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法则与他们活该

越吃越蒙山人
楼主 (文学城)

我有个朋友,很聪明,学位也高,有自己的专利,有自己的公司,是个很有本事的人。当然,他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都应算是个生活中的强者。平时聊天时,就能听出来,他对自由派的同情弱者理念很不以为然,话里话外流露出来的意思就是,这帮人自己不争气,没本事,被生活淘汰算是活该。人就得自私,这才是社会进步的动力。这位仁兄的这番说辞,其实是代表了北美华人圈里的主流想法。不久前,我写过一篇有关早期赴美华工命运的文章,在下面众多留言中,比较生猛的一条,大体意思也是差不太多,就是说民主权力都是斗争得来的,没本事的活该被欺负。

这样的见识,你不能说他是完全错误的,但让我感觉思路上还是多有偏颇不够公正。我是觉得,从文明发展的脉络来看,他们只讲对了事情的前半部分。表面上看,生命传续社会进步的动因,的确是来自生命的自私。但文明发展的目的,说穿了,却是要有利于基因的传递。其实,生命的本质就是让自己的基因传递下去,其本能就是要抵抗消除一切有害或阻碍自身基因传递的事情发生,而与此同时尽量地使自身的生存条件生存空间得以优化和扩展。从这个角度来看,生物本性自私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因此,自私的个体之间为了自身利益而发生冲突,也是无可避免的。在自然界,生命个体之间的冲突演变是遵循丛林法则,即强者适者生存,弱者被淘汰被吃掉。这很残酷,也很有效。

但是,当我们人类在自然进化的历程中占得先机,统治了地球后,已经没有其他的物种可以对人类的生存空间造成真正的威胁了。这种情形下,对于作为一个生命个体的人来说,阻碍其自身基因能顺利传递下去的最大威胁,是来自他的同类,是另外的一个人。可在这种情形下,不管不顾的自私,却又会阻碍人类整体文明的发展。于是,促进人类进步的法则变成了阻碍人类文明进步的法则,丛林法则成为了一个悖论。这种情况的出现,就是历史考验人类智慧的时候了。

赫布斯(Thomas Hobbes)是十七世纪的英国哲学家。这位先哲小的时候时候身体赢弱,他是在成年后不断地加强锻炼,身体才好起来,最后竟然活到了91岁,这在当时评价寿命才35岁的英国,简直就是个奇迹了。赫布斯喜欢爬山打网球,在没人的地方放声高歌,提高肺活量。他外出行走时助步的拄杖手柄处藏有墨水,这样他能把自己的灵感遐想随时记录下来。估计是以前受过不少强壮同伴的霸凌和欺负,赫布斯对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一直耿耿于怀。他认为,人类的局限在于,不断地介入由于对自身自由和对他人驾驭的喜爱而导致的战争。所以,如何把丛林中那些人与人之间没完没了的争斗彻底结束掉,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即便是最强壮的人,也不会安全,没人安全,老虎总有打盹的时候,强人脑袋后头也没长眼睛,总会有人在背后捅刀子。

最后,赫布斯想出的答案是,让一个有能力有权力的个体(国王)或团体(国会)上位主导这个社会群体。作为主导者,他要与整个社会群体达成一种契约。这个社会群体中的每位个体,应该在自然的状态下,进入这个社会契约,他们同意放弃一些危险的自由意愿或权力,从而换取安全。而放弃的那些自由意愿和权力,会被归总到上位主导者那里,赫布斯为之定义为“主权(Sovereign)”。这个“Sovereign”可以授权对那些越限的人给予严厉的惩处。如果没有这种被称之为“主权”的东西,赫布斯认为,生命生活着的社会就是地狱,它就会分解成人人都得把别人撕成碎片,自己才能成活的状态。所以,赫布斯的思路是,个体有必要放弃一些自由(freedom),让位于一个有权威的政体来主导社会的运作,而不是自己参与进去相互打斗。就这样,在丛林法则下持强用狠惯了的行为,在赫布斯的理论下被格式化了一回。不过,赫布斯不相信民主,不赞成权力的制约分享。像这样民众自主的问题,历史把它们留给洛克和卢梭这些后来者去勾画轮廓了。

到了十九世纪,英国出现了一个三岁研习古希腊六岁书写古罗马历史的神童,这神童长大后成了罗素的教父,他的名字叫密尔(John Stuart Mill)。密尔对人应该享有的自主权力有独到的见解,他认为人的一生就像是一棵树,如果给他的空间不够,他就会扭曲赢弱,好的地域足够的空间就能发挥他的潜力。这就有点像是中国古代管子所说的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意思。1859年,也就是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的同一年,密尔写了《论自由》(On Liberty) 。他认为,每个成年人都应该享有自由,前提是你不能伤害到他人,这个所谓的“伤害原则”对于约束个人自主权力很重要。密尔憎恶多数人的暴政,但也同时指出,冒犯激怒并不等同于伤害,所以有修养的人应该学会容忍。密尔说,言论自由是以不激发暴力为准则的。

密尔告诫我们,不能强求别人过你认为好的生活,最好让人自主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即使他选择错误,这也是让社会和个人达到最大幸福快乐的途径,不要干涉他人。比如说,一个嗜酒如命的人,每天喝光两瓶威士忌,这会使他潦倒直至死亡,但如果他没有依赖他而生存的儿童,就不要干涉,不要用法律的手段介入。你可以告诉他这样做的害处,可以与他辩驳醉酒有害,但不要强迫他改变自己的生活,只要这不伤害到他人。这样看来,自由派政府对待吸食大麻(甚至更烈性的毒品)的态度,其理论依据也是来源于此,我事先告诉你可能的危害可能的后果了,只要你没有妨碍或伤害到他人,你喜欢嗨是你的事。这就是自主选择。

从赫布斯到密尔,可以说英国的哲学家为世俗社会建立了一种框架,它告诉大家,行为自由的边界在什么地方,自主选择的范围是什么。是的,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但每个人也都是平等的,解决这样的自私并且相互平等的个体之间的冲突纠纷,是可以用文明的方式取代野蛮的丛林法则的。当然,这里还是有“活该”,不过那种活该是当事者自己的选择,不是别人强加在他头上的选择。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丛林法则与他们活该 天才的话有时像是胡说八道 关于熵,一个没有想明白的问题 科学怎么去寻找真相 不能假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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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bench
其实自利只是动物本能的一部分,群利是另一部分。俺举过白尾鹿的例子,尾巴明晃晃,绝不是为了自利。

强调自由的重要性有一个前提,就是个体间唯一关系是互相伤害互相凌夺。在这样的情况下才会强调自由来保障个体空间,强调民主来保障个体权利。

幼儿不会跟父母讲自由讲平等。因为不存在凌夺关系。

一个成熟群体中个体间的关系比较复杂,但也绝不是只有互相伤害。

如果一种文化把以个体间伤害为前提的准则立为唯一准则,那么只能说明这个文化中的个体间伤害是一个问题。

而个体间的伤害成为群体的问题,说明文化与思维有问题。

 

 

 

越吃越蒙山人
的确是这样。族群亲缘间的利他,是进化的产物,我以前也讲过猴群中的利他警戒尖叫现象。
越吃越蒙山人
以前英国文化,群体里霸凌现象严重,可能是继承了斯巴达精神,要逞强,要通过斗争表明强壮
s
stonebench
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以民主自由为理想的原因:他们太需要这种秩序来自我保护了。

但结果还是一样。

为人父
赤裸裸的丛林思维。因为觉得自己站在了食物链顶端,就像以色列,我是流氓我怕谁,忘了自己曾经被人欺负杀戮的历史了。

这种思维会让其不断突破人类文明底线,还理直气壮。国内这种论调也不少,这也是很多996年青人学毛著的原因。

中间小谢
從生物学,基因的多樣性極重要。自然界也是適者生存,而非強者生存。强者生存的想法是大愚若智,
中间小谢
"这番说辞,其实是代表了北美华人圈里的主流想法"

This bothers me. Is it really so? Or is it just more common among Chinese whom came to northern America as foreign students or scholars in the past thirty years or so? 

I also notice that participants of wxc are typically of such background.

Many comments in wxc do make me feel uncomfortable. There have been posts openly approving western colonialism.

 

飞翔的雅德维加
也许种群生存就象合唱,融合度比独树一帜更重要,强者大约就类似本应去独唱的的tenor,soprano等,所以利他主义

与B型性格的存在对于合唱团都有了意义。

飞翔的雅德维加
国恒以弱灭,独汉以强亡,美帝乎俄熊乎?反正兴起是偶然的,灭亡是必然的
越吃越蒙山人
这个是我从2020年文学城的政治倾向调查的结果得出的推论。

也许更准确地说是中国大陆的新移民的心态与此吻合度比较高。

中间小谢
他們代表不了北美華人圈,甚至來自大陸的華人圈。多數來自大陸的華人不是留学背景。

本人就不是。雖然我没有統計數字。

c
cw
进化论中和自然选择有关的还有利他因素如亲属选择、群体选择、互惠选择等。为什么人们只记得"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越吃越蒙山人
嗯, 那就好, 可能这句话改成, 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华人的心态, 比较准确。
越吃越蒙山人
可能这个带来的好处最直观吧?
c
cw
也许是山大王用起来方便。但也许就只能有那个出息:)
b
biophysics
好文!
玻璃坊
鄙视丛林法则,但您的例子错了

巴勒斯坦人普遍不接受与以色列共存,这是主要问题。

以色列人接受与巴勒斯坦人共存。

内塔尼亚胡政府不接受巴勒斯坦国,这是错误的;但此前的工党政府是接受的。

如果您说以色列对加沙战争扩大化,我也不会跟您争

为人父
你就别给以色列法西斯洗地了。
J
JSL2023
赞分析,只有动态平衡才能长久。
玻璃坊
好,留着您给哈马斯洗

有言
赞!好文好思好知识。情况似乎更复杂。很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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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maomao
准确地说是“好,留着您给哈马斯恐怖分子洗”
p
pandali
这位朋友的精神维度就在那里了。。。混得好不好是物质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