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楼下的争论,谈一点个人想法。
呵呵,加入话题比较晚,就当我是文化兄口中的半仙好了。
首先,说一个佛家的故事。
公元前6世纪,当时,与迦毗罗卫国相邻的有一个比较强悍的国家,叫桥萨罗国,国王是波斯匿王,希望与一位释迦族的公主联姻修好,但是释迦族自觉是优等的种族,同时又诞生了一位佛陀这样的伟大的人物,不想让自家高贵的公主嫁到低等种族的那种国家,但是有忌惮于对方的武力,于是将一位婢女茉莉夫人充当公主嫁给了波斯匿王,成为了王后,并生下了琉璃太子,也就是后来诛杀释迦族的琉璃王。
琉璃太子8岁的时候,来到外公摩诃男所在的迦毗罗卫国,遭到了某些释迦族人的羞辱,被嘲笑是奴婢的孩子,琉璃太子受辱后,便发恶怨:将来当国王了一定要消灭释迦族。多年后,琉璃王即位后,带领大军进攻迦毗罗卫国。
在琉璃王屠城的时候,佛陀的弟子号称神通第一的目犍连尊者,用他的神通把五百个释迦族童男童女藏在他的碗钵之中,希望他们可以逃过这一劫,但是屠城之后,藏在碗钵之中的五百人却全部化为了血水,目犍连尊者以及其他的众弟子非常不理解,伟大的佛陀,你这么伟大,你是开悟的圣人,为什么你的释迦族被灭掉,你不能保护他们呢?
于是佛陀就告诉他们:神通是敌不过业力的,因果是不可逆的,定业是不可转的,因缘成熟,相应的果报就会到来。
然后,说一个《圣经》上的故事。
因为那一夜我要巡遍埃及,把境内所有长子和头生的牲畜全都杀掉,也要严惩埃及所有的神明。我是耶和华。 涂在你们房屋上的血是一个记号,我见到这血就会越过你们。我击打埃及的时候,那灾祸不会落到你们身上。 你们要记住这一天,守为耶和华的节期,作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这两个故事,表达了一神教与东方的佛教在教义上的区别。
佛家认为,客观规律,或者说因果定业,有其自身固有的特性,佛也改变不了,没有谁有神通去改变它。
是故,佛家常说:佛不昧因果。佛,只是不受因果。
“若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若知后世果,今生做者是。”
互为因果,自己做的事,就必然有后果,而且,就必然要承担其后果。而这个果,又可能是下一个果的因。循环往复,无穷无尽。这就是所谓的六道轮回。
佛家用一个字来总结因果轮回:苦。
佛家用八个字来总结,就是:六道轮回,永无出期。
而一神教认为,一切都是神的旨意。
其实,无论是犹太教,基督教,还是伊斯兰教,信奉的都是耶和华,神。
他们只是不同的分支。
在一神教中,是可以合理杀人的,特别是以神的名义。耶和华本身就杀人。
我曾经问过传教士三个问题:
“神既然爱世人,为什么杀人最多的是神?从大洪水到一夜之间杀死所有埃及人的长子。”
“《圣经》上说,神无所不知,无所不能。那么,神在决定给予人自由意志的时候,他是知道会发生什么的,他知道有些会违背他的意志。在已经知道结果的情况下,神还是决定给予,那么,神是接受这个结果的。既然接受,为什么又要杀死这些违背意志的人,还要大审判。神为什么要挖个坑,等一些人跳进去,然后惩罚之?”
“如果神在给予人自由意志后他后悔了,也没有问题。他无所不能,他可以把自由意志收回去,神不需要杀人。他可以用神力来改变这些迷途的羔羊。他为什么还是要杀。他杀也可以,为什么又要标榜自己爱世人?神爱世人的方式就是杀之么?”
传教士无言以对,只能说:“不可以用人渺小的智慧,去妄自揣测神的旨意。”
我说:“正是因为智慧不够所以才请教,你如果不能解我之惑,我皈依你做什么?”
最后,说一下科学教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的故事。
在十八世纪前,《圣经》和它所代表的“创世说”和“特创说”就一直是西方学者、思想家和西方科学文明的核心思想。但本质上来说,神创论是对物种起源这一问题的回避式误导。19世纪中叶,一人携一书提一论如秋风扫落叶横扫西方学界,引起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论战。此人就是达尔文。他的进化论的主要内容有两点:
第一,物种是可变的,生物是进化的。
第二,“自然选择”对生物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
严复的译作《天演论》中精炼成“物竞天择、适者求生”。
我到底想说什么呢?
任何的冲突都是共业。当俄罗斯人接受克里姆林宫的主人是普京的时候,当乌克兰人选择了则连斯基的时候,共业就形成了。战争便不可避免。
当加沙人选择了哈马斯,当联合国让以色列建国,共业就发生了。
请记住佛家的观点,
共业,因果轮回是循环往复,无休无止的。
所以,任何试图截取其中一小段的时空,来判断是非曲直的努力都是徒劳。哪怕是一方把另外一方种族灭绝,也不可能终止。
1759年8月,清军抵达喀什噶尔,平定了支持阿睦尔撒纳的大和卓波罗尼都和小和卓霍集占兄弟的叛乱。这年秋天,天山南路完全平定,大清完全控制新疆地区。由于准噶尔部反叛无常,此后清军在兆惠的带领下,灭其族。
如今那片土地上,依然生活着其他人。 而大清,早已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如今紫荆城的主人是庆丰帝。台北总统府的主人将是赖清德先生。
共业有没有形成,我们拭目以待。
回到巴以冲突,请记住一神教的教义。
在信奉一神教的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心中,是可以合理杀人的。
战争是及其残酷的。
精确打击,不伤及平民,只是近二三十年才有的事。是科技发达的先进国家在对有代差的落后国家表现出来的傲慢。这不是五千年战争史的常态。
五千年战争史的常态是无差别杀戮。
如果科技没有代差的两个国家开战,结果一定是恢复常态,无差别攻击去打垮对方的战争潜力。只有一方速胜,才能将损失降到最低。
看看俄乌战争,就能理解为什么会打成二战模式。
不用嘲讽俄罗斯,北约下场,盟军对中俄联军,一样会打成二战模式,无差别攻击平民和民用设施。因为你的民用设施,就是战争潜力。
请记住科学教的教义。
“物竞天择、适者求生”。
不需要有太强的代入感。
因为你就算是全身心代入,丝毫改变不了“物竞天择、适者求生”的自然法则。这是人类这个物种,乃至生命自身延续下去的必须。过度地保护弱者违反进化论这个自然法则。
残酷么?
当然,但自然法则就是自然法则。
所有的战场都是由于对资源的掠夺而产生的矛盾。说到底,是经济学上的一个基本的需求与供给的问题。需求永远大于供给。谁不想多拿一点过得更好一点呢?问题是,你要拿多一点,其他人就拿得少一点。
怎么办?
想想非洲的大草原。动物们其实只有两个可能性,猎杀,或被猎杀。人,离开动物,其实没有那么远。
提出共产主义的人,其实心中是惧怕“物竞天择、适者求生”。他们试图消灭这个自然法则,他们成功了么?任何违反自然规律的行为,都终将是徒劳,注定会失败。
无论你信奉什么?
东方的佛教,西方的一神教,还是科学教。
殊途同归,结果都一样:无解。
打一场,死许多人,得到几十年和平,再重新来一遍。如此而已。
那么我们这些人,面对冲突的时候怎么办?如果你可以,学鬼谷子,能躲多远躲多远,不去趟浑水。等人死得够多的时候,天下自然又恢复了太平。如果你要参与,本质上你可以支持任何一方,都一样,没有区别。春秋无义战,有的只是胜负。
胜负,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是一个个小小的水花而已。
如果你选择参与,选择去建功立业。个人的建议是,在冲突的几方中,如果你必须选择一个国家生活,你会选择谁,你就支持谁。
内事不决,问屌。
外事不决,问脚。
无所谓了大家都是开玩笑的
没恶意就行啦
我也只跟你说过你们中华文化吧你问问这里有没有第二个我还这样说过?
第一个选项更不是我会用的。
我没看懂你说的闺蜜什么的。我没有闺蜜也不喜欢也不会用这种词倒是真的
我个人不欣赏文化兄的这种方式,弯弯绕,说一句吞半句,以显示微言大义,你们自己去琢磨,看似文化人骂人不带脏字,看似高明。其实,是强国官场混久了老油子做派。由此可见,一个人在某一个环境中成长,环境就会在这个人身上留下烙印。
我比较欣赏的方式是,老爷们,不妨直来直去,要怼就直接怼。
痛痛快快对决好了。
不过说实话这几个要熟一点不算是真的你说的不带脏字什么的大家意见不一样而已。
没有你想的那样。所以我给截住这个话茬。
这些讨论起来不一致是正常的一致我会很怀疑。
没文化的历史我差不多知道他没本事混国内的我们几个倒是都算是从学校到学校所以经常露怯。
所以他犯浑我也是直接拍回去的
我打了三个冒号。学文化兄,你自个儿琢磨。
我一加入准得打架。
我的手,可以握笔,也可以提刀。
我没有平等和陶三的好耐性。
我最拿手的,其实不是写字,而是拆房子。我不想把走廊拆了,所以,我还是不参与,滚蛋比较好。今天早上属于闲得蛋疼,一时手痒,我错了,我这就去打球。
多多你别紧张,我这就滚,哈哈。
智力题的假设是这样的:
- 纳兰性空加入话题,话题趣味度立增 45%! - 木有文化加入话题,话题趣味度立减 45%!
那么纳兰性空和木有文化,哪个威力更强?也就是说,俩人如果加入了同一个话题,会使得话题更有趣还是更无趣?
第一,别考人性。第二,别考智力。因为你会很失望。
我曾经因为一句“教化他们”,被走廊一众男女追打,吓得俺落荒而逃,两个月不敢来。要不是多多长得漂亮,我就不再来了。您看,您犯了和我同样的错误,高高在上了不是,talk down了不是?
微信群里今天有人贴了一个小视频。
女记者:“请问,我可以采访你一下么?”
路人甲(男):“可以啊。”
女记者:“请问,要如何才能生活得更幸福?”
路人甲(男):“不要和智力差的人吵架。”
女记者:“我不同意你的这个观点,我觉得。。。”
路人甲(男)急步快闪:“你是对的,你很完美。”
老兄既然问了,我相信老兄的态度是真诚的,智力是高超的。别人一般不敢回,我就试着回答一下哈。
更有趣还是更无趣,全看读者和参与者的心态。
心胸宽广的人,会因为你我的同时加入,从辩论中产生思想撞击的火花,而觉得精彩绝伦,收获良多。有趣程度会倍乘。他们会感谢。区区在下,自认是个海纳百川的人。
心胸狭隘的人,帮亲不帮理的人,会把胜负看得很重要。就会演变成人身攻击,变成杠精。一旦变成人身攻击,就不再是思想的撞击,而成了身体的撞击。就会变得非常无趣。
文化兄现在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和古人神交了么?
古人不会和我干架。我评论他们,他们不会回嘴。哈哈哈。
倒不是小弟怂,能动笔的时候,俺都尽量不动刀。
从来没人说我长得什么什么的。那都哪儿跟哪儿啊,真是人说的满嘴跑火车
其实,是我把笑坛带坏了。
我若在走廊待一年。这里的男人个个都会变成撩妹高手,女人个个都能成为调情高手。
老实讲,走廊暮气沉沉,像那个老年坛几曾回首。
嘿嘿,我本来就是一个段子手。
每天绷着个脸多累啊。生活已经是不易。休息时间上个网,要放松。
多笑。这样才能,美目盼兮,美人靓兮。
老兄读完我花了一个小时写的文章,认为理论性强。
这并不是夸我,或者表示完全同意我的观点。只能说在我的逻辑思维和推理中,你没有找出大的破绽。
这样,我们就有了可以进一步探讨和氛围和条件。任何进一步的探讨,都有可能成为思想撞击的火花。我一点都不会在意谁赢得辩论。
楼上的小姐姐看到的是我在亵渎神明。
我就只能快步急闪。
和小姐姐发生身体撞击,只有一种情况我喜欢。这不是。
未必每个人都要去玩唱大戏或者那种热闹。那些一定有人喜欢也无所谓对错高下。
象你看到的没文化笑半仙其实半仙自己也笑我觉得就挺好玩的
关于上帝,我提供另外一个理解:神的万能通过人表达出来。
所以你可能问错了问题:)
参考
约16分钟
你从昨天到今天很辛苦。我知道你不想我和文化兄打起来。
谢谢,真的。斑竹不容易当。所以别人邀请我去,我谢绝了。无官一身轻。
打一打,过过手,会有两种结果。
第一呢,打得头破血流,即分高下,又决生死。
第二呢,不打不相识,成就一段江湖传奇。
Sometimes, let the chips fall.
要相信文化兄和我的智力。
人以群分这种事,就像自由市场经济,交给invisible hand好了。哈哈
我一般过完星期三就解放了因为可以home Office 了。头三天比较狼狈
到了动刀枪决生死的时候。双方都会觉得正义在手,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所以我说,支持任何一方都没有错。你支持谁,一定是认可了这一方的理由,认为正义或者利益在这一方。
很多时候,人们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
当你心里有好几个喜欢的妹子,无法决定的时候,怎么办?你看和谁在一起化学反应快且猛。
当你不知道支持冲突双方的那一方时,就来个二选一,看你喜欢在哪个国家生活。
基本上不会错的。性冷淡和精神分裂重症患者除外。那些都是特殊人才。统计学做sampling时要剔除掉。
去争论义与不义,是缘木求鱼,毫无意义。
即然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
这也符合正文中的逻辑,一切早己定了。
只不过似乎不能直说而已。
正义与非正义,换个说法就是善与恶。
问:阳光是善还是恶?阳光,有时生长万物,有时荼毒生灵。
问:宇航员在火星上拉了一泡屎,是善还是恶?
正义与非正义,善与恶。有两个必要条件。
第一,施者。第二,受者。
善与恶,是相对于施者与受者而言的,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在上面阳光的例子中,没有施者。阳光只是寂寂地照耀。它没有取舍,也不承担结果。所以,阳光没有正义与非正义。第二个例子,有宇航月这个施者,但没有受者,所以宇航员这个动作,也没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
以上说的是出世法。
在人间。即有施者,又有受者,当然就会正义与非正义之分。区分的标准不外乎以下:
1)利益
2)道德
3)法律
4)爱好
结果往往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正义与非正义是相对的。
有善恶,这是从入世法的角度看。
无善恶,这是从出世法的角度看。
角度不同,看到的就不一样。比如说,我明明知道,没有绝对的正义与非正义。但我如果必须二选一,我会支持以色列。因为我不愿意住在哈马斯制下的加沙。就这么简单。
老实讲,两位资质非常平庸的传福音者。即不了解佛教,也不了解基督教。
你去教堂或者寺庙看,这样的人乌央乌央的一大片。非常盲目地迷信者。
每次看到这些人,我心中充满的,是无尽的悲哀。
如果,基督教就是:
1,let people see God through you
2, bring heaven to earth
你无需成为基督徒,去皈依佛光山的星云大师好了,去皈依要把人间变成净土,每天做善事的慈济功德会好了。
这些都是入世法。
宗教之所以成为宗教,其精髓是出世法。
宗教绝不是迷信,必须要智信。
呵呵,我不想再聊宗教,我不做大哥已经很久了。
谢谢分享。
举几个非正义的例子:
1,强奸
2,偷窃
当然,这世上什么样的稀奇古怪的人都有。有人也许喜欢被强奸。有人也许觉得能偷到东西是本事。电影里就专门有一类拍盗贼,而且都是正面形象。
举几个正义的例子:
1,慈善
2,尊重他人
“有。但每个人对正义的定义不同。所以,你的义可能是别人眼中的不义。“
这些例子都是例外,所有人的定义都相同?
或者说上面例子比如“偷窃“不可能有因果关系在内,被偷者实际上(前世或今生)有亏与偷者?
连杀成千上万人都不一定非正义,何以“偷“就必然是非正义?
定义要包含所有前提条件,然后分辨起来就容易了。
举例是一种,但是一种很不完备的定义。
例如,凡伤害,损害黄瓜利益者,让黄瓜感到不舒服的,不高兴的都是非正义的,或者说是邪恶的.
Opps! 现在需要定义谁是黄瓜,什么是“利益”,“不舒服,不高兴”了。
传教士其实不是答不出,而是无从答起 - 你问的太光大,我也只能简略答部分。
Q1: “神既然爱世人,为什么杀人最多的是神?从大洪水到一夜之间杀死所有埃及人的长子。”
- 罪的代价是死,死后且有审判 -这是神的律,不能更改,至今仍如此。人自从伊甸园堕入地上,就在罪的律之下,地是魔鬼的辖区。所以从大洪水到埃及长子,都是罪人本该就死于罪,是律的成全而已,不是神杀他们。有罪的人无法到达神的面前 -如同水火不容。神爱世人,知道大部分人无法守这个基于律的旧约成义人免死,所以赐了更好的新约 - 耶稣。
Q2: “《圣经》上说,神无所不知,无所不能。那么,神在决定给予人自由意志的时候,他是知道会发生什么的,他知道有些会违背他的意志。在已经知道结果的情况下,神还是决定给予,那么,神是接受这个结果的。既然接受,为什么又要杀死这些违背意志的人,还要大审判。神为什么要挖个坑,等一些人跳进去,然后惩罚之?”
- 人本来可以在伊甸园里过神仙日子 - 神设了保护和命令,只要他们不吃那个该死的树的果子。但人违约,吃了,堕入魔鬼辖区。
Q3: “如果神在给予人自由意志后他后悔了,也没有问题。他无所不能,他可以把自由意志收回去,神不需要杀人。他可以用神力来改变这些迷途的羔羊。他为什么还是要杀。他杀也可以,为什么又要标榜自己爱世人?神爱世人的方式就是杀之么?”
-对神没有后悔之说。你说对了,他用神力提供了改变这些迷途羔羊的方法 - 信耶稣。最后 - 神是超自然的,是人无法完全参透的 (不然他就太小了 - 居然能被人的智慧所理解)。基督徒一旦经历过神,一般不会再纠结自然的疑惑 - 在超自然的至美至善力量面前,自然的解释、批判、质疑都如此苍白无力。
上帝的儿子代替人的罪罚,甘愿十架舍命你不提,偏要把上帝作为法官对恶人的审判断章取义为神的恶,你真黑白颠倒、良心丧尽!
耶稣发怒将圣殿中做买卖的人抽鞭子、赶走;耶和华忍耐烧死儿女献祭、淫乱不堪的迦南人几百甚至可能几千年,然后愤怒让其倒在犹太人刀下;耶和华直接将硫磺或烧灭淫乱凶杀遍地的索多玛、蛾摩拉等五城。
神会对罪恶生气,神的儿女当然也会对罪恶生气,这不很正常嘛?
他挑战的是传教士。
即使有人可能认为传教士代表的是神,但传教士本身还是人,好像不是神。
根据郑思肖《铁函心史》:供佛则宰杀牛马,刺血涂佛唇,为佛欢喜。斋僧则僧妇僧子俱来,皆僧形僧服,人家招僧诵经,必盛设酒肉,恣餍饫归,为有功德。幽州建镇国寺,附穹庐侧,有佛母殿,黄金铸佛,裸形中立,目瞩邪僻,侧塑妖女,裸形斜目,指视金佛之形,旁别塑佛与妖女裸合,种种淫状,环列梁壁间。两廊塑妖僧,或啖活小儿,或啖活大蛇,种种邪怪。后又塑一僧,青面裸形,右手擎一裸血小儿,赤双足,踏一裸形妇人,颈擐小儿枯髅数枚,名曰「摩 罗佛」。传此教妖僧,时杀人祭而食,手持人指骨节数珠。此妖僧乃西蕃人,传西蕃外道邪法,鞑主僭加之曰「帝师」。
岁岁四月佛诞日,二月那咤太子诞日,佛母殿四角置四大银瓮,贮杀童男童女血,殿角塑立裸佛,仗剑俯视瓮中血,妖僧裸形作法祷佛,取血涂佛唇为祭,与虏主以次分银瓮血饮。先办壮白将诞孕妇,裸形中坐,妖僧作法 水,自见水底五色毫光,仍 眩孕妇魂魄,问其「见奇特事否?」一闻曰「见」,执缚孕妇两手,妖僧执两金篦刺入两乳傍,虏主以次金银管插入孕妇乳傍,刺孔吸饮生血,见孕妇大号叫,为佛欢喜。叫渐小,血干命断,身更雪白,剖腹分脔肉食。留头刳为 盂,漆而金镶,持为饮食器。至取孕妇心中一点血,涂佛唇为祭。腹中婴儿亦分脔食,以次分取母子骸骨至尽,各和乳香,纳大香炉中,煅尽成灰,争取灰,藏箧笥归。妖僧持所 妖水,令鞑主诸酋拭目,尽见孕妇母子乘彩云而去。四月八夜,留妖僧宿于穹庐,虏主妇焚香跪礼妖僧,始与同寝。妖僧与鞑主 雌亦然。至抚摩吮咂金佛男形,无所不至,谓之「度佛种」。妖僧惑郎主曰:「若郎主郎主妇,若郎主眷属,若我之身,皆同出于佛之所生。」鞑主惑为然,敬信妖僧过真佛,愿生佛为子,故建佛母殿。
又回民事佛,创叫佛楼,甚高峻。时有一人发重誓登楼上,大声叫佛不绝,昏眩生妖,忽闻空中佛应声,手持刃自断男根,掷弃于地,竟舍身从楼上 下,粉身碎骨而死,为事佛感应。所弃男根,回民争取药封函置,以相传 。北地长春宫道士与番僧有雠,番僧化鞑主曰:「道经是伪作谎语,蒙哥时道士 佛法不胜, 为僧,今宜焚其经。」鞑主果焚南北州郡道藏经,唯许留老子道德经,几灭道士, 为僧。胡俗妖怪,惨酷如是。他务谬戾,胡可胜数!我不与北人密,不入北地游,不详闻熟见其恶,岂能尽书耶!唯屡闻于人,谓北人受鞑之害者曰:「我本金人,降鞑受害六十年,近始稍苏。汝江南富庶,郎主无厌,鞑靼、回民嗜财嗜色如命,富者破家,贫者死有日矣!」我闻此语,更怆然泪落。岂谓穷北极阴之气, 蚀南土,岁月已深,天地气候,一为变易,人心物性,俱流迁反。南人狡,北人贪,南人今无聊赖卖智活家,率教北人狡,颇济其贪酷,暴虎生翼,恶何可当!
可见,蒙元时喇嘛教宰杀牛马供佛,佛像僧像与女子交媾(密教的男女双修),吃活小孩子、大蛇、脚踏妇女,悬挂数枚骷髅头,用杀死的儿童的血来供佛:贮杀童男童女血,殿角塑立裸佛,仗剑俯视瓮中血,妖僧裸形作法祷佛,取血涂佛唇为祭,与虏主以次分银瓮血饮。
而更残忍的,是直接杀死孕妇,用孕妇的头骨做“嘎巴拉”,孕妇被喇嘛妖僧和元朝皇帝活吸人血、分食人肉和胎儿之后,头颅也被剖开制成钵盂“嘎巴拉”。这样的喇嘛邪教有多残忍!
蒙古帝国暴政中最特殊的一项,就是吐蕃宗教国的僧侣,世人称他们喇嘛、西僧、蕃僧。这些以慈悲为怀,普渡众生的所谓活佛,却是中国人的灾难之一。
江南佛教总督杨琏真伽,驻扎杭州,把南宋皇帝和大臣所有的坟墓,全都发掘,挖取陪葬的金银珠宝;并且至少有五十万户农民(约二百五十万人)被他编为寺院的农奴。
喇嘛所过之处,随从如云,强住汉民住宅,把男子逐走,留下妇女陪宿。元武宗对喇嘛教尤其狂热,曾经下诏:“凡殴打喇嘛的,砍断他的手。凡咒骂喇嘛的,割掉他的舌头。”受到鼓励的喇嘛,更加肆无忌惮,他们在街上很少买东西,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抢夺。
有一个柴贩,因为在街上被喇嘛抢劫,就去向京城留守长官李壁伸诉,李壁正在处理此案时,众喇嘛已手执木棍,呼啸而至,把李壁摔倒痛殴。李壁向元武宗控告,元武宗不但不加惩处,而且立即下令赦免喇嘛。又一次,喇嘛跟一位王妃争路,竟把王妃拖下车辆,拳脚相加,元武宗仍是下令赦免喇嘛。
历朝历代,僧人淫乱天下、污秽朝廷者,没有比元朝更严重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来看一看元朝末代皇帝元顺帝的佛事,因为元顺帝实在是蒙古统治者荒淫的集大成者。
顺帝很信任脱脱,曾命皇子拜脱脱为师。侍御史哈麻是先帝宁宗乳母的儿子,与母弟雪雪受到顺帝的宠幸,很早就在宫禁做了宿卫。哈麻的口才十分出色,升任至殿中侍卫史。哈麻每天去宰相脱脱那里趋炎附势,脱脱以为他是个好人。当时红巾军风烟四起,朝廷派出的征讨大将接连溃败,脱脱准备亲自出征,临行时他入朝奏请哈麻兄弟托掌国事。顺帝召哈麻为中书右丞,雪雪为同知枢密院事。
哈麻见顺帝厌烦国事,便引进了一个西天番僧入宫。这个喇嘛僧人教给顺帝房中术,称为“演揲儿”法。元顺帝非常喜欢跟西天僧人学习运气术,蒙古语称为“延彻尔法”,汉语就是“大喜乐”的意思。顺帝如获至宝,当即授给喇嘛僧人司徒的官职,让他在宫里讲授演揲儿法。顺帝悉心练习,再加以实践,果然行房的时候比以前畅快淋漓了许多。
哈麻的妹夫、集贤学士图鲁特穆尔也很得元顺帝的宠信,后来,他们又推荐西蕃僧伽玺真给顺帝,此僧善秘密法,对元顺帝说:“陛下虽尊居宝座,富有四海。只不过保有现世而已,人生能有几何?应该接受秘密大喜乐禅定。”于是,元顺帝向西番僧人学习秘密法“双修法”,其实也就是男女交媾的不同方位和姿势。顺帝乐在其中,下诏以西天僧为司徒,以伽玺真为大元国师。他们的子弟众多,选取良家女子入宫修习秘术,每个子弟赐给他们宫女三四个作为供养。后宫的美女久旱逢甘雨,都称伽玺真是无量欢喜佛。僧人又教顺帝选取彩女学习十六天魔舞。顺帝每每趁着酒酣的时候,随手抱起几个宫女行云布雨,亲自试演揲儿法与双修法。
所谓延彻尔法、秘密法,都是中国古代房中术与喇嘛教房中术的结合产物。元顺帝在这些西蕃僧人的指导下,天天在后宫与宫女们操练秘密法,又广取民间十五岁以上、二十岁以下女子,恣肆淫戏,称为“采补抽添”。元顺帝跟西蕃僧人修炼的交媾方法甚多,其中龙飞势、虎行势、猿搏势、蝉附势、龟腾势、凤翔势、兔吮势、鱼游势、龙交势。这些佛门弟子教给元顺帝的,都是性交技巧,是所谓“即身成佛”的教义。这也完全迎合了元顺帝和蒙古贵族好淫的需要。
元顺帝还选采女为十六天魔舞,诏西天僧为司徒,西蕃僧为大元国师,各选美女数十人供其淫毒。顺帝的一个弟弟叫八郎,也受了密戒,秃鲁帖木儿也联结了八九个官僚,勾结在一起在后宫里分了一杯羹,自称为“倚纳”。他们在顺帝面前与宫女亵狎,男女裸处君臣不避,还聚集少壮男子和美丽的女子裸处在一室,不拘同姓异姓,也不分尊卑长幼,互相淫媾,僧人称其为“事事无碍”,君臣宣淫的丑声秽行着闻于外,连市井百姓都知道。
到后来,西天僧与伽玺真西天僧又与西蕃僧迭相轮转,出入禁中,夜宿宫闱,任意奸淫年少美丽的公主和嫔妃,虽有女子畏缩难堪,这些僧人仍然淫媾不止。顺帝只知道习法为快,天天戴绿帽子,却从来不去禁止。凡境中大小女子,先以册藉申报姓名,到了出嫁的年纪,不论美丑必须先弄到僧人的府中强行淫媾,取其元红,叫做“开红”,待僧人玩弄够了才可以发归回夫家完婚。民间女子遭僧人奸淫者,巷哭里嗟,不计其数。民间女子遭此荼毒,衢巷悲哭不绝于时。世人皆曰:不秃不毒,不毒不秃。惟其头秃,一发淫毒。
我以为你在危言耸听,查考下来,这些佛教的罪恶竟然是真的,不过想想藏教的人皮鼓,也不足为奇了。
你觉得你是常人吗?你只不过是个被偶像教污染不轻的人,望你悔改归向耶稣,你才能醒悟看清你自己目前的混浊!
看了楼下的争论,谈一点个人想法。
呵呵,加入话题比较晚,就当我是文化兄口中的半仙好了。
首先,说一个佛家的故事。
公元前6世纪,当时,与迦毗罗卫国相邻的有一个比较强悍的国家,叫桥萨罗国,国王是波斯匿王,希望与一位释迦族的公主联姻修好,但是释迦族自觉是优等的种族,同时又诞生了一位佛陀这样的伟大的人物,不想让自家高贵的公主嫁到低等种族的那种国家,但是有忌惮于对方的武力,于是将一位婢女茉莉夫人充当公主嫁给了波斯匿王,成为了王后,并生下了琉璃太子,也就是后来诛杀释迦族的琉璃王。
琉璃太子8岁的时候,来到外公摩诃男所在的迦毗罗卫国,遭到了某些释迦族人的羞辱,被嘲笑是奴婢的孩子,琉璃太子受辱后,便发恶怨:将来当国王了一定要消灭释迦族。多年后,琉璃王即位后,带领大军进攻迦毗罗卫国。
在琉璃王屠城的时候,佛陀的弟子号称神通第一的目犍连尊者,用他的神通把五百个释迦族童男童女藏在他的碗钵之中,希望他们可以逃过这一劫,但是屠城之后,藏在碗钵之中的五百人却全部化为了血水,目犍连尊者以及其他的众弟子非常不理解,伟大的佛陀,你这么伟大,你是开悟的圣人,为什么你的释迦族被灭掉,你不能保护他们呢?
于是佛陀就告诉他们:神通是敌不过业力的,因果是不可逆的,定业是不可转的,因缘成熟,相应的果报就会到来。
然后,说一个《圣经》上的故事。
因为那一夜我要巡遍埃及,把境内所有长子和头生的牲畜全都杀掉,也要严惩埃及所有的神明。我是耶和华。 涂在你们房屋上的血是一个记号,我见到这血就会越过你们。我击打埃及的时候,那灾祸不会落到你们身上。 你们要记住这一天,守为耶和华的节期,作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这两个故事,表达了一神教与东方的佛教在教义上的区别。
佛家认为,客观规律,或者说因果定业,有其自身固有的特性,佛也改变不了,没有谁有神通去改变它。
是故,佛家常说:佛不昧因果。佛,只是不受因果。
“若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若知后世果,今生做者是。”
互为因果,自己做的事,就必然有后果,而且,就必然要承担其后果。而这个果,又可能是下一个果的因。循环往复,无穷无尽。这就是所谓的六道轮回。
佛家用一个字来总结因果轮回:苦。
佛家用八个字来总结,就是:六道轮回,永无出期。
而一神教认为,一切都是神的旨意。
其实,无论是犹太教,基督教,还是伊斯兰教,信奉的都是耶和华,神。
他们只是不同的分支。
在一神教中,是可以合理杀人的,特别是以神的名义。耶和华本身就杀人。
我曾经问过传教士三个问题:
“神既然爱世人,为什么杀人最多的是神?从大洪水到一夜之间杀死所有埃及人的长子。”
“《圣经》上说,神无所不知,无所不能。那么,神在决定给予人自由意志的时候,他是知道会发生什么的,他知道有些会违背他的意志。在已经知道结果的情况下,神还是决定给予,那么,神是接受这个结果的。既然接受,为什么又要杀死这些违背意志的人,还要大审判。神为什么要挖个坑,等一些人跳进去,然后惩罚之?”
“如果神在给予人自由意志后他后悔了,也没有问题。他无所不能,他可以把自由意志收回去,神不需要杀人。他可以用神力来改变这些迷途的羔羊。他为什么还是要杀。他杀也可以,为什么又要标榜自己爱世人?神爱世人的方式就是杀之么?”
传教士无言以对,只能说:“不可以用人渺小的智慧,去妄自揣测神的旨意。”
我说:“正是因为智慧不够所以才请教,你如果不能解我之惑,我皈依你做什么?”
最后,说一下科学教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的故事。
在十八世纪前,《圣经》和它所代表的“创世说”和“特创说”就一直是西方学者、思想家和西方科学文明的核心思想。但本质上来说,神创论是对物种起源这一问题的回避式误导。19世纪中叶,一人携一书提一论如秋风扫落叶横扫西方学界,引起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论战。此人就是达尔文。他的进化论的主要内容有两点:
第一,物种是可变的,生物是进化的。
第二,“自然选择”对生物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
严复的译作《天演论》中精炼成“物竞天择、适者求生”。
我到底想说什么呢?
任何的冲突都是共业。当俄罗斯人接受克里姆林宫的主人是普京的时候,当乌克兰人选择了则连斯基的时候,共业就形成了。战争便不可避免。
当加沙人选择了哈马斯,当联合国让以色列建国,共业就发生了。
请记住佛家的观点,
共业,因果轮回是循环往复,无休无止的。
所以,任何试图截取其中一小段的时空,来判断是非曲直的努力都是徒劳。哪怕是一方把另外一方种族灭绝,也不可能终止。
1759年8月,清军抵达喀什噶尔,平定了支持阿睦尔撒纳的大和卓波罗尼都和小和卓霍集占兄弟的叛乱。这年秋天,天山南路完全平定,大清完全控制新疆地区。由于准噶尔部反叛无常,此后清军在兆惠的带领下,灭其族。
如今那片土地上,依然生活着其他人。 而大清,早已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如今紫荆城的主人是庆丰帝。台北总统府的主人将是赖清德先生。
共业有没有形成,我们拭目以待。
回到巴以冲突,请记住一神教的教义。
在信奉一神教的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心中,是可以合理杀人的。
战争是及其残酷的。
精确打击,不伤及平民,只是近二三十年才有的事。是科技发达的先进国家在对有代差的落后国家表现出来的傲慢。这不是五千年战争史的常态。
五千年战争史的常态是无差别杀戮。
如果科技没有代差的两个国家开战,结果一定是恢复常态,无差别攻击去打垮对方的战争潜力。只有一方速胜,才能将损失降到最低。
看看俄乌战争,就能理解为什么会打成二战模式。
不用嘲讽俄罗斯,北约下场,盟军对中俄联军,一样会打成二战模式,无差别攻击平民和民用设施。因为你的民用设施,就是战争潜力。
请记住科学教的教义。
“物竞天择、适者求生”。
不需要有太强的代入感。
因为你就算是全身心代入,丝毫改变不了“物竞天择、适者求生”的自然法则。这是人类这个物种,乃至生命自身延续下去的必须。过度地保护弱者违反进化论这个自然法则。
残酷么?
当然,但自然法则就是自然法则。
所有的战场都是由于对资源的掠夺而产生的矛盾。说到底,是经济学上的一个基本的需求与供给的问题。需求永远大于供给。谁不想多拿一点过得更好一点呢?问题是,你要拿多一点,其他人就拿得少一点。
怎么办?
“物竞天择、适者求生”。
想想非洲的大草原。动物们其实只有两个可能性,猎杀,或被猎杀。人,离开动物,其实没有那么远。
提出共产主义的人,其实心中是惧怕“物竞天择、适者求生”。他们试图消灭这个自然法则,他们成功了么?任何违反自然规律的行为,都终将是徒劳,注定会失败。
无论你信奉什么?
东方的佛教,西方的一神教,还是科学教。
殊途同归,结果都一样:无解。
打一场,死许多人,得到几十年和平,再重新来一遍。如此而已。
那么我们这些人,面对冲突的时候怎么办?如果你可以,学鬼谷子,能躲多远躲多远,不去趟浑水。等人死得够多的时候,天下自然又恢复了太平。如果你要参与,本质上你可以支持任何一方,都一样,没有区别。春秋无义战,有的只是胜负。
胜负,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是一个个小小的水花而已。
如果你选择参与,选择去建功立业。个人的建议是,在冲突的几方中,如果你必须选择一个国家生活,你会选择谁,你就支持谁。
内事不决,问屌。
外事不决,问脚。
无所谓了大家都是开玩笑的
没恶意就行啦
我也只跟你说过你们中华文化吧你问问这里有没有第二个我还这样说过?
第一个选项更不是我会用的。
我没看懂你说的闺蜜什么的。我没有闺蜜也不喜欢也不会用这种词倒是真的
我个人不欣赏文化兄的这种方式,弯弯绕,说一句吞半句,以显示微言大义,你们自己去琢磨,看似文化人骂人不带脏字,看似高明。其实,是强国官场混久了老油子做派。由此可见,一个人在某一个环境中成长,环境就会在这个人身上留下烙印。
我比较欣赏的方式是,老爷们,不妨直来直去,要怼就直接怼。
痛痛快快对决好了。
不过说实话这几个要熟一点不算是真的你说的不带脏字什么的大家意见不一样而已。
没有你想的那样。所以我给截住这个话茬。
这些讨论起来不一致是正常的一致我会很怀疑。
没文化的历史我差不多知道他没本事混国内的我们几个倒是都算是从学校到学校所以经常露怯。
所以他犯浑我也是直接拍回去的
我打了三个冒号。学文化兄,你自个儿琢磨。
我一加入准得打架。
我的手,可以握笔,也可以提刀。
我没有平等和陶三的好耐性。
我最拿手的,其实不是写字,而是拆房子。我不想把走廊拆了,所以,我还是不参与,滚蛋比较好。今天早上属于闲得蛋疼,一时手痒,我错了,我这就去打球。
多多你别紧张,我这就滚,哈哈。
智力题的假设是这样的:
- 纳兰性空加入话题,话题趣味度立增 45%!
- 木有文化加入话题,话题趣味度立减 45%!
那么纳兰性空和木有文化,哪个威力更强?也就是说,俩人如果加入了同一个话题,会使得话题更有趣还是更无趣?
第一,别考人性。第二,别考智力。因为你会很失望。
我曾经因为一句“教化他们”,被走廊一众男女追打,吓得俺落荒而逃,两个月不敢来。要不是多多长得漂亮,我就不再来了。您看,您犯了和我同样的错误,高高在上了不是,talk down了不是?
微信群里今天有人贴了一个小视频。
女记者:“请问,我可以采访你一下么?”
路人甲(男):“可以啊。”
女记者:“请问,要如何才能生活得更幸福?”
路人甲(男):“不要和智力差的人吵架。”
女记者:“我不同意你的这个观点,我觉得。。。”
路人甲(男)急步快闪:“你是对的,你很完美。”
老兄既然问了,我相信老兄的态度是真诚的,智力是高超的。别人一般不敢回,我就试着回答一下哈。
更有趣还是更无趣,全看读者和参与者的心态。
心胸宽广的人,会因为你我的同时加入,从辩论中产生思想撞击的火花,而觉得精彩绝伦,收获良多。有趣程度会倍乘。他们会感谢。区区在下,自认是个海纳百川的人。
心胸狭隘的人,帮亲不帮理的人,会把胜负看得很重要。就会演变成人身攻击,变成杠精。一旦变成人身攻击,就不再是思想的撞击,而成了身体的撞击。就会变得非常无趣。
文化兄现在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和古人神交了么?
古人不会和我干架。我评论他们,他们不会回嘴。哈哈哈。
倒不是小弟怂,能动笔的时候,俺都尽量不动刀。
从来没人说我长得什么什么的。那都哪儿跟哪儿啊,真是人说的满嘴跑火车
其实,是我把笑坛带坏了。
我若在走廊待一年。这里的男人个个都会变成撩妹高手,女人个个都能成为调情高手。
老实讲,走廊暮气沉沉,像那个老年坛几曾回首。
嘿嘿,我本来就是一个段子手。
每天绷着个脸多累啊。生活已经是不易。休息时间上个网,要放松。
多笑。这样才能,美目盼兮,美人靓兮。
老兄读完我花了一个小时写的文章,认为理论性强。
这并不是夸我,或者表示完全同意我的观点。只能说在我的逻辑思维和推理中,你没有找出大的破绽。
这样,我们就有了可以进一步探讨和氛围和条件。任何进一步的探讨,都有可能成为思想撞击的火花。我一点都不会在意谁赢得辩论。
楼上的小姐姐看到的是我在亵渎神明。
我就只能快步急闪。
和小姐姐发生身体撞击,只有一种情况我喜欢。这不是。
未必每个人都要去玩唱大戏或者那种热闹。那些一定有人喜欢也无所谓对错高下。
象你看到的没文化笑半仙其实半仙自己也笑我觉得就挺好玩的
关于上帝,我提供另外一个理解:神的万能通过人表达出来。
所以你可能问错了问题:)
参考
约16分钟
你从昨天到今天很辛苦。我知道你不想我和文化兄打起来。
谢谢,真的。斑竹不容易当。所以别人邀请我去,我谢绝了。无官一身轻。
打一打,过过手,会有两种结果。
第一呢,打得头破血流,即分高下,又决生死。
第二呢,不打不相识,成就一段江湖传奇。
Sometimes, let the chips fall.
要相信文化兄和我的智力。
人以群分这种事,就像自由市场经济,交给invisible hand好了。哈哈
我一般过完星期三就解放了因为可以home Office 了。头三天比较狼狈
到了动刀枪决生死的时候。双方都会觉得正义在手,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所以我说,支持任何一方都没有错。你支持谁,一定是认可了这一方的理由,认为正义或者利益在这一方。
很多时候,人们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
当你心里有好几个喜欢的妹子,无法决定的时候,怎么办?你看和谁在一起化学反应快且猛。
当你不知道支持冲突双方的那一方时,就来个二选一,看你喜欢在哪个国家生活。
内事不决,问屌。
外事不决,问脚。
基本上不会错的。性冷淡和精神分裂重症患者除外。那些都是特殊人才。统计学做sampling时要剔除掉。
去争论义与不义,是缘木求鱼,毫无意义。
即然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
这也符合正文中的逻辑,一切早己定了。
只不过似乎不能直说而已。
正义与非正义,换个说法就是善与恶。
问:阳光是善还是恶?阳光,有时生长万物,有时荼毒生灵。
问:宇航员在火星上拉了一泡屎,是善还是恶?
正义与非正义,善与恶。有两个必要条件。
第一,施者。第二,受者。
善与恶,是相对于施者与受者而言的,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在上面阳光的例子中,没有施者。阳光只是寂寂地照耀。它没有取舍,也不承担结果。所以,阳光没有正义与非正义。第二个例子,有宇航月这个施者,但没有受者,所以宇航员这个动作,也没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
以上说的是出世法。
在人间。即有施者,又有受者,当然就会正义与非正义之分。区分的标准不外乎以下:
1)利益
2)道德
3)法律
4)爱好
结果往往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正义与非正义是相对的。
有善恶,这是从入世法的角度看。
无善恶,这是从出世法的角度看。
角度不同,看到的就不一样。比如说,我明明知道,没有绝对的正义与非正义。但我如果必须二选一,我会支持以色列。因为我不愿意住在哈马斯制下的加沙。就这么简单。
不同人不同理解就比如 …………
老实讲,两位资质非常平庸的传福音者。即不了解佛教,也不了解基督教。
你去教堂或者寺庙看,这样的人乌央乌央的一大片。非常盲目地迷信者。
每次看到这些人,我心中充满的,是无尽的悲哀。
如果,基督教就是:
1,let people see God through you
2, bring heaven to earth
你无需成为基督徒,去皈依佛光山的星云大师好了,去皈依要把人间变成净土,每天做善事的慈济功德会好了。
这些都是入世法。
宗教之所以成为宗教,其精髓是出世法。
宗教绝不是迷信,必须要智信。
呵呵,我不想再聊宗教,我不做大哥已经很久了。
谢谢分享。
举几个非正义的例子:
1,强奸
2,偷窃
当然,这世上什么样的稀奇古怪的人都有。有人也许喜欢被强奸。有人也许觉得能偷到东西是本事。电影里就专门有一类拍盗贼,而且都是正面形象。
举几个正义的例子:
1,慈善
2,尊重他人
“有。但每个人对正义的定义不同。所以,你的义可能是别人眼中的不义。“
这些例子都是例外,所有人的定义都相同?
或者说上面例子比如“偷窃“不可能有因果关系在内,被偷者实际上(前世或今生)有亏与偷者?
连杀成千上万人都不一定非正义,何以“偷“就必然是非正义?
定义要包含所有前提条件,然后分辨起来就容易了。
举例是一种,但是一种很不完备的定义。
例如,凡伤害,损害黄瓜利益者,让黄瓜感到不舒服的,不高兴的都是非正义的,或者说是邪恶的.
Opps! 现在需要定义谁是黄瓜,什么是“利益”,“不舒服,不高兴”了。
传教士其实不是答不出,而是无从答起 - 你问的太光大,我也只能简略答部分。
Q1: “神既然爱世人,为什么杀人最多的是神?从大洪水到一夜之间杀死所有埃及人的长子。”
- 罪的代价是死,死后且有审判 -这是神的律,不能更改,至今仍如此。人自从伊甸园堕入地上,就在罪的律之下,地是魔鬼的辖区。所以从大洪水到埃及长子,都是罪人本该就死于罪,是律的成全而已,不是神杀他们。有罪的人无法到达神的面前 -如同水火不容。神爱世人,知道大部分人无法守这个基于律的旧约成义人免死,所以赐了更好的新约 - 耶稣。
Q2: “《圣经》上说,神无所不知,无所不能。那么,神在决定给予人自由意志的时候,他是知道会发生什么的,他知道有些会违背他的意志。在已经知道结果的情况下,神还是决定给予,那么,神是接受这个结果的。既然接受,为什么又要杀死这些违背意志的人,还要大审判。神为什么要挖个坑,等一些人跳进去,然后惩罚之?”
- 人本来可以在伊甸园里过神仙日子 - 神设了保护和命令,只要他们不吃那个该死的树的果子。但人违约,吃了,堕入魔鬼辖区。
Q3: “如果神在给予人自由意志后他后悔了,也没有问题。他无所不能,他可以把自由意志收回去,神不需要杀人。他可以用神力来改变这些迷途的羔羊。他为什么还是要杀。他杀也可以,为什么又要标榜自己爱世人?神爱世人的方式就是杀之么?”
-对神没有后悔之说。你说对了,他用神力提供了改变这些迷途羔羊的方法 - 信耶稣。最后 - 神是超自然的,是人无法完全参透的 (不然他就太小了 - 居然能被人的智慧所理解)。基督徒一旦经历过神,一般不会再纠结自然的疑惑 - 在超自然的至美至善力量面前,自然的解释、批判、质疑都如此苍白无力。
上帝的儿子代替人的罪罚,甘愿十架舍命你不提,偏要把上帝作为法官对恶人的审判断章取义为神的恶,你真黑白颠倒、良心丧尽!
耶稣发怒将圣殿中做买卖的人抽鞭子、赶走;耶和华忍耐烧死儿女献祭、淫乱不堪的迦南人几百甚至可能几千年,然后愤怒让其倒在犹太人刀下;耶和华直接将硫磺或烧灭淫乱凶杀遍地的索多玛、蛾摩拉等五城。
神会对罪恶生气,神的儿女当然也会对罪恶生气,这不很正常嘛?
他挑战的是传教士。
即使有人可能认为传教士代表的是神,但传教士本身还是人,好像不是神。
看看喇嘛教在元朝是怎么为非作歹的 胡云枫 中国传统科技是不同于西方科技的另类科技 无可靠信息来源 24 人赞同了该文章
根据郑思肖《铁函心史》:供佛则宰杀牛马,刺血涂佛唇,为佛欢喜。斋僧则僧妇僧子俱来,皆僧形僧服,人家招僧诵经,必盛设酒肉,恣餍饫归,为有功德。幽州建镇国寺,附穹庐侧,有佛母殿,黄金铸佛,裸形中立,目瞩邪僻,侧塑妖女,裸形斜目,指视金佛之形,旁别塑佛与妖女裸合,种种淫状,环列梁壁间。两廊塑妖僧,或啖活小儿,或啖活大蛇,种种邪怪。后又塑一僧,青面裸形,右手擎一裸血小儿,赤双足,踏一裸形妇人,颈擐小儿枯髅数枚,名曰「摩 罗佛」。传此教妖僧,时杀人祭而食,手持人指骨节数珠。此妖僧乃西蕃人,传西蕃外道邪法,鞑主僭加之曰「帝师」。
岁岁四月佛诞日,二月那咤太子诞日,佛母殿四角置四大银瓮,贮杀童男童女血,殿角塑立裸佛,仗剑俯视瓮中血,妖僧裸形作法祷佛,取血涂佛唇为祭,与虏主以次分银瓮血饮。先办壮白将诞孕妇,裸形中坐,妖僧作法 水,自见水底五色毫光,仍 眩孕妇魂魄,问其「见奇特事否?」一闻曰「见」,执缚孕妇两手,妖僧执两金篦刺入两乳傍,虏主以次金银管插入孕妇乳傍,刺孔吸饮生血,见孕妇大号叫,为佛欢喜。叫渐小,血干命断,身更雪白,剖腹分脔肉食。留头刳为 盂,漆而金镶,持为饮食器。至取孕妇心中一点血,涂佛唇为祭。腹中婴儿亦分脔食,以次分取母子骸骨至尽,各和乳香,纳大香炉中,煅尽成灰,争取灰,藏箧笥归。妖僧持所 妖水,令鞑主诸酋拭目,尽见孕妇母子乘彩云而去。四月八夜,留妖僧宿于穹庐,虏主妇焚香跪礼妖僧,始与同寝。妖僧与鞑主 雌亦然。至抚摩吮咂金佛男形,无所不至,谓之「度佛种」。妖僧惑郎主曰:「若郎主郎主妇,若郎主眷属,若我之身,皆同出于佛之所生。」鞑主惑为然,敬信妖僧过真佛,愿生佛为子,故建佛母殿。
又回民事佛,创叫佛楼,甚高峻。时有一人发重誓登楼上,大声叫佛不绝,昏眩生妖,忽闻空中佛应声,手持刃自断男根,掷弃于地,竟舍身从楼上 下,粉身碎骨而死,为事佛感应。所弃男根,回民争取药封函置,以相传 。北地长春宫道士与番僧有雠,番僧化鞑主曰:「道经是伪作谎语,蒙哥时道士 佛法不胜, 为僧,今宜焚其经。」鞑主果焚南北州郡道藏经,唯许留老子道德经,几灭道士, 为僧。胡俗妖怪,惨酷如是。他务谬戾,胡可胜数!我不与北人密,不入北地游,不详闻熟见其恶,岂能尽书耶!唯屡闻于人,谓北人受鞑之害者曰:「我本金人,降鞑受害六十年,近始稍苏。汝江南富庶,郎主无厌,鞑靼、回民嗜财嗜色如命,富者破家,贫者死有日矣!」我闻此语,更怆然泪落。岂谓穷北极阴之气, 蚀南土,岁月已深,天地气候,一为变易,人心物性,俱流迁反。南人狡,北人贪,南人今无聊赖卖智活家,率教北人狡,颇济其贪酷,暴虎生翼,恶何可当!
可见,蒙元时喇嘛教宰杀牛马供佛,佛像僧像与女子交媾(密教的男女双修),吃活小孩子、大蛇、脚踏妇女,悬挂数枚骷髅头,用杀死的儿童的血来供佛:贮杀童男童女血,殿角塑立裸佛,仗剑俯视瓮中血,妖僧裸形作法祷佛,取血涂佛唇为祭,与虏主以次分银瓮血饮。
而更残忍的,是直接杀死孕妇,用孕妇的头骨做“嘎巴拉”,孕妇被喇嘛妖僧和元朝皇帝活吸人血、分食人肉和胎儿之后,头颅也被剖开制成钵盂“嘎巴拉”。这样的喇嘛邪教有多残忍!
蒙古帝国暴政中最特殊的一项,就是吐蕃宗教国的僧侣,世人称他们喇嘛、西僧、蕃僧。这些以慈悲为怀,普渡众生的所谓活佛,却是中国人的灾难之一。
江南佛教总督杨琏真伽,驻扎杭州,把南宋皇帝和大臣所有的坟墓,全都发掘,挖取陪葬的金银珠宝;并且至少有五十万户农民(约二百五十万人)被他编为寺院的农奴。
喇嘛所过之处,随从如云,强住汉民住宅,把男子逐走,留下妇女陪宿。元武宗对喇嘛教尤其狂热,曾经下诏:“凡殴打喇嘛的,砍断他的手。凡咒骂喇嘛的,割掉他的舌头。”受到鼓励的喇嘛,更加肆无忌惮,他们在街上很少买东西,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抢夺。
有一个柴贩,因为在街上被喇嘛抢劫,就去向京城留守长官李壁伸诉,李壁正在处理此案时,众喇嘛已手执木棍,呼啸而至,把李壁摔倒痛殴。李壁向元武宗控告,元武宗不但不加惩处,而且立即下令赦免喇嘛。又一次,喇嘛跟一位王妃争路,竟把王妃拖下车辆,拳脚相加,元武宗仍是下令赦免喇嘛。
历朝历代,僧人淫乱天下、污秽朝廷者,没有比元朝更严重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来看一看元朝末代皇帝元顺帝的佛事,因为元顺帝实在是蒙古统治者荒淫的集大成者。
顺帝很信任脱脱,曾命皇子拜脱脱为师。侍御史哈麻是先帝宁宗乳母的儿子,与母弟雪雪受到顺帝的宠幸,很早就在宫禁做了宿卫。哈麻的口才十分出色,升任至殿中侍卫史。哈麻每天去宰相脱脱那里趋炎附势,脱脱以为他是个好人。当时红巾军风烟四起,朝廷派出的征讨大将接连溃败,脱脱准备亲自出征,临行时他入朝奏请哈麻兄弟托掌国事。顺帝召哈麻为中书右丞,雪雪为同知枢密院事。
哈麻见顺帝厌烦国事,便引进了一个西天番僧入宫。这个喇嘛僧人教给顺帝房中术,称为“演揲儿”法。元顺帝非常喜欢跟西天僧人学习运气术,蒙古语称为“延彻尔法”,汉语就是“大喜乐”的意思。顺帝如获至宝,当即授给喇嘛僧人司徒的官职,让他在宫里讲授演揲儿法。顺帝悉心练习,再加以实践,果然行房的时候比以前畅快淋漓了许多。
哈麻的妹夫、集贤学士图鲁特穆尔也很得元顺帝的宠信,后来,他们又推荐西蕃僧伽玺真给顺帝,此僧善秘密法,对元顺帝说:“陛下虽尊居宝座,富有四海。只不过保有现世而已,人生能有几何?应该接受秘密大喜乐禅定。”于是,元顺帝向西番僧人学习秘密法“双修法”,其实也就是男女交媾的不同方位和姿势。顺帝乐在其中,下诏以西天僧为司徒,以伽玺真为大元国师。他们的子弟众多,选取良家女子入宫修习秘术,每个子弟赐给他们宫女三四个作为供养。后宫的美女久旱逢甘雨,都称伽玺真是无量欢喜佛。僧人又教顺帝选取彩女学习十六天魔舞。顺帝每每趁着酒酣的时候,随手抱起几个宫女行云布雨,亲自试演揲儿法与双修法。
所谓延彻尔法、秘密法,都是中国古代房中术与喇嘛教房中术的结合产物。元顺帝在这些西蕃僧人的指导下,天天在后宫与宫女们操练秘密法,又广取民间十五岁以上、二十岁以下女子,恣肆淫戏,称为“采补抽添”。元顺帝跟西蕃僧人修炼的交媾方法甚多,其中龙飞势、虎行势、猿搏势、蝉附势、龟腾势、凤翔势、兔吮势、鱼游势、龙交势。这些佛门弟子教给元顺帝的,都是性交技巧,是所谓“即身成佛”的教义。这也完全迎合了元顺帝和蒙古贵族好淫的需要。
元顺帝还选采女为十六天魔舞,诏西天僧为司徒,西蕃僧为大元国师,各选美女数十人供其淫毒。顺帝的一个弟弟叫八郎,也受了密戒,秃鲁帖木儿也联结了八九个官僚,勾结在一起在后宫里分了一杯羹,自称为“倚纳”。他们在顺帝面前与宫女亵狎,男女裸处君臣不避,还聚集少壮男子和美丽的女子裸处在一室,不拘同姓异姓,也不分尊卑长幼,互相淫媾,僧人称其为“事事无碍”,君臣宣淫的丑声秽行着闻于外,连市井百姓都知道。
到后来,西天僧与伽玺真西天僧又与西蕃僧迭相轮转,出入禁中,夜宿宫闱,任意奸淫年少美丽的公主和嫔妃,虽有女子畏缩难堪,这些僧人仍然淫媾不止。顺帝只知道习法为快,天天戴绿帽子,却从来不去禁止。凡境中大小女子,先以册藉申报姓名,到了出嫁的年纪,不论美丑必须先弄到僧人的府中强行淫媾,取其元红,叫做“开红”,待僧人玩弄够了才可以发归回夫家完婚。民间女子遭僧人奸淫者,巷哭里嗟,不计其数。民间女子遭此荼毒,衢巷悲哭不绝于时。世人皆曰:不秃不毒,不毒不秃。惟其头秃,一发淫毒。
我以为你在危言耸听,查考下来,这些佛教的罪恶竟然是真的,不过想想藏教的人皮鼓,也不足为奇了。
我以为你在危言耸听,查考下来,这些佛教的罪恶竟然是真的,不过想想藏教的人皮鼓,也不足为奇了。
你觉得你是常人吗?你只不过是个被偶像教污染不轻的人,望你悔改归向耶稣,你才能醒悟看清你自己目前的混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