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思维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活动,本质上是非理性非线性的。每一种语言都有其特征,要对比不同的语言,如果不是对两种语言都有精准的把握,很难实事求是的做出什么结论。
总体而言,拼音文字比较精准,但代价是繁琐。英语相对还算比较马虎的,法语德语连名词都有性别:树是公的,而它的芽是母的,叶子是中性的,马是没有性别的,狗是公的,猫是母的……。这用一句中文来形容就是脱裤子放屁。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本国人轻松的掌握自己的语言,很多欧洲人甚至能熟练的在几种语言中灵活转换。
He bought two pencils yesterday.
在我们看来,这个句子里“他”要在“he"和”him“之间转换,”买“有“buy”和”buys“”bought”之分,”two“已经标明了复数,”pencils“纯属多余。似乎中文更先进高效,是”神的语言“。
如果让一个初学汉语的老外用汉语表达上面这个句子,他/她很可能这样说:他买2笔昨天。
从语义的表达上没有问题,但汉语的组织原则不允许这样说。正确的汉语表达是:他昨天买了两支笔。
为什么呢?为什么呢?老外一脸茫然。昨天为什么不能放在句末?数字后面为什么要带一个量词?2 为什么读两不读二?昨天已经说明是过去了,为啥还要加个”了“,这不也是脱那啥放那啥嘛。
最要命的就是这个量词,笔用支,同样形状的单只筷子用根,枪要用杆,扫帚用把;同样是动物,牛用头,马用匹,狗用条,猫用只,鱼用尾……为什么不能统一用”个“或干脆不用?对不起,汉语的组织原则就是如此。
还有更烧脑的,成双成对的东西,英文用a pair of搞定,汉语呢,一双筷子,一对夫妻,一双鞋,一副手套,一对鸳鸯……有人总结说,汉语里有生命的用对,没有生命的用双,那为什么不能说“一双枕头”,眼睛耳朵可以是“一对”,手和脚却是“双”?无理可说,规则如此。
英语的“杯子”有 cup, mug, glass....而汉语里比自己大一辈的亲戚有舅舅、嫂嫂,表舅、表嫂、堂舅、堂嫂,叔叔、阿姨,表叔、表嫂、堂叔,堂嫂,姑姑,孃孃,表……堂……如果算上方言称呼,那真是五花八门;英文就俩字:uncle、aunt。
英语里有大量的源于拉丁文的前后缀,appear-disappear,cover-discover等等,清晰明了,汉语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出现-消失,掩盖-发现。
汉语的“把”字句和“被”字句在老外看来也是毫无道理,我被蚊子咬了,我把蚊子打死了。汉语的语义依靠语境,“救命”“救火”;“好容易”“好不容易”都不会被误解,如果把“被”和“把”去掉难道会理解成“我咬蚊子了,蚊子打死我了?”……。
每一个民族在几千年的社会文化演变中形成了具有自己民族特征的语言,每一种语言都有自己的优势,也有自己的劣势,每一种语言都是神的语言——当初人类在建造巴别塔的时候,神亲自打乱了人类的语言。各种语言的合理与不合理都是没有办法用人类的语言去解释的,因为那是真正的——神迹。
哪种语言能主导世界,取决的不是各自语言的优势,而是语言背后的东西,在一个科技高度发达的社会,英语无疑是当今的”世界语“,等中国人主宰了全世界的先进科学知识和发明创造,那时候,洋鬼子也会乖乖地坐下来把戊、戌、戎、戍;己、已、巳、日、曰;未、末弄个滚瓜烂熟。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把''字有趣!
武松打死了老虎 - 說的是一件事。
武松把老虎打死了 - 强调打死了這個不寻常的行為。
虚詞''把"體現了這個表達的節奏需要。
這兒英語要表達同樣意思就衹好用實詞:He managed to kill the tiger。
而英语在複句、長句中的節奏能力,中文就捉襟见肘了。
“神的语言”,俺已经解释过了,有点儿夸张,是为了突出“自然的组织原则”与“人为的组织原则”的差别。
至于悟空兄罗列的各种现象,如果明白了组织原则的系统性差异,基本都可以解释。
当然,这需要一个有准备的头脑:)
什么是有准备的头脑?
就是放开了别人灌输或者自我灌输的知识成见也不会茫然一片不知所措。
如果悟空兄有这样的学生,问悟空兄上面提到的任何一个问题,都可以让他/她来找俺。
能不能convince 俺不知道,至少能让他/她不更confuse
即便是功能,思维也是最先存在的,蜜蜂有思维,有语言吗?当然,你也可以把蜜蜂的肢体动作和它们发出的某种声波称为语言。
小谢兄观察的仔细,个人觉得,莎翁的诗比之李杜,节奏感就略胜一筹
单单凭一两个例句做出某种语言更先进更高效,这是不准确不实事求是的。
节奏用来表达情感比较准确,用在表义上有点儿奇怪。
把字句不需要用节奏来理解。
石凳以语言"自然"不自然来分高下是大谬,鸡鸣狗叫最自然了。悟空对中文的不精确已有概括性枚举,其实缺乏丰富的句法结构和时态是无法严谨的根本,用来进行科学或逻辑的描述就会比较吃力。另外,法律对条款和定义的要求,编程语言的各种条件结构,也与英语有天然的亲和力,科学IT和现代法律都诞生于西方,与语言间不能说没有必然的联系,当然远不是充分的。也许语言是思维的产物,但语言对思维倒过来的影响,在当今或许更可怕。
但把不关心的关系拿来做题目,制造文不对题的效果,说明悟空兄也没有那么严肃嘛
两个例子当然不能作为全部证明。但俺是灌水,不是灌茶啊。
但不谦虚地说,透过现象看本质,悟空兄提的问题,真的不算问题。
我覺得石兄說的是中文離生活、生命體驗近,本真。英语在抽像(累積節奏層次)的過程中離本真遠了。
你和悟空兄說的其實并不矛盾。可互補。
原始人类开始使用语言就是表达情感,喜悦,愤怒,忧伤,表义有很多方法,如结绳计数。其实,汉语的优势恰恰在其文学性,汉语汉字都有很高的美学意义,表义却是拼音文字的强项。节奏感并不代表美感。Spring is a wonderful season when everybody feels merry and bright 中文要么分开:春天是一个美好的季节,每个人。。。要么是,春天是一个让每个人都。。。的美好的季节。我体会这就是一种节奏感,汉语略有欠缺,尽管汉语并没有缩短句子变得简约。
一般国际性的文件都要用法语作为参照版,法国人为自己的母语自豪着呢。
俺的意思是,你说语言不是思维的产物,俺不争。但你说汉语比英语更先进,这个值得商榷
你带这本书过去。
这本书你带过去。
你把这本书带过去。
这三个句子的不同的本质不是节奏不同,而是话题与表达重点不同。
不能再多说了,说不定俺还要要论文呐
悟空兄说的现象,如果不是全部,也是98.5%以上可以解释,呵呵,就这么精确: )
问题就是,要下潜到组织原则这一层。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
说“神的语言”,是为了突出自然与人为的差异。
说“汉语的优越性”,是为了说明汉语的特征并不一定是低级的落后的。
而且,说汉语的优越性俺也只是指在概括性方面汉语可能具有的优势性。
俺的帖子没有一处是故意说汉语作为一种语言对其他语言有绝对的优越性。
比如你看到的现象是英语复数加s,是多此一举,但汉语复数要用量词,而且不同的东西不同的量词,没有规则。不能由此证明汉语的自然属性,英语的人为属性。
当然,你的(语言的)组织原则的不同导致思维与世界观的不同,本人存疑,不争。
把明天放到句末之类现象,深挖都是组织原则不同,不是一个两个例子,非常系统化。
名词个体化,动词个体化,介词个体化,现象不同,本质完全一样。
这也是有历史原因的,不是谁的错。
因为中文不做人为标识,对顺序与位置的依赖就大得多,也就在这方面有了更大空间。
人类思维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活动,本质上是非理性非线性的。每一种语言都有其特征,要对比不同的语言,如果不是对两种语言都有精准的把握,很难实事求是的做出什么结论。
总体而言,拼音文字比较精准,但代价是繁琐。英语相对还算比较马虎的,法语德语连名词都有性别:树是公的,而它的芽是母的,叶子是中性的,马是没有性别的,狗是公的,猫是母的……。这用一句中文来形容就是脱裤子放屁。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本国人轻松的掌握自己的语言,很多欧洲人甚至能熟练的在几种语言中灵活转换。
He bought two pencils yesterday.
在我们看来,这个句子里“他”要在“he"和”him“之间转换,”买“有“buy”和”buys“”bought”之分,”two“已经标明了复数,”pencils“纯属多余。似乎中文更先进高效,是”神的语言“。
如果让一个初学汉语的老外用汉语表达上面这个句子,他/她很可能这样说:他买2笔昨天。
从语义的表达上没有问题,但汉语的组织原则不允许这样说。正确的汉语表达是:他昨天买了两支笔。
为什么呢?为什么呢?老外一脸茫然。昨天为什么不能放在句末?数字后面为什么要带一个量词?2 为什么读两不读二?昨天已经说明是过去了,为啥还要加个”了“,这不也是脱那啥放那啥嘛。
最要命的就是这个量词,笔用支,同样形状的单只筷子用根,枪要用杆,扫帚用把;同样是动物,牛用头,马用匹,狗用条,猫用只,鱼用尾……为什么不能统一用”个“或干脆不用?对不起,汉语的组织原则就是如此。
还有更烧脑的,成双成对的东西,英文用a pair of搞定,汉语呢,一双筷子,一对夫妻,一双鞋,一副手套,一对鸳鸯……有人总结说,汉语里有生命的用对,没有生命的用双,那为什么不能说“一双枕头”,眼睛耳朵可以是“一对”,手和脚却是“双”?无理可说,规则如此。
英语的“杯子”有 cup, mug, glass....而汉语里比自己大一辈的亲戚有舅舅、嫂嫂,表舅、表嫂、堂舅、堂嫂,叔叔、阿姨,表叔、表嫂、堂叔,堂嫂,姑姑,孃孃,表……堂……如果算上方言称呼,那真是五花八门;英文就俩字:uncle、aunt。
英语里有大量的源于拉丁文的前后缀,appear-disappear,cover-discover等等,清晰明了,汉语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出现-消失,掩盖-发现。
汉语的“把”字句和“被”字句在老外看来也是毫无道理,我被蚊子咬了,我把蚊子打死了。汉语的语义依靠语境,“救命”“救火”;“好容易”“好不容易”都不会被误解,如果把“被”和“把”去掉难道会理解成“我咬蚊子了,蚊子打死我了?”……。
每一个民族在几千年的社会文化演变中形成了具有自己民族特征的语言,每一种语言都有自己的优势,也有自己的劣势,每一种语言都是神的语言——当初人类在建造巴别塔的时候,神亲自打乱了人类的语言。各种语言的合理与不合理都是没有办法用人类的语言去解释的,因为那是真正的——神迹。
哪种语言能主导世界,取决的不是各自语言的优势,而是语言背后的东西,在一个科技高度发达的社会,英语无疑是当今的”世界语“,等中国人主宰了全世界的先进科学知识和发明创造,那时候,洋鬼子也会乖乖地坐下来把戊、戌、戎、戍;己、已、巳、日、曰;未、末弄个滚瓜烂熟。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把''字有趣!
武松打死了老虎 - 說的是一件事。
武松把老虎打死了 - 强调打死了這個不寻常的行為。
虚詞''把"體現了這個表達的節奏需要。
這兒英語要表達同樣意思就衹好用實詞:He managed to kill the tiger。
而英语在複句、長句中的節奏能力,中文就捉襟见肘了。
“神的语言”,俺已经解释过了,有点儿夸张,是为了突出“自然的组织原则”与“人为的组织原则”的差别。
至于悟空兄罗列的各种现象,如果明白了组织原则的系统性差异,基本都可以解释。
当然,这需要一个有准备的头脑:)
什么是有准备的头脑?
就是放开了别人灌输或者自我灌输的知识成见也不会茫然一片不知所措。
如果悟空兄有这样的学生,问悟空兄上面提到的任何一个问题,都可以让他/她来找俺。
能不能convince 俺不知道,至少能让他/她不更confuse
即便是功能,思维也是最先存在的,蜜蜂有思维,有语言吗?当然,你也可以把蜜蜂的肢体动作和它们发出的某种声波称为语言。
小谢兄观察的仔细,个人觉得,莎翁的诗比之李杜,节奏感就略胜一筹
单单凭一两个例句做出某种语言更先进更高效,这是不准确不实事求是的。
节奏用来表达情感比较准确,用在表义上有点儿奇怪。
把字句不需要用节奏来理解。
石凳以语言"自然"不自然来分高下是大谬,鸡鸣狗叫最自然了。悟空对中文的不精确已有概括性枚举,其实缺乏丰富的句法结构和时态是无法严谨的根本,用来进行科学或逻辑的描述就会比较吃力。另外,法律对条款和定义的要求,编程语言的各种条件结构,也与英语有天然的亲和力,科学IT和现代法律都诞生于西方,与语言间不能说没有必然的联系,当然远不是充分的。也许语言是思维的产物,但语言对思维倒过来的影响,在当今或许更可怕。
但把不关心的关系拿来做题目,制造文不对题的效果,说明悟空兄也没有那么严肃嘛
两个例子当然不能作为全部证明。但俺是灌水,不是灌茶啊。
但不谦虚地说,透过现象看本质,悟空兄提的问题,真的不算问题。
我覺得石兄說的是中文離生活、生命體驗近,本真。英语在抽像(累積節奏層次)的過程中離本真遠了。
你和悟空兄說的其實并不矛盾。可互補。
原始人类开始使用语言就是表达情感,喜悦,愤怒,忧伤,表义有很多方法,如结绳计数。其实,汉语的优势恰恰在其文学性,汉语汉字都有很高的美学意义,表义却是拼音文字的强项。节奏感并不代表美感。Spring is a wonderful season when everybody feels merry and bright 中文要么分开:春天是一个美好的季节,每个人。。。要么是,春天是一个让每个人都。。。的美好的季节。我体会这就是一种节奏感,汉语略有欠缺,尽管汉语并没有缩短句子变得简约。
一般国际性的文件都要用法语作为参照版,法国人为自己的母语自豪着呢。
俺的意思是,你说语言不是思维的产物,俺不争。但你说汉语比英语更先进,这个值得商榷
你带这本书过去。
这本书你带过去。
你把这本书带过去。
这三个句子的不同的本质不是节奏不同,而是话题与表达重点不同。
不能再多说了,说不定俺还要要论文呐
悟空兄说的现象,如果不是全部,也是98.5%以上可以解释,呵呵,就这么精确: )
问题就是,要下潜到组织原则这一层。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
说“神的语言”,是为了突出自然与人为的差异。
说“汉语的优越性”,是为了说明汉语的特征并不一定是低级的落后的。
而且,说汉语的优越性俺也只是指在概括性方面汉语可能具有的优势性。
俺的帖子没有一处是故意说汉语作为一种语言对其他语言有绝对的优越性。
比如你看到的现象是英语复数加s,是多此一举,但汉语复数要用量词,而且不同的东西不同的量词,没有规则。不能由此证明汉语的自然属性,英语的人为属性。
当然,你的(语言的)组织原则的不同导致思维与世界观的不同,本人存疑,不争。
把明天放到句末之类现象,深挖都是组织原则不同,不是一个两个例子,非常系统化。
名词个体化,动词个体化,介词个体化,现象不同,本质完全一样。
这也是有历史原因的,不是谁的错。
因为中文不做人为标识,对顺序与位置的依赖就大得多,也就在这方面有了更大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