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吴开先说到潘汉年(6)
再以那次潘汉年在南京会见汪精卫以后回到上海,李士群又安排潘会见了日本华中派遣军谋略科长都甲大佐一事来分析。当时都甲是津浦铁路沿线“清乡”的日军负责人,李士群安排潘汉年见了汪精卫后又去见都甲,这绝对不是如两个朋友无所事事逛商场那样,逛了一家再多逛一家也无所谓。潘汉年是什么人?都甲是什么人?他们一个是代表中共和新四军的高级情报负责人,一个是日本侵略军的地区负责人,若彼此没有大事要商量,怎会随便同意会见?所以,发生这样的会见,彼此都是有目的的。而且,为了这次会见,双方必然都由层次稍低的人员进行过可能不止一次的沟通。这道理就好比两个大公司谈合作,尚且要先经过具体工作人员的接触、沟通,等取得共识后才由双方董事或经理级干部出面签约一样,何况这是两个敌对国家军队之间的秘密合作,岂会没有事先沟通而双方重要负责人偶然碰在一起就谈这些事务的?
会见是在北四川路一座日本军官公寓内进行的。据书中的描述,会见中“都甲对潘汉年先讲了一通‘清乡’的目的,说希望新四军不要破坏津浦路南段的交通,日本方面希望和新四军之间建立一个缓冲地带。他还说了几句新四军的纪律很好之类的话。潘汉年对都甲说:新四军发展很快,人很多,日本方面要让新四军能够生存。否则,游击队是随时可以袭击和破坏铁路交通线的。”。(《潘汉年传》P224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一九九六年十二月第一版。)
作者对这此会见的描绘虽然略嫌简单,但把他们谈话的关键要点基本上写了出来。从都甲的话中我们可以确定:第一,都甲清楚潘汉年的身份,是可以代表中共和新四军的。所以潘的身份决不是如书中说的、潘自认的那样:“只是李士群联系的一个情报人员”。(《潘汉年传》P223。)否则,以都甲的身份,他是否肯要李士群去安排这样的一个低级会见也是颇有疑问的。第二,都甲清楚告诉潘汉年日伪那次“清乡” 的 目标,是针对国民政府军或隶属国民政府的军队,而不是中共的八路军和新四军。都甲敢这样坦率地向潘汉年暴露日军的军事机密,我以为除了要安潘汉年的心,更重要的是都甲十分清楚新四军不是国民政府军的同盟军,而是敌人。所以即使他对潘汉年说了,也不怕潘汉年去转告国民政府军。也正因为都甲清楚潘汉年的身份,清楚中共新四军对国民党军队的实际态度,所以都甲随后向潘汉年提出了新四军不要破坏津浦铁路南段交通的要求。为了避免双方军队发生误会,都甲还提出在日军和新四军之间设立一个缓冲地带的建议。这个要求的实质,其实重点不在交通,而是在要求新四军配合日军清剿国军的行动,至少也是不要阻挠日军的行动。这是都甲要李士群安排这次会见的主要目的。
所以关于这次会见,尤其是都甲在会见中向潘汉年提出了新四军不要破坏津浦铁路,以免影响日军“清乡”军事行动这样的要求,我以为有两点可以肯定:一点是都甲在安排这次会见前,肯定要先对中共和新四军的立场、态度做一番评估。如果他觉得中共还有一丝一毫民族大义,则中共必然会拒绝他这个要求,他也不会去安排这次会见。所以仅从这一点我们就可明瞭中共究竟是否真心抗日。现在仍有人在为中共的抗战立场辩护,实在他们比日本人都甲都不如。另一点是李士群对潘汉年说都甲要见他,潘汉年没有拒绝,尽管书中没有说明这次会见是事先安排好的,至少也证明了这次会见是正合潘汉年心意的。不然,无以解释为什么潘汉年没有拒绝见都甲?难道再用“挟持”这个藉口?
那么面对都甲这个代表日本侵略军的要求,潘汉年又是怎样回答的呢?据《潘汉年传》,潘汉年是这样回答的:“新四军发展很快,人很多。日本方面要让新四军能够生存。否则,游击队是随时可以袭击和破坏铁路交通线的。”(尹骐著《潘汉年传》,P22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一九九七年北京。)怎样解读潘汉年这个答复呢?我以为这个答复表达了三个意思:第一,潘汉年不明确拒绝都甲的要求,也不说可以转告新四军领导或请示上级那样的客套话,那就是暗示他可以代表新四军答应都甲的要求。当然,如果都甲不答应他提出的反条件,他也可以装作什么也没有答应过。第二,潘汉年向都甲夸耀新四军的力量强大,发展很快,实际是向都甲暗示:日军不应小觑新四军的力量。跟新四军搞好关系,新四军可以成为帮助日军牵制和打击国民政府军的有力友军。那就是反过来表达了希望与日军加深合作的愿望。第三,要新四军配合日军扫荡可以,但新四军有个条件,就是日军要让新四军能够“生存”。然则何谓能让新四军“生存”呢?《潘汉年传》没有细说。但在当时国、共和日汪三方争战的形势下,我想首先的一条就是日军不能打新四军,也不能阻挠、限制新四军的行动自由。其次是在国共两军争战中,日军对新四军能帮的地方要帮一下,而不是反之。再次是对于新四军提出的某些要求,比如到日占区购买药品、军用等物资时,日军要给予方便,等等。这是潘汉年回答都甲要求时反提出来的条件。
这里大家要清楚一点,即潘汉年在提出这些条件时,他是以中共和新四军代表的身份来答复都甲的。如果不具这样的身份,他根本就没有资格作这样的答复。同时也很明显的是,这样的交谈其性质早已远远超出普通的见面,而是一次赤裸裸的、订立军事同盟的交易。当然,潘汉年敢跟都甲作这样的交易,我想他必然事先获得过上级的授权,心中有底。不然,很难想象他敢私自作这样的交易。令我奇怪的是当年中共审判潘汉年,纠缠于见汪精卫一事而丝毫不提见都甲一事,这就显见毛泽东用见汪精卫一事来整肃潘汉年,不过是找一个借口而已。
那么,都甲对潘汉年提的要求有没有答应呢?尹骐的书中没有说。其实不说,都甲的态度也很清楚,肯定会答应。因为如果日军把新四军当成敌人,不让新四军生存,怎麽可能去找新四军谈判不要破坏津浦路的事?既然日军要求新四军配合日军的军事行动,则给新四军提供一点购买物资和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根本就不是大问题。而既然都甲不可能不答应潘汉年提出的反要求,则这笔交易必然成功也是肯定的。所以尽管尹骐没有在书中明确潘汉年代表中共与日军达成了合作攻击国民党的协议,但他既然将这次会见的细节写到这种程度,则已经暗示了中共和日本人的交易达成了协议。对于这样的交易,潘汉年应该是不会签署任何协议之类的东西给人留下把柄的,但我想都甲一方可能会留下相关记录。
对于尹骐书中的揭露,有些读者可能会嫌说的还不够清楚,但尹骐是中共体制内的人,而且书也是在大陆出版的,要受到很多限制,所以能做到这样我认为已经是很了不起了。尤其尹骐揭露的潘汉年回答都甲的话中有这样一句话,我看了有点触目惊心:“日本方面要让新四军能够生存。否则,游击队是随时可以袭击和破坏铁路交通线的”。这句话说明新四军是有力量去打日本侵略军的。但是新四军没有把这个力量用在抗击日本侵略军上,反而用来与日军做交易,帮助日本侵略军去打自己国家的政府军。这不是赤裸裸的汉奸卖国行为又是什么?
还有,对于潘汉年和李士群的关系也是很值得分析一下的。按照《潘汉年传》的说法,亦即是中共的解释:李士群 “私通” 中共是为了个人今后“多一条路”,所以李士群通共是李个人的行为。而潘汉年与李士群打交道则是利用李个人来为中共服务,与汪伪政权没有关系,与日本侵略军也没有关系。但是,从书中具体所述看,事实并不如此。试想:李士群安排潘汉年见汪精卫,又按排潘汉年见日本大佐都甲,如果李士群是私下暗通共产党的,他敢作这样的安排吗?恐怕给他一百个胆都不敢吧!这样做不是把自己给暴露了?退一步说,即使会见是出于汪精卫和都甲的意思,但既然他们都要李士群作这样的安排,显然他们对李士群与中共的秘密关系早已知晓。在这种情况下还说李士群是“私通”中共,而不是代表日、汪与中共秘密沟通,恐怕道理说不通吧!汪精卫和都甲都知道潘汉年是共产党、新四军的代表,他们与潘汉年所谈之事也都关乎两国、两党、两军的公事,李士群在中间牵线,所以事情很清楚,李士群通共的行动不但是得到日本人和汪精卫批准的,而且是代表汪伪政权和奉日本人的指示这样做的。当然同样地,潘汉年与李士群打交道、与都甲打交道,也是代表中共在与汪伪、日本人合作,而非潘汉年个人在“私通”汪伪、“私通”日本侵略军。
总而言之,在这样的关系中没有私人关系可言,一切都是代表了各自国家、政权、党派、军队的利益,是奉本国、本党上级领导的命令行事。这些表面上的“敌人”之所以能走到一起,是因为他们在利益上有一个共同点:即都以蒋介石、国民党领导的国民政府为敌。他们的活动,也表明了他们是在集中中共、日军、汪伪三方的力量,共同来打击重庆的国民党政权。在这方面,他们三方的利益是一致的。唯有如此,才可解释潘汉年和中共江苏省委从上海转移淮南新四军根据地可以找李士群负责沿途安全;而李士群也负责地将中共江苏省委和潘汉年等人安全地护送到了淮南新四军根据地。也唯有如此,才可解释李士群安排潘汉年见了汪精卫又见都甲,潘汉年没有拒绝。所以,潘汉年和李士群的关系,绝不是一个“留后路”,一个“趁机利用”的关系,而十分清楚是一种合作的关系,是中共和汪伪、日寇三方合作的关系。
1944年豫湘桂大败以后,美国对蒋非常失望,罗斯福把史迪威提拔成四星上将好让他接东亚地区的统帅权。蒋后来威胁罗斯福要推出,罗才打消了主意,这也是雅尔塔的直接原因
这些中国写的历史都是含含糊糊的
新四军控制区越大,就是日军控制区越小。这不是抗日是什么?
从吴开先说到潘汉年(6)
再以那次潘汉年在南京会见汪精卫以后回到上海,李士群又安排潘会见了日本华中派遣军谋略科长都甲大佐一事来分析。当时都甲是津浦铁路沿线“清乡”的日军负责人,李士群安排潘汉年见了汪精卫后又去见都甲,这绝对不是如两个朋友无所事事逛商场那样,逛了一家再多逛一家也无所谓。潘汉年是什么人?都甲是什么人?他们一个是代表中共和新四军的高级情报负责人,一个是日本侵略军的地区负责人,若彼此没有大事要商量,怎会随便同意会见?所以,发生这样的会见,彼此都是有目的的。而且,为了这次会见,双方必然都由层次稍低的人员进行过可能不止一次的沟通。这道理就好比两个大公司谈合作,尚且要先经过具体工作人员的接触、沟通,等取得共识后才由双方董事或经理级干部出面签约一样,何况这是两个敌对国家军队之间的秘密合作,岂会没有事先沟通而双方重要负责人偶然碰在一起就谈这些事务的?
会见是在北四川路一座日本军官公寓内进行的。据书中的描述,会见中“都甲对潘汉年先讲了一通‘清乡’的目的,说希望新四军不要破坏津浦路南段的交通,日本方面希望和新四军之间建立一个缓冲地带。他还说了几句新四军的纪律很好之类的话。潘汉年对都甲说:新四军发展很快,人很多,日本方面要让新四军能够生存。否则,游击队是随时可以袭击和破坏铁路交通线的。”。(《潘汉年传》P224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一九九六年十二月第一版。)
作者对这此会见的描绘虽然略嫌简单,但把他们谈话的关键要点基本上写了出来。从都甲的话中我们可以确定:第一,都甲清楚潘汉年的身份,是可以代表中共和新四军的。所以潘的身份决不是如书中说的、潘自认的那样:“只是李士群联系的一个情报人员”。(《潘汉年传》P223。)否则,以都甲的身份,他是否肯要李士群去安排这样的一个低级会见也是颇有疑问的。第二,都甲清楚告诉潘汉年日伪那次“清乡” 的 目标,是针对国民政府军或隶属国民政府的军队,而不是中共的八路军和新四军。都甲敢这样坦率地向潘汉年暴露日军的军事机密,我以为除了要安潘汉年的心,更重要的是都甲十分清楚新四军不是国民政府军的同盟军,而是敌人。所以即使他对潘汉年说了,也不怕潘汉年去转告国民政府军。也正因为都甲清楚潘汉年的身份,清楚中共新四军对国民党军队的实际态度,所以都甲随后向潘汉年提出了新四军不要破坏津浦铁路南段交通的要求。为了避免双方军队发生误会,都甲还提出在日军和新四军之间设立一个缓冲地带的建议。这个要求的实质,其实重点不在交通,而是在要求新四军配合日军清剿国军的行动,至少也是不要阻挠日军的行动。这是都甲要李士群安排这次会见的主要目的。
所以关于这次会见,尤其是都甲在会见中向潘汉年提出了新四军不要破坏津浦铁路,以免影响日军“清乡”军事行动这样的要求,我以为有两点可以肯定:一点是都甲在安排这次会见前,肯定要先对中共和新四军的立场、态度做一番评估。如果他觉得中共还有一丝一毫民族大义,则中共必然会拒绝他这个要求,他也不会去安排这次会见。所以仅从这一点我们就可明瞭中共究竟是否真心抗日。现在仍有人在为中共的抗战立场辩护,实在他们比日本人都甲都不如。另一点是李士群对潘汉年说都甲要见他,潘汉年没有拒绝,尽管书中没有说明这次会见是事先安排好的,至少也证明了这次会见是正合潘汉年心意的。不然,无以解释为什么潘汉年没有拒绝见都甲?难道再用“挟持”这个藉口?
那么面对都甲这个代表日本侵略军的要求,潘汉年又是怎样回答的呢?据《潘汉年传》,潘汉年是这样回答的:“新四军发展很快,人很多。日本方面要让新四军能够生存。否则,游击队是随时可以袭击和破坏铁路交通线的。”(尹骐著《潘汉年传》,P22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一九九七年北京。)怎样解读潘汉年这个答复呢?我以为这个答复表达了三个意思:第一,潘汉年不明确拒绝都甲的要求,也不说可以转告新四军领导或请示上级那样的客套话,那就是暗示他可以代表新四军答应都甲的要求。当然,如果都甲不答应他提出的反条件,他也可以装作什么也没有答应过。第二,潘汉年向都甲夸耀新四军的力量强大,发展很快,实际是向都甲暗示:日军不应小觑新四军的力量。跟新四军搞好关系,新四军可以成为帮助日军牵制和打击国民政府军的有力友军。那就是反过来表达了希望与日军加深合作的愿望。第三,要新四军配合日军扫荡可以,但新四军有个条件,就是日军要让新四军能够“生存”。然则何谓能让新四军“生存”呢?《潘汉年传》没有细说。但在当时国、共和日汪三方争战的形势下,我想首先的一条就是日军不能打新四军,也不能阻挠、限制新四军的行动自由。其次是在国共两军争战中,日军对新四军能帮的地方要帮一下,而不是反之。再次是对于新四军提出的某些要求,比如到日占区购买药品、军用等物资时,日军要给予方便,等等。这是潘汉年回答都甲要求时反提出来的条件。
这里大家要清楚一点,即潘汉年在提出这些条件时,他是以中共和新四军代表的身份来答复都甲的。如果不具这样的身份,他根本就没有资格作这样的答复。同时也很明显的是,这样的交谈其性质早已远远超出普通的见面,而是一次赤裸裸的、订立军事同盟的交易。当然,潘汉年敢跟都甲作这样的交易,我想他必然事先获得过上级的授权,心中有底。不然,很难想象他敢私自作这样的交易。令我奇怪的是当年中共审判潘汉年,纠缠于见汪精卫一事而丝毫不提见都甲一事,这就显见毛泽东用见汪精卫一事来整肃潘汉年,不过是找一个借口而已。
那么,都甲对潘汉年提的要求有没有答应呢?尹骐的书中没有说。其实不说,都甲的态度也很清楚,肯定会答应。因为如果日军把新四军当成敌人,不让新四军生存,怎麽可能去找新四军谈判不要破坏津浦路的事?既然日军要求新四军配合日军的军事行动,则给新四军提供一点购买物资和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根本就不是大问题。而既然都甲不可能不答应潘汉年提出的反要求,则这笔交易必然成功也是肯定的。所以尽管尹骐没有在书中明确潘汉年代表中共与日军达成了合作攻击国民党的协议,但他既然将这次会见的细节写到这种程度,则已经暗示了中共和日本人的交易达成了协议。对于这样的交易,潘汉年应该是不会签署任何协议之类的东西给人留下把柄的,但我想都甲一方可能会留下相关记录。
对于尹骐书中的揭露,有些读者可能会嫌说的还不够清楚,但尹骐是中共体制内的人,而且书也是在大陆出版的,要受到很多限制,所以能做到这样我认为已经是很了不起了。尤其尹骐揭露的潘汉年回答都甲的话中有这样一句话,我看了有点触目惊心:“日本方面要让新四军能够生存。否则,游击队是随时可以袭击和破坏铁路交通线的”。这句话说明新四军是有力量去打日本侵略军的。但是新四军没有把这个力量用在抗击日本侵略军上,反而用来与日军做交易,帮助日本侵略军去打自己国家的政府军。这不是赤裸裸的汉奸卖国行为又是什么?
还有,对于潘汉年和李士群的关系也是很值得分析一下的。按照《潘汉年传》的说法,亦即是中共的解释:李士群 “私通” 中共是为了个人今后“多一条路”,所以李士群通共是李个人的行为。而潘汉年与李士群打交道则是利用李个人来为中共服务,与汪伪政权没有关系,与日本侵略军也没有关系。但是,从书中具体所述看,事实并不如此。试想:李士群安排潘汉年见汪精卫,又按排潘汉年见日本大佐都甲,如果李士群是私下暗通共产党的,他敢作这样的安排吗?恐怕给他一百个胆都不敢吧!这样做不是把自己给暴露了?退一步说,即使会见是出于汪精卫和都甲的意思,但既然他们都要李士群作这样的安排,显然他们对李士群与中共的秘密关系早已知晓。在这种情况下还说李士群是“私通”中共,而不是代表日、汪与中共秘密沟通,恐怕道理说不通吧!汪精卫和都甲都知道潘汉年是共产党、新四军的代表,他们与潘汉年所谈之事也都关乎两国、两党、两军的公事,李士群在中间牵线,所以事情很清楚,李士群通共的行动不但是得到日本人和汪精卫批准的,而且是代表汪伪政权和奉日本人的指示这样做的。当然同样地,潘汉年与李士群打交道、与都甲打交道,也是代表中共在与汪伪、日本人合作,而非潘汉年个人在“私通”汪伪、“私通”日本侵略军。
总而言之,在这样的关系中没有私人关系可言,一切都是代表了各自国家、政权、党派、军队的利益,是奉本国、本党上级领导的命令行事。这些表面上的“敌人”之所以能走到一起,是因为他们在利益上有一个共同点:即都以蒋介石、国民党领导的国民政府为敌。他们的活动,也表明了他们是在集中中共、日军、汪伪三方的力量,共同来打击重庆的国民党政权。在这方面,他们三方的利益是一致的。唯有如此,才可解释潘汉年和中共江苏省委从上海转移淮南新四军根据地可以找李士群负责沿途安全;而李士群也负责地将中共江苏省委和潘汉年等人安全地护送到了淮南新四军根据地。也唯有如此,才可解释李士群安排潘汉年见了汪精卫又见都甲,潘汉年没有拒绝。所以,潘汉年和李士群的关系,绝不是一个“留后路”,一个“趁机利用”的关系,而十分清楚是一种合作的关系,是中共和汪伪、日寇三方合作的关系。
1944年豫湘桂大败以后,美国对蒋非常失望,罗斯福把史迪威提拔成四星上将好让他接东亚地区的统帅权。蒋后来威胁罗斯福要推出,罗才打消了主意,这也是雅尔塔的直接原因
这些中国写的历史都是含含糊糊的
新四军控制区越大,就是日军控制区越小。这不是抗日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