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笑微在她的文章深度分析: 堕胎权利被剥夺意味着什么?的最后一段写道:
合法堕胎权利的保障,仍然是一场全球性的斗争。如果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冷酷无情地决定终止对这一问题的保障,这不仅是本国人民基本权利的巨大倒退,而且将产生全球性的恶劣影响。
对这句话感觉是不太同意的,就如对中国政府过去以及现在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所做的宣传一样,我都持深深的保留态度。
从宏观上说,堕胎权法案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实际上就是用强硬的法律条例来人为解决或者说来控制未来一个国家的人口数量。当然堕胎权立法更是被纳入了高大上的国家层面保障人权的政治正确话语体系。
微观上,她影响到这些政策下的每一个家庭,这牵扯到非常难以用法律界定的价值导向和道德判断。堕胎权跟生存权不一样,不单纯是女性对自己的身体做主的权利,因为女性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已经不是单单对她自己生命的处置,而包括了另一个生命。这一权利的界定无论在任何社会制度和话语体系下都会非常困难,没有绝对的答案只有接近合情合理的划分和选择。也就是说,当事女性所在的处境是做这个判断的极端重要的因素。而且无论她做任何选择都必须面对社会的道德评价或自身的良知拷问。这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话题。
美国现阶段在民主宪政精神基础下的三权分立制度是经过了三百多年历史的考验,他可以说之前基本做到了在人民个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上权重分配的平衡。但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这一制度是不是完全适合当前的美国呢?如果在有些方面已经不适合,是要做什么样的调整呢?撕裂和阵痛都是一个社会改良所必须经历的,没有任何国家可以幸免。
罗案是被推翻还是不被推翻,都是现当代美国人尤其是女人所在处境的折射。不是争取到这个这个所谓的堕胎权就会更好或者说拥有更好的生活。对人类生命的尊重是我们生存的根本,女性的生育权不仅包含权利也包含哺育生命的义务。权利永远都和义务相关联,只为争取到权利而忽视义务的存在,这种观点是有问题的。
故凯撒的歸凯撒,上帝的歸上帝之說也解决不了。
最好由全體成年婦女公投决定。婦女一般比男性尊重生命,又是當事人。此是信任人性之時。
我傾向支持堕胎權,雖難免有人濫用。
癈墮胎權還不如癈發動戰爭權、先用核武化武權。
不明白为什么法律只管堕胎权,法律更应该首先立法保障母子多少年之内的生活 - 这是法律的义务。
美国女性应有和已有的权利又被人为地倒退到50年前。
Abortion is completely illegal in the following countries: Andorra, Aruba (territory), Republic of the Congo, Curaçao (territory), Dominican Republic, Egypt, El Salvador, Haiti, Honduras, Iraq, Jamaica, Laos, Madagascar, Malta, Mauritania, Nicaragua, Palau, Philippines, San Marino, Senegal, Sierra Leone, Suriname, Tonga, and West Bank& Gaza Strip (Palestinian territories),Poland。
力量对比决定国家走向,是非对错决定不了什么。
世界上凡是文明程度高、经济发展好的国家,都是越世俗化、宗教对社会和文化的影响力较小的国家。
凡是装神弄鬼,以神权力量控制人们的思想和思维模式,宗教势力侵入政治社会各个领域的国家,前景悲观。
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5945436/
《美国宪法的基督教背景:开国先父的信仰和选择》从历史事实和思想两个角度深入探讨美国宪法的立法背景。中间部分重点探讨美国历史上著名的13个开国之父,对于他们立宪与立国思想背后的个人信仰和学识背景作了细致深入的分析,并以大量手稿摘录的方式进行条分缕析,最后部分探讨美国宪法的危机和未来,具有前瞻意义。
此书出版于90年代末,在大部分人专注这美国宪法的实际运用与权利分配时,这本书重新唤醒美国人对自己历史源头的审视。在过去的10年里,这本书再版了9次,成为所有保守派法学家、社会学家、历史学家,尤其是美国宪法研究员的必备书籍之一。《美国宪法的基督教背景:开国先父的信仰和选择》的出版,带动了一系列对美国宪法宗教背景的研究。现在,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们在判决中也会引用宪法及国父们的宗教背景作为辅助依据。
约翰·艾兹摩尔(JohnEidsmoe),是美国宪法法官、宪法律师兼历史学家及知名作家,曾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前检察官和少年法庭的判决法官,并在托马斯·古岱琼斯法学院、福克纳大学,阿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大学等多所大学教授宪法学、教会历史和其他学科内容,曾获得美国优秀的教授奖。是美国最有影响力的宪政与宗教、历史研究的专家
The first amendment to the US Constitution states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https://www.gilderlehrman.org/history-resources/teaching-resource/historical-context-constitution-and-slavery
(发自我的文学城离线浏览器)
时机巧合
看到笑微在她的文章深度分析: 堕胎权利被剥夺意味着什么?的最后一段写道:
合法堕胎权利的保障,仍然是一场全球性的斗争。如果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冷酷无情地决定终止对这一问题的保障,这不仅是本国人民基本权利的巨大倒退,而且将产生全球性的恶劣影响。
对这句话感觉是不太同意的,就如对中国政府过去以及现在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所做的宣传一样,我都持深深的保留态度。
从宏观上说,堕胎权法案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实际上就是用强硬的法律条例来人为解决或者说来控制未来一个国家的人口数量。当然堕胎权立法更是被纳入了高大上的国家层面保障人权的政治正确话语体系。
微观上,她影响到这些政策下的每一个家庭,这牵扯到非常难以用法律界定的价值导向和道德判断。堕胎权跟生存权不一样,不单纯是女性对自己的身体做主的权利,因为女性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已经不是单单对她自己生命的处置,而包括了另一个生命。这一权利的界定无论在任何社会制度和话语体系下都会非常困难,没有绝对的答案只有接近合情合理的划分和选择。也就是说,当事女性所在的处境是做这个判断的极端重要的因素。而且无论她做任何选择都必须面对社会的道德评价或自身的良知拷问。这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话题。
美国现阶段在民主宪政精神基础下的三权分立制度是经过了三百多年历史的考验,他可以说之前基本做到了在人民个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上权重分配的平衡。但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这一制度是不是完全适合当前的美国呢?如果在有些方面已经不适合,是要做什么样的调整呢?撕裂和阵痛都是一个社会改良所必须经历的,没有任何国家可以幸免。
罗案是被推翻还是不被推翻,都是现当代美国人尤其是女人所在处境的折射。不是争取到这个这个所谓的堕胎权就会更好或者说拥有更好的生活。对人类生命的尊重是我们生存的根本,女性的生育权不仅包含权利也包含哺育生命的义务。权利永远都和义务相关联,只为争取到权利而忽视义务的存在,这种观点是有问题的。
故凯撒的歸凯撒,上帝的歸上帝之說也解决不了。
最好由全體成年婦女公投决定。婦女一般比男性尊重生命,又是當事人。此是信任人性之時。
我傾向支持堕胎權,雖難免有人濫用。
癈墮胎權還不如癈發動戰爭權、先用核武化武權。
不明白为什么法律只管堕胎权,法律更应该首先立法保障母子多少年之内的生活 - 这是法律的义务。
美国女性应有和已有的权利又被人为地倒退到50年前。
提供一下Abortion illegal 国家名单,你就理解美国人为何如此愤怒了,美国难道要倒退到与此一类国家为伍吗?Abortion is completely illegal in the following countries: Andorra, Aruba (territory), Republic of the Congo, Curaçao (territory), Dominican Republic, Egypt, El Salvador, Haiti, Honduras, Iraq, Jamaica, Laos, Madagascar, Malta, Mauritania, Nicaragua, Palau, Philippines, San Marino, Senegal, Sierra Leone, Suriname, Tonga, and West Bank& Gaza Strip (Palestinian territories),Poland。
力量对比决定国家走向,是非对错决定不了什么。
世界上凡是文明程度高、经济发展好的国家,都是越世俗化、宗教对社会和文化的影响力较小的国家。
凡是装神弄鬼,以神权力量控制人们的思想和思维模式,宗教势力侵入政治社会各个领域的国家,前景悲观。
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5945436/
《美国宪法的基督教背景:开国先父的信仰和选择》从历史事实和思想两个角度深入探讨美国宪法的立法背景。中间部分重点探讨美国历史上著名的13个开国之父,对于他们立宪与立国思想背后的个人信仰和学识背景作了细致深入的分析,并以大量手稿摘录的方式进行条分缕析,最后部分探讨美国宪法的危机和未来,具有前瞻意义。
此书出版于90年代末,在大部分人专注这美国宪法的实际运用与权利分配时,这本书重新唤醒美国人对自己历史源头的审视。在过去的10年里,这本书再版了9次,成为所有保守派法学家、社会学家、历史学家,尤其是美国宪法研究员的必备书籍之一。《美国宪法的基督教背景:开国先父的信仰和选择》的出版,带动了一系列对美国宪法宗教背景的研究。现在,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们在判决中也会引用宪法及国父们的宗教背景作为辅助依据。
作者简介 · · · · · ·约翰·艾兹摩尔(JohnEidsmoe),是美国宪法法官、宪法律师兼历史学家及知名作家,曾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前检察官和少年法庭的判决法官,并在托马斯·古岱琼斯法学院、福克纳大学,阿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大学等多所大学教授宪法学、教会历史和其他学科内容,曾获得美国优秀的教授奖。是美国最有影响力的宪政与宗教、历史研究的专家
The first amendment to the US Constitution states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https://www.gilderlehrman.org/history-resources/teaching-resource/historical-context-constitution-and-slavery
(发自我的文学城离线浏览器)
时机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