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打过工的两家中餐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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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juice
楼主 (文学城)
我在纽约打过工的两家中餐馆

(之二)

 

徐家祯

 

(一)

 

(接上文)按照荐头店陈小姐告诉我的上班时间,我中午十二点准时到达饭店。 饭店已经开门,但还没有多少顾客。老板是位三十多岁的男子,姓张,脸 白白的,戴一副金边眼镜,个子不矮,中等身材,香港人,但会普通话,说得还很好,一看 就是受过教育的,不像我小舅说的,是“跳船”留在美国的,倒像是个银行 职员或者在办公室工作的白领。我把陈小姐的介绍信给他,还好,老板没 有问我是怎么到美国来的,就领我到饭店的地下室,给我一套白的工作服,叫我换好衣服上楼去。我一打量这个地下室,不小,堆着一些洋葱之类的 杂物,还有不少空地方。我再一看那套工作服,是一条白色的单裤和一件 短袖的白上衣。那时还是二月,纽约的冬季,我衣服穿得很多,除了毛衣 和小舅在 Alexander’s 百货公司为我买的那件人造毛厚外套外,里面还穿着 长袖的棉毛衫,再里面就没有什么短袖的衣服了。现在既然工作服是短袖 的,我只好把所有的上衣都脱掉,就光穿一件单薄的短袖上衣上楼去了。

纽约的房子都有地下室。地下室的暖气一般不很足,但是楼上却暖 气开得很足,所以,穿了一件短袖单布衫,即使是严冬,倒也不冷。

到了楼上,老板把我带进厨房,介绍给两位厨师:大厨和二厨,姓 什么我都忘记了,都是广东人或是香港人,都不会说普通话,架子很大, 对我看了一眼,爱理不理的一副样子。大厨嘴里还嘀咕了一句广东话,我 听不懂,但可以猜出,大概是说:“又来了一个一窍不通的大陆仔!”

老板倒很和气,问我以前在饭店洗过碗吗?我只好老实回答:“没 有。”因为说谎也是马上就会穿帮的。老板就把我引到一个不锈钢做的大 水池边上去,告诉我,等服务员把客人用过的盘碗拿进来,放到水池里去 以后,我就用水池上的水龙头将盘碗中残余的剩菜剩饭冲掉,然后用洗碗 液把盘碗洗干净。再把洗干净的盘碗放在架子上沥干,然后把干的盘碗放 到厨房中间煮汤的一排不锈钢锅的架子下面去。因为那里的温度很高,盘 碗放在架子下,也就温热了。以后上菜用温热的盘子,菜不容易凉。虽然 是中餐馆,但有的美国人不会用筷子,所以,只要顾客提出要求,饭店也会给他们刀叉用。那些用过的刀叉,都扔进洗碗的水池边上放着的一个半 公尺高的白色塑料桶里去。塑料桶里是发绿色的漂白液。刀叉在水里浸一 两个小时后,再捞出来,在水池中洗净,也放到汤架子下面去烘干、烘热。 至于筷子,因为都用的一次性木筷,不用洗,用完服务员往垃圾桶里一扔 就了事了。

我打量了一下厨房,大约二十平方米大小吧,朝里是一排大灶头, 煤气炉子,火很旺。旁边还有一个也是半公尺高的不锈钢方桶,这是炸春 卷、凤尾虾、土司的油锅。这一排,基本上都是大厨和二厨的工作台,不 用我洗碗工插手。

厨房中间是一个大架子,架子上放着四个很大的不锈钢圆形汤锅, 里面分别盛着酸辣汤、蛋花汤、馄饨汤和什锦蛋炒饭,下面有火保温。后来我发现, 纽约每一家中餐馆,都供应这些汤和这种什锦蛋炒饭。而美国人来吃饭, 基本上都会点一碗酸辣汤和一客什锦蛋炒饭。汤架下面,就放着洗干净的 刀叉和盘碗。每天晚上,收工前,大厨把剩下的汤和炒饭,都倒掉。第二 天再换新鲜的,放上架子去保温。

厨房的另一面,就是洗碗的水池了,那是我的工作台。水池后面, 有一张高凳子。没有盘碗可洗时,我就坐在那张高凳上休息。

厨房没有窗户,所以,整天开着灯。厨房墙上,挂着一只油滋滋的 小半导体收音机。关于这架收音机,我后面还会提到。

那天中午,生意很清淡,所以,洗碗的工作也很轻松。但是,大厨、 二厨会叫我去下面大冰库里一会儿拿这个,一会儿拿那个,总不会让我发 呆坐在高凳子上休息。那个大冰库很大,像一间房间一样,门一开,人可 以走进去。冰库架子上放着生的、做好的或者半成品的食品,拿上去化一 化冻就可以下油锅炒或者放进油桶里去炸。后来我知道,为厨师们取菜, 也是洗碗工的一项任务。

那天中午,我的工作一切顺利,相安无事。到了下午四、五点吧, 老板进厨房来对我说:“你去淘米,煮一锅饭吧。”我一听,吓了一跳,想: 糟了!我一辈子还没有煮过饭呢,从来都不知道饭是怎么煮的。我只好老 老实实告诉老板:“我不会煮饭。”

老板听了,朝我惊奇地看了一眼。我想,这下很可能他马上就要解 雇我了吧。一个连米饭都不会煮的人,到餐馆来干什么活!

出乎我的意料,老板没说什么,只从油桶边上的灶台上,把一个空 饭锅拿来,告诉我:在米桶里用一个罐子舀几罐米,放进锅里,再把米在 水池中淘干净,然后再加上水。老板把手指浸进水里,告诉我:放手指两 节那么高的水,就够了。然后把锅子放在煤气灶上,开大火。等水开了, 就关小火,一直到饭烘干,就煮好了。那时,纽约的饭馆大多还不用电饭 煲煮饭,所以就用传统的煮法。这是我平生煮的第一锅饭,竟然是在纽约 学会的!

到了傍晚,生意比较好了一点,我的洗碗工作也就忙了起来,不再 有时间坐到高凳子上去休息了。忙到大约晚上九点半,客人就又少了起来, 于是大厨就开晚饭。老板和大家一起吃。吃完晚饭,再收拾一下,到了十 点,就要开始打扫、收工了。

饭店打烊前,倒垃圾、拖厨房的地面,也是洗碗工的活。一天下来, 饭馆有半人高的大黑塑料袋好几袋的垃圾,每袋大约总有二、三十斤重吧, 都要洗碗工搬到后门口外,放在屋子边上,屋檐底下,等每周有垃圾工人 来车走。有一时期,纽约垃圾工人罢工一周,后门口的垃圾就堆积成山了!

十点半,我要下班了。老板关照我明天中午十二点来上班。我心里 暗暗高兴:看来,我在纽约的第一份工作大概有希望可以保持下去了!

在这家饭店工作了三天,等第三天下班时,老板摸出 68 元美金现钞 来给我,说:

“这是这三天你的工资。以后每个月发两次,每次 340 块。”我接过 钱来,想:这是我来美国后赚到的第一笔钱。看来,这份工作我是保住了。 以后怎么样,且走着瞧吧。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陈小姐事先告诉我的工作时间是: 每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每天中午十二点钟上班,晚上十点半下班。一 天工作十个半小时,工资按月算,每月 680 元美金。其他都没有问题,就 是上班时间。要是我的语言学校开了学,每天上午上课就要上到十二点,怎么赶得到饭店准时上班呢?要是告诉老板,我要上课,按小舅的说法: 跳船出身的老板最恨留学生,那么,我的这份工作不是马上就会丢失了? 想来想去,想不出一个解决的好办法,只好暂时决定:趁还没有开学打几 天工再说吧。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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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ita
先赞后读
A
Amita
每个人一生都会碰到几个贵人,这个老板就是老徐的贵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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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juice
很幸运,我一生中真的遇见过无数“贵人”,张老板应该说也是其中之一。
方外居士
可能你的性格好,让人喜歡,願意幫忙。
金笔
Alexander's 和 Woolworth,怀念当年的 Flushing (7号地铁终点站)是非常祥和安静的。中国城

里讲国语是会被认为是中共的人,至少是被看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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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eadwrite
酸辣汤、蛋花汤至今仍然是很多中、小型中歺馆里

常备的汤。旧金山的中歺馆里常备的还有云吞汤。我来美之前从来没见过酸辣汤。

你在八十年代初每月六百八十元,应是算不错了?十年后,九十年代初旧金山的中歺馆里全职洗碗工(每周干六天)听说只挣不到一千元,有些甚至只有八百多元。那时歺馆厨房其它工种的是:打杂1千至1千二百,抓码1千五百左右,油锅或二炒锅(二厨)1千六百至1千八百左右,大厨(主厨)更多一些,但也不是多很多。那时留学生多是想做歺厅的工,如busboy/busgirl ,企枱(waiter/waitre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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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140
谢谢分享珍贵的经历。我当时有助学金,没打工
走资派还在走
本来保尔是七点上班,可交接班的非让他六点来,还扬言不听话就揍他。保尔握着拳头说,要打架,我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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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juice
以前的Flushing真的跟现在不同,不知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脏乱闹了,还多了不少韩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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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juice
你说得很对,我忘了还有馄饨汤,也是每家中餐馆必备的。680元月薪对我兜里只有40元的人来说,已经很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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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juice
那倒真是。我每到一地,总会有“贵人”来帮我忙。可能是我比较随和,而且也与世无争、与人无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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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ach1960
打工上学的神话不是都可以复制的,在中西部那种大学城,我仔细算过,肯定不行。所以

那会没有学校的全奖/半奖 assistantship 美使馆不发签证也是有道理的。

且不论校外打工是否合法,全城就那么两家中餐馆,到哪里去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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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juice
你很幸运,当然也因此而少了一个有趣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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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juice
我出国时中国没有TOEFL考点,根本无法直接进大学,当然也没有奖学金。有很多人就打一暑假的工,挣够下学期生活费和学费。
有言
赞!好文笔,记忆力好!您一下子下放到厨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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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juice
一生中也多了一个经历。多谢有言兄点评。
信笔由墨
洗碗,是餐馆工中最苦最累的。我打工的第一家餐馆有个股东是洗碗起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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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ama_北美101
法拉盛整个街区的气味很难闻, 到处都是厨余垃圾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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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140
我93年出来,比你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