至连版税都没来得及领,作家兼飞行员聖修伯里就参加了自由法国军。而他确实十分喜欢《小王子》,战时也随身带着一份作品副本,时不时地读给他人。聖修伯里坐船到北非,加入了原来的飞行中队,恢复了原先的领航员工作,为32艘船护航。1944年7月为了防备轴心国在法兰西的攻击,他参加了一次从科西嘉岛飞往大陆的间谍行动,随后失踪,从此再也没有人见到他。此时距巴黎解放仅三个星期。2004年,法國文化部考察隊在法國馬賽的外海發現聖修伯里當年駕駛的P-38戰鬥機殘骸。” 

写了这么多铺垫,我不是要介绍小王子的内容梗概,因为梗概远远没有故事本身写的美好,不读就完全不能理解到这个短短的故事为什么会那样幽怨动人。小王子故事里最寒人的就是小王子在被毒蛇咬死之前,一直惦记的一朵花。其实我始终并没有读出来,小王子是死了,还是回到他来的那个星球去了。但是这个结局在童话故事里其实都不重要,因为童话嘛,都是想象。如果我们愿意给那朵花儿以希望,那么我们就想象小王子没有死去,回到他自己的星球上。如果我们希望继承作者的悲伤,那么我们就想象小王子已经死去。 

本文更关键的是,我是想说,童话这个文学体裁其实是人间最悲剧的最美丽的文学体裁。最美的童话,大概只有最悲惨的灵魂才能写出来。而这些灵魂,一定经历过人世间最孤独或者最凄凉的冷落,但是最终把希望寄于一段不能重返的人生,那就是那个最天真和没有忧虑的童年。小王子就是这样一个永远也不会长大的角色,哪怕他在宇宙中已经流浪过那么多的星球,他看过所有恶劣感情因素(贪婪,虚荣,盲目,死板,等等等等)以后,依然对他的那朵遗落在家乡的花儿惦记如初,希望真心以待,温柔呵护。所以说,童话其实最终是给会变为大人的小孩子们读的,也就是大人来读的。因为童年的记忆,乃是我们人生经历里面最为真挚的时刻,至死也不会忘记。 

据说意大利是欧洲童话的故乡,这个我没有考证过。小时候,我最喜欢读《意大利童话》,在我们当地的图书馆借出来不知道多少次,一遍又一遍地读。我觉得它比《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都要好看。我其实就一直不太理解,为什么小孩子会要觉得《安徒生童话》好看,因为里面的故事其实大部分都很悲伤。豌豆上的公主不被人待见,要用切身的疼痛才能证明她的身份。海的女儿爱谁其实都不会有结果,作为一条人鱼,爱上任何一个异类,最后一定都是化为一堆泡沫。相反,意大利童话里,倒是处处是可喜可贺的惊喜和传奇。很莫名其妙的是,《意大利童话》集子里我最喜欢的是《银鼻子》,所以很多年以后印象一直很深刻。在这个故事里,一个穷寡妇带着三个女儿一起生活,没有办法谋生,只好让一个扮成绅士的银鼻子魔鬼把三个女儿都带走了。大女儿和二女儿都不能抵制诱惑,在魔鬼不在家的时候,去看那间魔鬼不允许看的地狱的房间,让魔鬼给她们头上带上的试金石(花)被地狱的火烧焦了。因此都被魔鬼扔进了地狱。聪明的三女儿碰巧把那朵茉莉先放进花瓶里,再去看那个地狱的房间和火,结果看到了两个姐姐。三女儿想办法,骗过了魔鬼,让魔鬼把两个姐姐装在洗衣袋里背回了妈妈家,然后自己也以同样的办法逃回了妈妈家。那时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就常常在路上走路时起意想,是不是有人的鼻子长的就是银色的,只怕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的魔鬼啊,都是装成绅士的样子。人怎样才能有三女儿的智慧,时时刻刻能看到自己头上被标上的那朵花呢?

想象是人类灵魂最美丽的翅膀。而如童真般的想象,最天马行空,无拘无束,没有污染,是一辈子的留念。其实我现在并不能想象,如果以后人工智能能够以各种组合,把已有童话的数据库里的童话,同时请世界上所有的小朋友们把他们的想法都输入进去,是不是也能够合成出来比以往的童话更加精美的童话和让人神往的想象。而这个组合还可以不断的成长。也许这样的组合本身就是一个人世间的童话。那么,人类还是可以试着来组合以及来读它,并且千万不要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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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给我奇异感觉的还有这本书的名字,《小王子》,大抵是中文笔划最少的书的名字,但是孕育了最丰富的内容----这个假设大抵是一个没有验证过的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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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n
接一个六一儿童节的尾巴。
尘凡无忧
我也很喜欢小王子,读了很多遍,绝对的言简意深。。。至于小王子的作者,我一直愿意相信,他像小王子一样回到他的星球上去了。。
尘凡无忧
赞,这是一个漂亮的九尾狐的尾巴。。。儿童节这天很适合重温小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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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n
而且翻译过的语言也很美啊。我好像在哪里看到他当时是在纽约一个公寓里,常常趴在地上写下来的。他自己还给配了很多插画

最近我把中文版的书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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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n
哈哈,我一直想写,今天找到借口了
尘凡无忧
英文版我只看了一遍,其他很多遍看的都是中文版,每读一遍,刷新一遍理解。。。对啊,好像插图都是他自己配的,很可爱
k
kirn
是的,值得一读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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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onaRawson
小王子里,对“狐狸”的解读,最有意思。仁者见仁吧
k
kirn
是的,其实也包括小王子。觉得作者同时把自己分裂成了小王子和“我”似的
鲁冰花
有人说作者失踪是找他的小王子去了,我也宁肯相信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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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arby
果然是神仙姐姐,神话经历多了,必须童话。浮云以前也写有一篇关于小王子的文章,也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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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cat08
没法插嘴,没看过小王子
浮云驰
小时候看过安徒生格林和很多俄罗斯童话,还真没看过意大利的,银鼻子很有意思呀,可以和俄罗斯的金蛋呼应了:)小王子我印象最深

的是他跟玫瑰和狐狸,应该是作者对恋人和孤独的描绘,很打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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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n
嗯,作者有一颗和小王子一般高贵的灵魂
k
kirn
邻兄王是童话里的到处的国王:)我来文城晚,没看过呢,浮云再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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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n
浮云翻旧文再贴一下小王子?俄罗斯童话里我很喜欢伊凡这个名字,好文质彬彬的感觉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好多男孩都叫伊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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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n
爱猫太忙了,没时间看童书了哈
浮云驰
就是在书香发的文,也没太旧,不能在这儿重复发了:)对,很多伊凡,伊万,我特别喜欢看金蛋或是爬一棵大树上了天看到了巨人之类
浮云驰
你来的居然比我还晚!我博客里还有,这里不能重复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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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n
我才来文城灌水大概就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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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arby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78758/202111/17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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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再起
赞~ 这确实是一本可以用一生来读的书。或者说,将一生中的所有阶段,召集在一起,共同感受的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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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n
谢东风。你该多来发帖灌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