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楼下JaredAustin发的继承国内房产也有同样的问题,不过情况和他不一样,所以单独发帖求教。
我是中国护照,美国绿卡,没有计划入美籍,可能最终父母离世之后会入籍。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父母有兄弟姐妹。我有国内户口,在父母户口簿上,但是父母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我家领导情况和我一模一样。请问我们这种情况以下哪个方式继承父母房产最好?
1. 将自己的名字添加到父母的房产证上,共同持有房产
2. 让父母将房产过户给我,房产证上只有我的名字
3. 我购买父母的房产
4. 父母在世时将房产赠与我
5. 父母过世后我继承父母遗产
还有其它选项吗?
谢谢大家!
为了房子打官司的事:)
国内政策经常在变的。
第一,父母死后,第一步不是去房管局,而是去公证处办继承公证,拿到文书说根据法律,你张三是这个房子的唯一继承人。
https://www.moj.gov.cn/pub/sfbgw/zwfw/zwfwbszn/bszngzfw/201812/t20181229_150886.html
看一下这个文件,父母生前办好各种证明。
第二,拿着继承公证去房管局,换房产证。
第三,然后就可以卖房了。 卖房款,拿着你的绿卡去外汇局办理移民遗产出境手续,可能要给他们看你的户口注销证明。 当年在美国要报3520,外国人赠与财产报告,不交税只是报告。 如果死后马上卖房,由于在你名下没有增值,美国增值税是零。
第四,如果父母死后你过几年再卖房,美国增值税的起点是继承时的市场价,终点是你的卖价。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静下心来,每天晚上在网上看看中文,比如律师所或者法院普法的文章,一周以后什么都知道了。不要在网上瞎问。
看到楼下JaredAustin发的继承国内房产也有同样的问题,不过情况和他不一样,所以单独发帖求教。
我是中国护照,美国绿卡,没有计划入美籍,可能最终父母离世之后会入籍。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父母有兄弟姐妹。我有国内户口,在父母户口簿上,但是父母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我家领导情况和我一模一样。请问我们这种情况以下哪个方式继承父母房产最好?
1. 将自己的名字添加到父母的房产证上,共同持有房产
2. 让父母将房产过户给我,房产证上只有我的名字
3. 我购买父母的房产
4. 父母在世时将房产赠与我
5. 父母过世后我继承父母遗产
还有其它选项吗?
谢谢大家!
为了房子打官司的事:)
国内政策经常在变的。
https://www.guzhen.gov.cn/gzdt/ztzl/fzzfjs2/81248321.html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注意,曾祖父母继承父母的,需要曾祖父母在父母死时健在。没有人能够在曾祖父母死后代位继承。所以叔伯姑婶子姨舅不能和孩子们分继承。
第一,父母死后,第一步不是去房管局,而是去公证处办继承公证,拿到文书说根据法律,你张三是这个房子的唯一继承人。
https://www.moj.gov.cn/pub/sfbgw/zwfw/zwfwbszn/bszngzfw/201812/t20181229_150886.html
看一下这个文件,父母生前办好各种证明。
第二,拿着继承公证去房管局,换房产证。
第三,然后就可以卖房了。
卖房款,拿着你的绿卡去外汇局办理移民遗产出境手续,可能要给他们看你的户口注销证明。
当年在美国要报3520,外国人赠与财产报告,不交税只是报告。
如果死后马上卖房,由于在你名下没有增值,美国增值税是零。
第四,如果父母死后你过几年再卖房,美国增值税的起点是继承时的市场价,终点是你的卖价。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静下心来,每天晚上在网上看看中文,比如律师所或者法院普法的文章,一周以后什么都知道了。不要在网上瞎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