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在美东一个大学从事研究工作时,因合作关系,认识了一个中国IT男孩。
他虽然工作不错,收入也还可以(年薪10几万),但个子不高,长得也很普通。人到30,没有老婆,他很忧虑。
我建议他去中国找老婆,他说,不敢。他说:被骗的人太多了,现在中国的女孩,很俗套,害怕。
他告诉我,他隔壁实验室的一个男孩,2年前去中国娶了一个夫人。 那女人来美后,直接去加州,投奔了她的亲戚。那“丈夫” 连“妻子”的手都没摸过,别说是同房了。后来,那女人逼迫他离婚,他也就离了。
听说了上面的故事,我给他提了一个建议,他半信半疑地。
第二年,他回国,在南方找了个中学老师结婚了。现在他已经有2个孩子了, 他老婆也没有跟人跑掉。
后来在我家附近的图书馆,他遇见了我。他说,你的招还是有点用的,谢谢你的建议。 当初,我建议他回国相亲,看到好的女孩就结婚。但是,在女孩怀孕之前,绝对不能把她带到美国来。
最好是怀孕4个月以后来美国,这样流产或者堕胎的机会很小了。一个生过孩子,而且语言不通,没有工作,提出离婚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果她生了孩子,还要离婚,那是你的命,不能怨别人了。 这是个真实的故事。
他要是早点看到我的帖子,就不会走到离婚这一步!
人们常说的:
门窗户对,
郎才女貌,
都是对的交易,何况还有彩礼什么的!
要么各得其所,同床异梦偷着觉得自己智高一筹。
在這個論壇 15 年了,老貓的結論是,回中國找對象的婚姻有如經營一個跨國企業,要有好的投資報酬率,事前的計劃,事中的經營,事後的及早止損,在投資前都要想清處
同時在沒有弄清楚是否已經占有市場之前,絕對不要急於開辦新的子公司,同時對於合作夥伴原本效力的母公司,最好先有充分的瞭解,最好是與合作夥伴簽有保密協議,不要讓對方將您的利益輸送給予原本效力的母公司。
當然最重要的事是,如同重要的投資案,一定要在事前諮律師,對於可能會面對法律訴訟的一切問題都做出一個詳細的準備,特別是在進行投資審議時,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如果雙方日後不能合作,應該如何處理雙方已經注入的資金的投資合作協議是相當重要的,總之,事前準備一定比遇事時事後補強來得有用。
對了,永遠不要將所有資金注入一個海外投資項目,多角投資或是在外成立與第三夥伴合作的新事業都是不錯的考慮。
这个妻子,绝对不能让她上文学城,尤其是法坛,跨坛之类的地方。美国文化,有小孩根本不是什么问题。俺见过带着双胞胎照样再嫁的。
所以要把信息封锁到家。
至少你有相當的機會活得比貓長 !
责任和义务。婚姻契约论导致交易,婚前协议等等。至于婚姻制度的前途是什么的相关讨论很多。能够准确回答这个问题很有帮助。
https://www.pbs.org/becomingamerican/ce_witness5.html
我们能够把老婆孩子和父母办来美国,要感谢1965年新移民法。1965年以前的移民法是按种族分名额,比例是按照人口普查的比例。所以1950年代白人占90%+,华裔不到1%,那么按这个种族比例移民,你我都来不了。
黑人平权运动导致约翰逊通过平权法案,移民法律中的种族歧视的条款也被推翻,变成现在的家庭移民和职业移民的套路。
所以不要以为把老婆带来美国是天经地义的。
贴子火了,上城头了。
賣豬仔一詞,是中國人的自嘲之稱,西方人稱“苦力”Coolie Labor。最早的“豬仔”是去南洋(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和泰國等地)。豬仔的本質上是契約勞工(contract labor)。契約(合同)載明工作期限和工資待遇。期限一般有三年、五年和十年等三種。待遇根據合同長短而定。十年期的“豬仔”預付安家費二十銀元,五年的十五元,三年的十三元,提供一日三餐和住宿。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F%AF%E5%B7%A5
没人还得起钱。
但你捡了其中一句最好听的说,就是招工时候的承诺。你为什么不往下读完:
華工與黑奴系統非常相似。很多是被欺騙或詐騙而簽署合約,然後被收押於港口的運輸船。航行途中,死亡率甚高,1850年間乘往秘魯的華工,每10個僅有6個生還到達。到達目的地,他們大多受動物般的看待。華工的工作量大,工時長,但薪金微薄。遭上司虐待、侮辱的事件無處可申訴。食宿方面十分簡陋,有時甚至要露天住宿。合約通常為期5-8年,由於工作及生活環境惡劣,但很多華工都不能夠捱到約滿 (75%在古巴工作的華工未能存活至合約完結)。有些人因光顧賭場或妓院而向雇主借款,不能償還欠款,被迫留下繼續工作。幸存者在合約結束之後,基於種種因素,包括在不平等的法律〈例如種族歧視及保護主義等〉下,無奈地繼續於他鄉充作苦工,被逼繼續被欺壓及禁錮。于1905年庫頁島西岸,发生数百華矿工与朝鲜矿工参与俄罗斯同工要求加薪与减少工时的罢工;庫頁島沙俄当局却以「可疑革命分子」为名掀起1908年2月逮捕浪潮。[來源請求]
当年,在美东一个大学从事研究工作时,因合作关系,认识了一个中国IT男孩。
他虽然工作不错,收入也还可以(年薪10几万),但个子不高,长得也很普通。人到30,没有老婆,他很忧虑。
我建议他去中国找老婆,他说,不敢。他说:被骗的人太多了,现在中国的女孩,很俗套,害怕。
他告诉我,他隔壁实验室的一个男孩,2年前去中国娶了一个夫人。 那女人来美后,直接去加州,投奔了她的亲戚。那“丈夫” 连“妻子”的手都没摸过,别说是同房了。后来,那女人逼迫他离婚,他也就离了。
听说了上面的故事,我给他提了一个建议,他半信半疑地。
第二年,他回国,在南方找了个中学老师结婚了。现在他已经有2个孩子了, 他老婆也没有跟人跑掉。
后来在我家附近的图书馆,他遇见了我。他说,你的招还是有点用的,谢谢你的建议。
当初,我建议他回国相亲,看到好的女孩就结婚。但是,在女孩怀孕之前,绝对不能把她带到美国来。
最好是怀孕4个月以后来美国,这样流产或者堕胎的机会很小了。一个生过孩子,而且语言不通,没有工作,提出离婚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果她生了孩子,还要离婚,那是你的命,不能怨别人了。
这是个真实的故事。
他要是早点看到我的帖子,就不会走到离婚这一步!
人们常说的:
门窗户对,
郎才女貌,
都是对的交易,何况还有彩礼什么的!
要么各得其所,同床异梦偷着觉得自己智高一筹。
在這個論壇 15 年了,老貓的結論是,回中國找對象的婚姻有如經營一個跨國企業,要有好的投資報酬率,事前的計劃,事中的經營,事後的及早止損,在投資前都要想清處
同時在沒有弄清楚是否已經占有市場之前,絕對不要急於開辦新的子公司,同時對於合作夥伴原本效力的母公司,最好先有充分的瞭解,最好是與合作夥伴簽有保密協議,不要讓對方將您的利益輸送給予原本效力的母公司。
當然最重要的事是,如同重要的投資案,一定要在事前諮律師,對於可能會面對法律訴訟的一切問題都做出一個詳細的準備,特別是在進行投資審議時,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如果雙方日後不能合作,應該如何處理雙方已經注入的資金的投資合作協議是相當重要的,總之,事前準備一定比遇事時事後補強來得有用。
對了,永遠不要將所有資金注入一個海外投資項目,多角投資或是在外成立與第三夥伴合作的新事業都是不錯的考慮。
这个妻子,绝对不能让她上文学城,尤其是法坛,跨坛之类的地方。美国文化,有小孩根本不是什么问题。俺见过带着双胞胎照样再嫁的。
所以要把信息封锁到家。
至少你有相當的機會活得比貓長 !
责任和义务。婚姻契约论导致交易,婚前协议等等。至于婚姻制度的前途是什么的相关讨论很多。能够准确回答这个问题很有帮助。
https://www.pbs.org/becomingamerican/ce_witness5.html
我们能够把老婆孩子和父母办来美国,要感谢1965年新移民法。1965年以前的移民法是按种族分名额,比例是按照人口普查的比例。所以1950年代白人占90%+,华裔不到1%,那么按这个种族比例移民,你我都来不了。
黑人平权运动导致约翰逊通过平权法案,移民法律中的种族歧视的条款也被推翻,变成现在的家庭移民和职业移民的套路。
所以不要以为把老婆带来美国是天经地义的。
贴子火了,上城头了。
賣豬仔一詞,是中國人的自嘲之稱,西方人稱“苦力”Coolie Labor。最早的“豬仔”是去南洋(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和泰國等地)。豬仔的本質上是契約勞工(contract labor)。契約(合同)載明工作期限和工資待遇。期限一般有三年、五年和十年等三種。待遇根據合同長短而定。十年期的“豬仔”預付安家費二十銀元,五年的十五元,三年的十三元,提供一日三餐和住宿。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F%AF%E5%B7%A5
没人还得起钱。
但你捡了其中一句最好听的说,就是招工时候的承诺。你为什么不往下读完:
華工與黑奴系統非常相似。很多是被欺騙或詐騙而簽署合約,然後被收押於港口的運輸船。航行途中,死亡率甚高,1850年間乘往秘魯的華工,每10個僅有6個生還到達。到達目的地,他們大多受動物般的看待。華工的工作量大,工時長,但薪金微薄。遭上司虐待、侮辱的事件無處可申訴。食宿方面十分簡陋,有時甚至要露天住宿。合約通常為期5-8年,由於工作及生活環境惡劣,但很多華工都不能夠捱到約滿 (75%在古巴工作的華工未能存活至合約完結)。有些人因光顧賭場或妓院而向雇主借款,不能償還欠款,被迫留下繼續工作。幸存者在合約結束之後,基於種種因素,包括在不平等的法律〈例如種族歧視及保護主義等〉下,無奈地繼續於他鄉充作苦工,被逼繼續被欺壓及禁錮。于1905年庫頁島西岸,发生数百華矿工与朝鲜矿工参与俄罗斯同工要求加薪与减少工时的罢工;庫頁島沙俄当局却以「可疑革命分子」为名掀起1908年2月逮捕浪潮。[來源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