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在法坛问:
https://bbs.wenxuecity.com/law/264193.html
我将我知道的故事告诉你。
我姐和姐夫, 他们那时候, 户口在外地。
他们的三室一厅公寓, 是在我姐夫名下 (他单位分的, 自付了一部分)。
他走后, 我姐帮女儿管外孙女, 就在上海了。
那个房子就出租。
我姐夫走的时候, 他的母亲还在。
过了几年, 我姐还是觉得卖了房, 省事。
卖房时, 问题来了。
按无遗嘱来处理。
存款也是这样处理。
夫妻一方走, 另外一方有50%。
走的一方有50%
再分配。
走的一方的配偶, 孩子,父母, 平分 百分比。
我姐就一个孩子, 姐夫的妈妈有6个孩子, 我姐夫走了。就5个孩子。
卖房时, 姐夫的妈妈也已经走了。
姐夫的 50% 就是我姐,我姐孩子, 姐夫的弟妹们 (姐夫老大)平分。
因为我姐一直对婆婆公公很好, 一个弟弟就动员家里其他人, 写文件, 放弃老太太的1/3。
房子才卖成功了。
就你案例, 你妈住在那儿, 你哥在中国, 你在国外。
最好是你妈去养老院, 将房子卖了。你和哥来个协议,你放弃。让房子卖掉。
钱出来后, 你们给母亲多少, 让你哥给你多少 (前提, 人品过硬, 说到做到的), 一切公开, 透明。
假如你不想在妈妈在世时候动房子的话, 就啥也不做。
等你妈妈走后, 你们按一人一半来处理。你也可以高姿态的来个60-40 或 70-30 的比例分配。
就怕你哥哥不想卖房, 要给自己孩子结婚啥的, 也不给你补偿。。。
嘿嘿, 不知道了。。。。会是浆糊, 亲情不再。。。。
不知道, 你自己如何想的? 大家可以开脑洞的。。。
房产证只写父亲一个人的名字,未留遗嘱去世。健在的配偶有50%,过世那个的50%,均分给直系子女。
我是我爷爷过世好多年,去年年初,我爸和我叔叔兄弟两人先后2个月没了,我爷爷奶奶就这么两个儿子。我叔叔早年因为持续多年的家暴,老婆实在受不了,就带着跟我叔叔生的儿子出走,很早很早(90年代初)的时候跑去美国后来入籍,铁定铁定是不回头了。
我叔叔是一直生活在我爷爷唯一名下的房产里,我的4个亲姑姑现在趁我奶奶还活着,轮流上门跟我打架。
一年多了,真的是酸爽的不要不要的。
不要想着变更已经去世的人名下的房产产权了,这是不可能的。唯一能操作的,只有所去世的人,活着的配偶,立遗嘱了。
https://bbs.wenxuecity.com/law/264215.html
过世的,房产证上唯一写名字的父亲的那50%,两个儿子是都有相同份额,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而且房产证名字操作的空间,是几乎不存在,但是不排除走灰色手段。
唯一操作空间,就是健在的母亲立遗嘱的问题。
所以,在海外的那个儿子,是要认真严肃考虑考虑回国的。
去年年初,我爸爸和我叔叔走了,今年就是几个月前,我妈妈的一个很要好的闺蜜的关系非常好的哥哥,也走掉了。大概就在前两年,我妈妈闺蜜的哥哥还跟我妈妈等一群人一起出来玩,拍了很多的照片,看着健健康康一点事没有。就一两年时间,人就不在了。
所以吧,对于人突然离世这件事,我有些别样的体会。
过去的一年里,我是一直头疼,现在轮流上门跟我车轮战打架耍手段的我这四个姑姑,等我奶奶过世的时候,我该怎么处理。
真的,想都不敢去想,但是我又知道这一天是一定会到来的。
在人离世的时候,亲人是要在现场,离世前和离世后,有很多很多需要处理。
人一定要在场,人一定要在场,人一定要在场。真的是有很多很多的事情
是想卖掉你奶奶住的房子分钱吗?不然为什么和你打架,不和奶奶打?
这种情况是不是卖掉房子分钱更省心。有能吵能折腾的姑姑你奶奶估计也不容易。
所以打架啊,挑事啊。
老人家生活了许多年的老伴,突然有一天不在了,心里是非常失落的。因为老年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心态和想法,都不一样。
这就跟成年人的父母,感到无法理解青春期的小孩,是一个道理。人在处于不同的人生阶段,想法与心态,是完全不一样的。当然,性别不同,想法也不同。
这就是“上有老,下有小,我太难了”
老年人丧偶,需要照顾,需要情感陪伴,需要起居等方面的协助。身边有个亲人,和没个亲人,差别太大太大太大了。
我们换位思考一下,
老人把钱留给你,你在老人临终的那几年,连在身边,都不在。请问,凭什么留给你呀?请问,凭什么留给你?请问,凭什么留给你?
可问题在于,你不知道老人什么时候会离开人世。你又不能急急忙忙掐死老人。
这就是“久病床前无孝子”的由来。年轻小的,总是要有生活和工作,和自己其他许许多多的事情要操心。
所以,你心里头惦记着遗产,那就只能陪在老人身边。当然,我不是说天天陪在身边,而是身在海外的那个,不得不认真考虑是不是要回国。
因为老人要是走掉,真的就是一转眼的时间。一切都是在很快的时间里发生的,根本就毫无征兆和预警的
不是那种“你听说了坏消息,咬咬牙,请个假,跑回到中国三个月,或者半年”。不是的,“很多事情的发生,是超过我们预计的”。
我刚回国之后,去重新学驾照。在驾校,很偶然的碰到一个在加拿大的单亲母亲,40岁出头,两个小孩都在加拿大。
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出国时间比较长的,在国内相遇,会存在某种很神奇的共鸣。当然,回国久了,传说中的“脱傻期”过了,就不会有了。
她就是原计划回国处理一些事情,顺便花3个月学个驾照,然后赶回加拿大去。原本打算着3个月足够了,结果3个月没学出来。当然,她也不生活在中国。
当然,你在你不打算长期生活的国家,拿个开车的本本,是个无关痛痒的小事。
我是说,许多事情,是会超出我们原先的预计的。
我都要猜想是不是反常为妖呢……
难怪那么久不见你,难怪去年你说过有烦心事。
姑姑们的功力应该是天下无敌的。你要不咨询律师吧
让我扶着墙面壁一会。
短短一句话,“居然”在这里用的,真是很传神啊。
至于说坐在云端,嗯嗯,我是老网抑云用户了。每天晚上23:59分开始,打开网易云音乐,开始进入深度抑郁4分12秒状态,然后分裂出8个不同的人格
脑补的是男主角陷入“宅斗”的泥潭,溅了一身榴莲汁。不知道是不是乐在其中
被文艺范的理工女给逮住了,一般是没有好下场。
一见面,先投降,再说话。
你姐的婆婆是转继承的情况。你姐夫先走,然后你婆婆继承你姐夫的部分遗产,虽然遗产没有分割。然后你婆婆走了,她的部分就所有子女一起平分(前提是公公已经走了。)你姐的女儿是代位继承。
不过你说的分配细节有点不太对。
应该是,你姐先拿50%,然后剩下的50%由你姐,姐的女儿,婆婆3人分。就是婆婆在的话,得1/6. 因为婆婆去世转继承发生,所以她1/6再由你姐女儿(代位继承),婆婆其他得子女平分。6个孩子,那么每个人得总房价的1/36。
最后你姐得1/2+1/6,你姐女儿得1/6+1/36., 其他人就是得1/36.
也在上海。变更房产名字不可能。人一去世就变成遗产,非得走遗产程序。乘着母亲还在,赶快把这个事落实。以后是双倍的麻烦。
需要父亲那方面,父母死亡证明,证明早于父亲去世,否则转继承发生。然后父亲所有子女。证明没有其他不属于本次婚姻的子女。如果有自然要算上。
然后就按遗产法继承。很多公正,所有人要到场。不到场要办委托书,我当初就办了委托公证,和声明放弃继承公证给我妈。
哎呀,我想我妈了。
姐夫妈妈的那份, 有她的直系孩子继承。
这样, 清楚了吧?
姐夫的爸爸, 早走了, 就不在分配里考虑了。
姐夫的妈妈那份, 回不到姐夫的孩子身上。 除非, 姐夫的妈妈没有第一继承人了
感觉他带上老婆回国内发展了。。。
后来其他兄弟放弃的那部分就是归你姐的女儿了对吧?我想文书上应该这样写。否则你姐女儿也要写放弃。
你姐夫虽然去世,但是她是你姐婆婆的孩子,他去世,可以由他的子女代位继承。 但是父母不可以操作代位继承,只可以转继承。
3月份走了。她因为已经把房子处理完了。我哥就少了好多事。
哥没给你一点儿?
你都没法回去吧?
节哀!
我妈两年多在护理院。我哥一直陪着她。
毕竟远水解不了近渴,国内的老人在脆弱的时候最需要是贴身陪伴,打打电话经常视频还是解决不了生活中的难题,也不能提供多少安全感。
我看到有一些国内的老人被子女诟病,是因为对守护照顾他们的子女,往往是女儿,特别凉薄,反而厚待平常躲着他们的孩子(儿子们居多)。
我没有这些体验,不能下什么结论。只是想,那些一直以来渴望被父母爱,也曾付出很多,力求让父母骄傲的子女,如果最终得不到什么,是不是有一种被彻底抛弃的感觉。
也许并不总是因为钱。不完美的家庭关系在终结的时候还是不完美的,不会因为其中一方离去就会讲和,甚至因为参合了钱更难看,更明显。
要爱没有,要钱吗,你的生活就会变得复杂许多,就看你愿不愿了。
在这里说一声道歉。
但我以为类似某些版主的风格比如动辄指责他人多管闲事而浪费他人"宝贵"时间之风不可涨。
说实话,我没想到这里有许多兄弟姐妹都直接或间接地遇到过相似的事情。经过分享和讨论,很是受益。
能查到就好。
有的查不到了。。。有人就卡在那儿,无法卖房。
最简单的方法是去法院走一遭,由法院调解参与。
去房产交易所登记转名。。。这个费用是按房产市场价交税。他们有小本本,有价格范围
然后,再是存在一方写遗嘱或者卖房,一了百了。
这个,我家也玩过了
具体那几步,忘记了
记得我当时为名字,登记错,从本本到电脑,生日错。
我姐层层追踪,去查档案,前后去不同区的派出所,我大学,共五次。
这五次,想想,烦不烦!
好在我是在上海读的大学。假如是外地的。。。嘿嘿
走的一方,经过辛苦,转到了存的一方(付各种费用)
然后,想卖房了,房在市场上,老人又走了。
这房就是遗产房。
卖房过程,按遗嘱分配,但是,前提是先付遗产税再谈分配。最后这句无实例支持,我纯瞎想
因为我没有回去,所以没有切实的感受到她走了。我的记忆停留在她医院的情形。
的大学好友, 老公在40+走了, 没有遗嘱。
走的老公名下有一套上海的别墅。走的老公, 是农村出来的,老公的兄弟姐妹们 虎视眈眈的等着这房产。。。
他们夫妇的孩子, 一说这个, 就头大。
现在, 那别墅出租价格低于市场价很多, 出租着。
前提, 房子出问题, 租客自己修, 别来烦人, 呵呵!
这条款, 也是醉了。。。。。。
还有我另一个亲属, 在上海黄金地段有石库门房, 也是出租, 价格是市场价的40-50%, 同样条款, 别烦我, 房子有问题, 自己解决。
然后, 就是最原始人租的, 死了。死者的儿子一家从安徽来上海, 继续租着, 价格不变。。。
特别是你说的这种,中年过世,情况,就会显出很多不公正。
我看到过一个例子,一个男的工伤去世,家里也没啥钱,老婆不工作,还有个女儿,唯一就是单位发的一笔工伤抚恤金。结果,父母还要分一大块。
这不是雪上加霜么?
像我的父母有很好的退休金的, 其实是对孩子的解放, 我感恩。
我老公有听他的中国同事, 抱怨女方在中国的父母, 要钱, 要钱。。。还问我, 我父母为啥不要的? 呵呵!
可以过户。
国内目前操作遗产可以走公证也也可以走法院。
让中年丧偶的家庭,更加困难。
按理, 父母对每个孩子, 应该是差不多的, 不看媳妇面, 也看在孙辈面吧, 要帮一把, 父母不差钱, 可以放弃的呀。。。
假如不是这种情况, 里面肯定有问题了, 也许是一方, 也许是双方。。。
传统以父母为核心的大家庭,和现在以夫妻为核心的小家庭的观念较量。中国就是折中。
看你在法坛问:
https://bbs.wenxuecity.com/law/264193.html
我将我知道的故事告诉你。
我姐和姐夫, 他们那时候, 户口在外地。
他们的三室一厅公寓, 是在我姐夫名下 (他单位分的, 自付了一部分)。
他走后, 我姐帮女儿管外孙女, 就在上海了。
那个房子就出租。
我姐夫走的时候, 他的母亲还在。
过了几年, 我姐还是觉得卖了房, 省事。
卖房时, 问题来了。
按无遗嘱来处理。
存款也是这样处理。
夫妻一方走, 另外一方有50%。
走的一方有50%
再分配。
走的一方的配偶, 孩子,父母, 平分 百分比。
我姐就一个孩子, 姐夫的妈妈有6个孩子, 我姐夫走了。就5个孩子。
卖房时, 姐夫的妈妈也已经走了。
姐夫的 50% 就是我姐,我姐孩子, 姐夫的弟妹们 (姐夫老大)平分。
因为我姐一直对婆婆公公很好, 一个弟弟就动员家里其他人, 写文件, 放弃老太太的1/3。
房子才卖成功了。
就你案例, 你妈住在那儿, 你哥在中国, 你在国外。
最好是你妈去养老院, 将房子卖了。你和哥来个协议,你放弃。让房子卖掉。
钱出来后, 你们给母亲多少, 让你哥给你多少 (前提, 人品过硬, 说到做到的), 一切公开, 透明。
假如你不想在妈妈在世时候动房子的话, 就啥也不做。
等你妈妈走后, 你们按一人一半来处理。你也可以高姿态的来个60-40 或 70-30 的比例分配。
就怕你哥哥不想卖房, 要给自己孩子结婚啥的, 也不给你补偿。。。
嘿嘿, 不知道了。。。。会是浆糊, 亲情不再。。。。
不知道, 你自己如何想的? 大家可以开脑洞的。。。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深入,世界在逐渐了解中国,中国人也在逐渐了解世界的异性。他们走进了我们的生活,有的甚至成为了我们生活中的一分子。于是,有些中国人漂洋过海,嫁给了外国男人或者娶了外国女孩。自上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中国跨国婚姻的登记数几乎是逐年繁荣昌盛。1982年,中国跨国婚姻登记数为14193对,而到了1997年已达50773对,涉及53个国家和地区。
人们在惊叹这一段段惊世未了情的同时,却忽视了故事背后的酸甜苦辣欢乐痛苦。由于文化的差异的婚姻观念,以及成家的目的各有不同,在婚姻中演绎了一幕幕悲喜剧,跨国婚姻并不像我们想像的那么浪漫,那么甜蜜。来自不同国家的两口子告诫我们,其实与任何一段婚姻一样,跨国婚姻,不仅仅是相爱。
日本男性最愿意娶中国女性
随着中国人逐步走向世界,以工作、学习和生活为目的旅居日本的中国人在逐渐增加。在这些中国人中,一些女性嫁给了日本人为妻。日本政府公布的一项统计数据表明,随着日本的国际化程度提高,国际婚姻也在与日俱增,特别是日本男子娶外国女子为妻的越来越多,其中娶中国女子为妻的比例最高。
随着日本人口增长率一年比一年低,40多岁的一般日本男性现在很难找到二三十岁的日本女性为妻,原因是如今日本女性都要求较高的生活水准,而一般的40多岁的日本男人的经济条件大多都达不到她们的要求。于是,这些日本男子尽快解决单身寂寞的最佳办法就是把寻求配偶的目标转向国外。一般日本人都认为,中国人的长相与日本人很像,饮食差异也不大,都使用筷子,都会写汉字,等等。
中澳婚姻温而不热澳大利亚和中国是地球上一南一北两个国家,文化背景十分不同,但是两国间的联姻数量却一直居高不下。这当中,除了经济的吸引和文化的好奇等有利因素之外,也存在许多困难和误解尽管中澳交流年年发展,但是两国婚姻并没有出现过突增或者突降的情况,近几年每年结婚人数比例的增长基本不超过7%,偶尔还有降低。这种平缓增长一方面说明中国人在澳大利亚的生活趋于稳定,另一方面也说明近几年中澳婚姻交流没有什么突然的变化。
澳大利亚移民局对中澳婚姻的签证一直控制严格。首先他们要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真实性和持久性,而且这种考核对申请人所处的特殊社会环境,文化传统,经济现状,家庭中长辈参与程序和申请人对婚后的安排,并未加以深入考察,而是直接套用澳大利亚的各种观念、行为标准和移民部政策,罗列出一串串申请人未能符合的条件或标准。所以有时候申请人在面试时一个不经意的回答会成为拒签理由之一;有时,申请人在婚姻生活中的矛盾或不和,尽管双方和好如初,但仍然会被移民官抓住把柄赫然成为拒签的重要理由之一。从2002年12月开始,澳大利亚立法规定实施新的结婚证书颁布办法,所有要登记结婚的配偶,可以先谈好彼此的结婚条件,包括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小孩如何教育,要到什么地方度假,甚至一周做爱几次,等等。
许多在悉尼的中国人对此无法理解,但是澳大利亚人对此另有看法,悉尼大学正要结婚的安德森教授就认为,这样很清楚,也是一种互相尊重对方的表现。
中澳跨国婚姻的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专家说原因和澳大利亚整体婚姻文化习惯有关。澳大利亚是有名的家庭观念差的国家,在世界各国夫妻离婚率排到前三,第一是美国。40岁以上的澳大利亚男人中,有过离婚记录的占全体总数的40%。所以澳大利亚人把婚姻看得比较淡。
中德联姻喜忧参半
上海的磁浮列车开通了,来自德国慕尼黑的电机商人彼得先生感到非常兴奋。他很清楚,中德两国合作的磁浮列车项目的开始意味着中德两国在上海的合作前途无量,对他个人来说,这绝对有助于实现他一直以来的梦想——在上海找一个中国媳妇。“两国交流越来越多,中国姑娘对我们越来越不陌生,我在工作中和她们交流越来越容易。”彼得操着生硬的汉语说。据了解,彼得先生身边有这种想法的德国小伙子还有不少。
德国人把婚姻家庭看得很重,这一点和中国人很相似。如此他们认为应当有了一定经济基础才能结婚,否则婚姻会不稳定。也因此,德国人办理跨国结婚的手续非常烦琐。登记结婚的话,首先要把从小到大各种证件能办上的都办上。这些文件必须首先经过中国公证机构公证,再经中国外交部确认,最后由德国驻中国大使馆认证后再邮寄到德国,由在德国注册的翻译公司译成德语,后再递交给婚姻登记处。但最终能否结婚不是由婚姻登记处说了算,所有文件都得送德国各州最高法院由法院决定。一般来说,没四个月这套程序批不下来。乃至有一种说法建议凡欲和德国人结婚者转道丹麦办理,那里三天就够了
房产证只写父亲一个人的名字,未留遗嘱去世。健在的配偶有50%,过世那个的50%,均分给直系子女。
我是我爷爷过世好多年,去年年初,我爸和我叔叔兄弟两人先后2个月没了,我爷爷奶奶就这么两个儿子。我叔叔早年因为持续多年的家暴,老婆实在受不了,就带着跟我叔叔生的儿子出走,很早很早(90年代初)的时候跑去美国后来入籍,铁定铁定是不回头了。
我叔叔是一直生活在我爷爷唯一名下的房产里,我的4个亲姑姑现在趁我奶奶还活着,轮流上门跟我打架。
一年多了,真的是酸爽的不要不要的。
不要想着变更已经去世的人名下的房产产权了,这是不可能的。唯一能操作的,只有所去世的人,活着的配偶,立遗嘱了。
https://bbs.wenxuecity.com/law/264215.html
过世的,房产证上唯一写名字的父亲的那50%,两个儿子是都有相同份额,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而且房产证名字操作的空间,是几乎不存在,但是不排除走灰色手段。
唯一操作空间,就是健在的母亲立遗嘱的问题。
所以,在海外的那个儿子,是要认真严肃考虑考虑回国的。
去年年初,我爸爸和我叔叔走了,今年就是几个月前,我妈妈的一个很要好的闺蜜的关系非常好的哥哥,也走掉了。大概就在前两年,我妈妈闺蜜的哥哥还跟我妈妈等一群人一起出来玩,拍了很多的照片,看着健健康康一点事没有。就一两年时间,人就不在了。
所以吧,对于人突然离世这件事,我有些别样的体会。
过去的一年里,我是一直头疼,现在轮流上门跟我车轮战打架耍手段的我这四个姑姑,等我奶奶过世的时候,我该怎么处理。
真的,想都不敢去想,但是我又知道这一天是一定会到来的。
在人离世的时候,亲人是要在现场,离世前和离世后,有很多很多需要处理。
人一定要在场,人一定要在场,人一定要在场。真的是有很多很多的事情
是想卖掉你奶奶住的房子分钱吗?不然为什么和你打架,不和奶奶打?
这种情况是不是卖掉房子分钱更省心。有能吵能折腾的姑姑你奶奶估计也不容易。
所以打架啊,挑事啊。
老人家生活了许多年的老伴,突然有一天不在了,心里是非常失落的。因为老年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心态和想法,都不一样。
这就跟成年人的父母,感到无法理解青春期的小孩,是一个道理。人在处于不同的人生阶段,想法与心态,是完全不一样的。当然,性别不同,想法也不同。
这就是“上有老,下有小,我太难了”
老年人丧偶,需要照顾,需要情感陪伴,需要起居等方面的协助。身边有个亲人,和没个亲人,差别太大太大太大了。
我们换位思考一下,
老人把钱留给你,你在老人临终的那几年,连在身边,都不在。请问,凭什么留给你呀?请问,凭什么留给你?请问,凭什么留给你?
可问题在于,你不知道老人什么时候会离开人世。你又不能急急忙忙掐死老人。
这就是“久病床前无孝子”的由来。年轻小的,总是要有生活和工作,和自己其他许许多多的事情要操心。
所以,你心里头惦记着遗产,那就只能陪在老人身边。当然,我不是说天天陪在身边,而是身在海外的那个,不得不认真考虑是不是要回国。
因为老人要是走掉,真的就是一转眼的时间。一切都是在很快的时间里发生的,根本就毫无征兆和预警的
不是那种“你听说了坏消息,咬咬牙,请个假,跑回到中国三个月,或者半年”。不是的,“很多事情的发生,是超过我们预计的”。
我刚回国之后,去重新学驾照。在驾校,很偶然的碰到一个在加拿大的单亲母亲,40岁出头,两个小孩都在加拿大。
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出国时间比较长的,在国内相遇,会存在某种很神奇的共鸣。当然,回国久了,传说中的“脱傻期”过了,就不会有了。
她就是原计划回国处理一些事情,顺便花3个月学个驾照,然后赶回加拿大去。原本打算着3个月足够了,结果3个月没学出来。当然,她也不生活在中国。
当然,你在你不打算长期生活的国家,拿个开车的本本,是个无关痛痒的小事。
我是说,许多事情,是会超出我们原先的预计的。
我都要猜想是不是反常为妖呢……
难怪那么久不见你,难怪去年你说过有烦心事。
姑姑们的功力应该是天下无敌的。你要不咨询律师吧
让我扶着墙面壁一会。
短短一句话,“居然”在这里用的,真是很传神啊。
至于说坐在云端,嗯嗯,我是老网抑云用户了。每天晚上23:59分开始,打开网易云音乐,开始进入深度抑郁4分12秒状态,然后分裂出8个不同的人格
脑补的是男主角陷入“宅斗”的泥潭,溅了一身榴莲汁。不知道是不是乐在其中
被文艺范的理工女给逮住了,一般是没有好下场。
一见面,先投降,再说话。
你姐的婆婆是转继承的情况。你姐夫先走,然后你婆婆继承你姐夫的部分遗产,虽然遗产没有分割。然后你婆婆走了,她的部分就所有子女一起平分(前提是公公已经走了。)你姐的女儿是代位继承。
不过你说的分配细节有点不太对。
应该是,你姐先拿50%,然后剩下的50%由你姐,姐的女儿,婆婆3人分。就是婆婆在的话,得1/6. 因为婆婆去世转继承发生,所以她1/6再由你姐女儿(代位继承),婆婆其他得子女平分。6个孩子,那么每个人得总房价的1/36。
最后你姐得1/2+1/6,你姐女儿得1/6+1/36., 其他人就是得1/36.
也在上海。变更房产名字不可能。人一去世就变成遗产,非得走遗产程序。乘着母亲还在,赶快把这个事落实。以后是双倍的麻烦。
需要父亲那方面,父母死亡证明,证明早于父亲去世,否则转继承发生。然后父亲所有子女。证明没有其他不属于本次婚姻的子女。如果有自然要算上。
然后就按遗产法继承。很多公正,所有人要到场。不到场要办委托书,我当初就办了委托公证,和声明放弃继承公证给我妈。
哎呀,我想我妈了。
姐夫妈妈的那份, 有她的直系孩子继承。
这样, 清楚了吧?
姐夫的爸爸, 早走了, 就不在分配里考虑了。
姐夫的妈妈那份, 回不到姐夫的孩子身上。 除非, 姐夫的妈妈没有第一继承人了
感觉他带上老婆回国内发展了。。。
后来其他兄弟放弃的那部分就是归你姐的女儿了对吧?我想文书上应该这样写。否则你姐女儿也要写放弃。
你姐夫虽然去世,但是她是你姐婆婆的孩子,他去世,可以由他的子女代位继承。 但是父母不可以操作代位继承,只可以转继承。
3月份走了。她因为已经把房子处理完了。我哥就少了好多事。
哥没给你一点儿?
你都没法回去吧?
节哀!
我妈两年多在护理院。我哥一直陪着她。
毕竟远水解不了近渴,国内的老人在脆弱的时候最需要是贴身陪伴,打打电话经常视频还是解决不了生活中的难题,也不能提供多少安全感。
我看到有一些国内的老人被子女诟病,是因为对守护照顾他们的子女,往往是女儿,特别凉薄,反而厚待平常躲着他们的孩子(儿子们居多)。
我没有这些体验,不能下什么结论。只是想,那些一直以来渴望被父母爱,也曾付出很多,力求让父母骄傲的子女,如果最终得不到什么,是不是有一种被彻底抛弃的感觉。
也许并不总是因为钱。不完美的家庭关系在终结的时候还是不完美的,不会因为其中一方离去就会讲和,甚至因为参合了钱更难看,更明显。
要爱没有,要钱吗,你的生活就会变得复杂许多,就看你愿不愿了。
在这里说一声道歉。
但我以为类似某些版主的风格比如动辄指责他人多管闲事而浪费他人"宝贵"时间之风不可涨。
说实话,我没想到这里有许多兄弟姐妹都直接或间接地遇到过相似的事情。经过分享和讨论,很是受益。
能查到就好。
有的查不到了。。。有人就卡在那儿,无法卖房。
最简单的方法是去法院走一遭,由法院调解参与。
去房产交易所登记转名。。。这个费用是按房产市场价交税。他们有小本本,有价格范围
然后,再是存在一方写遗嘱或者卖房,一了百了。
这个,我家也玩过了
具体那几步,忘记了
记得我当时为名字,登记错,从本本到电脑,生日错。
我姐层层追踪,去查档案,前后去不同区的派出所,我大学,共五次。
这五次,想想,烦不烦!
好在我是在上海读的大学。假如是外地的。。。嘿嘿
走的一方,经过辛苦,转到了存的一方(付各种费用)
然后,想卖房了,房在市场上,老人又走了。
这房就是遗产房。
卖房过程,按遗嘱分配,但是,前提是先付遗产税再谈分配。最后这句无实例支持,我纯瞎想
因为我没有回去,所以没有切实的感受到她走了。我的记忆停留在她医院的情形。
的大学好友, 老公在40+走了, 没有遗嘱。
走的老公名下有一套上海的别墅。走的老公, 是农村出来的,老公的兄弟姐妹们 虎视眈眈的等着这房产。。。
他们夫妇的孩子, 一说这个, 就头大。
现在, 那别墅出租价格低于市场价很多, 出租着。
前提, 房子出问题, 租客自己修, 别来烦人, 呵呵!
这条款, 也是醉了。。。。。。
还有我另一个亲属, 在上海黄金地段有石库门房, 也是出租, 价格是市场价的40-50%, 同样条款, 别烦我, 房子有问题, 自己解决。
然后, 就是最原始人租的, 死了。死者的儿子一家从安徽来上海, 继续租着, 价格不变。。。
特别是你说的这种,中年过世,情况,就会显出很多不公正。
我看到过一个例子,一个男的工伤去世,家里也没啥钱,老婆不工作,还有个女儿,唯一就是单位发的一笔工伤抚恤金。结果,父母还要分一大块。
这不是雪上加霜么?
像我的父母有很好的退休金的, 其实是对孩子的解放, 我感恩。
我老公有听他的中国同事, 抱怨女方在中国的父母, 要钱, 要钱。。。还问我, 我父母为啥不要的? 呵呵!
可以过户。
国内目前操作遗产可以走公证也也可以走法院。
让中年丧偶的家庭,更加困难。
按理, 父母对每个孩子, 应该是差不多的, 不看媳妇面, 也看在孙辈面吧, 要帮一把, 父母不差钱, 可以放弃的呀。。。
假如不是这种情况, 里面肯定有问题了, 也许是一方, 也许是双方。。。
传统以父母为核心的大家庭,和现在以夫妻为核心的小家庭的观念较量。中国就是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