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约签到今年6月份,去年12月就不付房租自行搬走了。我要求她付清12月的房租和1个月房租的违约金。她短信了答应了不过倒现在也不付。冬季房子也不好租。我现在还有什么办法?还能驱逐她并用此迫使她付钱吗?还是有其它的什么方式起诉她?她应该就在本地。
租约里并没有规定这些。但是好像听说可以法律要求赔偿到找到下个房客为止,是不是这样?
租约签到今年6月份,去年12月就不付房租自行搬走了。我要求她付清12月的房租和1个月房租的违约金。她短信了答应了不过倒现在也不付。冬季房子也不好租。我现在还有什么办法?还能驱逐她并用此迫使她付钱吗?还是有其它的什么方式起诉她?她应该就在本地。
租约里并没有规定这些。但是好像听说可以法律要求赔偿到找到下个房客为止,是不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