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简单,之所以笑贫,就是阶层歧视,瞧不起财富比不上自己的人群,同时也极端羡慕在财富比自己更厉害的人群. 比不上比自己强的,但可以嘲笑比自己弱的,从而在心理上得到平衡与快乐.
他们会自然嘲笑一些比自己职业地下的人群.常见的是,他们瞧不起,并且会嘲笑清洁工,嘲笑进城掏大粪的农民,进而嘲笑每日辛苦但收入不高的农村人.换句话说,他们嘲笑一切可以让他们觉得自己的职业能披上优越光环的人.嘲笑让他们快乐,嘲笑让他们兴奋,嘲笑让他们燃起生活的激情.
唯独"笑娼"让他们产生某种复杂情怀.一来,这些人的收入不及高级娼妓.财富上比较首先让他们弯下腰来.二来, 娼妓穿着美艳,日子优雅.你白天苦苦辛劳为晚上睡觉,人家晚上睡觉还能挣钱,睡的房间和床还比你高级.你嘲笑个屁,不被反嘲笑就万幸了.
但是这些人在一堆道德纸张中找到了立足点,并且在法律条文中得到支持. 噫,这样呀,原来笑娼是不需要理由的,笑吧笑吧不是罪.
有没有不笑娼的? 有, 有个特点,他们似乎也不笑贫. 中华民国大总统袁世凯有一妻九妾.当然你不能拿现在的一夫一妻来说他骄奢淫逸,毕竟当时是合法的.可贵的是,袁大总统在妻妾问题上完全做到既不笑贫也不笑娼.
袁大总统的第三妾可谓地位崇高,乃朝鲜国的公主.除了贵重的嫁妆,还有两位陪嫁丫头. 大总统不笑贫, 看见两位丫头可怜,也把她们收了当妾. 并按年龄给他们排座次, 比公主大的丫头成了第2妾,比公主小的丫头成了第4妾,而公主则成了第3妾.公主不仅地位和丫头平等,还得与两位丫头称姐称妹. 不仅如此,经济地位也一样, 袁大总统按月给妾们发工资,标准一样, 不按出身贵贱搞不平等.
不笑贫,自然袁大总统也不笑娼. 9妾之中,其中大妾、六妾和八妾均曾沦落红尘,说白了就是当过妓女. 袁大总统并不因此嘲笑她们,并在家中让她们和朝鲜公主一个待遇. 看看别人怎么描述的:
------ 袁世凯把九位小妾都称为“如夫人”,在月钱数目上各房夫人一律平等,每月都是八十元到一百元,每生一子,多加三元,他在就任大总统住进中南海后,改为多加六元。
袁世凯从来不在钱财上偏爱哪一房,即便是订衣服、打首饰,也是人人有份。如果哪房犯了家规,他会停发月钱作为惩罚,根据情节轻重,停发一月或数月不等。
为防这些“如夫人”们像之前的后宫佳丽那样独守空房,心生怨气,袁世凯雨露均施,一碗水端平,每位夫人轮值一周,互不冲突。也幸好只有九位,理论上每两个月就有一轮。 ---------
笔者写这个文并不是想歌颂袁世凯.而是对茶坛"娼妓合法化"讨论表一个态度. 我支持平等性网友的看法. 如果娼妓合法了,我不一定会到妓院去消费一把(很可能要去),但我不会对这个行业从业人员有什么歧视. 我不会笑娼,正如我一贯不笑贫.
同时我也不会去笑那些道貌岸然的家伙们. 比如那些在餐桌上喝人奶的官员们. 要知道,他们也许刚刚下午在会议上布置完"扫黄打非"工作,然后就在晚餐桌子上表演婴儿进食.不笑他们,并不表示认同他们.与他们同处一个世界, 就得要求我们包容他们.既然有卖人奶的,他们不喝,岂不坏了生意.
不幸,我们必须和这些人生活在同一个世界. 作为不笑贫也不笑娼的人,我们还不能嘲笑他们的虚伪. 我们只能容忍他们一边床上养情妇桌上喝人奶,一边给那些娱乐明星们制定严格的道德标准: 你们不能嫖娼呀,一旦抓住,不仅敲掉你手里的饭碗, 封杀你们的作品,在拘留所羞辱你们,并让你们一辈子被道德的砖头压着弯腰苟活.
笑娼不比笑贫易。立法以保娼不再被笑,良心大大的好!什么工作都需要有人去做,因为有消费需求。我不消费,也不崎视,够高尚。耶!
有粗略看各位討論,如果大致理解正確的話,似乎: 立和悟空夸大了合法化作用,説能給尊嚴。老为又有點吝啬,連保障也不想給。
衹是合糊些,是''合法"與''并非不合法"的區别。對較大且有利可图的事情來說,此二者給的信息幾乎是一樣的了。
二者差别很大。合法化等于认可这个行为。非罪化不认可行为,不允许开妓院不允许拉客,但不认为此类人犯罪,保护妓女在私人场合从业。
加拿大警察装扮妓女拉客,抓嫖客不抓妓女。明白了?
正如赌博,我不喜欢赌,但还是去过赌场一次。
体验一下合法的事情会让人心情轻松。但不合法,我不太敢去尝试。为了自己并不着迷的事情而冒着背拘留的危险,不值得。 钢琴李先生就犯了这个错误
不限于肉体,深达到心灵。
当然后来就把妓女打成罪人了,由那些虚伪道貌岸然者牵头,还有一大群没钱交嫖资的穷人跟随,在吐沫星子的攻击下,娼妓业就被罪恶化了。
以前的娼妓有文化,艺术造诣不错,可以吸引文人和官员。被罪恶化后,行业水准下降,妓女们基本不需要文化了
这人说话我总有这样的感觉:
她的格调是:姐妹们,看男人又出钱又出力,然而他们还没我们快乐,姐妹们享受起来!
这种格调实际降低了娼妓文化。
只要还有人喜欢文化
娼妓对穷人、普通人、单身者的有偿服务是社会的进步,是弱者对弱者的帮助。
成天和他叨叨。对袁世凯来说九个妾都是为他做性服务的,在这点上当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不管出身如何,其作用和妓女一样。他要真的尊重妓女,为啥不让自己女儿去干这个?还是他根本就没女儿呢?
随便凭对人的喜好就草率地打了包。
错1: 你没好好读文,我说袁大总统不笑娼,不歧视她们。你说袁世凯尊重妓女,说得过去,但不歧视和尊重在意思上还是有区别的。有这种情形,可以不尊重某人,但可以不歧视他。
错2: 不歧视或者尊重某种职业从业者,并不表示一定要让自己儿女去干。你不歧视街上扫大街和掏大粪的吧(如果是那咱另说)? 那你一定要你儿子去扫大街掏大粪? 照你这么说,袁世凯不歧视陪嫁丫头,难道会让自己女儿当丫头?
错3: 我觉得你将“羡慕”和“尊重”两个词弄混淆了。羡慕宇航员,可能会自己或儿女去当宇航员。尊重就不一样了,我尊重他们,不歧视他们,并不表示自己或让儿女去干。 举例,我尊重版主,并不表示我想去当版主,或培养儿女以后当版主。
错4: 不能将妾都当成提供性服务的。 妾虽在地位上有别于妻,但也是人论之一,享受同样的爱情和夫妻关系,在当时既合法又合伦。你这样说妾,带有歧视味道,很不应该。
所以不是我不懂尊重和羡慕,而是你没搞懂啥叫羞耻而已。我女儿如果去卖淫,我会很感到非常的耻辱,是我父之过。换做你,你会感到无所谓吗?说穿了这是价值观羞耻观问题,我不要求你和我一样的价值观,我只是表达我的。
你不能说,只有大大方方告诉别人自己孩子是环卫工才能证明自己尊重环卫工,不希望自己孩子做环卫工,难道不可以同样尊重他们?扪心自问,在环卫工和工程师之间,你希望你儿子做什么?当然这不妨碍你尊重环卫工。
说卖淫,我不是说要尊重这个职业,而是要尊重从业者,尤其是底层的从业者。自已孩子去卖淫,当然羞耻,但是对于那些人,包括自己孩子还是需要尊重他们,帮助他们,给他们机会,而不是一味的惩罚羞辱他们。所以我不认为中国已经非罪化了。
就顿觉无趣,还是糊涂点容易快乐
逻辑简单,之所以笑贫,就是阶层歧视,瞧不起财富比不上自己的人群,同时也极端羡慕在财富比自己更厉害的人群. 比不上比自己强的,但可以嘲笑比自己弱的,从而在心理上得到平衡与快乐.
他们会自然嘲笑一些比自己职业地下的人群.常见的是,他们瞧不起,并且会嘲笑清洁工,嘲笑进城掏大粪的农民,进而嘲笑每日辛苦但收入不高的农村人.换句话说,他们嘲笑一切可以让他们觉得自己的职业能披上优越光环的人.嘲笑让他们快乐,嘲笑让他们兴奋,嘲笑让他们燃起生活的激情.
唯独"笑娼"让他们产生某种复杂情怀.一来,这些人的收入不及高级娼妓.财富上比较首先让他们弯下腰来.二来, 娼妓穿着美艳,日子优雅.你白天苦苦辛劳为晚上睡觉,人家晚上睡觉还能挣钱,睡的房间和床还比你高级.你嘲笑个屁,不被反嘲笑就万幸了.
但是这些人在一堆道德纸张中找到了立足点,并且在法律条文中得到支持. 噫,这样呀,原来笑娼是不需要理由的,笑吧笑吧不是罪.
有没有不笑娼的? 有, 有个特点,他们似乎也不笑贫. 中华民国大总统袁世凯有一妻九妾.当然你不能拿现在的一夫一妻来说他骄奢淫逸,毕竟当时是合法的.可贵的是,袁大总统在妻妾问题上完全做到既不笑贫也不笑娼.
袁大总统的第三妾可谓地位崇高,乃朝鲜国的公主.除了贵重的嫁妆,还有两位陪嫁丫头. 大总统不笑贫, 看见两位丫头可怜,也把她们收了当妾. 并按年龄给他们排座次, 比公主大的丫头成了第2妾,比公主小的丫头成了第4妾,而公主则成了第3妾.公主不仅地位和丫头平等,还得与两位丫头称姐称妹. 不仅如此,经济地位也一样, 袁大总统按月给妾们发工资,标准一样, 不按出身贵贱搞不平等.
不笑贫,自然袁大总统也不笑娼. 9妾之中,其中大妾、六妾和八妾均曾沦落红尘,说白了就是当过妓女. 袁大总统并不因此嘲笑她们,并在家中让她们和朝鲜公主一个待遇. 看看别人怎么描述的:
------
袁世凯把九位小妾都称为“如夫人”,在月钱数目上各房夫人一律平等,每月都是八十元到一百元,每生一子,多加三元,他在就任大总统住进中南海后,改为多加六元。
袁世凯从来不在钱财上偏爱哪一房,即便是订衣服、打首饰,也是人人有份。如果哪房犯了家规,他会停发月钱作为惩罚,根据情节轻重,停发一月或数月不等。
为防这些“如夫人”们像之前的后宫佳丽那样独守空房,心生怨气,袁世凯雨露均施,一碗水端平,每位夫人轮值一周,互不冲突。也幸好只有九位,理论上每两个月就有一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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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写这个文并不是想歌颂袁世凯.而是对茶坛"娼妓合法化"讨论表一个态度. 我支持平等性网友的看法. 如果娼妓合法了,我不一定会到妓院去消费一把(很可能要去),但我不会对这个行业从业人员有什么歧视. 我不会笑娼,正如我一贯不笑贫.
同时我也不会去笑那些道貌岸然的家伙们. 比如那些在餐桌上喝人奶的官员们. 要知道,他们也许刚刚下午在会议上布置完"扫黄打非"工作,然后就在晚餐桌子上表演婴儿进食.不笑他们,并不表示认同他们.与他们同处一个世界, 就得要求我们包容他们.既然有卖人奶的,他们不喝,岂不坏了生意.
不幸,我们必须和这些人生活在同一个世界. 作为不笑贫也不笑娼的人,我们还不能嘲笑他们的虚伪. 我们只能容忍他们一边床上养情妇桌上喝人奶,一边给那些娱乐明星们制定严格的道德标准: 你们不能嫖娼呀,一旦抓住,不仅敲掉你手里的饭碗, 封杀你们的作品,在拘留所羞辱你们,并让你们一辈子被道德的砖头压着弯腰苟活.
笑娼不比笑贫易。立法以保娼不再被笑,良心大大的好!什么工作都需要有人去做,因为有消费需求。我不消费,也不崎视,够高尚。耶!
有粗略看各位討論,如果大致理解正確的話,似乎: 立和悟空夸大了合法化作用,説能給尊嚴。老为又有點吝啬,連保障也不想給。
衹是合糊些,是''合法"與''并非不合法"的區别。對較大且有利可图的事情來說,此二者給的信息幾乎是一樣的了。
二者差别很大。合法化等于认可这个行为。非罪化不认可行为,不允许开妓院不允许拉客,但不认为此类人犯罪,保护妓女在私人场合从业。
加拿大警察装扮妓女拉客,抓嫖客不抓妓女。明白了?
正如赌博,我不喜欢赌,但还是去过赌场一次。
体验一下合法的事情会让人心情轻松。但不合法,我不太敢去尝试。为了自己并不着迷的事情而冒着背拘留的危险,不值得。 钢琴李先生就犯了这个错误
不限于肉体,深达到心灵。
当然后来就把妓女打成罪人了,由那些虚伪道貌岸然者牵头,还有一大群没钱交嫖资的穷人跟随,在吐沫星子的攻击下,娼妓业就被罪恶化了。
以前的娼妓有文化,艺术造诣不错,可以吸引文人和官员。被罪恶化后,行业水准下降,妓女们基本不需要文化了
这人说话我总有这样的感觉:
她的格调是:姐妹们,看男人又出钱又出力,然而他们还没我们快乐,姐妹们享受起来!
这种格调实际降低了娼妓文化。
只要还有人喜欢文化
娼妓对穷人、普通人、单身者的有偿服务是社会的进步,是弱者对弱者的帮助。
成天和他叨叨。对袁世凯来说九个妾都是为他做性服务的,在这点上当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不管出身如何,其作用和妓女一样。他要真的尊重妓女,为啥不让自己女儿去干这个?还是他根本就没女儿呢?
随便凭对人的喜好就草率地打了包。
错1: 你没好好读文,我说袁大总统不笑娼,不歧视她们。你说袁世凯尊重妓女,说得过去,但不歧视和尊重在意思上还是有区别的。有这种情形,可以不尊重某人,但可以不歧视他。
错2: 不歧视或者尊重某种职业从业者,并不表示一定要让自己儿女去干。你不歧视街上扫大街和掏大粪的吧(如果是那咱另说)? 那你一定要你儿子去扫大街掏大粪? 照你这么说,袁世凯不歧视陪嫁丫头,难道会让自己女儿当丫头?
错3: 我觉得你将“羡慕”和“尊重”两个词弄混淆了。羡慕宇航员,可能会自己或儿女去当宇航员。尊重就不一样了,我尊重他们,不歧视他们,并不表示自己或让儿女去干。 举例,我尊重版主,并不表示我想去当版主,或培养儿女以后当版主。
错4: 不能将妾都当成提供性服务的。 妾虽在地位上有别于妻,但也是人论之一,享受同样的爱情和夫妻关系,在当时既合法又合伦。你这样说妾,带有歧视味道,很不应该。
所以不是我不懂尊重和羡慕,而是你没搞懂啥叫羞耻而已。我女儿如果去卖淫,我会很感到非常的耻辱,是我父之过。换做你,你会感到无所谓吗?说穿了这是价值观羞耻观问题,我不要求你和我一样的价值观,我只是表达我的。
你不能说,只有大大方方告诉别人自己孩子是环卫工才能证明自己尊重环卫工,不希望自己孩子做环卫工,难道不可以同样尊重他们?扪心自问,在环卫工和工程师之间,你希望你儿子做什么?当然这不妨碍你尊重环卫工。
说卖淫,我不是说要尊重这个职业,而是要尊重从业者,尤其是底层的从业者。自已孩子去卖淫,当然羞耻,但是对于那些人,包括自己孩子还是需要尊重他们,帮助他们,给他们机会,而不是一味的惩罚羞辱他们。所以我不认为中国已经非罪化了。
就顿觉无趣,还是糊涂点容易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