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tate Planning

早春四月
楼主 (文学城)

以前一直拖estate planning,现在觉得不能拖了。
有几个问题,想请教懂的朋友。

两个人,都是第二次结婚,第一次婚姻都有孩子,两个人再婚后没有共同的孩子。
两个人本来想的很简单,individual 的财产给各自的孩子,joint 财产在其中一个人pass away后: 房子和共同的cash给现在的spouse。

跟attorney谈过话,他建议做estate tax planning, 做Credit Shelter Trust, Marital Trust, 这样可以省税,将来2nd person 死后,有更多的遗产。当然这样,律师要charge more money,多做trust。可是这样,第一个人的孩子就不能立即拿到财产,必须等到第二个也死后。好像这样不好。

有其它的办法省税吗?先谢了懂这个topic的专家 
 

 


 

 

打工崽的退休梦
现在就开始给两边的孩子,行不行?

反正都决定了,以两个人的名义给孩子,算两份gift,现在一年是3万六。。。

游走四方16
我们以前找过attorney做Trust

最后签字时发现条款和限制太多、管理麻烦,如果请firm管理每年大概收1%。讨论后改成投资和银行账户指定受益人,房产用TOD,还签了POA, HIPPA和AdvanceDirective。当然我家情况比较简单,以后看情况再更新。

游走四方16
一次性多给也简单,找会计师报税时填一份F709
柠檬椰子汁
除非你俩有两千万财产,否则和省税无关。
底线清晰
不是专家,常理:先走的其个人财产先归其子女。共同财产第二个走后再按双方孩子数分。是不是更合理?当然这种情况需限制第二个花
底线清晰
这样也是不错的选择,简单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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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sauce
请教:假如每年给孩子赠与钱在规定范围内,这个钱还要算在遗产继承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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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tt
这钱是国税局每年允许不用交税的Gift,和遗产没有关系!
柠檬椰子汁
每年赠与免税额以下的赠与,不算做遗产赠与免税额里面。
底线清晰
现在就开始赠予,对自己,对各种关系,未必是好事。
打工崽的退休梦
州税里可能管。。。

MA的州遗产税我查过,包括gift,1M往上,收税,还倒追到0;1M以下,没税。。。

一般州不倒追,如IL,4M以下没税;4M以上开始算,也不管每年的Gift...

底线清晰
相对给予子女,要优先满足自己与配偶的有生之年消费,而不是优先考虑如何传给子女,除非有财产自己与配偶怎么消费也花不了或

有生存能力在bottom 30%的子女。有这样的子女,想各种办法有合理性。

 

 

早春四月
谢谢!

”只有共同财产进信托,这样共同财产等到第二个死后才会给所有孩子分。这难道不合理吗?“

这样就好了,不知道还能建这样的条文。 

多谢!@柠檬椰子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