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2016年底中国一个朋友说加拿大一个公司对他公司开发的软件感兴趣,让我帮他看了英文的合同。后来他们成单了,中国公司给了我佣金。
根据合同约定,该加拿大公司,每半年要付一次License Fee和Technical Support Fee,License fee根据End User的多少来收,Technical Support Fee是一个固定的数。实际上深圳公司并没有去点end user的实际数量,加拿大公司一直按最低用户数付的。头三年都按时付款,2019年底开始没付。每半年的费用约3万多美金,现在累计约10万美金了。
上个月,加拿大公司的end user发现一个bug,投诉。加拿大公司找深圳公司要补丁,深圳公司让我给加拿大打电话问问怎么不付钱。加拿大的人说,他不是管采购的,但是他有权付2万,剩下部分再帮着再内部催。他付了2万,我就把深圳做好的补丁email给他了。
剩下的钱,再催就没下文了。软件做得太好,几年都不怎么出bug,要想等下一次出问题,不知道何年何月。
深圳公司拿加拿大公司没办法,说愿意把下面追到的钱分一半给我,各种文件他们可以配合。我又不是债权人,师出无名。是否可以把债权卖给我(或我的公司),我再去最讨/起诉?美国公司对加拿大公司追债有什么方法?
我网上查过,加拿大这公司还在招揽End User,说明还是有营业收入的。
中國公司要收回債務讓他們自己在加國找律師處理,你作為第三者,同時你人不在加國,又不是該公司的員工,所以老貓會建議您根本不要介入。
不要貪圖那個分成,這塊肉看起來肥美,但是你一口咬住,才知道是一嘴肥油,良心說,老貓是法律專業,如果是同樣情況,老貓也不會去接手這個請託....
请加拿大本地律师咨询一下,肯定能找到讲中文的华人律师,让深圳方面直接去谈
不要歧视非白人律师,这种案件不是高深技术,一般商业律师都能胜任。很多时候对方看你讨债靠谱,就马上给钱了。现在就是欺负你们天高皇帝远
哪有人開發軟件時不嵌入online activation的功能的。現在很多軟件都要用戶online激活才可以使用。加入這功能就不怕非授權使用了。沒這功能,人家賣了100萬份就只告訴你賣了1萬份。開發軟件時第一件事就是想辦法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不過也難怪,因為他們本身就視知識產權為無物。怎麼會有保護的意識呢。
end user实际上是使用了客户(加拿大公司)的服务。
从网上就可以看到服务是否live,安装时绑定了硬件,硬件的性能限制了用户量不可能超过太多。
你这“他們本身就視知識產權為無物”论断太武断了。这种软件,在中国都是正常收费,从未遇过问题。因为上网使用,很容易取证,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也是有法律的。
同类的美国软件,授权方式也是一样,有的公司甚至更简单,连硬件绑定都没有,全靠客户诚信。
https://lso.ca/getdoc/1a17fa67-7a08-4a5b-b945-a3fb6ae45e9d/fee-schedule
你们干脆别打官司,想办法先给糖,比如免费给客户升级,设个timer,暗中加密,到时候bug就跑从来,然后耐心地修改并不断升级。。。客户心理上还觉得每年的support费用真没有白交。。。与其不得不和别人正面交锋,不如想办法更好地保护自己吧。
我在美国,2016年底中国一个朋友说加拿大一个公司对他公司开发的软件感兴趣,让我帮他看了英文的合同。后来他们成单了,中国公司给了我佣金。
根据合同约定,该加拿大公司,每半年要付一次License Fee和Technical Support Fee,License fee根据End User的多少来收,Technical Support Fee是一个固定的数。实际上深圳公司并没有去点end user的实际数量,加拿大公司一直按最低用户数付的。头三年都按时付款,2019年底开始没付。每半年的费用约3万多美金,现在累计约10万美金了。
上个月,加拿大公司的end user发现一个bug,投诉。加拿大公司找深圳公司要补丁,深圳公司让我给加拿大打电话问问怎么不付钱。加拿大的人说,他不是管采购的,但是他有权付2万,剩下部分再帮着再内部催。他付了2万,我就把深圳做好的补丁email给他了。
剩下的钱,再催就没下文了。软件做得太好,几年都不怎么出bug,要想等下一次出问题,不知道何年何月。
深圳公司拿加拿大公司没办法,说愿意把下面追到的钱分一半给我,各种文件他们可以配合。我又不是债权人,师出无名。是否可以把债权卖给我(或我的公司),我再去最讨/起诉?美国公司对加拿大公司追债有什么方法?
我网上查过,加拿大这公司还在招揽End User,说明还是有营业收入的。
中國公司要收回債務讓他們自己在加國找律師處理,你作為第三者,同時你人不在加國,又不是該公司的員工,所以老貓會建議您根本不要介入。
不要貪圖那個分成,這塊肉看起來肥美,但是你一口咬住,才知道是一嘴肥油,良心說,老貓是法律專業,如果是同樣情況,老貓也不會去接手這個請託....
请加拿大本地律师咨询一下,肯定能找到讲中文的华人律师,让深圳方面直接去谈
不要歧视非白人律师,这种案件不是高深技术,一般商业律师都能胜任。很多时候对方看你讨债靠谱,就马上给钱了。现在就是欺负你们天高皇帝远
哪有人開發軟件時不嵌入online activation的功能的。現在很多軟件都要用戶online激活才可以使用。加入這功能就不怕非授權使用了。沒這功能,人家賣了100萬份就只告訴你賣了1萬份。開發軟件時第一件事就是想辦法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不過也難怪,因為他們本身就視知識產權為無物。怎麼會有保護的意識呢。
end user实际上是使用了客户(加拿大公司)的服务。
从网上就可以看到服务是否live,安装时绑定了硬件,硬件的性能限制了用户量不可能超过太多。
你这“他們本身就視知識產權為無物”论断太武断了。这种软件,在中国都是正常收费,从未遇过问题。因为上网使用,很容易取证,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也是有法律的。
同类的美国软件,授权方式也是一样,有的公司甚至更简单,连硬件绑定都没有,全靠客户诚信。
https://lso.ca/getdoc/1a17fa67-7a08-4a5b-b945-a3fb6ae45e9d/fee-schedule
你们干脆别打官司,想办法先给糖,比如免费给客户升级,设个timer,暗中加密,到时候bug就跑从来,然后耐心地修改并不断升级。。。客户心理上还觉得每年的support费用真没有白交。。。与其不得不和别人正面交锋,不如想办法更好地保护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