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英语:First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简称“第一修正案”(Amendment I),条款原文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英语:First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简称“第一修正案”(Amendment I),条款原文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1]
哪些人或政府要是说“我们给人说话的权利”,那他就是骗子。因为这个权利不是“他”能给的,而是人本来就有的,是天给的。只是有些神奇的地方,人们习惯了,不知道骗子是骗子。
就像我们本来就有钱,一个人先把你的钱偷过去,然后拿出一小部分来给你,还说:来来来,“我”给你钱,你好好干活。
这个人就不仅仅是骗子,还是强盗。
正确的做法是:我们承认大家都有这天赋的言论自由。在成立政府时互相保证,即使成立政府后,也不侵犯这个天赋的权利。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英语:First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简称“第一修正案”(Amendment I),条款原文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译文: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权利。
就是说,宪法无权给予人们这些自由,因为这些权利是天赋人权,是天生的。不是人所可以给予的。宪法只能保证我们无权剥夺人们的这些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请愿自由)。
有些神奇的地方,人们习惯了,不知道骗子是骗子。
就像我们本来就有钱,一个人先把你的钱偷过去,然后拿出一小部分来给你,还说:来来来,“我”给你钱,你好好干活。
这个人就不仅仅是骗子,还是强盗。
正确的做法是:我们承认大家都有这天赋的言论自由。在成立政府时互相保证,即使成立政府后,也不侵犯这个天赋的权利。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英语:First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简称“第一修正案”(Amendment I),条款原文 译文: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权利。[2]
就是说,宪法无权给予人们这些自由,因为这些权利是天赋人权,是天生的。不是人所可以给予的。宪法只能保证我们无权剥夺人们的这些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请愿自由)。
独立宣言 前言[编辑]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证自明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则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
独立宣言的话也可以说是公理体系的思维方法。就是“不证自明”的公理。。。 前言[编辑]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证自明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则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
“不能立法禁止或剥夺”,前提条件就是大家“本来有、天生有”,否则有啥可禁止、可剥夺的?
问一个人是谁,不意味着不喜欢他。
例如,许多人认为这个世界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丛林世界。他们就不会认同这个公理。
有些人心里也是知道那些公理的,只是他们不遵守而已。
一个人可能在自己强势的时候对别人做了某些事儿,他觉得很得意;但是一旦别人对他做同样的事儿,他心里就产生愤怒,这是因为他内心深处知道“对方没有理由这么对待他”。
比如一个人可能在自己强势时说,老子就要这么对待你;但他一旦遇见更强大的对手时,就会说“不能谁拳头大,谁就说了算”。其实他心里知道不能靠武力,只是他被自己的习惯控制了、野蛮惯了。不能调节自己的习性。不能说他不知道公理。
做事儿要公平,就是一个公理。。。
不过发现某些公理也是需要人们平心静气,严密使用逻辑才能达到的,类似几何公理,不是一拍脑袋,几分钟就发现的,也是个专业,然后大家学习后,才知道原来如此。而一个国家,在发现公理后,还需要准备调节习惯,使之符合公理,才能和谐进步。
就比如社会契约吧,某个人自己可能破坏契约不遵守,但是如果你跟他签约后不履行约定,他一定找你要说法,因为他知道这个公理是在这儿的。
能力给你,当然政府也无权声称他给你生命。因为它没那个能力,也自然没那个权力声称它给你生命。但是政府保护你的生命(以及美国宪法说的5大自由)不被剥夺,不被侵犯。
意思就是,政府只能说:我保护你已经有的、天生的权利不被侵犯;但政府没有能力“再给你”这些权利。自然也没有权力声称它给你。如果它说它给你而不是你本来就有,那它就是骗子。
你定义并秉持了你认为的“公理”, 认为,支持,我有说话的权利。所有也可以说,你给了我说话的权利。
所以,最终代替拟人化的老天给我说话的权利的是你,而不是所谓的公理。
我拥有财富的权利不是天生就有的,这个权利取决于我对自己的权利的争取,和支持我的你的力量大于要剥夺我的权利的人的力量。
两个词(权利 vs 权力)听起来一样,人们潜意识在念这些论述时会混淆而跳跃。。。
我想想有无可能找一个新词来替代“权利”,让人把它和“权力”分开。。。让人不至于认为有“权力”就等于有“权利”
你失去“你本来就有的”权利。
做错,但也要不断训练做对的动作。知道什么是Right, 否则就没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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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诫20 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
2 “我是耶和华—你的 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
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4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们,因为我耶和华—你的 神是忌邪[a]的 神。恨我的,我必惩罚他们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6 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施慈爱,直到千代。
7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 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8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9 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 10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的 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和你的儿女、奴仆、婢女、牲畜,以及你城里寄居的客旅,都不可做任何的工。 11 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就安息了;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12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13 “不可杀人。
14 “不可奸淫。
15 “不可偷盗。
16 “不可做假见证陷害你的邻舍。
17 “不可贪恋你邻舍的房屋;不可贪恋你邻舍的妻子、奴仆、婢女、牛驴,以及他一切所有的。”
所以,因为人从一开始就有自由意志,所以从一开始就有Right vs Wrong.
十诫说不该做什么,就是说你“没有权利”这么做,虽然你还是“可能用权力”那么做。
普通人没有证悟人我空,就有善恶。。。
祂告诉门徒:“神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若是对外人讲,凡事就用比喻,叫他们看是看见,却不晓得;听是听见,却不明白。恐怕他们回转过来,就得赦免”(马可福音 4:11-12)。
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