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离婚 请求建议!

占小敏
楼主 (文学城)

大家好,本人结婚不到半年,结婚手续是在新加坡办理的,配偶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两地长期居住,基本上不来美国。我现在要离婚,配偶联系不到,因为新加坡当地有规定结婚三年之内不允许离婚,所以我已在美国加州提起了离婚,但现在的问题是我的律师很难通过international process server 去serve我住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当地的配偶,那如果serve不到住在外国的配偶,这婚是不是永远也离不成了?大家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或者比较好的做过跨国离婚的律师或者server可以推荐?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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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ngeBread
你是不是急着再婚留在美国?
随便看一下
可以的

在petition 因为找不到人不能serve的情况下可以通过publication 满足告知对方的法律要求, 一般是在对方居住地的报刊上登个启示。如果你的律师连这都不知道,也许要想想是不是找对了family law attor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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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tt
你这说话也够直接的?上海人是不会这么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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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ngeBread
你就代表了上海人?笑话,讲话直接,可以尽快解决问题。没必要的糊涂有啥好装的嘎?!

螺丝螺帽
正确。记得要连续登三次广告?要几个月。以前有人和我说过类似的案例
加州阳光123
哈哈哈,我的第一反应也是这个

就是不好意思问 

加州阳光123
去隔壁法坛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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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panda
我搭顺风车问问题。谢谢发言的网友。我把内容删了。
螺丝螺帽
最好A能回中国, 将离婚事宜搞清楚了, 不然, 万一有麻烦呢。。。

假如A不肯办理, 那么, B可以和A说, B来加拿大办理, 也许A还得付钱给B。

 

问题:

A在加拿大就不再有配偶了?

有的话, 是不是重婚?

占小敏
回复

我是美国公民 谢谢

另外 我只是问关于离婚问题的解决方案 没有问你揣测我离婚的动机

是不是我下一次打英文你可以看懂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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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panda
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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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panda
突然想起
螺丝螺帽
好像加拿大有的州承认事实婚姻, 有的没有
b
better.life
记得长发妹妹说加拿大(也许是她所在的省)没有事实婚姻一说。我是不能理解这种即不过也不离的婚姻,

某种程度上来说对自己和对他人都是不负责任的逃避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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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e116
报税和婚姻两回事。不理不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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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e116
这是灰色地带。如果又注册了结婚证就是重婚。没注册同居法庭也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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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panda
谢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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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panda
查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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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panda
加州阳光123
好奇,A对B示爱,B没反应,怎么会答应结婚的?既然结婚了,就不是单身了,虽然是一个人

十多年没联系,A不是挺喜欢B的吗?怎么会十多年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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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e116
他们在国内结的婚在国内离即可。A需要把结婚证给B 在国内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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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panda
谢谢。
桃花好运
在美国file离婚要居住6个月以上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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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katme..
你要在一个地方住满一定的时间,就能在居住地按当地居民进行法律活动。

和找不到的人离婚,你要follow steps,证明所有reasonable steps你都做了。

我曾经有个朋友,在巴基斯坦和英国的丈夫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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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chineseguy
为新加坡的法律点赞,慎重对待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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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adys
这么折腾,结婚干嘛?
连木带瓦
解决方案与动机有关!这么横的,没有人会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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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gdora
你看看美国 法条 几年联系不上 就可以申请直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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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herine_LA
倒过来离

Your international spouse should serve you and you are serviceable. Jurisdictionwise you guys are fine, with one spouse being a resident here in CA. 

Cannot use the current case where I assume you are the petitioner. Gotta refile

 

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