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道话,请看内容: 1)老猫有的时候出言不逊往往是教你做人,而不是教你法律。譬如,我提问时有没有贪念,大家一看都会知道。 none of us was just born yesterday 哈。 2)会骂人的律师很多,如移民律师,生杀大权握在他手里,他骂你,你也只能摸摸鼻子,有些洋律师更是嚣张。 3)有些同学没去查外面米价。有多贵? 約10年前我陪一朋友(本身是滕校法学院毕业的ABC )人去找另一专业律师, 早上谈了20分钟,律师先给了很简要的答案。下午收到Email回答( 两个link判例)跟账单$2400.(打折后)。 4)有亇儿子问老爸爸「你在美国法学院三年里念了多少个案例?」 老爸回答:「大概接近3500个吧。还不包括作業,考试和我自己额外念的」 儿子:爸你好厉害喔,高等法院法官一辈子(服务30 年)都不可能判过3500个案子。 老爸答:「傻儿子,他们在法学院念书时也都念了3、4 千个案子」 5)美国法律专精,真的分得太细了。如kirkland & Ellis 或Baker McKenzie,都各有3000到4000个律师,还不够用呢,常常要发外包。 6)据我观察过去一年的帖子,法坛里大概至少有15律师,可惜只有两位肯长期做义工,他跟檸檬不是神仙,偶尔答得不尽理想是很正常。 7)老猫在我第一天( 大概一年前 )进城就删了我了帖,因为我在指责另一个网友「这么简单的道理还要我教吗?」, ”next , you want me to teach you how to wipe eyout butt? “老猫把它删了。老猫欺生,你不够意思,但是可以原谅。哈! 当然对方指责我的也被删了。 不過我到现在还有一点耿耿于怀,因为我有理啊!我还告到林文那,老猫你一定看到了吧。哈! 那个人正是在下,小生,我。
你认为我是在编故事,哗众取宠呢还是认为我太啰嗦,占用太多法坛资源?如果是前者,那你是把人心看得太险恶了。我一开始是上来求助,这不就是法坛存在的意义吗?一直对您热心助人的精神很佩服,想不到你会这么粗暴!如果是后者,也请你态度好点。我一开始就说了自己是刚刚注册,走头无路,上来求助。柠檬网友很快回贴,给了我一个非常重要有用的建议,我马上照办,非常感激!发这个长帖,对我来说不但费时费力,而且十分痛苦。再一次揭开伤疤,回忆自己的愚蠢往事,还要接受个别网友严厉的指责,我已经好几天没能好好睡觉了。我还以为自己是在尽义务提醒其他人,也是作为对给我帮助的一种报荅!想不到完全是自作多情,多此一举,心里很难过.
在这里再一次向给我提供过安慰同情特別是建议的网友表示感谢,也为我浪费了法坛资源向版主老猫说一声抱歉!不过也总算领教了一位文学城资深版主的粗暴武断,第一次发贴得到这么个结果实在太令人失望了!
再说最后一句,我的所有陈述句句属实!难道还要我以已故父母的名义起誓吗?如果还不相信,那这个世界就太可悲了!
(A) 老貓並不是不同情您,但是您的故事已經重複討論了多次,老貓希望您可以停止再開新的帖子重複敘述這個故事。而把版面留給真正有需要的朋友。
(B) 如果您仍然希望繼續討論,請在您的原本的發帖之下,繼續更新討論。 不要再開新的評論,技術上這種不斷開新的帖討論相同的問題叫做"刷頻",特別是您的東西確實吸引到許多朋友的關注,這讓其他真正有需要的朋友,它們的求助帖反而不被其他朋友提供持續的關注。
這是老貓希望您應該考慮消停討論這個問題的原因。(事實上,多年前老貓所寫的"發帖原則"已經有說明,只是最近似乎這個東西已經被論壇管理放到其他位置,如果老貓發現在哪裡,老貓會再次 post) 下面是這個論壇的"刪帖原則",供您參考。
https://bbs.wenxuecity.com/law/notice/
事實上,如果您有新的問題,歡迎您提出,謝謝您的合作。
不過,老貓深夜發帖,如果沒有給您充分的原因,任您覺得過於"粗暴",老貓會很誠摯地告訴您,"真的很抱歉",請您海涵。 謝謝您的合作與諒解。
警惕性也算是功德一件。
这回才知道新贴和跟贴的区别,怪不得看到有些资深网友用香肠体发长贴。可是我就不明白了,所谓刷屏对发贴人有什么好处呢?引起注意,做网红?太可笑了,自取其辱做网红?
好了,接受你的道谦,也请原谅我的一时激愤,被人这么严厉指责,对我也是第一次。下次需要法律帮助,还会求教老猫,但决不会再”刷屏”了
老貓再三天 (9/2/2024) 就退休了,以後,這個地方的遊戲規則要如何制定,由你們決定,至少由 2004 年6 月主理這個論壇 到今天,老貓盡力了。
愿意给我出主意的人(如柠檬)孤立我。结果我只能去其他论坛请教。
最后,即使在法庭上那律师出具了前省总检察官的宣誓书(说他们有私交二十年)导致registrar包庇的情况下,我还是拿回了一部分钱(如果没有那宣誓书我本来可以拿更多的,说来就是个很长的故事了,本来会对很多人有启发,了解这边的法庭并不公平。但我因为老猫对这坛PTSD了。今天是顺着首页才看到你的故事的,想告诉你你并不是第一个)。
我不想说老猫坏话,但他有时候先入为主,做律师久了同情心会少。
就想安慰你一下。你的故事很可能会帮到一些人的。
公道话,请看内容:
1)老猫有的时候出言不逊往往是教你做人,而不是教你法律。譬如,我提问时有没有贪念,大家一看都会知道。 none of us was just born yesterday 哈。
2)会骂人的律师很多,如移民律师,生杀大权握在他手里,他骂你,你也只能摸摸鼻子,有些洋律师更是嚣张。
3)有些同学没去查外面米价。有多贵? 約10年前我陪一朋友(本身是滕校法学院毕业的ABC )人去找另一专业律师, 早上谈了20分钟,律师先给了很简要的答案。下午收到Email回答( 两个link判例)跟账单$2400.(打折后)。
4)有亇儿子问老爸爸「你在美国法学院三年里念了多少个案例?」
老爸回答:「大概接近3500个吧。还不包括作業,考试和我自己额外念的」
儿子:爸你好厉害喔,高等法院法官一辈子(服务30 年)都不可能判过3500个案子。
老爸答:「傻儿子,他们在法学院念书时也都念了3、4 千个案子」
5)美国法律专精,真的分得太细了。如kirkland & Ellis 或Baker McKenzie,都各有3000到4000个律师,还不够用呢,常常要发外包。
6)据我观察过去一年的帖子,法坛里大概至少有15律师,可惜只有两位肯长期做义工,他跟檸檬不是神仙,偶尔答得不尽理想是很正常。
7)老猫在我第一天( 大概一年前 )进城就删了我了帖,因为我在指责另一个网友「这么简单的道理还要我教吗?」, ”next , you want me to teach you how to wipe eyout butt? “老猫把它删了。老猫欺生,你不够意思,但是可以原谅。哈!
当然对方指责我的也被删了。
不過我到现在还有一点耿耿于怀,因为我有理啊!我还告到林文那,老猫你一定看到了吧。哈! 那个人正是在下,小生,我。
我最近有一帖曾说「老猫今天的时间会是生命而不是金钱」,以老猫退休后的余生,仍如此奉献,我要给他一个大赞。
律师,牙医和修车/买车的是最令人讨厌的。
大家都挺同情你的. 但也没必要像祥林嫂一样. 自己的事只有自己才操心,别人是不会费太多精力的. 且你写的有的津津乐道了
其实我一直以为刷屏就是刷手机,只怪自己太孤陋寡闻。我上网请求免费帮助,本来就没资格提太多要求。好在大部分网友还是很热情地给了我很多有用的建议,让我看到世上还是好人多!
谢谢你回贴!
另外大姐我也很同情你,终究您是无辜又无助的受害者,但您的怒点似乎低了一点,如果耐心能再多几分钟会更好。实話,老猫算对你已算很客气了,而且也说了「非常抱歉(我很佩服他这点)。」
人都有脾气,谁不希望自己在外面人见人爱。
例:移民局,邮局或啥局的妳也缴了钱,人家对大姐不友善,妳也是马上要讨回公道吗?
但怎么也不至于津津乐道地自取其辱吧?我已向老猫解释过了,並为自己一时激愤道歉,你用得着这么捧高踩低, 为了取悦版主,这么出口伤人?
长期免费热心助人的老猫过于苛刻。谢谢你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