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非常爱引用的一个数字,是中苏关系严重恶化后,1967年苏联公布的在苏联进占东北后援助中共武器的数字:“苏联远东军缴获了日本关东军的武器有步枪70万支,机枪为1.2万挺,各种炮约4000门,坦克600辆,飞机约800余架。应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要求,这些武器大部分向其移交,成为中国人民革命战争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
还有一个数字是当时的远东苏军总司令华西列夫斯基元帅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得到了巨额缴获来的武器装备。仅我们两个方面军转交给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就有:3700门大炮、迫击炮和掷弹筒,600辆坦克,861架飞机,约12000挺机枪,将近680个各种军用仓库,以及松花江分舰队的一些舰艇。苏军司令部还使全部武器保持完好以适于作战使用。”(薛衔天《民国时期中苏关系史(1917一1949)下》P72)
还有一个数字是1971年8月26日莫斯科话语广播谈话《苏军粉碎日本侵略军是中国革命取得最终胜利的保障》中提供的数据:“步枪约为70万枝,机枪约为12000-14000挺,各种炮约4000门,坦克约600辆,汽车约2000多辆,另有弹药库679座,800余架飞机和炮艇若干。”(杨奎松《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7月版,P250)
TG的数据就免了,撒谎成性。典型的尽信书不如无书
1950年苏联援建“156项工程”为新中国建立工业体系
中国的大规模建设使苏联的企业得到了大量的订单,苏联向中国供应的机器设备和提供的技术援助的数量逐年上升:1951年提供了3090万卢布成套设备,1952年提供了3660万卢布成套设备,1953年提供的技术援助资金数量比1952年几乎增长一倍,1954年技术援助总额又比1953年几乎增长了一倍。按照俄罗斯外交政策档案馆保存的资料统计,苏联援华企事业建设项目的出口总值为9409亿卢布,其中设备出口的资金额总计达8394亿卢布,技术援助的出口值为1015亿卢布,这些大约占苏联年国民收入的7.7%。这给苏联制造业和其他相关技术部门带来了压力,但苏联也因此换得了中国的原材料、农产品和外汇。
在帮助中方建设各个项目时,苏联也提供了各种工厂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图纸、工艺设计和其他技术资料,这些是建厂和生产所必需的。苏联的很多设计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是通过中苏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协商和转交的。据1957年的中方统计,当时中方已经得到了3646种技术资料。这些资料对提高中国工业的技术水平和新产品的生产能力有重大意义
制造与设计技术的转移
通过援建项目的成套设备、工艺资料和其他技术资料,苏联直接向中国提供了重型机器设备、机床、量具刃具、动力设备、发电设备、矿山机械、采油设备、炼油设备、汽车、履带式拖拉机、仪表、轴承、开关、整流器、胶片、重型火炮、坦克、坦克发动机、米格喷气式战斗机、飞机发动机、火箭等产品的设计及其制造技术,以及合金钢、石油产品等加工技术。东欧国家向中国提供了仪表、无线电零件等产品设计和制造技术。另外,苏联通过科学技术合作和其他渠道向中国提供了机床、汽车、拖拉机、动力机械、铁路机车、电工器材、兵器等产品的设计或制造工艺资料。其中,大多数产品是中国过去没有或者即使有也比较落后的类型与规格。
“156项工程”所需的设备,由国内机器制造厂分交供货的比重,按重量计算是52.3%,按金额计算为45.9%。按照1955年的另一粗略的统计,苏联设计和援建“156项工程”所需设备的30%??50%是由国内制造的。薄一波在1958年2月宣布,“156项工程”建设所需设备中,由国内制造的部分将由1957年的42%左右,提高到1958年的60%左右。由国内分交制造的设备中,大部分由苏联供给产品图纸。据统计,1952—1957年,中国生产的51000台金属切削机床中,有43500台是按照从苏联得到的工艺资料生产出来的。当然,在转移某些军事技术时,苏联是有所保留和限制的,不愿意给最先进的技术以及核武器制造技术。比如,苏联最初打算向中国提供T54型坦克制造技术。中方认为这种产品落后,与苏方交涉后,苏方终于同意给T54A型(即T59型)坦克制造技术。
“156项工程”的实施效果
1957年底,中国提前超额完成了“一五”计划的主要指标,工业企业的机械化、电气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工业生产能力也因之显著提高,工业产品种类大量增加,机械设备的自给率超过60%,钢材的自给率提高到86%,合金钢的品种也趋于完备。以钢铁工业为例,1952年国内只能生产180多种钢和400多种规格的钢材。1955年优质钢和合金钢的生产已达到240多种,“高炉和平炉的利用系数基本达到苏联当时的水平。”经过改造和扩建,鞍钢提高了生产能力,增添了新的产品品种,可以基本上满足国内“一五”时期和“二五”初期制造铁路机车、轮船、汽车、拖拉机等对钢材、钢板和钢管的需要,有力地支援了苏联援建的武汉钢铁公司、包头钢铁公司、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洛阳拖拉机制造厂等“156项工程”和其他工程的建设。
按照计划,“156项工程”在“一五”时期投产的并不多,大多数要在“二五”时期建成投产,有的预计要到“三五”时期才能完全发挥作用。为了保进度,中国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动员各方面的力量,为建设苏联设计的项目创造条件。苏联方面则成功地组织了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向中国供货,并尽可能加快设计和设备供应的进度。到1957年底,“156项工程”中有68个全部或部分投产。苏联外交部远东司司长库尔久科夫签名的1957年3月29日记录材料表明,苏联将援建中国211个企业和27个单独车间,并提供价值为96亿卢布的设备。1951—1956年,有26个企业建成投产,31个企业部分建成,另有17个单独车间和工厂也建成投产,有苏联工程师、工长和工人等专家共5092人在华工作。东欧援建的64个项目中有27个全部或部分投产。投产项目中有飞机、汽车、新式机床、发电设备、矿冶设备等制造企业,也有合金钢和重要有色金属冶炼企业。
“156项工程”的建设显著提高了中国工业的制造能力,为新增工业生产能力、完成“一五”计划做出了突出贡献。到“二五”时期,中国为新建项目制造配套设备的能力显著提高,减少了对有些苏联设备的需求。以至于出现了1962年以后苏方计划供应的电站设备数量比中方要求的大1倍到2倍的情况。通过技术实践和消化苏联提供的技术资料等,中国的企业和设计机构形成了重要产品的设计能力以及厂矿项目的设计能力。到1957年,中国的设计院所已经能设计建设一些大型的、技术比较复杂的工程。正是因为自身设计能力的提高,中苏商定“二五”时期苏联援华项目时,中方承担的设计和制造任务已经比“一五”时期增加了许多。比如,在1958年8月8日确定的47个苏联援助项目中,37个项目是中国自行设计而由苏联供应主要设备,44个由苏联提供技术资料。在1959年2月7日商定的78个援助项目中,中方利用苏联的设计资料和技术资料,承担了大部分勘察设计工作和大部分配套设备的制造任务。到20世纪50年代末,中国开始进入以模仿为基础的自行设计阶段。
而随着国民党在军事上节节败退,美国在对蒋介石的援助上也开始推三阻四,比如1949年2月初,国务卿艾奇逊坚决主张停止向国民党政权运送根据《援华法案》该送往中国的剩余物资,这引起军方的反对,最后杜鲁门决定:“不停止对中国的军援,但要尽可能采取非正式行动,拖延启运。”艾奇逊认真执行了总统的“拖延启运”政策,使从美国港口开往中国的货船暂停出港。而此后直到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美国都没有再对蒋介石抱有特别的希望和重视。
要综合分析各方数据。
数量再大也没有国军接受128万日军投降,包括库存武器,多达150万人以上的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
苏军在中国的国土上缴获日本关东军的武器和其它物资理应全部留给中国人,日本侵略军侵占东北14年,祸害中国14年,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民众的伤亡。
很多共军回忆录里提到过。苏军对共军并不是很友好,不敢明目张胆地给共军。应该大部分给国军了吧。共军可以偷点而已。
让中国军队少了一名上将
曾克林和苏军喝酒,把苏军军官灌醉了,拿了一个军火库的军火。
日军军火库有几千个呢。
真要只有小米加步枪,林彪在东北只能步周保中的覆辙被赶到苏联去。
很多人非常爱引用的一个数字,是中苏关系严重恶化后,1967年苏联公布的在苏联进占东北后援助中共武器的数字:“苏联远东军缴获了日本关东军的武器有步枪70万支,机枪为1.2万挺,各种炮约4000门,坦克600辆,飞机约800余架。应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要求,这些武器大部分向其移交,成为中国人民革命战争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
还有一个数字是当时的远东苏军总司令华西列夫斯基元帅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得到了巨额缴获来的武器装备。仅我们两个方面军转交给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就有:3700门大炮、迫击炮和掷弹筒,600辆坦克,861架飞机,约12000挺机枪,将近680个各种军用仓库,以及松花江分舰队的一些舰艇。苏军司令部还使全部武器保持完好以适于作战使用。”(薛衔天《民国时期中苏关系史(1917一1949)下》P72)
还有一个数字是1971年8月26日莫斯科话语广播谈话《苏军粉碎日本侵略军是中国革命取得最终胜利的保障》中提供的数据:“步枪约为70万枝,机枪约为12000-14000挺,各种炮约4000门,坦克约600辆,汽车约2000多辆,另有弹药库679座,800余架飞机和炮艇若干。”(杨奎松《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7月版,P250)
TG的数据就免了,撒谎成性。典型的尽信书不如无书
1950年苏联援建“156项工程”为新中国建立工业体系
中国的大规模建设使苏联的企业得到了大量的订单,苏联向中国供应的机器设备和提供的技术援助的数量逐年上升:1951年提供了3090万卢布成套设备,1952年提供了3660万卢布成套设备,1953年提供的技术援助资金数量比1952年几乎增长一倍,1954年技术援助总额又比1953年几乎增长了一倍。按照俄罗斯外交政策档案馆保存的资料统计,苏联援华企事业建设项目的出口总值为9409亿卢布,其中设备出口的资金额总计达8394亿卢布,技术援助的出口值为1015亿卢布,这些大约占苏联年国民收入的7.7%。这给苏联制造业和其他相关技术部门带来了压力,但苏联也因此换得了中国的原材料、农产品和外汇。
在帮助中方建设各个项目时,苏联也提供了各种工厂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图纸、工艺设计和其他技术资料,这些是建厂和生产所必需的。苏联的很多设计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是通过中苏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协商和转交的。据1957年的中方统计,当时中方已经得到了3646种技术资料。这些资料对提高中国工业的技术水平和新产品的生产能力有重大意义
制造与设计技术的转移
通过援建项目的成套设备、工艺资料和其他技术资料,苏联直接向中国提供了重型机器设备、机床、量具刃具、动力设备、发电设备、矿山机械、采油设备、炼油设备、汽车、履带式拖拉机、仪表、轴承、开关、整流器、胶片、重型火炮、坦克、坦克发动机、米格喷气式战斗机、飞机发动机、火箭等产品的设计及其制造技术,以及合金钢、石油产品等加工技术。东欧国家向中国提供了仪表、无线电零件等产品设计和制造技术。另外,苏联通过科学技术合作和其他渠道向中国提供了机床、汽车、拖拉机、动力机械、铁路机车、电工器材、兵器等产品的设计或制造工艺资料。其中,大多数产品是中国过去没有或者即使有也比较落后的类型与规格。
“156项工程”所需的设备,由国内机器制造厂分交供货的比重,按重量计算是52.3%,按金额计算为45.9%。按照1955年的另一粗略的统计,苏联设计和援建“156项工程”所需设备的30%??50%是由国内制造的。薄一波在1958年2月宣布,“156项工程”建设所需设备中,由国内制造的部分将由1957年的42%左右,提高到1958年的60%左右。由国内分交制造的设备中,大部分由苏联供给产品图纸。据统计,1952—1957年,中国生产的51000台金属切削机床中,有43500台是按照从苏联得到的工艺资料生产出来的。当然,在转移某些军事技术时,苏联是有所保留和限制的,不愿意给最先进的技术以及核武器制造技术。比如,苏联最初打算向中国提供T54型坦克制造技术。中方认为这种产品落后,与苏方交涉后,苏方终于同意给T54A型(即T59型)坦克制造技术。
“156项工程”的实施效果
1957年底,中国提前超额完成了“一五”计划的主要指标,工业企业的机械化、电气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工业生产能力也因之显著提高,工业产品种类大量增加,机械设备的自给率超过60%,钢材的自给率提高到86%,合金钢的品种也趋于完备。以钢铁工业为例,1952年国内只能生产180多种钢和400多种规格的钢材。1955年优质钢和合金钢的生产已达到240多种,“高炉和平炉的利用系数基本达到苏联当时的水平。”经过改造和扩建,鞍钢提高了生产能力,增添了新的产品品种,可以基本上满足国内“一五”时期和“二五”初期制造铁路机车、轮船、汽车、拖拉机等对钢材、钢板和钢管的需要,有力地支援了苏联援建的武汉钢铁公司、包头钢铁公司、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洛阳拖拉机制造厂等“156项工程”和其他工程的建设。
按照计划,“156项工程”在“一五”时期投产的并不多,大多数要在“二五”时期建成投产,有的预计要到“三五”时期才能完全发挥作用。为了保进度,中国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动员各方面的力量,为建设苏联设计的项目创造条件。苏联方面则成功地组织了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向中国供货,并尽可能加快设计和设备供应的进度。到1957年底,“156项工程”中有68个全部或部分投产。苏联外交部远东司司长库尔久科夫签名的1957年3月29日记录材料表明,苏联将援建中国211个企业和27个单独车间,并提供价值为96亿卢布的设备。1951—1956年,有26个企业建成投产,31个企业部分建成,另有17个单独车间和工厂也建成投产,有苏联工程师、工长和工人等专家共5092人在华工作。东欧援建的64个项目中有27个全部或部分投产。投产项目中有飞机、汽车、新式机床、发电设备、矿冶设备等制造企业,也有合金钢和重要有色金属冶炼企业。
“156项工程”的建设显著提高了中国工业的制造能力,为新增工业生产能力、完成“一五”计划做出了突出贡献。到“二五”时期,中国为新建项目制造配套设备的能力显著提高,减少了对有些苏联设备的需求。以至于出现了1962年以后苏方计划供应的电站设备数量比中方要求的大1倍到2倍的情况。通过技术实践和消化苏联提供的技术资料等,中国的企业和设计机构形成了重要产品的设计能力以及厂矿项目的设计能力。到1957年,中国的设计院所已经能设计建设一些大型的、技术比较复杂的工程。正是因为自身设计能力的提高,中苏商定“二五”时期苏联援华项目时,中方承担的设计和制造任务已经比“一五”时期增加了许多。比如,在1958年8月8日确定的47个苏联援助项目中,37个项目是中国自行设计而由苏联供应主要设备,44个由苏联提供技术资料。在1959年2月7日商定的78个援助项目中,中方利用苏联的设计资料和技术资料,承担了大部分勘察设计工作和大部分配套设备的制造任务。到20世纪50年代末,中国开始进入以模仿为基础的自行设计阶段。
而随着国民党在军事上节节败退,美国在对蒋介石的援助上也开始推三阻四,比如1949年2月初,国务卿艾奇逊坚决主张停止向国民党政权运送根据《援华法案》该送往中国的剩余物资,这引起军方的反对,最后杜鲁门决定:“不停止对中国的军援,但要尽可能采取非正式行动,拖延启运。”艾奇逊认真执行了总统的“拖延启运”政策,使从美国港口开往中国的货船暂停出港。而此后直到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美国都没有再对蒋介石抱有特别的希望和重视。
要综合分析各方数据。
数量再大也没有国军接受128万日军投降,包括库存武器,多达150万人以上的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
苏军在中国的国土上缴获日本关东军的武器和其它物资理应全部留给中国人,日本侵略军侵占东北14年,祸害中国14年,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民众的伤亡。
很多共军回忆录里提到过。苏军对共军并不是很友好,不敢明目张胆地给共军。应该大部分给国军了吧。共军可以偷点而已。
让中国军队少了一名上将
曾克林和苏军喝酒,把苏军军官灌醉了,拿了一个军火库的军火。
日军军火库有几千个呢。
真要只有小米加步枪,林彪在东北只能步周保中的覆辙被赶到苏联去。