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A,派出去协助一个项目。项目技术经理是B。
关系,同事A的老板与我同级,汇报給C。
项目经理B的老板D,与C平级。
A的座位离我的办公室很近。有一天,我听到外面大吵大闹,A在对着B大吼。出去听到大段的F word,A要求B道歉,B一脸懵逼。周围同事都傻站着。发生状况是是午餐时间,在场的人我级别最高。所以我过去劝A冷静,让B赶紧走。之后带A进我办公室了解情况,A说B说了侮辱他宗教的言语。这事我想了想,还是向C汇报了。C escalate给人事部门和B的老板D。
这事因为我不是事件主角,也不是事件双方管理线上的人,后面的调查具体情况就没有参与。
最后C告诉我,D坚决不同意深度调查,认为就是一个communication的问题,让B当面给A道歉就完结了。C说他不赞同,认为是个宗教discrimination的案子。但是我也没见C进一步Push。因为没有C的support,A就放手了。
分析一下,这是大概十年前了,那时候我们公司还没有成长为一个大公司,很多流程比较松散,政治正确的文化还没有那么强。HR的大头那时候比较在乎为整performance review和员工福利。他是不是介入了我也不清楚,反正这事就这么过了。
实际上,这里面任何一个因素改变,结局都会不一样。
比如C,本身是个自私的头,不怎么维护手下人的利益,只要不危及他自己或者他没有利益的,都不管,但是到处嘴碎做好人。同样他手下有一个类似的案子,被告人是他一个得力助手G,即使是诬告无证据(诬告人是C招来放在G手下的),因为G能力比C强,C提防很久了,这下得着机会整。由HR出面要求G签一份保证书,这样他就拿着了G的把柄。G比C聪明多了(C和G都是紫藤Top5学校毕业),索性横竖横,对C说“你要么炒了我,我们法庭见,要么结束调查,反正我没错,你没有证据”。C没办法,也就缩头了。如果这个案子里,C看到对他有大利益的事,他出头Push HR,结果就不是这么简单。
B的头D是个胳膊肘子往里拐的个性,很强硬的挺B。B是D的心腹干将,D在公司处于上升期。如果D不是那么喜欢B,或者D和B有过节,这事正好拿来扎筏子。
当事人A就是个混混,平时事情能推则推那种,个性也不强,事后B当众道歉,觉得面子也有了就算了。A如果是LISAR的个性,这事他还可能占理,继续闹,结果也不一样。
B平时和我关系不错,这事应该不是故意的。算得了一次口无遮拦的教训,以后小心多了。后来A和B继续合作,也没出大乱子。
这才是多元化的好例子。职场里没有非黑即白,哈哈
BTW 要说多少遍啊,L也没有继续闹。
luns
容易让人产生歧义,哈哈
这是开玩笑的。我检讨,把那句拿掉
但是如果在工作中被惹火了,也不一定不能用。比如你自己的例子就说明了这一点。当然要慎之又慎,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因为我当时就在想,这事会怎么走。各路人马很快都消停了,我这个亚洲人有点吃惊。
因为不光国人,韩国人,日本人和越南人在很多事情的处理上和我们很像的。就是憋大招。先是各种忍,然后爆发。这事让我这个中国人反思。
而美国人有事就说,就事论事,见好就收。这个项目合作,下个项目不同意见,沟通好的尽量避免情绪化。
比如,有个男同事不知道哪根筋抽了,夸了另一个男同事眼睫毛好看。对方告到HR,给了警告。那个男同事绝对不是gay,从以色列刚刚来,估计是文化不同引起的。之后,他们在工作中继续合作,相安无事,以色列人再也没犯同样错误。
HR比任何人都懂得政治正确。凶神恶煞是你的想象,他们做的事情不合你的意,就是凶神恶煞了吗?要知道,对于公司有潜在被告的危险的事情做好预案做好准备,做好文件,是HR,律师和涉事的manager的工作。保护公司的利益,是他们工作的一部分。
小冲突,比如兰陵的例子里面两人吵一架,是两个员工之间的冲突,哪怕跟老板有冲突,也可以是小冲突,但是扯了歧视的大旗,就不是小冲突了。大部分公司对此会很警惕,虽然表面看不出来,他们当然不会去激怒员工,导致事情不可收拾。事情大小不是按自己的想象的。是对公司潜在的风险来看的。
当然允许犯错和改进,这也是为啥老板encourage L同学,提供training,都是这个表现,没有问题。同时HR和律师在背后做他们的事情,和这些不冲突的。你的意思是,只要L同学认个错,HR和律师从此就不需要干他们那部分活了?HR和律师那就是失职了。而且,她老板encourage当然是真诚的,希望L同学进步也是真诚的,他肯定不想再出什么问题啊,但是不妨碍他和HR律师做预案啊。
我不争了,哈哈
不能公开表明,只能以工作便利沟通为由。
是一个白人director,这个公司中等偏大,但是结构非常flat,他老板是个好人,但是能力有限,而且没有意愿往上升,自己觉得自己怕责任太大管不了,因为他再上去就是这个function 的这个Americas region了。当时我们住在外州,因为儿子高中,我们不愿意搬家,LD每周一早上飞去,周四晚上回家,他手下全部都在那里,他不去不行。儿子上大学了,我们一看没问题,就决定搬过去,搬家过去以后,LD工作更加范围广阔,network也加强,和其他部门合作非常好,后来他的老板感觉不舒服了,因为他实在是罩不住,就找了当地一个小公司,走人了,他走了,位子空了,结果那个白人同事,非常自然的认为这个位子应该是他的,还和LD表达了这个意思,还说会跟他好好相处,估计他感觉亚裔不可能当他的老板,但是当时的site head 跟LD谈了,觉得LD更合适,为了公平,公司公布位子,然后他们两人都申请了,HR安排了正式的和corporate高层的interview,最后下来结果是我家LD接任,结果那个白人同事顿时就不好了,然后天天找碴,还去其他部门那里捣乱,跟别人出坏主意,导致其他部门工作出问题,不肯承认现实。后来不得不请HR介入警告他,后来只能放PIP上,最后他自己走人了。我家LD接替位子以后两年,又升了一级,开始管理整个Americas region的这个function的工作,在headquarters高层里面口碑非常好。那个走人的老板,在几个小公司里面转了很多年,一直是SD,后来估计他想通了,也开始找VP工作了,还让LD给他做reference,LD跟他关系一直不错,他其实人不错,只是能力差了点,而且当时不想多担责任,喜欢早九晚五的生活,所以不想升高了。今年LD告诉我,他终于升VP了。他在这个公司自己培养的几个经理,一直是他的骨干,他们里面后来有好几个跟着他去其他公司了,还说,老板,你去哪里,我们跟着去。很loyal。
每次大事,都是我在背后给他分析然后做决定,几乎他每个大的决定,我帮他做的都是对的。不然他现在大概在实验室里领着一帮technician做实验呢。他后来在工作上的性格越来越像我了,但是他execute的比我好。所以我一直就做他的教练,他做运动员。而在家里,他是一个每天被我批弱智的那个。
concensus builder. 当然在需要的时候,他会宁可自己辛苦也会去援手帮人家部门一把,当然都是值得的,有回报的。
我是bulldozer style,如果看见难排除的困难,直接开坦克过去碾平。
同事A,派出去协助一个项目。项目技术经理是B。
关系,同事A的老板与我同级,汇报給C。
项目经理B的老板D,与C平级。
A的座位离我的办公室很近。有一天,我听到外面大吵大闹,A在对着B大吼。出去听到大段的F word,A要求B道歉,B一脸懵逼。周围同事都傻站着。发生状况是是午餐时间,在场的人我级别最高。所以我过去劝A冷静,让B赶紧走。之后带A进我办公室了解情况,A说B说了侮辱他宗教的言语。这事我想了想,还是向C汇报了。C escalate给人事部门和B的老板D。
这事因为我不是事件主角,也不是事件双方管理线上的人,后面的调查具体情况就没有参与。
最后C告诉我,D坚决不同意深度调查,认为就是一个communication的问题,让B当面给A道歉就完结了。C说他不赞同,认为是个宗教discrimination的案子。但是我也没见C进一步Push。因为没有C的support,A就放手了。
分析一下,这是大概十年前了,那时候我们公司还没有成长为一个大公司,很多流程比较松散,政治正确的文化还没有那么强。HR的大头那时候比较在乎为整performance review和员工福利。他是不是介入了我也不清楚,反正这事就这么过了。
实际上,这里面任何一个因素改变,结局都会不一样。
比如C,本身是个自私的头,不怎么维护手下人的利益,只要不危及他自己或者他没有利益的,都不管,但是到处嘴碎做好人。同样他手下有一个类似的案子,被告人是他一个得力助手G,即使是诬告无证据(诬告人是C招来放在G手下的),因为G能力比C强,C提防很久了,这下得着机会整。由HR出面要求G签一份保证书,这样他就拿着了G的把柄。G比C聪明多了(C和G都是紫藤Top5学校毕业),索性横竖横,对C说“你要么炒了我,我们法庭见,要么结束调查,反正我没错,你没有证据”。C没办法,也就缩头了。如果这个案子里,C看到对他有大利益的事,他出头Push HR,结果就不是这么简单。
B的头D是个胳膊肘子往里拐的个性,很强硬的挺B。B是D的心腹干将,D在公司处于上升期。如果D不是那么喜欢B,或者D和B有过节,这事正好拿来扎筏子。
当事人A就是个混混,平时事情能推则推那种,个性也不强,事后B当众道歉,觉得面子也有了就算了。A如果是LISAR的个性,这事他还可能占理,继续闹,结果也不一样。
B平时和我关系不错,这事应该不是故意的。算得了一次口无遮拦的教训,以后小心多了。后来A和B继续合作,也没出大乱子。
这才是多元化的好例子。职场里没有非黑即白,哈哈
BTW 要说多少遍啊,L也没有继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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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让人产生歧义,哈哈
这是开玩笑的。我检讨,把那句拿掉
但是如果在工作中被惹火了,也不一定不能用。比如你自己的例子就说明了这一点。当然要慎之又慎,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因为我当时就在想,这事会怎么走。各路人马很快都消停了,我这个亚洲人有点吃惊。
因为不光国人,韩国人,日本人和越南人在很多事情的处理上和我们很像的。就是憋大招。先是各种忍,然后爆发。这事让我这个中国人反思。
而美国人有事就说,就事论事,见好就收。这个项目合作,下个项目不同意见,沟通好的尽量避免情绪化。
比如,有个男同事不知道哪根筋抽了,夸了另一个男同事眼睫毛好看。对方告到HR,给了警告。那个男同事绝对不是gay,从以色列刚刚来,估计是文化不同引起的。之后,他们在工作中继续合作,相安无事,以色列人再也没犯同样错误。
HR比任何人都懂得政治正确。凶神恶煞是你的想象,他们做的事情不合你的意,就是凶神恶煞了吗?要知道,对于公司有潜在被告的危险的事情做好预案做好准备,做好文件,是HR,律师和涉事的manager的工作。保护公司的利益,是他们工作的一部分。
小冲突,比如兰陵的例子里面两人吵一架,是两个员工之间的冲突,哪怕跟老板有冲突,也可以是小冲突,但是扯了歧视的大旗,就不是小冲突了。大部分公司对此会很警惕,虽然表面看不出来,他们当然不会去激怒员工,导致事情不可收拾。事情大小不是按自己的想象的。是对公司潜在的风险来看的。
当然允许犯错和改进,这也是为啥老板encourage L同学,提供training,都是这个表现,没有问题。同时HR和律师在背后做他们的事情,和这些不冲突的。你的意思是,只要L同学认个错,HR和律师从此就不需要干他们那部分活了?HR和律师那就是失职了。而且,她老板encourage当然是真诚的,希望L同学进步也是真诚的,他肯定不想再出什么问题啊,但是不妨碍他和HR律师做预案啊。
我不争了,哈哈
不能公开表明,只能以工作便利沟通为由。
是一个白人director,这个公司中等偏大,但是结构非常flat,他老板是个好人,但是能力有限,而且没有意愿往上升,自己觉得自己怕责任太大管不了,因为他再上去就是这个function 的这个Americas region了。当时我们住在外州,因为儿子高中,我们不愿意搬家,LD每周一早上飞去,周四晚上回家,他手下全部都在那里,他不去不行。儿子上大学了,我们一看没问题,就决定搬过去,搬家过去以后,LD工作更加范围广阔,network也加强,和其他部门合作非常好,后来他的老板感觉不舒服了,因为他实在是罩不住,就找了当地一个小公司,走人了,他走了,位子空了,结果那个白人同事,非常自然的认为这个位子应该是他的,还和LD表达了这个意思,还说会跟他好好相处,估计他感觉亚裔不可能当他的老板,但是当时的site head 跟LD谈了,觉得LD更合适,为了公平,公司公布位子,然后他们两人都申请了,HR安排了正式的和corporate高层的interview,最后下来结果是我家LD接任,结果那个白人同事顿时就不好了,然后天天找碴,还去其他部门那里捣乱,跟别人出坏主意,导致其他部门工作出问题,不肯承认现实。后来不得不请HR介入警告他,后来只能放PIP上,最后他自己走人了。我家LD接替位子以后两年,又升了一级,开始管理整个Americas region的这个function的工作,在headquarters高层里面口碑非常好。那个走人的老板,在几个小公司里面转了很多年,一直是SD,后来估计他想通了,也开始找VP工作了,还让LD给他做reference,LD跟他关系一直不错,他其实人不错,只是能力差了点,而且当时不想多担责任,喜欢早九晚五的生活,所以不想升高了。今年LD告诉我,他终于升VP了。他在这个公司自己培养的几个经理,一直是他的骨干,他们里面后来有好几个跟着他去其他公司了,还说,老板,你去哪里,我们跟着去。很loyal。
每次大事,都是我在背后给他分析然后做决定,几乎他每个大的决定,我帮他做的都是对的。不然他现在大概在实验室里领着一帮technician做实验呢。他后来在工作上的性格越来越像我了,但是他execute的比我好。所以我一直就做他的教练,他做运动员。而在家里,他是一个每天被我批弱智的那个。
concensus builder. 当然在需要的时候,他会宁可自己辛苦也会去援手帮人家部门一把,当然都是值得的,有回报的。
我是bulldozer style,如果看见难排除的困难,直接开坦克过去碾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