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宪法第一修正案说开去

文革传人
楼主 (文学城)

美国,宪政国家,一切的一切,“听”宪法的。在这片土地上,没有任何人,政党或群体,可以在法外行事。

如果社会每天普国同乐,没人在乎宪法:“明天去哪儿玩?” 

就是。       

国有疑难,问宪法。

第一修正案和第二修正案一样,很简短,全文只有45个字。但比第二更严格,说“这几件事,国会不得立法。放开”。 绝对化了。顺便说一句,“修正案”在发生后就是“宪法”的一部分,本身成为“国本”。

“一修”先是说宗教自由。包括,爱怎么宗就怎么宗,可以循任何宗教,也可以不循任何宗教。也就是说你宗我宗或是不宗没有高下之分。而历史事实是,“国父”们都是基督徒,没错。但是,国父们更多的是用基督教的“高德补来思友(God bless you.)”而不是“高德逮木友(God damn you.)”来完成的。当年白宫的第一个居民,约翰.亚当斯,竞选连任输给了“可憎”的对手托马斯.杰佛逊之后,在搬离白宫的那刻,相信他会说“托马斯,高德补来思友”。我不相信亚当斯会在心里说“托马斯,高德逮木友”。亚当斯更不会诅咒雷劈白宫捎带劈了杰佛逊。多年后,退休了的老亚与老杰再度成为好友。基督教的核心是“爱”,不是“雷劈”。这是“一修”中宗教自由与美国这个基督教主导社会能完美共存的基点。

长久的宗教是宽和的那种,不会是“武器”的那种。

“一修”然后说言论自由,“想说什么说什么”。但是,并不是随意骂人没事儿。“王二麻子的麻子特别难看”,有后果。老王可以回说你有一张臭嘴。就是说你的言论自由不得侵害他人的自由包括他人的言论自由。这个“界限”很难划。好在,有疑难,找“国父”,^_^。上次介绍美国开国七位主要“国父”之一的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提供了最好案例。汉密尔顿在社会上发送当时美国副总统波尔( Aaron Burr) 的“邪恶事件”,波尔怒,邀汉密尔顿决斗。汉密尔顿被波尔一枪毙命。这个应该是美国历史上“言论自由后果”的最戏剧性案例。当然,那时美国已经取缔了决斗这个“私了”的程序,波尔在“杀人”后也就被社会淘汰。

“决斗”被禁,但被“言论自由”所伤害一方的感觉依然存在。

此刻取代“决斗”的办法就是法庭上见。

“一修”就说到这儿。

后注:“雷劈白宫”是一种仇恨言论。

后注2:

First Amendment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翻译:respecting---关于; abridge----删节;grievance----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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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manli01
如果没有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现代赵高可以轻易给任何人定罪。举例如下:

1. 历史上的指鹿为马,大家都知道就不说了。

我可以按现代社会更精明的人的做法,新编一下:赵高带一头鹿上来,说这里是马,可能堂上王高说那是鹿,赵高一看,好,你不听我的。散会,小组讨论做工作,几个人逼问他:“你真的认为你见到鹿了吗?你确信你的眼睛没问题?”,然后再开会。这时赵高带上一头马,鹿不见了。指着王高问,你小子刚才怎么看的,你难道不是脑袋有病吗?

这就是销毁证据。掌握权力的人,有强大的能力销毁证据,伪造证据。

不信国家会这么干嘛?再一个例子:

2. 建国大业油画,就是这么一个鹿变马、马变鹿的游戏。

中国的开国大典油画,知道吗?第一版、第二版、第三版、第N版,有什么差别,当人们把原版改了以后,你让我去拿第一版原件,我能拿出来吗?我只能说“我记得”第一版不是这样!

这时如果政府拿出第二版,派工作组一天二十四小时问你,你确信你看见过高岗在画上?你那么相信你的记忆力?你不是故意造谣?你知不知道国家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说话要有证据,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吗?判你个造谣犯,你冤枉吗?

我高兴美国的宪法第一修正案能保护人民的言论自由,不需要强迫自己去跟政府最高权利对抗、亲自取证就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个人有能力取证吗?别说非专业人员,即使专业人员,也不可能跟政府对抗、取证。即使最后取证了。一幅画,花了多少年?25年!

 

第一版:高岗刘少奇都在。

第二版,高岗没了。

你拿出第二版的时候,我说高岗怎么没了,可能有革命小将说我“造谣”。我说印象中好像有高岗,他会说,什么都能凭印象!?

你可能不知道历史会怎么演化!怎么被扭曲!

第三版:刘少奇又没了。

全国人民都怀疑自己的记忆出问题了。人人心里都说“难道是我疯了吗?还是世界疯了?”

第四版(1978年,距离1953年第一版,25年过去了):刘少奇,高岗又回来了。

谁的脑子出毛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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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manli01
独立宣言第一段:

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则是经被统治者同意授予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对这些目标的实现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予以更换或废除,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新政府所依据的原则和组织其权利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有可能使他们获得安全和幸福。若真要审慎的来说,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应当由于无关紧要的和一时的原因而予以更换的。

过去的一切经验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尚能忍受,人类还是情愿忍受,也不想为申冤而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形式。然而,当始终追求同一目标的一系列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的行为表明政府企图把人民至于专制暴政之下时,人民就有权也有义务去推翻这样的政府,并为其未来的安全提供新的保障。这就是这些殖民地过去忍受苦难的经过,也是他们现在不得不改变政府制度的原因。当今大不列颠王国的历史,就是屡屡伤害和掠夺这些殖民地的历史,其直接目标就是要在各州之上建立一个独裁暴政。为了证明上述句句属实,现将事实公诸于世,让公正的世人作出评判。

颤音
赞!美帝的赵高强迫你称呼带着xy和棍棍的为女人,当然出发点好,是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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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yrus
是,里海党仇恨教育的硕果,也不是墙外粉褐群体独家传承

里海党数十年如一日的仇恨教育,扭曲了几代人心态,释放出多少人人性中残酷暴戾的一面。不管这些群体到哪个国家,不管命运把他们抛到何方,他们都会把政敌当仇敌,视异见为异类,以暴力为豪举,以置对方于死地为大快。

在里海历史上,这种人性之恶畅所欲言的最近时代是“文化大革命”。如果要比基督教史,这大概相当于宗教裁判时代。也幸亏在西方现代文明社会里,这种群体成不了气候 :-)

像传人兄常说的,you can't unscramble a scrambled egg,but 周日开心 neverthele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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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manli01
似乎涉及人-神关系,到底是不是任何东西,只要人喜欢,就可以彻底改过来?有没有条件?条件错了会有什么灾难?是否有不可改的

比如因果律什么的

看客2010
这事吧,我投了老川一票,我说不要有仇恨之心没啥问题;你说呢,又只指责一方,就不太有说服力,不但不容易让人听进去,可能还

适得其反。传人兄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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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myheart
当人有选择的自由,与之并存的是abuse这种自由的发生,所以民主制度还有Law &Order而不是靠道德自觉来运作.

从污蔑打击新闻行业的监督问责开始,到破坏和平交接最高权力程序,这是对美国宪法的践踏和破坏.

来自五湖四海的美国公民,凝结我和你成为美国公民的只有一个本,即美国宪法,没有对宪法的共识和接受就没有美国.就没有我们,左右黑白男女各种权利的保障就是无稽之谈。你的小孩公平入学,你的职场公平竞争等等,没有宪法就没有各位移民利益的根本保障。而美国总统第一件职责是捍卫宪法,而不能高于宪法.

文革传人
Apples and oranges, not related. I am totally for free---

speech, without it, I can not expose the problems in your speech.  Get it? My free speech, *_*.  Good. Enjoy your Sunday

文革传人
谢谢你给我贴独立宣言。
文革传人
有的时候,我不听我自己给出的“不错建议”,^_^。古纸兄直中要害。周日开心。
文革传人
看客姐,当“雷劈白宫”能在坛子里大行其道不被纠正时,正常的讨论已经难了。看客姐周日开心,再聊。
看客2010
这事我早就说了,没人反驳啊;你说了,除了我,没人说什么呀,还要怎样才叫“正常的讨论已经难了”?再说了,电闪雷鸣这个事,

三言两语说不清楚的,牵扯的问题太多太深,面太广。咱说两句就行了,你还有本事扭转人心啊?佛都要人自己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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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niu
还是受文革害了

还在传文革的思想。

(发自我的文学城离线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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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manli01
I get it, it's all about MY free spee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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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manli01
雷劈我只觉得好玩而已,不觉得里面有太多仇恨。我更怕的系统性玩阴的。那2000 Mules, 是有人雇佣的。想想,如果他们

不是被雇佣的投假票的人,就不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鬼鬼祟祟去投票箱。而且,也没有必要在把票塞到箱子里的时候,还要拿手机拍照留下自己投票的证据(可能要给雇佣他的人看,完成任务了)。

好了,雇佣他们去投票的人,仅仅是为了多一点选票吗?这不合理,出钱雇人,犯罪,仅仅为了泄愤?合理的解释是,他们计划好要翻盘,是个庞大的团体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